晚上谌琛回到家,隋舟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
菜色出奇的丰盛,谌琛脱了西装外套挂在衣帽架上,打趣他道:“看来我们的大主唱已经想好新的职业规划了。”
隋舟不解地偏了偏头,谌琛笑:“做大厨啊。”
两个人相视一笑,愉快地吃完乔迁新居后的第一顿晚餐,隋舟终于按捺不住问起谌琛:“你书房那个箱子……我不小心打开了。你是不是……”
谌琛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只是略微挑了挑眉,露出一副“你终于发现了”的表情。
隋舟还没把问题问完,他就坦然点头承认了:“是。”
“我以前喜欢过你。”
隋舟听他这么说,又偏移了重点:“什么叫以前喜欢过,难道现在不喜欢了?”
谌琛哧地笑了出来:“喜欢。”
他顿了顿,又重新认真地看着隋舟的眼睛说:“隋舟,我爱你。”
男人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陈述事实一般的语气平淡中透着坚定,被他那样凝视着,从来最会撩人的隋舟也霎时脸上发热。
他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谌琛如果早就喜欢他,那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可是高中的时候,隋舟从来没有注意过班上还有这样一个人,他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之下去了一次同学会,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和谌琛打上照面。
现在的隋舟无法想象这种可能性,他竟为已经不会发生的错过感到一阵后怕,然后没来由地生出一股内疚。
隋舟抿了抿唇:“对不起啊,我完全不记得你了。”
和重逢时同样的话这时候说出来,全然变了味道,那时是调笑,现在却是真的感到抱歉、感到遗憾。
“我好像错过了很多,你认识过去的我,我却只认识现在的你。”隋舟叹息似的说。
谌琛只是微笑,深邃温和的目光中充满了怀念。
就像那天他说的那样,隋舟不记得他,很正常。
少年时的隋舟就已经是人群的中心,是众星捧月的对象,拥有所有人的关注与爱慕。他的世界精彩纷呈,有趣的人或事应接不暇,哪里会注意得到自己呢?
而这样一个天之骄子般的少年,竟还会冒着危险去救一个他根本不认识、也不记得的路人。
谌琛从来没有因此埋怨过隋舟,在知道隋舟因为那次受伤而没能实现最初的梦想时,谌琛还觉得无比自责。
隋舟太好了,好到他觉得自己抓不住,最初睡过一次就已经自觉够本,后来更是入了迷,差点就丢掉理智;连最后在病房外听到那个赌约时,都没有太过意外。
他真的没有怪过他,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只是这一次,谌琛终于在经历过成长后,足够勇敢地迈出了从前不敢迈出的那一步,而隋舟恰巧和他做了一样的选择。
仿佛是某种命运的必然,在千万个可能性中,他们兜兜转转还是选择了彼此,一切都刚刚好。
“那你想知道吗?我们以前的事。”
谌琛站了起来,绕过桌子走到隋舟身边,牵住了他的手。
隋舟连连点头,搂着谌琛离开餐厅坐进客厅的沙发里,听他讲起过去的故事。
关于最初的心动,关于那场“英雄救美”,关于后来那些默默的关注,关于那次宿命的重逢。
谌琛的手抚摸在隋舟腰侧的文身上,怜惜似的摩挲着那道陈年的疤痕,温热的指腹仿佛带过一阵电流。
两个人相拥着窝在沙发上,气氛黏稠而暧昧,下一刻就该发生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了。
但大抵是搞艺术的人总是脑回路与众不同,隋舟听得眼睛发亮,忽然坐直了身体,喃喃道:“什么是命中注定,这就是命中注定——”
他猛地一拍大腿,声音陡然变大,带着快要溢出的热情与狂喜:“太他妈的浪漫了,我得写首歌纪念一下!”
谌琛都准备好脱衣服了,闻言不由得失笑,一边慢条斯理地一粒粒解开衬衫的纽扣,一边问:“那你要先写歌,还是先接吻?”
“我现在想接吻。”他勾起唇角,眨了眨眼,补充道。
隋舟看着他,愣了几秒。
毫无疑问,当然是选接吻。
“明天再写歌——”
隋舟俯身将谌琛放倒在沙发上,身体力行地回答了问题。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