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陈宇轩的表情,我觉得他是真心有冤啊。
我拍着胸脯说道:“这位亲,有什么情况你就跟我们说,咱们这一屋子可都是助人为乐的好同学!”
陈宇轩疑惑的看了我一眼:“你会这么好心?刚才还打生打死的,现在就想帮我?”
“明明是你先动手的好吧?!”我义愤填膺的说道:“你发出来的那个次声波,要是我们抵抗力稍微差点,就被你给震死了!”
陈宇轩冷笑:“那你死了没有?”
我摆摆手说道:“亲,赶紧说正事儿,要不然过五六个小时之后,太阳升起来你就玩完了。”
陈宇轩叹了口气,将他的遭遇一一道来。
陈宇轩在入选冥府官差之前,是一名身强力壮的村民,活在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
因为世道乱,陈宇轩在村里组织了几个村民,平时轮流在山岗上放哨,以防有坏人来村子里掠过。
后来世道越来越乱,陈宇轩和村里的人朝深山里搬家,已经三次了。
即便如此,想来村子里偷鸡摸狗抢东西的人也不少。
陈宇轩也是狠人,他连续宰了两个土匪,这才没人敢来村里撒野。
有陈宇轩和十几个强壮的村民保着村子,再加上他们从土匪手上抢来的几支步枪,村民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村子渐渐富裕,便被人当做肥羊给盯上了。
那天,三十多个土匪,气势汹汹的来村里掠夺。
陈宇轩和同伴守在村口的山坡上,掩护村民撤离。
这一仗,陈宇轩和其他兄弟死伤惨重。
十二个人,全部牺牲在山坡上。
陈宇轩和仅剩的同伴最后引爆了土雷,炸塌了入山的道路。
陈宇轩因为救人的功绩,被冥府收为鬼差,忙忙碌碌的处理着越来越多的孤魂野鬼。
……
陈宇轩死后,村民把他和十三个同伴的遗体收敛在那片山坡上,家家户户给他们立了牌位,还有人帮他们照顾墓园。
看守墓地的是一位村里的少年樵夫。
八十年过去了,昔日雁洋村的少年早已垂垂老矣,九十多岁高龄的他,前几天去世了。
老人去世的原因很操蛋:有人要把那片墓地挖了建房。
老人虽然拥有这片墓地的土地使用权,但老人的子孙恨不得立刻把墓地刨了,然后把土地卖给开发商。
如果不是老人拦着,这些子孙早就挖坟了。
虽然老人一再强调坟墓里葬着的是全村的救命恩人,但谁会在乎八十多年前的破事儿?
看护墓园的老人苦苦哀求那些不屑子孙和开发商,心情郁闷之下,渐渐身体就垮了。
老人可以说是气死的。
老人过了黄泉路之后,便遇到了陈宇轩,他流着泪向陈宇轩道歉,然后求陈宇轩想想办法,保住墓园里十三座无名英雄墓。
陈宇轩一听当场就气炸了,所以他找了一具去世不久的遗体,违规还阳了。
……
听完陈宇轩的故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没有直接抓人了。
——这明显是故意放水啊!
毕竟是牛头马面的同事,毕竟人家有冤情,所以这帮家伙也就不闻不问了。
阳间事,终究还是要活人办,虽然我很想帮忙,但是我觉得,就算我去了,恐怕那些房产主和开发商也不会搭理我。
陈宇轩神情郑重的说道:“我要保住那片墓园,是我那十二个兄弟的魂魄还在那里——他们不识字,也舍不得离开那片地方,如果他们的坟和遗骨被人损坏的话,估计就要彻底魂飞魄散了。”
我一听心里暗暗高兴:又有善事可做了。
眼下陈宇轩是魂魄体,不可能长途跋涉到他的故乡去救“魂”。
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在我身上了。
问题是,我没有理由去干涉这件事情啊。
陈宇轩给了我一张纸:“我们当年拼死守着那块土地,是因为我们拥有它的土地权,你看,这是地契。”
我凑过去一看,差点吐血:“八十年前的地契?”
赵得柱在旁边郁闷的说道:“就算有地契,现在这种飘啊飘鬼契,恐怕复印机都认不出来了。”
我一脸鄙视:“你试过?”
赵得柱点头:“试过!来自冥界的东西,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大脑和眼睛,如果把这种鬼玩意放在复印机上扫描,就是一片空白!照相机也不行,只会拍摄到现实画面而已。”
我面无表情的说,自己要打个电话询问一下。
我拿着手机离开屋子,然后端着电话自言自语:“有办法把这封地契转成实体吗?”
“小菜一碟!”
生死簿在手机里嘚瑟的说道:“这封地契对于你们人类来说无法辨认,但是对于灵魂信息系统来说,就是一种比较高深的代码而已,我可以将它转换成现实中的物体。”
不过生死簿告诉我,现在时间过去八十多年了,很难找到八十年前的信签纸,也无法伪造出八十多年历史的墨迹,所以生死簿只能把地契还原在普通纸张上。
我表示这个没问题,有复印件也行。
反正有了这封地契,我先闹腾一阵子,尽量保住墓园。
等稳住了形势,再想办法将这些魂魄打包全部送走,免得再生事端。
生死簿怪声怪气的说道:“那还等什么?赶紧行动起来吧!”
我点点头,转身回到房间:“各位亲,我有办法将地契转换出来了!扫描件的电子邮件马上就能寄过来了!”
陈宇轩的鬼魂瞪着,一脸不可置信:“这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转换出来的?!”
面对陈宇轩惊讶的表情,我心里笑嘻嘻,嘴上却麻麻批:“转换一封地契而已,有什么困难的吗?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会法术吗?醒醒吧大哥,连这点转换技能都没有,我怎么纵横阴阳两界啊?”
陈宇轩被我怼得不行,好半天才憋出一句“竟霸道如斯……”
我将这封信的复印件,装在一个快递专用的大信封里,然后便准备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