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织,岁月如梭,转眼间苏宁北已是某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几年之间,个头像拔节的竹子努力地噌噌上窜,额间的碎发轻轻地掩住眼中那抹光亮,星光璀璨,剑眉斜飞,鼻梁高挺,嘴角微翘划出美丽的弧线,让人移不开眼。
这就是她的苏宁北,依然执着爱恋着他的林晓夕乐开了花。
苏宁北已是一米八五的高个头,站在人群里永远是那样的一枝独秀,想不显眼都难。林晓夕也是努力地追赶着,她的个头对于女生来说也算是中上水平了,是一米六六的好分线,两人一站在一起,也是差了一个头的距离,这样的距离,适合仰望,不是很吃力的那一种。对于林晓夕这样的女孩来说,关于这件事情,她也只能不远不近地望着,因为苏宁北依然固执地不接受她所谓的爱慕。
他在她的心目中就跟会发光的耀眼球体一样,高贵地悬浮在空中,她就算是微微地扬起下巴,仔细地瞅着他,也会时常被他周身的独特光晕闪花了眼,他就是一个天然吸引她的发光源,使她义无返顾、奋不顾身地往火坑里跳,也让那闪耀的光华时时刻刻指引她往前走,走到一条可以通达到他内心的道路上,寻寻觅觅的,她辗转了许久,也没有找到那个转角。
这些年来,她似乎一直以他为中心,在他的周围转动着,像条隐形的小尾巴一样跟着不远不近的他往前走,走过了小学、初中、高中,然后是现在这一所一流的名牌大学。
眼睁睁地看着他从校门入口的方向进去,又被一群要好的哥们成群地簇拥着闪闪发光地离开,出离她悠远的视线,走向未知的地方,她只是默默地看着,仔细地凝望,直到目光模糊了,视线发散了。
要问她为何不跟上去勾肩搭背的呢?那种事情也不过是较年幼的时候做做罢了,等她上了初中,才明白原来女孩子是要矜持的,每天黏在一个人身上,反而会引起别人的反感,特别是现在苏宁北直接把她当无色无味的空气的时候,她更加不能大加放肆地盯着他看,流言蜚语很可怕,在成长的道路上。
即使不能时时刻刻跟在他的身边,苏宁北依然是她喜欢的苏宁北,秋日的阳光之下,他俊逸潇洒,颀长挺拔的身材,一身的素白加蓝色牛仔,她的小北就算是穿着一件简简单单一片白的衬衫,也能够穿出不同凡响的气质,一种使她沉醉十几年的独特气质,大概是神人一样的味道。
如此的耀眼……果然是她喜欢的苏宁北,就说她的品味是独到的,浑身哆嗦了一小下,心潮澎湃地握紧了拳头,大有一种吾家有男初长成的骄傲与酸涩,默默地在某个角落深沉地注视着他。
林晓夕小时候很优秀,优秀得遮住了她周围所有同学的光芒,如鹤立鸡群一般的赫然出众,但是,等到她过了十四岁,一切的光环便慢慢地淡去了,被她的光芒所遮蔽的苏宁北总算有了出头之日,如雨后的春笋噌噌地上涨他的身高还有地位,成为了校园里的一道新风景。
几家欢喜,几家愁,林晓夕倒是不担心,反正她要的是踏实而平凡的生活,所以,也便看着身边的人自信猛涨地扬起了鼓鼓的风帆,险险地超过了她,一跃成为了明日之星,众人瞩目的希望。
林晓夕将心里的那些烦杂念头都压了下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目不斜视地往校门口走去了,修长的小腿一抬,迈进了校门,直直地往校园西边的杏园篮球场走去了。
到篮球场自然是要打篮球了,说起篮球,她的一身好本事,还要多谢苏宁北了,要不是当初上华明中学的时候,苏宁北迷上了篮球这个玩意儿,她或许是一辈子也不会沾手的,相较于篮球,她更加的喜欢质感较软的排球。但是喜欢一个人,本就是要喜欢他的全部,于是,林晓夕便掏出了她打小积攒的零用钱买了一只篮球,每天雷打不动地练习着,有时候是两个人一起练习,有时候只是她一个人对着偌大的篮球场努力地练习着。
所以说是苏宁北成就了她的篮球技术,她的球技反而比发起人更胜一筹,只是这样的优越性并没有带给她一点儿兴奋感,只是平白地因为这纵横交错的篮球而添上几根烦恼丝。
到了杏园篮球场,东西南三方角落已经有人在比赛或练习了,林晓夕从地上捡了一个公用的篮球,微微地一弯腰,浅浅地曲着膝盖,篮球在她手下前后左右弹跳,心里熟练地计算出了步数,往前几步,一个虎跳,篮球在半空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咣当一声,篮球砸在了篮板上,一个借力,稳稳地落进了篮框内,一跃而下。
接住了半空落下的篮球,在白皙的手中运转了几个来回,这才缓缓地开始运球,投球,如此反复,神情凝重如雕塑,脚步铿锵似鼓点,这样的动作她做过不下上千遍,从初三开始,一方面留了一分心静静地观望旁边苏宁北的每一次练习,好像在观望一场盛世的烟火,流光溢彩,另一方面则是反复练习手中的动作,揣摩出适合自己的方式。
烟花盛放过后,是烟尘弥漫,在她的那场追逐里,一样是落了个冷冷清清,他依然是没有将她放在心里,连一个偏僻微小的角落也不留给她。
思绪在胡乱地运转着,一个篮球从西南角飞了过来,蹦到她的小腿上,嘭地一撞,弹开几米,滚动了几下,渐渐停了下来。
林晓夕一手抱球,一手抚上被击中的小腿部位,揉了几下,好像磕了石子,心里却起不了浮躁之气,自然不能像以前一样一脚把球狠狠地把踢回去,来个篮球变身大射门了。
她定睛看着那原地不动了的篮球,那个砸中她小腿骨的罪魁祸首,突然一个高而精瘦的身影闯进了她的眼帘,应该是那个篮球的主人了。
“你的球砸伤了我的腿。”她不急不缓地说道,平铺直叙的语调,目光温温凉凉地凝在他身上,瞧不出是什么情绪,当然欢喜是不可能的。
男生捡起篮球,无所谓地耸耸肩,无辜地说道:“冤枉呀!谁让你恰好在那神情恍惚着呢,明明看见球飞过来了,你都不知道躲闪一下。”
“哼——”林晓夕有些蔑视地从鼻尖窜出一声哼叫,她这个人其实很好说话,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能诚恳地道歉承认了错误,她是不会计较什么的,如此,他这个肇事者却不在意地反咬她一口,这口气憋在心里,岂会舒服,他不让她好过,她自然也不能让他过得比她好了。
有句话说得对,宁可得罪小人,也别得罪了女人,而今他惹恼了她,自然要给他一点苦头尝尝的,吃一堑长一智嘛,给点教训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