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晴,别闹了哈,很痒,等下翻车了就不好了。”
“嘻嘻,阿伦,你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是什么东西啊,看起来真好看。能给我看看吗?”
“哦,这个啊,这个是我老妈留给我的。”
樱花散漫的街道上,一对年轻男女在自行车上欢声笑语的调笑着。
“她说这是我们家祖传的宝贝,以后要是遇上了喜欢的人,想要守护她一生的女孩,就将这个戒指送给她。”
男孩转过头,对着身后座位上的女孩说道,脸色有些泛红。
“哦?那不就是送给我的吗?”
“拿给我试试看!”
说着,女孩就从男孩的脖子上将其扯了过去,解开,挂在了自己的右手中指上。
仔细的观看摩沙了一遍,然后对男孩说道:“你看,这不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嘛?”
“呵呵……你喜欢就好,晴晴,我喜欢你……”
最后的一句话,男孩说出来就细如蚊声了。
“阿伦,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女孩专注在戒指上,所以对于男孩的话,她并没有用心去听。
“晴晴,如果毕业了,到那时,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守护你一生一世吗? ”
“不然呢?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戴上这枚戒指?”
“晴晴……”
樱花消失,香气渐远。
少年幽幽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看着四周的一切。
“原来还是在这个胡同里嘛?”
“戒指——”
少年飞也似的跑到了悍马刚刚驶过的地方,看到了那个被汽车碾压过后,不堪入目的戒指。
已经破碎不成样子了。
少年珍重的从胸口内袋中掏出一个戒指盒,将其上的钻戒给拿出来,然后将这些翡翠渣放进去,再次小心翼翼的放入怀中。
这个钻戒本来他是想要送给那个叫晴晴的女孩的,但是变了,那个叫晴晴的女孩走入这个大城市,为了学费而进入这家洗浴城之后,一切就开始变了。
她开始变得物质起来,买衣服只买名牌的,吃饭只去那些装修豪华的地方。
她的交际也开始变得广泛起来,认识了各种各样打扮得光鲜亮丽,风流潇洒的公子哥。
而她的化妆也是变得非常频繁浓厚起来。
变得他都开始不认识那个叫做晴晴,常常坐在他单车后面的那个淳朴女孩了。
终于就在今天,他最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终于跟他提出了那两个字——分手!
然后,就发生了在胡同里的那一幕——
“老天爷!既然已经为我安排了这么糟糕的一切,那为什么不干脆给我来个痛快的?!”
“为什么不干脆一道雷把我给劈死算了!”
少年在雨中癫狂的笑着,吼着……
冰冷的雨水跟滚烫的泪水交织混杂在一起,在脸上浮现着。
轰隆隆——!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了下来!
滋!
“啊啊啊啊啊!”
少年看向自己胯下的冒出青烟的地方,依旧心有余悸,要是再往上劈个十公分,那他的……
“这雷TM的怎么回事?有那么多的地方都不劈,偏偏向我劈来?!”
说完,又是一道闪电劈将下来。
“等等,卧槽,还来?”
这雷可是不跟你讲人情的。
“nnd,不会真是要把我给劈死才甘心吧?”
说着,林伦就想要打开前方的那道铁门,先从这个诡异的地方逃离再说。
他认为这里应该是有着什么东西能够吸引雷过来。
不然,就解释不通啊,现在可是科学社会,凡事可得讲究科学两个字。
林伦并不是不相信鬼神乱力之学说,只是他觉得这种事情并不应该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不然,从小到大,那些欺负自己的人,怎么并没有遭到报应?
“啊啊啊啊啊啊!!!”
可就在他将右手触摸在铁门之上时,一道足有水桶腰粗的闪电,以电蛇般灵活的向他游走过来,二话不说就一口咬住了他。
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照x光一样,悬浮在电团之中,
稍后,他就化作一黑团,降落在了地上。
……
“起来了,起来了,快给我起来……”
“嗯?这里是哪里?不是胡同里了?”
林伦再次睁开眼睛,视线刚开始非常模糊,因为这里实在是太过昏暗了。
眼前只能够隐隐约约的看见一大群的人,被黑色的物体捆绑在一起。
耳边也是不断的传来鬼哭狼嚎般可怖的声音,凄惨撕裂。
“看什么看,小子?”
这时,一张马面出现在他的面前,差点没把他给吓死。
是怎样一副马面呢?
只见对方那张马面上白粉敷面,跟个白粉墙一般,额头上有着一个奇怪的印记。
舌头非常的长,塌拉下来,又腥又长。
戴着一顶白帽子,眼神凶狠的看着林伦。
“你是马面?”
“不然呢?小子,前面那个就是我大哥,牛头。”
“牛头?这里是阴曹地府?”
林伦的仔细看向这两个人,哦不,准确来说是两只鬼。
首先,先说说站在他旁边的这位吧。
马面,白帽,上半截身子还是勉强像个人样,下半截身子却是像蛇尾巴了。
然后前面正在负责驱赶游魂走路的牛头,跟眼前的这个马面长得也是一般无二。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牛头马面?
“小子,到这来,听听你的前生功过吧。”
林伦直接被马面粗鲁的拉到了一桥边。
左边的是一个老妪在那里微笑着送着一碗一碗飘香四溢的茶水。
而右边的则是一个打扮的跟个江湖术士差不多的老道。
在那里拿着一本本的书对一个个鬼念念叨叨。
马面将他径直的带到了那个老道的眼前,然后那个老道听马面报了林伦的名字。
开始从身旁那些摆的一大堆的书籍中翻找。
好一会儿。
终于翻找了出来。
然后打开书籍开始念叨着:
“李伦,三岁偷看隔壁邻居的女孩洗澡,四岁跟人打架,大伤了人的头造成了植物人。十二岁开始混迹社会,结实了一批狐朋狗友,开始无恶不作,调戏女孩……”
然后就讲了一大堆的恶事,生平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事情。
“李伦,你此生无恶不作,没有资格喝孟婆水,过奈何桥!罚你到十八层地狱去接受改造,期满则可以考虑进入六道轮回,不过是从最低等的植物或者爬行之物做起。”
林伦还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对别人讲,可是一看不对啊,这个马面的身边除了自己就没有别人了啊。
而且他现在就是向自己所看来啊。
“靠——该不会是在说我吧?!”
“坏事了?我可没有做这些事啊,凭什么让劳资背黑锅?!”
刚刚他在听说这个鬼做的这些“伟大”事迹后,他还觉得这个家伙很牛x,不过等待他的将会是万劫不复。
不过,现在看来是坏事情了,因为这个马面明显就是把自己当成那个人了。
那么,照这样说来,岂不是误抓?
那个家伙岂不是还活在世上享受?
这一惊可不得了,再往那个老道的那本书看去时。
发现那本书上写的明明就是“李伦生前日扎”六个大字。
跟自己林伦就差一个字。
“马面大哥,你是不是误会了,我不叫李伦,是叫林伦啊。”
“不是叫李伦?nnd的这下子可是麻烦大发了。”
说来马面也是挺冤枉的,要说他本来就是学历不高,大字不识几个,更别说那天有个大人家里办喜事,他去贪喝了几杯酒,然后就把林伦给劈了带了回来。
这下子坏事情了,把好人抓来了,却让坏人继续逍遥法外了。
“还是找牛头大哥商量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