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小陈入职某美业公司,入职时,签了一份人事说全公司人都签了的授权书,因为这份协议她陷入了视频被被授权者制作成道德上造谣的视频,法律上虚假宣传的视频。
2023年12月,小陈被公司被离职。被离职后偶然一次刷短视频时,发现视频把她描述成宝妈,她不知道有没有熟人看到,备受煎熬的她,在网上给,线上线下咨询律师,有律师说,这份授权书对她很不利,有的律师说,这份授权书已经存在偏妥,可以用合同格式条款无效起诉,有的律师说,给拥有授权的公司发一份收回授权函就可以了。
在2024年1月份,小陈给该公司发了授权收回函,是同竞业保密协议一起寄过去的。该公司收到函后,说不认可这份函,公司花了很多东西拍摄是视频,我无权收回授权,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肖像权是你的,你有权收回。
小陈听到律师的话后,认为已经收回了授权,然后通过平台举报哪些视频,过了一个星期,她收到了前公司的律师函,她非常害怕,不断的拨打12345咨询,因为授权书写了我不得提起诉讼,12345的工作人员告知她,诉讼权,没人任何人或公司能限制,小陈问如果提起诉讼,哪些是证据,你可以去参考一下相关案件。
小陈不想被起诉,于是她提起了诉讼,但她第一次提起诉讼,不知道怎么做,她向朋友借了电动车,去到了高法,经过门口工作人员告知,第一次诉讼是区的,这里是高法,是终审的地方,
饭都没吃她回到住的地方,准备去区里提起诉讼,在过去前,她又在网上查,不查不知道,这需要去到公司地的区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由于距离有点远,她准备放弃时。她看到了,现在可以网上立案,她立马去看怎么网上立案,了解清楚后,她准备了一个星期的材料,在网上填写立案资料。
2024年2月立案通过,之后的一段时间,她不断收集视频证据,2024年5年她向现在的公司辞退,回到前公司的区地方住,又收集了一段时间的证据,去区法院提交了纸质资料给法院诉讼处。
2024年10月在法院开庭,她开始以为法庭跟视频上的一样,有陪审团法官书记员等等的,开庭时间是2点30分,开庭时只看到了一个女工作人员,过了10分钟,被告律师到庭。女工作人员问我们有没有证据提交,小陈提交了一堆不知道是不是证据的资料给女工作人员,交了又拿回了一些,过了1分钟,她还是觉得这些是证据,她补交了,被告律师说,证据已经通过快递提交了。然后女工作人员让我说诉讼事实,小陈一直咬定,这份授权书的内容属于合同格式条款无效,这份授权书权利严重偏向公司,被告律师说,这份授权书你已经签字了,证明你认可它,你为了得到工作签的,小陈反驳说,入职人事说,全公司都要签,没有说可以选择不签,属于强迫她签,被告一直咬死了小陈是为了得到工作签的。而且这些视频拍摄,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小陈反驳对方,说她也付出了健康,脸部在拍摄护理时,过度清洁,导致脸部疼痛,负责人知道情况,还要她继续拍。
女工作人员问,公司的产品是不是有问题,小陈说,一个步骤的拍摄,重复了4/5遍,已经过度清洁,而且公司还是把视频制作虚假宣传。
这时法官出现,女工作人员把证据资料提交给法院,法官让小陈说起诉事实和内容,小陈说了,法官听完后问被告,视频制作的内容,视频的用处等,被告只说了一些表面内容,小陈听不过,直接对法官说了真实情况,还强调了公司把视频制作成虚假宣传,被告律师害怕小陈捉住虚假宣传的问题去投诉公司,他立马去外面打电话联系公司,法官她们说,这个案件难判,对方律师回来后,等了大概10分钟说,2024年4月30日后的他们处理,我不同意,法官本着难判就调的程序,带我出去不停的劝说,我还是还是不同意,法官又回去跟被告劝说,后来又出来跟小陈说,法官说完对方同意了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4月30日的视频小陈处理,4月30日后的他们处理,法官不停的劝说我,说这个案件,对方怕虚假宣传的事实,所以才退一步,对方有授权书,而且视频已经形成了著作权,由于著作权的关系,小陈很难赢。
这时,一个老人和保安发生了纠纷,小陈与法官不停的跟哪位老人说,这边是判的地方,老人要找的地方诉前调解在其他地方,这么说老人还是很固执己见,最后小陈与法官没有管老人。
法官继续不停的给小陈分析情况,最后,小陈同意了这个方案,小陈可还是是被坑了,回到家后,她去平台上不停的举报处理哪些侵权视频,第二天,被告律师一直说,她的行为属于侵犯公司,再不停止就去法院起诉,由于调解书写了4月30日后的视频不能授权不能发,小陈又处于弱势,被告律师不停的逼她,她精神有点崩溃。
她放下了对他人心软的行为,跟被告律师说,4月30日后的视频,她不再投诉,而是直接起诉。说完后她去平台里收集证据,收集起诉的对象。
对他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矛与盾的漏洞,在法律上到底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