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闯看看吴天漫不经心的样子,便知道他对分赃不感兴趣,不想参与。
但是,基于一定程度上对吴天的欣赏和认同感,王德闯还是郑重地提醒了吴天一句。
“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或者是看不上,或者是想避嫌,然,和光同尘是不可避免的。免了,必定会出事。
你是个文人,日后必然是要在文人的圈子里混,不学会和光同尘,谁帮你宣扬好名声?
难不成,你还想做孤臣?”
听王德闯说完,吴天顿时呆住,你个武将,居然也知道和光同尘?果然不愧是心思细腻的儒将啊!
尤其是王德闯的最后一句玩笑,孤臣?
听到这个词儿,吴天瞬间就想到了苏云清……老苏这副公正无私的态度,以前一直以为他是性格如此,眼睛里揉不得沙子。
现在嘛,经历了账本事件,吴天就知道自己对苏云清的看法,还是被“清官滤镜”影响了。
说是苏云清的性格也没错,但说是苏云清想走孤臣的路子,应该也是没错的。
但想做孤臣文人,其实也不少,只看皇帝看不看的上、需不需要了……这个,吴天不着急,离苏云清这个人远一些,默默看着就行了。
种种思绪,在吴天的脑海中一秒闪过,吴天收拾了心思,拱手道:“王将军说的对,那我便挑一些字画吧,再多就不合适了。”
说着字画的时候,吴天甚至已经想好,要把这些字画送给谁了。
王德闯哈哈一笑,拍了拍吴天的肩膀上,笑道:“别老是叫我王将军,我还只是个校尉呢,被别人听见了不好,而且也见外……你叫夏会长为伯父,那便叫我一声哥哥吧。”
叫哥哥自然没问题啊,但吴天有些好奇地多嘴问了一句:“英杰哥,你怎么叫夏伯父……”
王德闯又是哈哈一笑,说道:“严格来说,我是应该喊你夏伯父一声叔父的,但我们关系亲近嘛,所以私下里一直是平辈论交的。”
虽然王德闯说的挺含糊,但透露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了。
严格来说……私下里……
所以公开场合,王德闯还是要喊夏沧海为叔父的。
已知夏沧海是皇族旁支,王德闯喊夏沧海为叔父,那显然王德闯起码也是个贵族出身,又或者是外戚。
贵二代啊!
虽然猜到了王德闯的身份,但吴天并没有直接捅破,也没有转变态度,曲意讨好,而是一如既往地自然和随意。
“对了,英杰哥,我还得额外提一个……呃,略微有一点点过分的要求,”吴天说道:“我想让刘家所有十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女子,都挨个让我看一下后背。”
“想找你妹妹是吧?”王德闯顿时了然,同情地看了吴天一眼,马上拍板道:“这不算什么大事,我同意了,所有三十岁以下的女子,不论身份,全部脱掉上衣,露出后背,让你甄别。”
“过了!”吴天哭笑不得。
他把年龄限制在十岁到二十岁,是考虑到便宜伯父卖他妹妹的时候,未必会说妹妹的真实年龄,所以才把年龄范围扩大了一下。
但王德闯直接下令所有三十岁以下……这范围也太大了。
王德闯却摇头提醒道:“这些个乡下的地方豪强,没什么人性,买来的人口多半是像牲口一样使唤,有些看起来像三四十岁的,其实还不到十八岁呢……”
话只说了一半,便戛然而止,但王德闯知道,吴天一定能明白他的意思。
结果这一句话,听的吴天差点儿破防,忙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
他想起历史上确实有一些世家豪门,甚至是大儒、大善人家,都会干一些毫无人性的事情。
比如把一些男童、女童,活人做成俑,处理防腐以后,在体内灌满油脂,在嘴里插上灯芯,然后就这么一直点着,祭祀用。
相比之下,反而是那些直接把一些男童和女童,活人祭祀的,还要死的更干脆一些。
在这吃人的社会,你要做个良善好人,就会被人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所以人性这东西……得有,但是不能多。
所以做人,一定要自强不息,尽可能地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真到了那个高度,他可以选择不作恶、少作恶,至少自己和家人不用变成别人作恶的对象。
心里叹了口气,吴天拱手说道:“感谢英杰哥提醒。”
王德闯拍了拍吴天的肩膀,说道:“我知你心情不佳,先做事吧,回头哥哥给你找点乐子。”
吴天已经没心情去想什么乐子不乐子了,勉强笑笑,然后便带着几个王德闯的亲兵去了后宅,随便找了一间宽敞的空房间,挑几个温驯的婢女,让她们转过身去,脱去上衣,露出后背……看看没有痣,便留下她们几个,帮忙脱别的女人的上衣。
当然,也全是背着吴天,只脱上衣,吴天也只看后背,没有痣便让她们穿上衣服滚蛋。
刚开始,甚至有婢女当场吓尿,后来她们才发现,吴天并非是要对众女干坏事,而是……在找人。
所以几个婢女渐渐不怕了,连劝脱的话术和行动,都熟能生巧了。
但并没有什么卵用,在看了上百个后背,甚至连刘家的家族地牢都没放过,也没有找到。
吴天叹了口气,随意地在刘家的库房里,挑了四副字画,眼神随意地一瞥,顿时眼睛一亮。
刘家这样的内陆小县的地方豪强,库房里有成箱的银锭、成箱的铜钱、成箱的香料,都不会让吴天惊讶,但能有五根象牙、两座珊瑚,就确实让人惊讶了,因为这玩意儿确实不好搞。
但不好搞不代表搞不到,只是一尺多长的象牙而已,明显是未成年的小象。珊瑚也只是脸盆大,高不过一尺,对于珊瑚来说,其实是非常微型的。
让吴天张大嘴巴,震惊的是……吉贝布。
所谓吉贝布,其实就是棉布。
在吴天的那个时空的唐朝,棉花就在岭南地区开始种植了,然后被人织成布,名字就叫吉贝布。
白居易有诗云: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
诗里的重衾,说的就是用吉贝布制成的被子。
但这玩意儿的产量太低了,所以极其昂贵太,所以普通老百姓用不起,勋贵富豪又多是用丝绸、貂裘,所以一直都没有推广开来。
一直到棉花找到真正最适合它们的产地——大西北,并开始大规模种植,然后又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才让吉贝布,也就是棉布,打败了麻布和绢布。
只是到了这平行时空,不知道这个时空的棉花,有没有找到真正适合它们的产地。
旁边王德闯的亲兵,见吴天一直看着吉贝布发怔,便小声说道:“公子,听说用这东西做被子极好,便是都拿走了,校尉也不会说什么的。”
吴天默默点头,眼前的两匹吉贝布,按照大夏国的度量衡,一匹布是长四丈,宽四尺,然后卷成一卷。
如果按照后世2米乘1米8大床的规格来做一床棉被……被罩,一匹吉贝布是肯定不够的。
都拿走,肯定不合适,拿走一匹,又连做一床棉被都不够……那还不如不拿。
但吴天在心里记下了这件事,以后有合适的时机,一定要找人打听一下,大夏国有没有适合种植棉花的地方……这可是一门洪水长流的大生意啊。
关键是,还能带动一整条产业链的发展,以及数以万计的就业。
以后真有机会搞实业的话,吉贝布,必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