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母第一次看现场,却给她埋下了一颗种子,接下来的时间她全程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上的林谙,旁人会因为他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尖叫,林母则不会,她永远都只是定定的瞧着他,完全屏蔽了周遭环境,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似的。
见面会到了末尾,照例需要抽三位幸运的粉丝上来发福利,往常的日子里,林谙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环节,那些粉丝总是说着千篇一律的话,什么我喜欢你很久啦,什么我会支持你一辈子啦,什么多喝热水照顾好自己……
开玩笑,他又不是三岁小孩子难道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会懂?喜欢与爱这种廉价的东西又能值得几斤几两?他成名逐利又不是靠着这帮只会动动嘴的粉丝们…但无奈人活在世,总有各种各样需要遵守的规则,讨好粉丝显然也在这一项之内。
林谙拿着话筒,百无聊赖的听着主持人高亢的语调和下面的尖叫声,他倒是不用保持微笑,因为粉丝们已经习惯了他这种颓气。
工作人员搬了抽奖箱上来,林谙照旧翘了嘴角,听着底下的尖叫默数几秒,摸了三张纸条上来。
年年来的都是不一样的面孔,林谙懒得去记这些人的样子,反正这辈子,他们能见面的机会恐怕也就这一次了。
林谙如往常一般看着今年被选上来的这三个幸运儿,都是些平平无奇的人,与他记忆中的那个粉丝框架基本吻合,只是当他看到最后一个的时候,略微皱了皱眉。
林母做梦都没有想到,她居然会被选到台上去互动!当那个主持人用打鸣一样的音调叫着她的号码的时候,林母甚至都没反应过来,直到主持人喊了第三遍时,她才堪堪举起手,在一种羡艳的目光里走上了台。
她本想把这个机会还给那个带她进来的小姐姐,可她在前排搜罗了一圈儿也没找见那个姑娘的影子,主持人一声叠着一声催的很紧,最后她还是咬牙跟上了另两个幸运儿的步伐,她低垂着头,手因为紧张而搅住自己的裙角,眼睛紧盯着地面,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左脚绊右脚的好戏。
此刻,她离这个叫林谙的男人很近。她甚至能闻到林谙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混杂着汗水、香水的一种男人的味道,光是闻着就让她有一种心跳的冲动。
她用了好一会儿才叫自己的心跳归位,等她平静下来听周遭声音的时候,才猛的发现事情大条了:
被抽上台来的幸运儿都要讲心路历程,可她根本就没有心路历程啊??总不能说——自己是临时起意来见面会,恰巧就被抽上来了吧?
很快,那只话筒就伸到了她面前,林谙站在她跟前,那股好闻的味道直往她鼻子里钻,可她却无心分辨。
一秒,两秒。
在台下观众的窃窃私语里,林谙挑挑眉,话筒又往前探了探,显然并没有放过这个可怜少女的打算。
“我……”林母只说了一个字就哑火了,她实在是不怎么擅长撒谎,此刻大脑更是一片空白,之前那两个人的发言她连半点都记不起来了。
“我……”林母视死如归的闭上眼,“我特别喜欢你的那张宣传页,特别有感觉。”
“哦?“
这倒是个新奇的答案。林谙的眸子中倒映着局促不安的林母,看起来就是个中规中矩的学生打扮,完全不像是来追星的狂热粉丝,这么想着,林谙便又问道:“那你喜欢我的哪首歌呢?”
本以为眼前的少女会更加的不安,没想到她却亮了眼睛,半点没犹豫的回答道:“洛神!”
洛神…
林谙了然,这首歌是他刚刚表演过的,也是他这张专辑收录歌曲之一,只是他刚刚不止唱了这一首,难不成她只记得这一首歌的名字?林谙不说话,只晃了晃话筒,俨然是在等她的一个解释。
这要怎么说呢…林母犯了愁,那一瞬间的惊艳,一瞬间的心跳加速 是没有办法用语言表达的,她磕磕绊绊的解释着,希望林谙能够明白她的意思,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好。
林谙静静的听着她说话,直到她说完才露出一个笑容来——与曾经的营业性笑容不同,犹如同初春暖阳的桃花初绽,林谙深深的看了林母一眼,道:“感谢你的解释,我也很喜欢这首歌。”
饶是再讨厌粉丝活动的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少女对歌曲的理解有一种超脱时代的先进性。没错,这是一首偏实验性的歌曲,制作人曾告诉过他,这首歌超出现代观念太多,或许不是那么适合放在专辑里。
可林谙就是喜欢,每一次的律动,每一个鼓点都躁动着他的耳膜。他为了这首《洛神》曾出过抢先版的专辑试听,可惜粉丝们都对这首歌的反应平平,林母还是头一个。
林谙俏皮的眨眨眼,继续同林母走着剩下的流程,等三个幸运儿的奖励都发放完毕,林谙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道:“你很有眼光哦。”
林母的脚步顿了顿,回头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直到散场,林母也还是回不过神来,只这短短的一个小时,她就确定,自己的心已经被这个叫林谙的男人牢牢的抓住了。
她上网搜索了林谙,知道他是最近的新起之秀,被诸多乐评人称为音乐精灵。听到这样的赞誉,她心中缓缓的升起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来,这显然不是粉丝的自豪,而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或许可以被称为爱情的情感。
而她,并不讨厌。
先要把粉丝之前转化为切实的爱情,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多难,林母并不知道,她只知道如果是她的话,这并不是一个难事。
她家颇有些钱,可仅仅有钱是不够的,还不足以把爱情送到她身边来,但有钱却可以做很多事,短短时间内,林母就从一个刚开始追星的小白荣升成圈内大佬,这一切都要拜金钱所赐。
一来二去,再加上林母肯花钱,很快的她就在林谙那里有了名姓。林母家里的公司所做的内容与林谙家里所做的亦有共通之处,林谙没有通告时,偶尔也会同家里人一起跑跑业务,就这样,他俩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了交集,林母也不再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粉丝,她终于被林谙记住了。
爱情这东西,一向就很玄妙。
林母爱上了,陷进去了,忘不掉了,自此就钻进一个名叫林谙的‘钱眼儿’里去,无法自拔也压根不想自救。
林谙是一个多有魅力的人啊,他会唱情歌,会弹钢琴还会弹吉他,他的身上还有一种深沉的气质,彼时如林母这般的小女生是很难理解颓废这词儿的,只是莫名觉得林谙吸引着她,诱惑着她深深沉纶。
林谙这人吧,说得好听叫情商高,什么诗词歌赋,什么人生哲学,你说什么都能跟你唠上一两句,绝不会让你冷场,也因此颇自负,自知自己的长处,更善于展示。他倒也不是真的颓,说真的,他要钱有钱,要才华有才华,要脸蛋有脸蛋的,他要是想找小姑娘的话,只要勾一勾手指,那帮小姑娘就能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往他身上生扑……
这样的他,有什么可颓的呢?所以啊,说白了,还是那帮小粉丝太傻。既然他们喜欢这样子的他,那他便这么做就好了,反正也不费事,一举多得。只是那个小姑娘会打蛇随棍上般的缠上来,他是万万没想到的。但意外的……他并不讨厌。
偶遇多了,相处多了,他也就渐渐明白,眼前的这个动不动就耳根子红的小姑娘和他的那些个粉丝是不一样的。
而所谓的爱情萌芽,便一定要从认识到不一样这一点才能开始。
他俩像模像样的谈起恋爱的时候,林谙身边的人都笑话他,问他是不是玩腻了圈儿里的小模特,想换换口味才找了那么个清纯的学生妹。
那时候的林谙手夹着烟,烟头在黑暗里一明一灭的,抽着抽着,想着这小姑娘对他予取予夺的样子,便笑得有些意味深长起来。朋友见状,坏笑着擂了他一拳。
可那时候的林谙也怎么都不会想到,万花丛中过的他居然会栽在这么一个在她看起来予取予夺的小姑娘手里,乃至于连累了他唯一的下一代也过得如此不幸。
就算是再怎么登对的恋爱,谈久了,林谙也就腻味了,更何况是一时兴起的换口味呢?可每当林谙想要抽身离去的时候,林母总会适时的勾起他的兴趣,让他人为的再给这段恋情续上一段时间。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说这女人吧就好比是一本书,如果你看透了,吃透了,那也就没意思了。林谙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把人小姑娘吃得不能再透了,可每当他抹抹嘴想要抽身离开的时候,又总能发现这小姑娘其实还有个神秘的番外篇。
圈里人都怀疑他是转性了,好好一花心大萝卜居然都能被一小姑娘管的福服服帖帖的,简直是奇迹。林谙也不恼,笑嘻嘻的揽住林母往怀里带,紧接着就在人小姑娘的脸上喷了一口烟,这爱情吧,谁尝谁知道啊。他特嘚瑟的想。
谈着谈着,这谈恋爱就变成了谈婚论嫁。林谙看着一脸幸福的试婚纱的小姑娘,自己也开心的傻乐,那时候,他是真的相信自己转性了,变得专一了,觉得林母就是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子,是他的灵魂乃至肉/体的唯一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