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落雪认出林鸥就是上次在菲菲婚礼上见到那个美女珠宝设计师,想到这里,她眸色一暗,好像上次这个林鸥对叶风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也正是因为她的出现,让菲菲跟她老公在婚礼上就闹出了不愉快。
“落雪,这是不是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珠宝设计师?”雯雯在一旁问。
江落雪点点头,就听雯雯道:“看上去可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说话间,一众男人已经团团围了上去,这帮男人平时在外面纸醉金迷成习惯,但在那种场合见识的女人终究是俗物,所以偶尔看见这种极品美女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江落雪不是俗物,可惜为人高冷不太好接近,而林鸥一看就是火辣魅惑,看上去似乎很好接近的样子。
蒋旭第一个凑上去,笑容谄媚:“这不是林大设计师吗?”
“能跟林小姐呼吸同一片空气,我都就这空气都变得香甜了呢。”
“今天真是美女如云啊,这一趟可真不白来。”
一帮男人像是围着主人摇尾巴的狗。
然而林鸥只是冷淡地扫了几人一眼,就径直朝着叶风而来,非常熟悉地把手臂搭在叶风的肩上:“真没想到还能在这儿看到你呢。”
众人呼吸一滞。
这林鸥竟然认识叶风?而且还跟他这么亲密,怎么会?
放着一堆英俊多金的富二代不撩,专挑了个身无分文的废物去撩,这他妈是什么新时代的新玩法吗?
“林小姐,你怎么会认识这个废物啊?”蒋旭惊讶道。
“就是啊,这跟你的身价它也不符嘛!”
林鸥莞尔一笑,看着蒋旭:“他是废物,那你是什么?”
这话给蒋旭问懵了,这什么意思?林鸥不仅认识叶风,还表现出一副站在他那边的态度?这他妈都什么跟什么?难不成林鸥这样的女人,竟然喜欢叶风这种狗屁不是的小白脸?
陆子明也不免疑惑:“林小姐,你身边这……你没认错人吧?”
“认错人?”林鸥笑道,“认错别人有可能,我怎么会认错叶风呢?”她又转头看着叶风,“你说是不是?”
林鸥本来是将手放在叶风肩膀的,这么一说话,她接近一半的重量几乎都落在了叶风的肩上,叶风一低头便能看见她胸前深深的沟壑。
两人距离很近,林鸥盯着叶风,似笑非笑。
看着这幅画面,众人皆是一惊,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认识?还这么亲密,什么鬼?
“落雪,她什么人啊?不就跟叶风见过一面,怎么跟叶风贴那么近?”雯雯看到这画面简直惊了。
江落雪心里非常不舒服,她从前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这一次,她突然意识到,叶风这样帅气的男人,其实是有很多女人都会喜欢的。
从叶风这个角度,能看到林鸥卷翘的睫毛,勾人的眼神,往下一瞥,甚至……胸口两只布料包不太住的大白兔……
莫名其妙的,他就想起那天在明雨卿的小公寓,想起刚从浴室出来的明雨卿。
不一样的配方,不一样的味道,不过都很波涛汹涌。
卧槽。
他不过就是个穿地摊货的菜鸡,为什么总是会有女人来挑战他的底线?
叶风偏开头,心说这女人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避讳,上来就来这么一出搞什么?
草!
这是在挑战他的定力吗?
平日里有江落雪这么一个大美女在身边,却碰不了,如今有安排这么一个身材火辣的大美女来吊他,叶风不禁苦笑,老天爷是在耍他么?
“我就是个无名小卒,跟林小姐一共也就见过两次,她能认出我那也是抬举我了。”叶风笑着,趁机把林鸥的手从自己肩上拿了下去。
“你挺牛逼啊?装什么装?知道人家林小姐抬举你,你摆个臭脸给谁看?”陆子明嘲讽道。
蒋旭也附和:“林小姐,别说你没想到他会来这里,连我们都没想到,这货听说平时灭有正经工作的,自然是没有资格和机会融入到我们的上流社会,要不是靠着江落雪,这货这辈子都没机会来这儿。”
“哼,今天他来就是让大家扫兴的,这种废物跟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看见他我都觉得污染了我的眼睛。”
“就是,这次活动是陆哥举办的,来的又是他的地盘,你这种人配吗?刚才还跟陆哥那个态度说话,我看为了照顾大家的心情,就应该让陆哥把你给轰出去,省的麻烦!”
陆子明作为活动发起人,油然而起一种优越感,他倒是不想就这样把叶风给赶走,这一次活动是他提前精心策划好的,接下来还有好多的好项目呢!
趁着这个机会,他可得好好的立一立在众多美女心中的形象,也顺便好好地埋汰埋汰叶风,让江落雪看清楚他和叶风到底谁才更优秀。
他摆摆手,故意作出一副非常大度的样子:“好了好了,我陆子明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让某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在我这里看看也没所谓。”
不出所料,众人一听他这么说,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道:“真不愧是陆哥啊,看见没有?根本不屑于跟这种无名之辈计较。”
“那是,陆哥是真大度,要是我的话,恨不得直接叫上几个保镖直接把废物给轰出去!”
“保镖?那你也太客气了,搁我的话干脆找几个打手先打他一顿再说!”
陆子明道:“大家也来了有一会了,既然人都到齐了,那咱们现在就开始活动了。”他抬手一指身后那座山林,“这座山里面有一处林子,里面深处物种繁多,景色优美,连我都没去过几次,听说里面非常容易迷路,大家反正都喜欢探险,不如就一起去里面看看了。”
顺着陆子明身后看过去,只见一座钱青山耸立在浅薄的雾中,山势不高,但能看见里面烟雾缭绕,朦胧看不真切,冥冥之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大家的好奇心。
来的人都是年轻人,骨子里喜欢新奇的东西,一听陆子明这么说,个个热情高涨道:“好啊,我最喜欢探险了!那种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的未知感最迷人!”
“我正好这几天在看《盗墓笔记》,这林子乍一看,还真有点像书里面的蛇沼鬼城,陆哥,里面不会也有什么野鸡脖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