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挽歌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少年瑟瑟缩在墙角,他眉目间还能看出几分英气,只是右边的裤腿里空空荡荡,可以看出右腿是没了的。
一个小混混声音尖利道:“爷今天脾气不好,偏你这个残废还撞到跟前来了,今天要是不交出二两银子来,你是别想走了。”
少年声音低哑道:“我是真的没钱了,你就放过我吧。”
混混却不管那么多,冲上去就打了少年两拳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着:“没钱?那老子就打你一顿出气!”
听着少年压抑的闷哼声,江挽歌再也看不下去了,本来她心里就不舒服,火气一上来,拿起一块砖头就往混混身上砸去。
混混不知道后面还有人,登时腿就被砸中了疼的嗷嗷直叫。他转过身来就想骂人,只是将挽歌身上的衣饰一看就像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挽歌气势汹汹道:“你信不信只要我一声令下就能让人把你给送到衙门去,叫你在牢里蹲上几年。”
听了这话,混混彻底不敢再惹她,一溜烟的跑远了。
江挽歌看着那少年实在可怜,就扶着他到了一旁的馄饨摊前。
少年的残脚有些渗血,江挽歌身为医者,却一点也不嫌弃,看着周围黑漆漆的,老板也转身煮馄饨了,就让少年挽起裤脚,好给他上药。
少年看着眼前美丽温柔的少夫人,不由有些窘迫,摆手道:“不…不必了,我这腿老是这样,都习惯了,不劳烦您。”
江挽歌的声音却满是坚定:“那是你以前没用好药,我制出来的药,你只要按时按量用肯定不会再撕裂。”
少年看他坚持的样子,也不好再拒绝,就颤抖着手把裤腿给掀开了。
江挽歌看着那伤腿的眼神,就跟普通受伤没什么两样,为了缓解他的尴尬,边上药还边跟他聊天:“你叫什么呀,我看你年纪也不大,这腿到底是怎么伤的?”
少年声音有些落寞:“小人叫离亭,十三岁就去参军了,前几年在战场上伤了腿,这才回到京城定居的。”
江挽歌有些疑惑:“朝廷不会给伤兵发放赏银吗,怎么你…”
离亭无奈的笑了笑:“银钱原本也是有的,只是咱们这些从战场上退下来的兄弟,大多是瘸胳膊瘸腿的,有时候要花钱治病,有时候又有人眼红来,就是有了钱也保不住。”
“说到底我还算幸运的,以前是跟着太子殿下打仗,太子殿下用兵如神,我就是受伤了好歹还能留下条命。我听说边疆可能又要起战事,这次太子殿下不能带兵了,还不知道要有多少弟兄丧命呢。”说完忍不住呜呜哭了起来。
江挽歌心潮翻涌,却强忍着露出了一抹微笑,正好此时热腾腾的馄饨被端了上来,她便由声:“小哥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先吃些东西吧,这顿算我请你的。”
离亭些不好意思,只是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他也就低头一口一口吃起来了。
江挽歌趁他埋头吃东西,把几瓶药和一包银子,放在桌上便悄悄离开了。
她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明明人群熙熙攘攘,她却仿佛听到了离亭描述的战场厮杀声,要是再有战争又会有多少个像离亭一样的少年,受伤或者丢命呢?还有这些无辜的百姓,他们还能扬起幸福的笑容吗?江挽歌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儿女情长其实不重要,至少如果让谢铭珂娶了兰芳让天下太平,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江挽歌自认为想的很清楚,只是心里还是酸涩的厉害,忍不住就有一醉方休的冲动,正巧找到一家酒馆,直接就进去了。
兰芳也没了一开始东逛西逛的好心情,一路上都在跟安生生着闷气,偏这个大个头心思直,一点都没看出来。兰芳被他气得慌,索性一咬牙也进了酒馆,打算喝几杯酒败败火。
她一进酒馆,就看到了坐在正中间神色郁郁的江挽歌,桌子上还摆着好几摊上好的女儿红。
兰芳本来就心气不顺,现在看着这个“情敌”忍不住就想挖苦几句:“哟,不是说太子妃娘娘是名门闺秀吗,怎么这大晚上的不在东宫里服侍夫君,还在这饮酒作乐?”
江挽歌此时并没有心情和她争论,反正她现在已经决定要让谢铭珂娶了她了,索性喝了口酒慢悠悠道:“你之前不是说想跟我姐妹相称吗,我想了想你和太子的婚事要是成了,对咱们两个国家都是好事一桩。”
说到这,她还冲兰芳举起了酒道:“既然都是姐妹了,敢不敢和我一起喝几杯,不醉不归!”
兰芳很是意外,在她看来江挽歌虽然看似温婉,却也不像个会轻易认输的人。不过她自认为酒量绝对是女子中的佼佼者,自然不会怕了江挽歌。
就这样,她跟酒馆老板说了一声,把多余的客人都请到了楼上,一屁股坐到江挽歌旁边道:“谁怕谁呀,就你这弱柳纤纤的样子,别被我喝趴下就行。”
两人本就都是心性纯良的人,几坛酒下肚,倒还真有了些互遇知己的感觉,最后桌子上的酒坛子都被他们喝空了。兰芳还直叫着:“老板,上酒!”
安生实在看不去了,上去扯着兰芳衣袖道:“公主,你已经喝的够多了,都快半夜了,咱们回去吧!”
兰芳不愿意,摇着头,嘟嘟囔囔道:“才不,我今天就要跟挽歌喝个痛快。”
江挽歌也摇头晃脑道:“就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就是要喝到天亮。”
安生看着醉的不轻的两人,有些为难,他倒是可以直接把兰芳背回驿馆,只是江挽歌嫁了人,还是太子妃,他实在不好跟对方拉拉扯扯的。
他挠了挠头,最后给了店里小二一锭银子并一块令牌道:“你去给东宫门房传个话,就说太子妃喝醉了,让太子来接她。”
店小二看着手里的令牌,很是震惊,却还是一溜烟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