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妻逃跑后,每天虐她的霸总后了大悔
月秀2024-11-26 14:512,728

他现在非常愤怒,非常担心,非常的在意他女人的安危。

一部分印第安人和印安混血者大多数属天主教,各自都拥护着三军统帅之一。政府对此采取漠视态度,因为三军是其右手,不可斩断也纵容不得,因此处于狭隘的境地。

所以并非恐怖袭击,也并非纯粹的暴乱发生,而是民众为了拥护各自心目中的英雄而自发的游行。但是却牵扯到了尤撒的父亲暗中与别国勾结,属于外交黑洞,故而才会引起这复杂的情况出来。

阶段信息与信号,是为了防止本市的动荡在第一时间被传输出去。这样暴乱的血流冲突,似乎还在继续,警察和军队都还没有撤走,还有几条街道游行示威的人还在继续。

搜寻工作已经开展了八个小时,可是依旧没有白掬悠的消息。费雷托如坐针毡,整颗心都跟着悬着,不知道慕少何时会一个不乐意把他的头拧下来。

没有一个商铺药店敢开门做生意,他们现在当务之急是保命,谁想因为一个疏忽而附上自己的小命。白掬悠就算是身上有钱,也买不到药来给赫连华华用。

旅店老板也只能给她送了一些纱布和基本的消炎药、退烧药,但是她却不知道这些药对赫连华华有没有用,他能靠自己的意志力支撑多久。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赫连华华一直昏迷不醒。

她只能守在他的身边,每隔几分钟又掏出手机来看看有没有信号。自从接到慕少的电话之后,她对他的思念从来没有如此强烈过,只希望他能尽快的找到自己。

仿佛只要能看见他出现在这里,那么一切就都变的安全了。她其实骨子里从来就没有多坚强,尤其看着半死不活的华华躺在那里,她就更胆怯了。

终于,在遇难的十五个小时之后,她吃到了第一顿骨头汤。是用猪的骨头混着玉米,南瓜和豆子在一起煮的,非常的好吃。

一直以来,她都是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吃的是山珍海味,并且有专门的厨师料理,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寻常百姓家里的饭竟是如此的可口。

尤撒告诉她,这道菜的名字是“大丰收”。就是将丰收来的果实同肉食全部混在一起煮,营养丰富做起来也不麻烦。

老板是个好心人,但因为买不到食物,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会持续多久,所以送给他们的东西并不算多。

因为电也被切断了,老板只能用炭火烧了一壶水给他们送了过来。

白掬悠跟阿亦两个人很快就把这些汤饭消灭干净,擦擦嘴,她很快又回到赫连华华身边陪着他。

她摸了摸华华的额头,依旧滚烫滚烫的,然后继续给他换冷毛巾敷在头上,每十分钟一换。再接着用棉花蘸着酒精帮他擦拭着手心,脚掌,腋下,大腿两侧…用指甲挂着他的手心,试图挥发他体内的热度…只能用这种原始的方法来给他退烧,防止伤口感染。

突然的,她想到了半个多月前,慕少也是这样细心的用酒帮她擦拭着身体,帮她退热。鼻子酸酸的,对他的思念突然又多了一层,深深浅浅的,烙在她的心底。

她吸了吸鼻子,着了魔一般,那么迫切的想要告诉他,自己有多么想他!

其实,他真的没有坏到不可原谅。除了两年前……不顾及她的感受,伤过她…他对她其实非常好,这些白掬悠都能感受得到。但是,他难道只是基于对自己的亏欠,才会许她独宠,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爱护吗?

为什么她觉得,那并不是情投意合的爱情,而是夹杂着些别的味道。比如,他只是为了报恩,像他说的那般,因为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思于此,心中隐隐在痛,或许不是爱呢?

她默默的将挂在脖颈之间的翡翠项链拿了出来,心间藏住隐忍,浅浅淡淡的拿着玉雕钟馗把玩起来。

都说钟馗能驱邪散魔,给人带来好运,但愿,它也能给赫连华华带来好运。她,已经不再排斥这个无时无刻不触碰着她,冰冰凉凉的东西了。

“你什么时候才能到我身边来?”她在心底一遍一遍的问自己,心里错综复杂,她多么想要一个怀抱,热热的,暖暖的,将她的恐惧驱散殆尽。

阿亦来到她面前,一屁股在地上坐了下来,脸色淡淡的,牵扯着伤痕:“掬悠小姐,别担心,你的朋友福大命大,一定会化险为夷的。”阿亦以为她是再担心一直昏睡的赫连华华。

白掬悠拭去了眼角还没有滑落的泪珠,点了点头,压下了胸中哽咽,跟他聊了起来。

“掬悠小姐,有时候觉得你……”阿亦边说似是边在思考,而后又接着说道:“有时候感觉特别坚强,但有时候又跟个泪人儿似地,特别让人想保护。”

白掬悠笑笑,开朗了许多:“叫我掬悠吧,或者像华华,叫我悠悠。”

其实阿亦说得对,她也觉得自己挺极端的,一下子就像一根荆棘,又强硬又扎人。可有时候又想一朵洋桔梗,被风吹拂几下都会蔫掉。

阿亦看了一眼赫连华华,不过没敢真的喊她的名字。他感觉白掬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娇贵小姐,不像他,从小便是穷人家的孩子。

他端了一杯水递给她,黝黑的皮肤上嘴角微微上扬,继续说道:“等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我们家看看。我家乡农场里有一大片向日葵,还种了一大片玉米,可以喂饱一个利马市的市民。”

阿亦在怀念他的家乡,他跟他的父母从小都是给人家种向日葵和玉米的。虽然他们一家子都是老板的长工,但是他却爱极了那片土地。

“那你不是富翁了,有那么多的土地。”地王是怎么练成的,有地就能称王。

“嘿嘿,掬悠小姐,那不是我家的。是农场主的,我爸妈是里面的农夫!”

什么,农夫?白掬悠尴尬的笑笑,可能是因为今晚的她太紧张了,忘了什么叫三思而后行。

看出了她失言的窘迫,知道她是在顾忌自己的感受,阿亦的笑容更阳光了些,说道:“没关系,我很喜欢那里的。我小时候还跟农场主养过羊驼,跟你刚来这里看见的一样漂亮,不过我给他们喂好多饲料,把它们都养得壮壮的。”

“我对羊驼不是很了解吔,其实我以前看过的羊驼都是在动画片里。”和阿亦聊着天,心里放松了许多,紧致的神经也慢慢的舒展开来。

“羊驼属骆驼科,是大型的哺乳动物。其实也就是骆驼的一种,只是没有驼峰,羊驼浑身都是宝呢。”

阿亦越说越开心,接着说道:“羊驼的皮很柔软,耐寒、韧劲非常好,而且皮质很亮。羊驼的毛很柔软,并且保暖性最好,因此市场上价钱都买的好高,能做驼毛大衣还有驼毛被。还有,一支羊驼的价钱在叁万美元左右,非常的昂贵!”

白掬悠也跟着乐了,她还真的不知道肉肉的羊驼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可贵之处。她拍了拍阿亦的肩头,疑似看玩笑的说道:“那如果哪天我有几百只羊驼,在你眼里我是不是成了百万富翁了呀!”

“如果你哪天有羊驼,我一定给你打工,把你的羊驼养的壮壮的,产好多驼毛,销售世界各地,让他们都知道这些驼毛是我培育出来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一定请你!价钱随便你开!”

听起来两人都像是开玩笑,但又约定的如此认真。只是她怎么可能有钱弄一个偌大的农场来养羊驼,好贵吔!

原来,阿亦是印第安人,难怪皮肤黑黑的,她不知道等阿亦老了,是不是也会在头上插很多羽毛,抱着一个老烟筒,把脸画的花花的。

哈哈,白掬悠真是电影看多了,阿亦莫怪啊!

不过,她却在心里暗想,如果哪天她真的有一百只羊驼,她一定会聘阿亦做农场主的,只有真正有爱心的主人才会照看好牲畜。

在两人又一茬没一茬的闲聊中,阿亦渐渐的困意来袭。她让阿亦去睡了,自己则守着赫连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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