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劫匪让我去,正好我这里有钱,我就去了,到时候你们就等我的消息吧!”
可是金国华还是有些不放心,“林龙,这件事情真的靠谱吗?实在不行你就派个人跟着你吧,我怕那些个人耍手段,到时候你们两个都回不来。”
旁边的段启宏不愿意了,“所以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可别忘了歹徒只让林龙一个人去,要是发现还有其他人跟着的话,那些人撕票了你承担的起这个责任吗?”
“我…”
林龙说:“行了,行了,我先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既然他们为了要钱,就不会伤害芷柔的,你们两个也不要在这里吵架了,还是好好的等着我回来吧,记住,千万不要报警,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让警察知道这件事情。”
林龙不敢保证这些歹徒不会丧心病狂的要撕票。
林龙按照那个歹徒告诉他的方位就独自开车前往,到了那个地方之后发现那里站着一个带面具的黑衣人,林龙把箱子交给那个人,那个人当面看了看里面的钱,然后转身走进林子里,再次出来的时候,身上扛着段芷柔,直接把段芷柔扔在了林龙面前,几个人开着车走了。
林龙看了看段芷柔的反应,好像被麻醉了现在还没有醒过来,立马把段芷柔送了回去。
林龙的私人医生看了看段芷柔的情况,发现段芷柔只是被人用麻药麻醉了,等麻药失效之后就会醒过来。
这个时候,林龙找到了李雄,“李雄,你帮我查一查,今天绑架芷柔的到底是什么人?我想知道那些人的确切信息。”
“是。”
李雄调取了当时段芷柔出事的地方的监控录像,看到了一个可疑的面包车,把这个面包车的号码记了下来,然后再调取这个面包车的车主,找到这个车主之后,车主说这辆车之前已经被偷了,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
李雄怀疑这件事情是那些人故意所为,故意偷车就是为了怕别人发现自己的行踪。
可是李雄在之前捆着段芷柔的胶带上发现了一个指纹,把这个指纹交给了自己做黑客的朋友之后,黑客立马侵入了派出所的系统,查出来这个人的真实信息。
然后调查了这个人最近和哪些人来往密切,最后锁定了一个人。
李雄对林龙说:“段小姐被绑架的事情应该是一个叫做王轩人指使的,这些人也是王轩的手下,不过看样子他们确实是为了钱才这么做的。”
“那我问你,这个王轩和芷柔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绑架芷柔?”
“因为这个王轩和金梦走的很近,之前两个人就是朋友,后来还成了合作伙伴,我觉得这件事情和那个金梦脱不了干系。”
“哦?是吗?原来其中还有这样一层关系啊!看来这个金梦真是贼心不死啊!竟然还敢对芷柔动手,不过这件事情也不用我出马,毕竟咱们还有个金国华,让他去对付金梦吧。”
“是。”
不过对林龙来说,最要紧的一件事情,还是得立马找到那个王轩,自己倒想看看那个小子,竟然敢到自己头上动土,究竟是什么来头?
林龙对金国华说:“金先生,我觉得芷柔被绑架的事情和你脱不了干系呀!”
“你这是什么话?难道我还会指使别人绑架我自己的女儿吗?”
“我不是说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这背后要绑架芷柔的人究竟是谁?”
“这……你都不知道我就更不知道了,难道是你知道是谁做的了吗?”
“我派人查过了,是一个叫王轩的人做的,而且这个人和金梦交往密切,两个人之间不仅是朋友,还是商业合作伙伴,看来这些事情和您是脱不了干系啊,但是你看这件事情该怎么做呀?如果我把这件事情告诉段舅舅的话,这件事情可就不好办了。”
金国华知道林龙在告诉自己解决办法,而且如果这件事情让段启宏知道的话,那个人肯定不会让自己把女儿认回来的,到时候想要父女相认可就难上加难了。
“你放心吧,金梦的事情我会处理的,这几天我要出一次国,希望你能好好替我照顾芷柔。”
“你放心吧!她是我师妹,就算你不说的话,我也会好好照顾她的,只不过我希望金先生你能把这件事情好好解决一下,如果下次再出现这样的事情的话,我出手的话,肯定不会放过金梦的,到那个时候我也不会给你面子。”
“我知道了,我肯定会问问金梦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
林龙知道这件事情交给金国华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对于林龙来说,也想看看那个金梦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金国华办了手续之后就出国了,在国外很长时间才找到自己的女儿。
当时金国华看到自己女儿身边有一个富商,就知道自己女儿跟着这个男的,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金国华对金梦说:“阿梦啊,父亲知道你在国外没有那么拘束,可是你看看你们两个之间是什么关系?让别人知道了,会以为你是随便的人的。”
“那又怎样?这只是我的正常社交范围而已,那你来国外到底是什么事情?如果是为了找我兴师问罪的话,我劝你还是算了吧?我最近在国外呆着,可是非常的消停,可没给您老人家添什么麻烦,如果没有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我知道你忙,但是有些事情想问你,是不是你叫人绑架的芷柔?”
金梦愣了一下,但是想想这件事情,自己父亲早晚都得知道,于是就干脆承认了。
“对啊,是我怎么了?”
“果真是你,林龙和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还有些半信半疑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承认了吗?”
“那又怎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给我找后妈。”
金国华愣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要给你找后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