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儿女们一天天长大,李军平开始为他们操持结婚成家的事。2002年,李军平先在村东头为大儿子李永宁盖了新房,这年年底的时候,为他娶了媳妇。儿媳妇叫陈芒云,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知理懂事,温柔善良,人见人夸。儿媳妇娶进门,一家人高兴得整天乐呵呵的,一派喜洋洋的气氛。
大儿子结婚后,李军平和老伴与二儿子、小女儿仍住在村子中间,大儿子小夫妻两个住在村子东头,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但一家人仍没有分家,就连吃饭也没有分锅。
2004年4月1日,正好是李永宁夫妇结婚满100天的日子,这时,陈芒云已经怀孕3个月。4月1日那天晚上,他们在父亲李军平那里有说有笑地吃过晚饭,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商谈了当年的春耕计划。李军平说:"我计划把永宁院子里长着的那棵榆树卖了,用这笔款去买些化肥。"对父亲的这一说法,一家人都表示同意,李军平接着说:"这么着吧,明天一早我就去集上找个买树的客过来,让他们赶快把树刨了。"商量完,李永宁便领着媳妇回到村子东头的新房里休息。临走时,父亲嘱咐他们说:"明天早一点儿起来,别误了人家来刨树。"李永宁说:"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保证误不了事。"
2003年4月2日早上8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李军平仍不见李永宁夫妇过来,他怕误了刨树,便让女儿李永燕去喊哥哥小两口吃早饭。李永燕站在李永宁家院西边胡同里喊了几声哥,她感到像是哥哥答应了,就回家吃早饭了。可一家人吃过早饭,仍不见李永宁夫妻过来吃饭,可能是小夫妻在睡懒觉,也就不再去喊他们。转眼到了中午11点多,李军平联系的刨树的客已经到了,还不见大儿子夫妇两个的影子,李军平觉得不能再等了,便领着二儿子李永晓和刨树的客一起去到李永宁家的院子里刨榆树。
一行人到了门口,见李永宁家外门还在里面锁着,李军平有点生气:昨天晚上明明告诉了大儿子今天要刨树,让他早早地起床,怎么到现在还在关着门睡觉呢?但作为老公公,对于新婚的儿子和媳妇是不便于说什么的。为了不耽搁刨树,李军平只好让李永晓从哥哥家东边院墙的低矮处跳进去把门打开。
李永宁家院子的东面,有一段较为低矮的围墙,这段低矮的围墙外面,又长了一棵苦楝子树,苦楝子树约有碗口粗细,李永晓便用手攀着这棵楝子树,蹬着矮墙跳进院子里,从里面把外门打开,让父亲和刨树的人一起进到院子里。
李军平见大门被打开,也不说话,低着头与刨树的人一起走进院子里,开始刨树。刨了大约有30来分钟,已是中午12点多钟了,李永晓的母亲过来喊他们回去吃午饭。母亲喊完李永晓和他的父亲,又去喊儿媳陈芒云,喊了几声,却没人答应,李永晓抬头看了看嫂子的屋门,对母亲说:"娘,别叫了,门锁着哩。"母亲说:"到这时候还锁着门,他们人到哪里去了?"听到母亲的话,父亲李军平才仔细地看了看大儿子家的堂屋门,心眼很细的李军平此时发现了问题,他预感大儿子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却又不愿意把事情往坏处想,便轻描淡写地说:"不对呀,刚才院子的门是从里面锁着的,这堂屋的门怎么又是从外面锁着呢?永宁这孩子到底搞的什么鬼?"说着,就让李永晓端开堂屋上的一扇门,进到屋里去看看。
李永晓偏着身子从端下的门缝里挤进了屋,往东间门里一看,看见嫂子头朝东躺在床上,下身用被子遮盖,脸上鲜血模糊;哥哥头朝东趴在地上,上身被一条红毛毯盖着,露出赤裸裸的双腿。李永晓惊叫道:"娘!你快快过来,看俺哥俺嫂这是咋着了?"母亲一边走进东间,一边问:"咋了?咋了?"说话间,她也看到了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哇啦"一声就哭了起来。父亲李军平情知出了大事,急忙进到屋里去看,眼前的一幕,证实了他刚才的预感。霎时间,他只觉得眼前发黑,站立不稳,赶紧从屋里退了出来。
这时,好多乡亲已经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闻讯赶过来,李永宁家的院子里霎时挤满了人,有的劝慰母亲,有的往堂屋门前挤,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的围在父亲面前,七嘴八舌地参谋应该怎么办?父亲李军平低着头蹲在刚刨过的树坑边沿上,半天不吭声,良久,他抬起头来对二儿子说:"永晓,赶快用手机打110报警!"
4月1日下午,杨新海来到桃源镇三李寨村,恰巧看见李永宁夫妇收工从地里回家,新娘陈芒云窈窕的身姿立即吸引了这个杀人狂魔的目光。他跟踪二人到家门口,发现李永宁的家住在村子最东边,院墙是用土坯垒成的,不太高,东墙外长有一棵楝子树,攀着这棵楝子树正好可以越墙而过。杨新海暗暗地想:今晚就是这家了。
杨新海作案后走出三李寨,又来到东边的谷庄村,走进谷庄村村民赵宇的家。这家的屋门没有关好,杨新海先从一个房间里偷出一辆自行车,然后站在窗户下听了一会儿,屋里静悄悄的,他用手电往屋里照去,想试一试屋里的人是不是睡熟了。谁知手电光正好照在赵宇的脸上,她看见窗户底下站一个人正拿着手电照她,一边用脚蹬醒丈夫徐秉志,一边大声吆喝:"谁?干啥的?"说着拉亮了电灯,和丈夫徐秉志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来。
杨新海这一下吃惊不小,赶忙逃跑,但赵宇还是看见了他的背影,她后来向公安人员陈述对这人的印象时说:"那人身高1米65到1米7左右,尖下颏,头发又长又乱,往上竖着,我看见他上身穿着灰白色的衣服,左上边有一个兜,我喊'谁'的时候他就跑了,也没看见下身。"
杨新海跑了之后,赵宇惟恐家里出什么事,又到东边她的女儿徐山英住的那个堂屋去看,她叫女儿拉亮灯,女儿拉了又拉灯却不亮,赵宇凑近一看,发现只有灯头没有灯泡。她回屋重新拿一个灯泡拧上,和丈夫徐秉志一起去问山英,那个灯泡怎么不见了?山英说昨晚还亮呢,咋会没有了?夫妻俩看了看屋里的自行车和三轮车都在,其他的东西也没少,这才回屋里睡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女儿上班走时对赵宇说,她骑着上班的那个女士24坤车不见了,还发现昨晚莫明其妙丢失的灯泡被丢在了她家院子里。
分析杨新海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释解杀人恶魔作案的特点和活动规律,透视侦查与反侦查的立体交叉层面,披露犯罪分子的内心独白,旨在警醒世人:对犯罪分子的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千万要切中要害。
23、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我们大致已经可以看出杨新海的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一,杨新海的家庭确实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离家出走,在他基本社会化尚未完成之时就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离开学校的教育,这本身就为他随后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笔;第三,他踏入社会后约三年就被劳教,从1988年到2000年,他一直处于违法犯罪与受处罚的环境中。从这三点我们看出,他形成犯罪人格也就不足为奇了。
犯罪人格形成以后,杨新海特别仇视社会,幼年时家庭的遭遇,上学时认为受到亲戚的冷遇,流浪时打工的劳累,打工的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在做小生意时受人欺负,这些在杨新海看来,都是无法容忍而又无法改变的罪恶勾当,于是,在他的眼中,整个社会也就在这些罪恶勾当中变得漆黑一团,看不到一点光明,那些所谓的欺负他的人罪不容赦,该千刀万剐。杨新海落网后,在接受审讯时还说:"有时我想一想,社会上有好多事就是不合理,我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杀,杀了他们也不亏。"但是,后来他杀的哪一个不是无辜百姓?他们哪一个人又该杀呢?
参与破案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杨新海所作案件都有相应的情感特点。这种情感特点是:他较长时间的脱离正常人的情感反应,对人的生命已经麻木。譬如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他实施犯罪非常有经验,尤其具有明显的反侦查意识,所以,他能够多次逃避侦查、避免暴露。这两个特征都预示着: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李玫瑾教授认为,如果根据理论假设来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与人的基本社会化缺陷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杨新海所作的这些案件中,手段都非常凶残,通常不留一个活口。杨新海虽嗜血成性,但他的作案动机却一直让人摸不清楚,有些现场虽然有抢劫,但有的仅仅只是抢走几元钱。
从教授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凡杀人案件,一般具有仇杀、情杀或图财害命等原因,但杨新海杀人既没有既定的侵害目标,也没有任何杀人的先兆,也就是说,他与被杀的人,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根本就不认识,毫无瓜葛。杨新海仅仅只是为了少得可怜的几元钱,或为了发泄一时的兽欲,他就随便杀人,那些被害人事先根本不可能有所察觉,这不仅令受害人防不胜防,也给公安机关破案提出了挑战:如果按常规排查,根本发现不了杨新海的行踪。
杨新海作案的第一个特点是流窜作案,犯罪目的不明,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杨新海作案后经常步行从一个地方长途跋涉到另一个地方,在借以躲避追捕的同时,寻找新的侵害对象。杨新海虽然个头仅1.60米左右,身体素质一般,但他具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杨新海在交代自己的罪行时,曾给办案人员讲过:"我长期流窜作案,夜里长距离奔跑,需要有强壮的身体。为了明目,我常吃猪肝和蛋黄。我还经常吃烤羊肉增加能量,吃生黄瓜增加维生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害过病,几乎连一片药也没吃过。自己平时身体很好,多年来没吃过药,感冒了就吃萝卜、喝点姜汤。注意吃些新鲜蔬菜和鸡蛋、咸鸭蛋、瘦肉、牛肉、黄瓜等营养丰富的食物,冬天的黄瓜很贵也买着吃。再一个就是注意锻炼,有时下雪了,随便裹上大衣就在地里睡上一晚上。我不吸烟,吸烟对身体害处很大,怕晚上作案咳嗽被人发现。我也不喝酒,至多喝半瓶啤酒,喝酒醉了会失去控制,可能暴露自己,说不定会钻进汽车底下,或被公安抓了现行。"
杨新海的第二个作案特点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从来不找同伙。他怕找个帮手不牢靠,容易暴露。他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一旦作案得手后,便迅速撤离现场。
杨新海作案的第三个特点是作案选择的目标大都是偏僻乡村。杨新海自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的生活习惯最了解,他对办案人员讲:"我对农村特别熟悉,农村天地广阔,四通八达,作案后容易逃跑。农民防范意识差,晚上睡觉一般不顶门,即使闩门也是一拨就开。警察办案会实行地毯式搜查,我就实行地毯式盗窃,一晚上盗窃多个村庄;在一个村庄里盗窃许多家。"杨新海在抢劫和盗窃中,只要钱,其他东西很少拿,他说,他要想抢东西,电视机都能抢到,但这些东西不方便携带,警察看见背东西的就抓,抓了以后还打人,这还不说,如果再把人关起来详细审查,他就走不了啦。
杨新海作案的第四个特点是所选择的时间晚,大都在深夜12点以后到凌晨两点之前。这段时间里,人们睡得正香,防范意识极差,作案很容易得手。所以,他所作的20多起案件中,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反抗。
杨新海作案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作案现场不留任何痕迹。
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再狡猾,最终也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杀人恶魔的这些话难道不令人振聋发聩吗?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刑事侦查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侦查技术,否则我们只知一味凭着老经验、老办法对付杨新海这样的惯犯,已经很难于奏效了,我们特别需要提高利用高科技手段侦查破案的技能,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那样,才能让犯罪分子举步维艰,动辄入套,也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制止刑事犯罪。
4年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经历,已经使杨新海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职业犯罪者。作案时,他是一个凶狠的恶魔。逃跑后,他又把自己混迹于人群之中,以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艰难地存活在人世上。
杨新海虽然生活在人间,却完全变成了一个游离于人群以外的魔鬼,在与人打交道的时候,他学会了一套伪装自己的办法。在如何伪装自己这一点上,他是这样"自白"的:
"我在城市里生存,总是把自己伪装成本市人,从来不带旅行包,随身物品用一只大塑料袋提着,背旅行包意味着我是外地人。我也没理过光头或短发,光头别人会怀疑我刚从监狱里出来。我购买作案用的锤子时不说话,只用手比划,他们说几块钱也不还价,给了钱拿住锤就走。从城市到农村作案时多乘公共汽车,在公共汽车上也不说话,到了我要去的地方时就打手势示意停车,在这些地方我一说话他们马上能听出来我是外地口音。我杀人后警察可能会找卖淫的,也可能会访问公共汽车上的人,外地口音的人会被怀疑,警察通过访问会知道我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