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佳走后,凌薇薇还很郁闷地问古诗:“我们邋遢吗?”
古诗摇头,说:“又不是来工作的,我们纯粹是来放松的,诗和远方,随意自在就好。”
哪个神经病会穿着一身名牌出来穷游?
再说邋遢这个词也不能形容在她们身上,她们只是穿着随意了些,衣服干净整洁,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布料舒适保暖。
这座城市本来就是节奏缓慢,日光倾城,令人舒适安逸,穿的随意,这叫入乡随俗。
日光城本地就是少数民族居多,大街上各色各样的打扮都有。只要不是裸着,穿短裤,就是披着乞丐服上街也没人指点。再说了,打扮得那么精致给谁看?
又不约会,也不去相亲。
收拾好厨房后,两人回房间换了一身出门的衣服,乍一看像个本地上班的。
古诗擦了防晒,涂了个玫红色的口红,又给凌薇薇也涂了,两个素颜朝天的人,气色瞬间就好了很多。一般过来的人游客居多,大家分得清游客和非游客的区别。
服装是其中一种鉴定方式,还有就是肤色,皮肤白的一看就知道是外来的游客。
凌薇薇穿着黑色短款羽绒服,下身就是抽绳的休闲裤,脚上的棉拖鞋显得格格不入。
古诗倒是想把自己另外一双鞋子借她穿,可惜一问码数,凌薇薇170公分的个子,38码的脚。比自己大了两个码,她的鞋子要把脚后跟削平了,做成拖鞋,凌薇薇才能套进去。
没办法,棉拖鞋就棉拖鞋吧,好歹也是鞋,最多路上吸引一些目光和回头率罢了。
两个人说着话,临出门时,古诗面色不虞,指着跟在她俩身后的“尾巴”问凌薇薇:“我们出门买鞋,她跟着我们干嘛?”
被两个人盯得头皮发麻的刘佳佳,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扭捏几秒,梗着脖子道:“谁跟着你们了?我也出门。”
三人一前一后,中间距离不过一米,出门拐了两道弯后,刘佳佳终于不自在地承认自己是跟着她们。
“刚才是谁嫌弃我们恶心来着?”古诗忍着笑意,继续打脸刘佳佳,“我们这么邋遢,不是衬得大小姐没面子?”
凌薇薇还没接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迅速点了收款,扯了一下古诗的袖子,指着自己刚收到的一千块金额。
古诗叹了口气,不情不愿闭上了嘴,本来还想一阵输出,心情舒爽呢。算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她今天就勉强做个赶驴的人吧。
三个人去逛了批发市场,凌薇薇挑挑拣拣,跟老板一阵砍价,最后选了一双两百多的大黄蜂马丁靴。
换上新鞋子,把棉拖鞋放进装新拖鞋的袋子里,提着准备走。
“你这棉拖鞋给乞丐都不要,还拎着干嘛?”刘佳佳蹙眉,在她看来,鞋子去品牌店挑一双好看的就行了,自己跟着她们跑来逛批发市场,她家保姆都不逛的地方,自己也是昏头了跟着来,早知道还不如一个人玩呢!
凌薇薇收了人家的钱,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语气也很平和,很有耐心地跟刘佳佳解释:“这拖鞋还能穿,我出来玩的,哪天穿坏了直接就扔了。”
现在还能穿,换新的还要花钱,出来玩,穷家富路,钱不能乱花,要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