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把她叫来
盛千歌2021-08-02 14:411,521

  “那就乖一个给我看看,到杂物房好好呆着,如果你能坚持一晚,我就让你留下来,你会喜欢哪里的!”他的笑容绝美而无情。

  事实上,就算不能坚持,他也不会敢走她,因为她的人生从现在起由他掌控。

  叔叔笑了。

  原来只要她呆在黑房子里,叔叔就会喜欢她。

  “嗯。我会乖乖呆在那里的。”慕离用力的点头,心里燃起了希望。

  深夜,慕离捧着李妈给她的被子在次走进了杂物间,害怕的逃出来很多次,但只要想起叔叔的话,她还是一次次的鼓起勇气的走进去。

  最后,她终于克服了恐俱,不会在逃出来。

  在灯光亮起的时候,她看到在墙角有一张老旧的木床,四周布满了蜘蛛网。

  老鼠吱吱吱的乱窜,跟本就不怕生人,仿佛是她抢了它们的地盘,缺损的桌椅,杂七杂八的东西,乱糟糟的丢了一地,上面都蒙满了岁月的尘埃。

  这一夜,她伴随着老鼠的歌唱入睡,朦胧间,她仿佛看到杂物像是富有了生命,变幻着各种东西。

  少了一条腿的椅子变成了一辆大汽车,破了洞的脸盆变成一顶华美的帽子。

  天亮了,佣人们都在说,尘封已久的杂物间被开启了,先生刚刚的领养的小女孩在里面住了一夜,奇怪的是,晚上没有听到她的尖叫,也没有听到她的哭泣,一切平静如常。

  于是有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测,那就是她被里面的恶灵附身了。

  从此以后别墅里没有敢跟她做朋友,就连佣人园丁的女儿,也不敢接近她。

  慕夜琛惊讶于她的勇气,跟她母亲一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慕离如愿成了这个家的一员。

  以小姐的身份过着比过着比佣人更加卑微的生活。

  她适应呆在阴冷的杂物间,没有尝到过温暖,就不会害怕寒冷。

  她的被子是李妈用了几十年的旧棉花,除了潮还有一股慢味,衣服是李妈年轻时的粗破衣改成的,深蓝接近黑色的布料。

  没有人喜欢她,没有人接近她,竟管她对每个人都用力的笑。但大家还是不喜欢她。

  她跟着李妈干家务,做农活,她很认真的学习着,不敢偷懒。

  记得那天是她进入慕家的第三天,慕雪由叔叔牵着下楼,她穿着雪白色的毛衣,血红色的披肩,白色的公主鞋衬托着她黑色的长袍。

  *

  时间一过就是三年。

  进入了春天,慕离满9岁了。

  慕家别墅占地面积有5000多公顷,四周围景色优美,最外层是果园,种植着各种各样的果树,像一道绿色的屏障。里面一层是花园,五彩缤纷的花映衬着洁白的别墅熠熠生辉,每天都有很多人在忙禄着,打理花园的园丁,打理果园的农夫。

  这里几乎与世隔绝,慕家在很久以前就住了这里,因为这里格外的宁静,时光变化中,房子被不停的重造,变的现化了。

  别墅外住的都是当地的一般农民,有很多祖辈都在慕家做工,领一份够温饱的薪水。

  谁能想到,在这么美的地方,能容纳她的只是一间昏暗的杂物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渐渐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适应了“房间”,也适应了叔叔的冷漠。

  但是她不气馁,相信总有一天,叔叔会喜欢她,多看她一眼。

  慕雪每天都会由慕夜琛开车送去最好幼儿园,每一天慕离都会在天不亮就起床开始干活,等她回到别墅里,他们已经走了。

  晚上,慕夜琛会陪慕雪一起吃晚餐,由四个佣人伺候着。

  慕离与其他的佣人在别处吃着粗糙的晚餐,往往因为大家都排挤她,吃到的只能是剩饭。

  偶尔有时在早上看到叔叔,他也只是漠不关心的看她一眼。

  除了打扫,慕离还要去花园里拔杂草,花园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在别墅东边有一间玻璃花房,里面的花一年四季常开不谢。

  在花草中中摆放着一套乳黄色的沙发,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叔叔会跟慕雪一起坐在沙发上晒太阳。

  她趴在玻璃上,偷偷幻想坐在上面的感觉,一定很舒服。呼出的热气熏染在玻璃上面,形成一白白雾气。

  一天清早,李妈趁着慕夜琛还没出门,问起关于慕离上学的事情。

  “先生,离小姐9岁了,附近的小学明天开学了,她要不要也去读呢?”

  这里有一间公办的小学,教学设施与师姿都不太好,经济不富裕的人家都会把小孩子送去哪里。

  正吃着早餐的慕夜琛放下报纸,“把她叫进来。”

继续阅读:第7章 她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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