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许我是真的嗜血的,因为不只是这次在报复三个民警的行动中我砍下了第一刀,在之后和派出所所长以及那个青年的报复中,我表现的也很是兴奋。
然而,这些报复活动终于还是结束了。这也意味着,十一假期也要结束了。而我,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告诉萧叶月,我和她已经不可能了。
萧叶月听到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并没有多少的伤心或者说是惊讶,也许她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只是早晚的问题。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其实我这次的决定还是显得那么的突兀。因为我和莫惜雨之间的事情,本不该发生的。如果没有这件事情,也许我不会跟萧叶月说分手,因为我还是想要一个借口,一个陪在林寒纤身边的借口。这也意味着,其实,我对她们两个的友情还是抱有一丝能够复燃的希望的。因为我感觉我和林飞之间如果发生了她们两个人之间发生的这种事情,我是不会和林飞一辈子都形同陌路的。
可是,我不了解女生。在我和萧叶月说分手的第二天,我知道了萧叶月和林寒纤出去了。我以为她们是要去解开彼此的误会,我以为她们把事情都说开之后是会和好如初的。可是,她们从咖啡厅出来之后的表现却告诉我,我想的不是真的。
变化还是会发生的,我再难以面对林寒纤,我不知道她如果知道我又和莫惜雨在一起了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也再难以面对林飞,我和他喜欢同一个女生,而现在,我又和他的妹妹在一起。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我是没有脸见他的。
可是,没有脸见不代表就要不见。我找到林飞,让他帮我把一封信交给林寒纤。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我的请求,因为他,毕竟也是喜欢林寒纤的。
帮自己喜欢的女生喜欢的男生给这个女生送信也许是所有人都不会答应的事情。但是林飞,不属于我说的这个所有人。
当我告诉他我的请求的时候,他一点都没有犹豫的答应了。在他看来,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事情了。
只是,他还是问我为什么不亲自去告诉林寒纤。我回答说我不想见她,也不敢见她,也许,我会选择逃离。逃离这个城市,逃离这个故事,逃离这些悲剧。
但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实际上心里是知道的,经过了这么多年,我想要和这里说再见是不会成功的。我和这里的人这里的事早就已经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岂能是说隔断就能隔断的?
可是,林飞却有些当真了。从来都不落泪的他在我的面前说话都有些哽咽。兄弟,我们永远是兄弟,我在心中默默念着这个句子,然后拍了拍他的胸膛,向前走去,不再回头。
这是我想要逃离的第一晚,这一晚,我做了一个梦。
十年后,我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加入了美国国籍。居住在麦克格雷迪的母校佛罗里达州立高中所在的地方。然后我顺利的进入了NCAA,NBA,然后我代表美国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会。
这一场比赛,我们的对手是中国队,而中国队里面有一个一样出色的组织后卫,他在最后时刻投入了关键的扳平进球,把比赛推到了加时赛,这个时候,我听到现场的解说员用他一场洪亮的声音大声喊道:“中国队12号林飞三分球,让我们为中国队加油,为MVP欢呼!”
画面跳转,比赛结束,在综合区,我的经纪人告诉我今晚我要接受一个专访。这个专访非常重要,是英国BBC电视台的一个著名女主播的专访。我在经济人的带领下来到一个叫做“梦”的酒店,在三层九号房停下。我推开门,看到一个漂亮的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士,她用英语自我介绍道:“我是英国BBC电视台的女主播,我的名字叫做莫惜雨。”
画面再次跳转,采访结束,我走出酒店,看到满大街都是海报。海报上写着同样的内容,“钢琴女神莫惜雨今夜演出……”。
在这时,我的手机响起,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林寒纤的名字,我按下通话键,听到对面的柔美的女声:“老公,比赛打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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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候,我从梦中惊醒,看着旁边安安静静的手机和熟悉的卧室,我意识到,原来,我是做梦了。而梦和现实不一样的是,它总是那么的短,短到我不想放手,梦就已经结束了。它不受人的控制的。
是的,梦结束了,梦中的殇,梦中的别,梦中的泪,梦中的那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那个喜欢看《红楼梦》女孩,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都已经结束了,消散了,不会再有了。
我知道,现在的我,可以真的选择去佛罗里达,听说那里很美,有阳光,有沙滩,有美女,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的母校,那里真的很美……
我犹豫着,想着傍晚爸爸跟我说的可以出国的事情,想着我是不是真的要放弃现在的生活从新开始。是不是真的要和现在剥离,是不是和现在割裂?
我犹豫着,我纠结着,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再也难以安睡,随意拿出床头的一本书,上面写着《白马啸西风》。金庸的作品,我记得这本书的最后一段好像是很美的,所以我打开书,找到最后一段话。
“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麽法子?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很好很好,偏不喜欢,这本书的结尾可算是金庸武侠中最美的一个。
我仔细的读着最后的一句话,嘴角一直喃喃的重复着:“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我突然想开了,是的,我可以去美国。去佛罗里达,那里很美,有阳光,有沙滩,有美女,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的母校,可是,我却偏偏不喜欢的。
因为我喜欢的我在意的,都在这个城市,在这个从我出生一直不曾离开的城市。
林飞,林寒纤,谢谢你们,教会了我成长,教会了我爱。而我,还是选择留在你们身边,不管未来是多么的艰辛,我都不会再去逃避。
因为你们,才是真的我喜欢的,我在意的。
做出这个决定的第二天,我开始去学校正常上课。而林飞看到我的到来,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的兴奋,我们两个微微击掌,对视一笑,没有再多的言语。因为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从来不需要说太多的话语,因为我们的心,是连着的。
再一次看到林寒纤,我的眼神中露出的是愧疚的神情。因为现在的我,想为过去的事情道歉,对不起,一直都是我的倔强,我的自卑,我的懦弱让我们不能在一起,以后,我不会了。
只是,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和林寒纤说什么的时候,王大宝突然来找我了。他告诉我,青龙帮的龙头复出,今晚也许会和我们野狼帮有一场血战。
为了保护我的安全,他要求我也去野狼帮总舵。因为那里,是安全的。
我没有任何的怀疑就跟着他去了,我真的以为在那里,我会度过这个动荡的夜晚。
至于林寒纤,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心想,我们的日子,还长着呢。
而意外的是,当晚,在血战中,青龙帮几个不入流的混混却杀到了我们的总舵。不知为何,看着走在最前面表现最勇敢的那个男生,我心里燃起一股无名的怒火。我看着那个人,拿起桌上的刀子,迎了上去,一下把刀子捅入了他的腹部。
我嗜血的本性再一次的爆发。
接着,我就被青龙帮的几个人抓住,关了起来。
等到我再一次出来的时候,我竟然知道,那个被我捅了一刀的人竟然是顾若风,林寒纤现在的男朋友。而林寒纤,竟然是龙头的女儿。
我和她,是生死仇敌。
这意味着,我们将要陷入又一轮的陌路之中。所有之前的打算,全部落空。
我们之间,再一次没了可能。
而这一次,想要解开这一劫,似乎更为艰难。
接下里的日子,会是一段血雨腥风么?和爸爸站在一起,看着远去的林寒纤父女两人,我心里冒出了这个想法。
我伤了她的男人,我的爸爸和她的爸爸是死对头,我们之间,也许真的,再也没有可能。或者,想要和以前一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都是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