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城,城主府内。
一名2米多高的强壮男子,正赤裸着上身,在一张放满了各种肉食的桌子前,大吃大喝起来。
在桌子四周,还坐满了十几个同样赤裸上身的壮汉。
这名男子,就是带领这次北山暴动的首脑,自称为北山王。
而四周的壮汉,则是现在北山城的高层,在他们入驻北山城后,分别负责北山城的各个部门。
北山王,全名叫做楚歌,外号霸王,今年才24岁,但是就拥有了天级初阶的实力。
从小就生活在北山。
而因为经常进入北地探险,导致他无师自通,修炼到了如今的境界。
而且一身强悍的搏杀技巧,让他的战斗力极其可怕。
再加上因为他天生神力,身体如同精钢一般坚硬,所以就算是天级高阶实力的强者也不是他的对手。
就像北山城的城主就是一名天级中阶,但是还是被这个楚歌给活撕了。
甚至直到死,那名城主也没有在楚歌那坚硬的身体上留下一丝痕迹。
可以说这个楚歌的战斗力堪称恐怖。
而且最重要的是,北山城城主作为夜皇朝朝廷中唯一的一名天级中阶强者。
就这么被杀死在了这里。
以后恐怕夜皇朝的朝廷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天级强者了。
毕竟,夜皇朝中的天级强者大部分都隐藏在江湖门派,又或者各大世家之中。
能够有一名天级强者投靠朝廷,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如果现在的皇帝还是以前的李云的话,恐怕现在他的权力会进一步被压缩。
不过还好,现在的皇帝,并不是以前的李云。
相反,现在的李云,手底下拥有云里,青龙和薛伊人三名强者,拥有的顶级战力已经不弱。
所以李云就打算利用北山王,来消耗剩余的三大世家的顶尖战斗力。
“嘭!”
此时,正在吃饭的楚歌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把口中的骨头用力投掷出去,重重砸在不远处的墙上,直接砸出了一个大坑。
可以看到,一道黑色的影子被那根骨头直接打散。
看到这一幕,楚歌不由皱了皱。
“大哥,怎么了?”
此时,一名坐在楚歌一旁吃东西的壮汉看到楚歌突然扔出骨头,不由好奇问道。
“又是这些鬼东西,一个个就像老鼠一样,杀不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是啊,这些鬼东西黑漆漆的,一看不是正常玩意。”
“自从几天前就开始出现在北山城里,而且怎么杀都杀不完,也不知道是啥。”
几人一脸无奈。
说起来也奇怪。
原本他们攻入北山城时,前几天还一切正常。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在北山城中冒出了这一些浑身穿着夜行服的东西。
更加可怕的是,这些东西还杀不死。
刚开始这些鬼东西还躲躲藏藏的见不得人。
但是到了现在,这些鬼东西越发大胆起来,居然敢明目张胆地看着他们吃饭。
所以刚刚楚歌才会受不了,直接出手把它给干掉。
“算了,反正这些东西弱得可怜,我们还是商量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办吧。”
楚歌摇了摇头,看向面前的兄弟们,说道:“根据我得到的情报,现在朝廷大军已经朝着我们北山来。”
“我们是应该据城而守,还是离开?”
说完,楚歌看着面前的人。
顿时就有人马上就说道:
“大哥,我们可是好不容易才攻下北山城的,怎么能够离开,他们要打的话,那就和他们打,谁怕谁啊。”
“就是,大哥你放心,到时候我一锤子一个,把那些什么狗屁大军全部送回老家去。”
看他们说的这么简单,仿佛一巴掌就能把朝廷大军给拍死了。
楚歌不由有点意动。
因为他们之前攻陷北山城时,也是没有耗费多少力气。
那个时候,他们只有300多人。
而北山城守军却有足足30万人,足足上千倍的差距。
按理说,他们绝对没有获胜的可能。
但是事实就是,在战场上,他们这300多人,一个个都以一敌千,面对那些官兵,就好像面对一群蚂蚁一样,轻轻一踩,就能踩死一大群。
尤其是当他活撕了那个天级中阶的北山城主后。
还有差不多20多万的守军进入直接就投降了。
而且更扯的是,在战斗结束后,他们这300多人,居然一个都没有死。
就算受伤最重的那个人,也不过是因为被楚歌的攻击给波及了。
那些守军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根本就是微乎其微。
所以在楚歌他们的心目中,都认为夜皇朝的士兵就是一群纸糊的老虎,随手一揉就没了。
因此大部分人对于朝廷官兵都存在轻视的想法。
不过,在一旁还有一个明白人。
“大王,我认为朝廷大军的实力不容小觑啊,你们如此轻视他们,极为不妥啊。”
一名5、60岁老者一脸担忧地说道。
“哈哈,胡老头,看你这幅害怕的样子,我劝你还是回去北山挖矿吧,城里的生活不适合你啊。”
“就是,怕什么,干就是了,别在这里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听到老者的话,四周的壮汉纷纷大笑起来,还满脸不屑地说道。
很明显,对于老者的话,他们毫不在意,反而认为他就是在害怕。
“胡老头,你认为我们打不过朝廷的大军?”
不过,楚歌毕竟是首领,和其他壮汉那一副乐观的样子不同,他也懂得什么叫做未雨绸缪。
“不错,大王可要知道,夜皇朝的整体实力可不弱。”
“不管是朝廷的四大世家,还是武林中的那些门派高手,都是强者如云。”
“虽然大王你力大无穷,武艺高超,单打独斗堪称整个夜皇朝第一人。”
“但是如果他们一起围攻的话,恐怕就连大王你也不会是他们的对手啊。”
胡老头一脸担忧地说道。
“那你以为我们要怎么办?离开北山城?”
楚歌听到胡老头的话,也认同地点了点头。
“不,我们整个北山这么多人,根本没有办法穿越北地的荒芜之地。”
“以我的计算,北山城中的物资,只能支撑不超过两百人离开北地。”
“两百人?”
听到胡老头的话,楚歌也没有怀疑。
一来,胡老头是他的狗头军师,提供了不少建议给他。
二来,他也知道胡老头并不是在说谎。
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也知道,想要让数量更多的人离开北地,需要的物资太过庞大了。
“如果只有两百人能够离开北地的话,那我们也不用这么辛苦把北山城攻下来啊,直接就走就行了。”
“我想要的是,带着整个北山的人都离开这个鬼地方。”
楚歌一脸坚决地说道。
他原本就是北山中一个奴隶家庭的孩子。
从小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如果不是天生有一副强壮的体魄,可能他早就死了。
现在他终于有机会改变北山,带领北山的人离开,他怎么可能会放弃。
“嗯,大王你别急,我也不是说要抛弃北山的人。”
“那你的意思是?”
“我们可以派出一队精兵离开北山城,潜入帝都。”
“只要把夜皇朝的皇帝挟持住,那我们就能让他同意我们北山城独立,以后都不能派人来攻打我们。”
胡老头一脸自信地说道。
“你的这个办法真的可行?”
楚歌虽然还一脸疑惑,但是内心却已经意动了。
“嗯,绝对可行。”
“大王,你的武艺高超,实力非凡,整个夜皇朝绝对没有人能够把你留下来。”
“只要你出手,绝对能够把皇帝捉住。”
“只要皇帝在我们手上,那还不是任由我们提条件,也不怕他们不答应而来。”
“好,就按照你说的来做。”
听到这里,楚歌不由一阵兴奋地拍打着桌子。
不过很快,他又露出一脸的担忧。
“可是,如果我带着精兵离开了北山城的话,那么朝廷的大军怎么办?”
“大王放心,毕竟这里可是北地,而且我们世代生活在这里。”
“相比那些朝廷的大军,我们更加熟悉这里。”
“我已经有计划了,绝对能够把朝廷大军拖在这里至少一个月。”
“只要大王你能够在一个月内把皇帝捉住,威胁他发出一封退兵令,那我们北山城之危就会解除。”
“届时,大王你就是名正言顺的北山王。”
“而北地这里是连接夜皇朝和青皇朝的地方,只要接下来,我们修生养息,高筑墙,广积粮,便可缓称王。”
“大王你完全可以以北地作为跳板,称霸天下,创造一番霸业。”
胡老头诱惑道。
“好,那就按照你的办法来做。”
听到这里,楚歌也不由激动起来。
毕竟,称霸天下,创造一番霸业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对了,胡老头,我记得你的国家就是被青皇朝灭掉的吧。”
“你放心,等到以后有机会了,我就灭掉青皇朝,替你报仇。”
“谢谢大王。”
听到楚歌的话,胡老头眼中不由闪过一丝激动。
就这样,楚歌当天晚上便带着五十人背上背包,离开北山城,朝着夜皇朝帝都出发。
黑夜之下,胡老头和几个北山城高层站在城墙上,送别楚歌等人。
“胡老头,你说大哥这一去,能不能成功啊?”
副城主孙岩一脸担忧地看着楚歌离去的背影,问向一旁的胡老头。
“绝对能够成功的。”
“大王的武艺之高,世间罕见。”
“这份天赋,别说是在夜皇朝了,就算是在仙朝中,也是极其罕见。”
“可以说,大王绝对是天之骄子,未来绝对能够成就一番事业。”
“除非夜皇朝的皇帝是一名比大王还要厉害的天之骄子,否则大王就绝对不会失败。”
胡老头眼中闪烁着一阵精芒。
很明显,对于楚歌,他极其有信心。
所以他也不会认为楚歌会失败。
然而,他却不知道,楚歌这次的目标虽然不是天之骄子。
但是确实一个比天之骄子还要厉害得多的人。
因为这次的目标他会开挂。
“对了,胡老头,总是听你说仙朝仙朝的,仙朝是什么?能吃吗?”
“哎,你啊,整天都只想着吃,你现在可是副城主了,要做正事啊。”
“我告诉你吧,仙朝就是···”
在夜色之下。
楚歌等人宛如一匹匹野狼一样,手脚并用地趴在地上快速奔跑起来。
这是他们生活在北地时,自然而然学会的北地专属跑法。
因为只有这样跑,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他们的速度,让他们躲过北地中的危险。
北地中,一共有四种危险。
一种是骨狼。
骨狼,浑身是骨,仿佛就是一具骷髅披着一块狼皮一样,就是杀了它,也没有肉吃。
它们每次出现,都是成百上千。
而且还不会被打退,会战至最后一头狼,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物种。
第二种就是层出不穷的毒虫。
如果说在其他地方,没有东西吃的话,还能吃虫子充饥。
那么在北地的虫子,却是吃不得。
因为在这里的虫子,全都有毒,别说是吃了,就算被碰一下都会被毒死,太可怕了。
第三种则是水源。
在北地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都是荒芜之地。
如果你在北地发现了水源的话,千万不要高兴得太早。
因为不仅是人需要水,就连那些小动物,小虫子之类的都需要喝水。
因此,在北地的水源中,一般都会有虫子的尸体残留在里面。
嗯,之前就说过了,北地的虫子,都是剧毒。
所以浸泡过虫子的水源,本身就是剧毒之水,敢喝就敢死。
第四种,就是可怕的天灾。
在北地中,最常见的三种天灾便是沙尘暴,火烧风以及黑雨。
沙尘暴,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沙漠地带的龙卷风。
火烧风,就是指一阵风吹过,然后四周的东西都会自燃起来。
黑雨,是指天上落下黑色的雨点。
别以为下雨是一件好事。
因为北地毒虫太多,导致毒气都聚集到了天上。
而这个黑雨就是蕴含剧毒的雨水,就算是不小心碰到,也会皮肤腐烂,更不要说喝了。
而且这天灾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一天一次。
其中,沙尘暴还好对付一些。
因为沙尘暴出现时,都有先兆的,而且从远处就能看到。
但是火烧风和黑雨,却是说出现就出现,毫无征兆。
许多生活在北地的人,都被火烧风和黑雨折磨得狼狈不堪。
现在整整50万的朝廷大军一进入北地,就极其倒霉地遇到了火烧风。
他们是早上进入北地的,然后走到傍晚时分,就扎营。
等到了晚上,突然一阵风刮过,整片营帐就自燃起来,烧得那些官兵大声痛呼起来。
“啊!!救命啊,快拿水来!”
“快,去救火。”
看着面前混乱一片的场面,王流水就感觉到一阵头疼。
“这就是北地的火烧风吗?”
在来到北地之前,王流水就已经恶补了许多关于北地的知识。
但是真的等到他来到这里时,才发现那些知识都是扯淡,完全帮助不了他。
“统帅,现在怎么办?”
就在这时,被火烧得满脸漆黑的副官走了过来。
“算了,火救不了了,让他们把人救出来,然后便把着火的帐篷和物资扔在原地,不要管了。”
王流水看着火越救越大,顿时命令下去。
“是。”
听到王流水的话,那么副官点了点头,便下去执行了。
“呵呵,王兄,我们刚刚进入北地,就遇到这样的麻烦,看来我们这一次可能不会这么顺利啊。”
这时,坐在一旁的林立不由幸灾乐祸地说道。
虽然他是副帅。
但是如果战局不利的话,还是王流水这个主帅负主要责任。
所以他当然能够坐在一旁看戏了。
“哎,别说了,被火这么一烧,我们的物质不知道损失多少,到时候还要等补给,还不知道要耽误多久呢。”
王流水一脸无奈。
“对了,我们可以把这些帐篷和衣服全都换成防火布,这样就不用怕这火烧风了吧。”
和林立不同,一旁的赵乾倒是给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听到赵乾的话,王流水也是一阵意动。
不过就在这时,林立的话如同一盆冷水,直接照着他的头淋了下来。
“呵呵,防火布是好,但是价格也贵得多,如果大军全部换成防火布的话,没有十万两黄金都解决不了吧。”
“十万两黄金?”
“而且,防火布本来就是陈家的产业,现在陈家败亡,专门做防火布的纺织工也四散,想要筹齐50万人所需的防火布,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做到的。”
听到林立的话,王流水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这个防火布虽然好,但是却不现实。
“那如何是好。”
王流水一时间也没有办法了,只能看林立问道。
“很简单,那就是不管不顾,一路直奔至北山。”
“北山在北地中是个极其特殊的地方。”
“整个北山仿佛被老天眷顾一样,只要在北山附近,就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天灾,就连北地中的骨狼和毒虫都不会靠近北山。”
“只要我们去到北山,就会安全了。”
“这样的话,我们会损失多少?”
“我估计,至少也会损失十万人。”
林立想了一下,说道。
“嘶~~十万人?!”
听到林立的话,王流水和赵乾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不行,这个办法不行,我还是想个万全之策才行。”
王流水顿时连连摇头,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林立的这个办法。
“以我们大军日行200公里的速度,如果一路疾奔的话,只需要5天的时间就能赶到北山城。”
“但是如果像你这样耽搁的话,说不定一个月也到不了北山城。”
“而且就算你再怎么想,都想不出一个能让我们减少损失的办法。”
“就算不死十万人,到时候也会损失数万人。”
“毕竟,这里可是北地,当年先祖们为了打造北山城,可是派遣了上百万人,足足死了三十多万人才建成了北山城。”
“好了,别说了,你让我先想想办法吧。”
“还好,既然你是主帅,那就由你决定吧。”
看到王流水这幅模样,林立也感到很生气。
他觉得王流水优柔寡断,完全不适合做一军统帅。
按照他的计划,只要不顾损失一路疾奔,绝对能在五天内赶到北山城。
然后再发起强攻,在三五天就能夺回北山城。
到时候,用不到半个月就解决了这次的暴乱。
可惜啊,王流水却不接受他的意见。
就在王流水三人在帐篷中意见不合时。
距离大军十公里外的一处山坡上。
楚歌等人正在这里休息。
经过三天的狂奔,他们也顺利来到了北地外围。
不过,他们也并不是一路顺利的。
原本他们51人,现在包括楚歌在内,也只剩下36个人。
损失了足足15个人。
要知道,他们可是北山的精英强者。
就算是这样,也折在了这段路上。
由此可见,北地的可怕。
“大哥,前面就是朝廷大军,我们要怎么办?”
“你们想要怎么办?”
楚歌并没有回答,反而看向坐在他面前,看着他的兄弟们。
“我们都想好了,要好好给这些朝廷大军好看的,发泄一下。”
这些天,因为北地各种各样的危险,让他们损兵折将,已经憋了一肚子的气了。
现在看到朝廷大军,顿时便想要发泄一番。
“好,既然这样,那就上。”
“不过记住,不能恋战,不能陷入重围,而且一听到信号,就要马上撤退。”
“知道了,大哥。”
“好,出发。”
楚歌振臂一呼。
接着,他便拿出一把骨刀咬在嘴里,然后便手脚并用,快速朝着大军疾奔而去。
而四周的那些人,也纷纷如同楚歌这样,咬住骨刀出发。
很快,这36人便来到了大军营地外。
此时,因为火烧风的缘故,现在大军中已经乱哄哄,所有人都急着去救火和救人,所以完全没有岗哨。
让楚歌等人十分轻松地越过护栏,冲入军营中。
“啊!”
很快,这些人便在军营中造成巨大的伤害。
可以看到,楚歌化作一道幻影,穿行在大军之中。
每当他经过一名士兵,都会用口中的骨刀准确划破那名士兵的喉咙。
几乎是一眨眼,楚歌就击杀了数十名士兵。
而其他人虽然不如楚歌这般厉害,但是他们的实力也不弱。
几乎也是一秒就干掉一名士兵。
他们这些人完全就像是野兽一样,除了用口中的骨刀外。
还会用尖锐的指甲刺入那些士兵的喉咙,然后用力一掏,直接掏出了一个血洞。
这些人的速度极快,那些士兵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杀了。
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内,这36人就已经成功击杀了5千多人,留下一片尸体,杀得那些士兵心惊胆战的。
“嗷呜~~~”
正当那些人杀得兴起时,突然听到一阵狼嚎传来。
“大哥的信号。”
“快撤,不能恋战!”
听到这声狼嚎声后,虽然这些人满脸不舍,但是还是马上就转身离开。
这些人来得快,去得也快,几乎是转眼间便消失在大军的面前。
“可恶,敌人到底是谁?”
而此时,听到消息赶来的王流水三人看到满地的尸体时,顿时满脸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