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北山王,大军杀到
漆黑的炸鸡2021-11-21 13:276,430

  北山城,城主府内。

  一名2米多高的强壮男子,正赤裸着上身,在一张放满了各种肉食的桌子前,大吃大喝起来。

  在桌子四周,还坐满了十几个同样赤裸上身的壮汉。

  这名男子,就是带领这次北山暴动的首脑,自称为北山王。

  而四周的壮汉,则是现在北山城的高层,在他们入驻北山城后,分别负责北山城的各个部门。

  北山王,全名叫做楚歌,外号霸王,今年才24岁,但是就拥有了天级初阶的实力。

  从小就生活在北山。

  而因为经常进入北地探险,导致他无师自通,修炼到了如今的境界。

  而且一身强悍的搏杀技巧,让他的战斗力极其可怕。

  再加上因为他天生神力,身体如同精钢一般坚硬,所以就算是天级高阶实力的强者也不是他的对手。

  就像北山城的城主就是一名天级中阶,但是还是被这个楚歌给活撕了。

  甚至直到死,那名城主也没有在楚歌那坚硬的身体上留下一丝痕迹。

  可以说这个楚歌的战斗力堪称恐怖。

  而且最重要的是,北山城城主作为夜皇朝朝廷中唯一的一名天级中阶强者。

  就这么被杀死在了这里。

  以后恐怕夜皇朝的朝廷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天级强者了。

  毕竟,夜皇朝中的天级强者大部分都隐藏在江湖门派,又或者各大世家之中。

  能够有一名天级强者投靠朝廷,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如果现在的皇帝还是以前的李云的话,恐怕现在他的权力会进一步被压缩。

  不过还好,现在的皇帝,并不是以前的李云。

  相反,现在的李云,手底下拥有云里,青龙和薛伊人三名强者,拥有的顶级战力已经不弱。

  所以李云就打算利用北山王,来消耗剩余的三大世家的顶尖战斗力。

  “嘭!”

  此时,正在吃饭的楚歌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把口中的骨头用力投掷出去,重重砸在不远处的墙上,直接砸出了一个大坑。

  可以看到,一道黑色的影子被那根骨头直接打散。

  看到这一幕,楚歌不由皱了皱。

  “大哥,怎么了?”

  此时,一名坐在楚歌一旁吃东西的壮汉看到楚歌突然扔出骨头,不由好奇问道。

  “又是这些鬼东西,一个个就像老鼠一样,杀不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是啊,这些鬼东西黑漆漆的,一看不是正常玩意。”

  “自从几天前就开始出现在北山城里,而且怎么杀都杀不完,也不知道是啥。”

  几人一脸无奈。

  说起来也奇怪。

  原本他们攻入北山城时,前几天还一切正常。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在北山城中冒出了这一些浑身穿着夜行服的东西。

  更加可怕的是,这些东西还杀不死。

  刚开始这些鬼东西还躲躲藏藏的见不得人。

  但是到了现在,这些鬼东西越发大胆起来,居然敢明目张胆地看着他们吃饭。

  所以刚刚楚歌才会受不了,直接出手把它给干掉。

  “算了,反正这些东西弱得可怜,我们还是商量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办吧。”

  楚歌摇了摇头,看向面前的兄弟们,说道:“根据我得到的情报,现在朝廷大军已经朝着我们北山来。”

  “我们是应该据城而守,还是离开?”

  说完,楚歌看着面前的人。

  顿时就有人马上就说道:

  “大哥,我们可是好不容易才攻下北山城的,怎么能够离开,他们要打的话,那就和他们打,谁怕谁啊。”

  “就是,大哥你放心,到时候我一锤子一个,把那些什么狗屁大军全部送回老家去。”

  看他们说的这么简单,仿佛一巴掌就能把朝廷大军给拍死了。

  楚歌不由有点意动。

  因为他们之前攻陷北山城时,也是没有耗费多少力气。

  那个时候,他们只有300多人。

  而北山城守军却有足足30万人,足足上千倍的差距。

  按理说,他们绝对没有获胜的可能。

  但是事实就是,在战场上,他们这300多人,一个个都以一敌千,面对那些官兵,就好像面对一群蚂蚁一样,轻轻一踩,就能踩死一大群。

  尤其是当他活撕了那个天级中阶的北山城主后。

  还有差不多20多万的守军进入直接就投降了。

  而且更扯的是,在战斗结束后,他们这300多人,居然一个都没有死。

  就算受伤最重的那个人,也不过是因为被楚歌的攻击给波及了。

  那些守军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根本就是微乎其微。

  所以在楚歌他们的心目中,都认为夜皇朝的士兵就是一群纸糊的老虎,随手一揉就没了。

  因此大部分人对于朝廷官兵都存在轻视的想法。

  不过,在一旁还有一个明白人。

  “大王,我认为朝廷大军的实力不容小觑啊,你们如此轻视他们,极为不妥啊。”

  一名5、60岁老者一脸担忧地说道。

  “哈哈,胡老头,看你这幅害怕的样子,我劝你还是回去北山挖矿吧,城里的生活不适合你啊。”

  “就是,怕什么,干就是了,别在这里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听到老者的话,四周的壮汉纷纷大笑起来,还满脸不屑地说道。

  很明显,对于老者的话,他们毫不在意,反而认为他就是在害怕。

  “胡老头,你认为我们打不过朝廷的大军?”

  不过,楚歌毕竟是首领,和其他壮汉那一副乐观的样子不同,他也懂得什么叫做未雨绸缪。

  “不错,大王可要知道,夜皇朝的整体实力可不弱。”

  “不管是朝廷的四大世家,还是武林中的那些门派高手,都是强者如云。”

  “虽然大王你力大无穷,武艺高超,单打独斗堪称整个夜皇朝第一人。”

  “但是如果他们一起围攻的话,恐怕就连大王你也不会是他们的对手啊。”

  胡老头一脸担忧地说道。

  “那你以为我们要怎么办?离开北山城?”

  楚歌听到胡老头的话,也认同地点了点头。

  “不,我们整个北山这么多人,根本没有办法穿越北地的荒芜之地。”

  “以我的计算,北山城中的物资,只能支撑不超过两百人离开北地。”

  “两百人?”

  听到胡老头的话,楚歌也没有怀疑。

  一来,胡老头是他的狗头军师,提供了不少建议给他。

  二来,他也知道胡老头并不是在说谎。

  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也知道,想要让数量更多的人离开北地,需要的物资太过庞大了。

  “如果只有两百人能够离开北地的话,那我们也不用这么辛苦把北山城攻下来啊,直接就走就行了。”

  “我想要的是,带着整个北山的人都离开这个鬼地方。”

  楚歌一脸坚决地说道。

  他原本就是北山中一个奴隶家庭的孩子。

  从小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如果不是天生有一副强壮的体魄,可能他早就死了。

  现在他终于有机会改变北山,带领北山的人离开,他怎么可能会放弃。

  “嗯,大王你别急,我也不是说要抛弃北山的人。”

  “那你的意思是?”

  “我们可以派出一队精兵离开北山城,潜入帝都。”

  “只要把夜皇朝的皇帝挟持住,那我们就能让他同意我们北山城独立,以后都不能派人来攻打我们。”

  胡老头一脸自信地说道。

  “你的这个办法真的可行?”

  楚歌虽然还一脸疑惑,但是内心却已经意动了。

  “嗯,绝对可行。”

  “大王,你的武艺高超,实力非凡,整个夜皇朝绝对没有人能够把你留下来。”

  “只要你出手,绝对能够把皇帝捉住。”

  “只要皇帝在我们手上,那还不是任由我们提条件,也不怕他们不答应而来。”

  “好,就按照你说的来做。”

  听到这里,楚歌不由一阵兴奋地拍打着桌子。

  不过很快,他又露出一脸的担忧。

  “可是,如果我带着精兵离开了北山城的话,那么朝廷的大军怎么办?”

  “大王放心,毕竟这里可是北地,而且我们世代生活在这里。”

  “相比那些朝廷的大军,我们更加熟悉这里。”

  “我已经有计划了,绝对能够把朝廷大军拖在这里至少一个月。”

  “只要大王你能够在一个月内把皇帝捉住,威胁他发出一封退兵令,那我们北山城之危就会解除。”

  “届时,大王你就是名正言顺的北山王。”

  “而北地这里是连接夜皇朝和青皇朝的地方,只要接下来,我们修生养息,高筑墙,广积粮,便可缓称王。”

  “大王你完全可以以北地作为跳板,称霸天下,创造一番霸业。”

  胡老头诱惑道。

  “好,那就按照你的办法来做。”

  听到这里,楚歌也不由激动起来。

  毕竟,称霸天下,创造一番霸业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对了,胡老头,我记得你的国家就是被青皇朝灭掉的吧。”

  “你放心,等到以后有机会了,我就灭掉青皇朝,替你报仇。”

  “谢谢大王。”

  听到楚歌的话,胡老头眼中不由闪过一丝激动。

  就这样,楚歌当天晚上便带着五十人背上背包,离开北山城,朝着夜皇朝帝都出发。

  黑夜之下,胡老头和几个北山城高层站在城墙上,送别楚歌等人。

  “胡老头,你说大哥这一去,能不能成功啊?”

  副城主孙岩一脸担忧地看着楚歌离去的背影,问向一旁的胡老头。

  “绝对能够成功的。”

  “大王的武艺之高,世间罕见。”

  “这份天赋,别说是在夜皇朝了,就算是在仙朝中,也是极其罕见。”

  “可以说,大王绝对是天之骄子,未来绝对能够成就一番事业。”

  “除非夜皇朝的皇帝是一名比大王还要厉害的天之骄子,否则大王就绝对不会失败。”

  胡老头眼中闪烁着一阵精芒。

  很明显,对于楚歌,他极其有信心。

  所以他也不会认为楚歌会失败。

  然而,他却不知道,楚歌这次的目标虽然不是天之骄子。

  但是确实一个比天之骄子还要厉害得多的人。

  因为这次的目标他会开挂。

  “对了,胡老头,总是听你说仙朝仙朝的,仙朝是什么?能吃吗?”

  “哎,你啊,整天都只想着吃,你现在可是副城主了,要做正事啊。”

  “我告诉你吧,仙朝就是···”

  在夜色之下。

  楚歌等人宛如一匹匹野狼一样,手脚并用地趴在地上快速奔跑起来。

  这是他们生活在北地时,自然而然学会的北地专属跑法。

  因为只有这样跑,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他们的速度,让他们躲过北地中的危险。

  北地中,一共有四种危险。

  一种是骨狼。

  骨狼,浑身是骨,仿佛就是一具骷髅披着一块狼皮一样,就是杀了它,也没有肉吃。

  它们每次出现,都是成百上千。

  而且还不会被打退,会战至最后一头狼,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物种。

  第二种就是层出不穷的毒虫。

  如果说在其他地方,没有东西吃的话,还能吃虫子充饥。

  那么在北地的虫子,却是吃不得。

  因为在这里的虫子,全都有毒,别说是吃了,就算被碰一下都会被毒死,太可怕了。

  第三种则是水源。

  在北地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都是荒芜之地。

  如果你在北地发现了水源的话,千万不要高兴得太早。

  因为不仅是人需要水,就连那些小动物,小虫子之类的都需要喝水。

  因此,在北地的水源中,一般都会有虫子的尸体残留在里面。

  嗯,之前就说过了,北地的虫子,都是剧毒。

  所以浸泡过虫子的水源,本身就是剧毒之水,敢喝就敢死。

  第四种,就是可怕的天灾。

  在北地中,最常见的三种天灾便是沙尘暴,火烧风以及黑雨。

  沙尘暴,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沙漠地带的龙卷风。

  火烧风,就是指一阵风吹过,然后四周的东西都会自燃起来。

  黑雨,是指天上落下黑色的雨点。

  别以为下雨是一件好事。

  因为北地毒虫太多,导致毒气都聚集到了天上。

  而这个黑雨就是蕴含剧毒的雨水,就算是不小心碰到,也会皮肤腐烂,更不要说喝了。

  而且这天灾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一天一次。

  其中,沙尘暴还好对付一些。

  因为沙尘暴出现时,都有先兆的,而且从远处就能看到。

  但是火烧风和黑雨,却是说出现就出现,毫无征兆。

  许多生活在北地的人,都被火烧风和黑雨折磨得狼狈不堪。

  现在整整50万的朝廷大军一进入北地,就极其倒霉地遇到了火烧风。

  他们是早上进入北地的,然后走到傍晚时分,就扎营。

  等到了晚上,突然一阵风刮过,整片营帐就自燃起来,烧得那些官兵大声痛呼起来。

  “啊!!救命啊,快拿水来!”

  “快,去救火。”

  看着面前混乱一片的场面,王流水就感觉到一阵头疼。

  “这就是北地的火烧风吗?”

  在来到北地之前,王流水就已经恶补了许多关于北地的知识。

  但是真的等到他来到这里时,才发现那些知识都是扯淡,完全帮助不了他。

  “统帅,现在怎么办?”

  就在这时,被火烧得满脸漆黑的副官走了过来。

  “算了,火救不了了,让他们把人救出来,然后便把着火的帐篷和物资扔在原地,不要管了。”

  王流水看着火越救越大,顿时命令下去。

  “是。”

  听到王流水的话,那么副官点了点头,便下去执行了。

  “呵呵,王兄,我们刚刚进入北地,就遇到这样的麻烦,看来我们这一次可能不会这么顺利啊。”

  这时,坐在一旁的林立不由幸灾乐祸地说道。

  虽然他是副帅。

  但是如果战局不利的话,还是王流水这个主帅负主要责任。

  所以他当然能够坐在一旁看戏了。

  “哎,别说了,被火这么一烧,我们的物质不知道损失多少,到时候还要等补给,还不知道要耽误多久呢。”

  王流水一脸无奈。

  “对了,我们可以把这些帐篷和衣服全都换成防火布,这样就不用怕这火烧风了吧。”

  和林立不同,一旁的赵乾倒是给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听到赵乾的话,王流水也是一阵意动。

  不过就在这时,林立的话如同一盆冷水,直接照着他的头淋了下来。

  “呵呵,防火布是好,但是价格也贵得多,如果大军全部换成防火布的话,没有十万两黄金都解决不了吧。”

  “十万两黄金?”

  “而且,防火布本来就是陈家的产业,现在陈家败亡,专门做防火布的纺织工也四散,想要筹齐50万人所需的防火布,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做到的。”

  听到林立的话,王流水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这个防火布虽然好,但是却不现实。

  “那如何是好。”

  王流水一时间也没有办法了,只能看林立问道。

  “很简单,那就是不管不顾,一路直奔至北山。”

  “北山在北地中是个极其特殊的地方。”

  “整个北山仿佛被老天眷顾一样,只要在北山附近,就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天灾,就连北地中的骨狼和毒虫都不会靠近北山。”

  “只要我们去到北山,就会安全了。”

  “这样的话,我们会损失多少?”

  “我估计,至少也会损失十万人。”

  林立想了一下,说道。

  “嘶~~十万人?!”

  听到林立的话,王流水和赵乾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不行,这个办法不行,我还是想个万全之策才行。”

  王流水顿时连连摇头,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林立的这个办法。

  “以我们大军日行200公里的速度,如果一路疾奔的话,只需要5天的时间就能赶到北山城。”

  “但是如果像你这样耽搁的话,说不定一个月也到不了北山城。”

  “而且就算你再怎么想,都想不出一个能让我们减少损失的办法。”

  “就算不死十万人,到时候也会损失数万人。”

  “毕竟,这里可是北地,当年先祖们为了打造北山城,可是派遣了上百万人,足足死了三十多万人才建成了北山城。”

  “好了,别说了,你让我先想想办法吧。”

  “还好,既然你是主帅,那就由你决定吧。”

  看到王流水这幅模样,林立也感到很生气。

  他觉得王流水优柔寡断,完全不适合做一军统帅。

  按照他的计划,只要不顾损失一路疾奔,绝对能在五天内赶到北山城。

  然后再发起强攻,在三五天就能夺回北山城。

  到时候,用不到半个月就解决了这次的暴乱。

  可惜啊,王流水却不接受他的意见。

  就在王流水三人在帐篷中意见不合时。

  距离大军十公里外的一处山坡上。

  楚歌等人正在这里休息。

  经过三天的狂奔,他们也顺利来到了北地外围。

  不过,他们也并不是一路顺利的。

  原本他们51人,现在包括楚歌在内,也只剩下36个人。

  损失了足足15个人。

  要知道,他们可是北山的精英强者。

  就算是这样,也折在了这段路上。

  由此可见,北地的可怕。

  “大哥,前面就是朝廷大军,我们要怎么办?”

  “你们想要怎么办?”

  楚歌并没有回答,反而看向坐在他面前,看着他的兄弟们。

  “我们都想好了,要好好给这些朝廷大军好看的,发泄一下。”

  这些天,因为北地各种各样的危险,让他们损兵折将,已经憋了一肚子的气了。

  现在看到朝廷大军,顿时便想要发泄一番。

  “好,既然这样,那就上。”

  “不过记住,不能恋战,不能陷入重围,而且一听到信号,就要马上撤退。”

  “知道了,大哥。”

  “好,出发。”

  楚歌振臂一呼。

  接着,他便拿出一把骨刀咬在嘴里,然后便手脚并用,快速朝着大军疾奔而去。

  而四周的那些人,也纷纷如同楚歌这样,咬住骨刀出发。

  很快,这36人便来到了大军营地外。

  此时,因为火烧风的缘故,现在大军中已经乱哄哄,所有人都急着去救火和救人,所以完全没有岗哨。

  让楚歌等人十分轻松地越过护栏,冲入军营中。

  “啊!”

  很快,这些人便在军营中造成巨大的伤害。

  可以看到,楚歌化作一道幻影,穿行在大军之中。

  每当他经过一名士兵,都会用口中的骨刀准确划破那名士兵的喉咙。

  几乎是一眨眼,楚歌就击杀了数十名士兵。

  而其他人虽然不如楚歌这般厉害,但是他们的实力也不弱。

  几乎也是一秒就干掉一名士兵。

  他们这些人完全就像是野兽一样,除了用口中的骨刀外。

  还会用尖锐的指甲刺入那些士兵的喉咙,然后用力一掏,直接掏出了一个血洞。

  这些人的速度极快,那些士兵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杀了。

  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内,这36人就已经成功击杀了5千多人,留下一片尸体,杀得那些士兵心惊胆战的。

  “嗷呜~~~”

  正当那些人杀得兴起时,突然听到一阵狼嚎传来。

  “大哥的信号。”

  “快撤,不能恋战!”

  听到这声狼嚎声后,虽然这些人满脸不舍,但是还是马上就转身离开。

  这些人来得快,去得也快,几乎是转眼间便消失在大军的面前。

  “可恶,敌人到底是谁?”

  而此时,听到消息赶来的王流水三人看到满地的尸体时,顿时满脸震惊。

继续阅读:30 楚歌与陈玲玲的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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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是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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