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为梦想奋不顾身的人,都值得被歌颂。
每一段独一无二的青春,应该有所纪念。
我叫陈度,是一名作家,用一个高尚的词汇形容,我们被统一称作【醒世者】。我始终认为这是形容我们这个职业最有含金量的三个字。有人开玩笑说,你名字里有个度字,也许注定要渡人渡己,我本不相信这种宿命,但仔细回想所走过的路,还真是离不开这一辈子要与文字打交道。
此时,正值深秋,一切都很安静,不知道是哪位邻居遇到了什么样的大喜事儿,突然燃起了烟花。多年的写作习惯,我早早地安装了隔音玻璃,看着突然升空的烟花,下意识找到了那张久违的合影。在云中路98号,我们开了一家叫【那里】的书店,后来听陆长歌说,他和我都在回忆那段岁月。
有次在他家的一次相聚,翻看了他写的回忆录,由衷地佩服他这么多年,那么忙碌处理很多事物,文学造诣却越来越高。陆长歌很执拗,在我们的眼中,他天生有一股骄傲的劲头儿。也许有些人,生来就是当领袖的,而且一辈子就是领袖。也难怪,在新大上学的时候,他是我们学校名副其实的白面王子和校草。
每当看到汪帆一脸的严肃,就忍不住想笑。他是如此的普通,憨厚无害。即使他有时候站在C位,也容易被人忽略。可从未有人,小看他的勤奋与认真;他是他们全村走出来的第一位大学生,也是我们中的老大哥。没有人知道到他背负着多少期待,他说他不敢停歇,因为世界和后来者一个变化快,个个都很强。
即便在集体的全家福合影中,杨帅仍然不忘穿一身球衣。篮球与他一刻也不可分割,这位新大的体育特长生,如今仍然会坚持不懈的打篮球。尽管他有时候会眼睁睁的看着和他打篮球的伙伴,从老友变做了少年。
他说每当他拿起篮球那一刻,听到场下的呐喊声,永远会精神百倍。这位在我们家庭中热情似火,直来直去的大男孩儿,坚硬的似石头一块。岁月抹不去棱角,时间冲不淡情怀,我知道,在他看似强壮的外表下,却有一颗非常敏感的心。
林若若很厉害,在我遇到那么多精英与女强人后,依然很佩服她。她最早进入社会这所大学。磨练出永远无法让人忘记的御姐气质。她很善良,就算有如今的成就,也没有丢失宝贵如钻石的品质。长歌形容她说,她如一颗恒星,独自发光,任而闪亮,倔强的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
当年莽莽撞撞的于清欢,如今有时候还是会犯迷糊。俏巧妞的一双手,做饭一流,慰藉我们所有人的味蕾。每当被生活折磨得够呛,任何的大餐盛宴都抵不过她的一碗面。不过,她告诉我,她当时所有的厉害现在看来是虚张声势。她不想被别人欺负,就努力把自己伪装成带刺的玫瑰,我点评说她伪装得不彻底,顶多是个月季,她至今提起来这件事儿耿耿于怀。
冯书书应该还是那个冯书书,书书,书书,我的印象中,她从来没有输过,就像到了武侠境界里最高的一层。她当初也真胆大,一人无剑走天涯。如果世上真有桃花源的话,她说她苦苦所追寻的江湖和人情味儿在【那里】书店遇到过。其实她本身就有侠气,只是与我们相遇后,才有机会发挥的淋漓尽致。
我抬头看了看窗外,烟花仍在燃放。这是知道我今天要写新书了吗?有人说,人的记忆只有五年,细胞每隔七年会更新一次。如是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以前觉得这些在我身上不灵验,因为我能清晰的记起来小时候发生很多事情的细节。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如今能想起来的那些青春画面,会不那么清晰。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我额头竟然有一根发白的头发,无论怎么弄掉,不多久还会倔强地长出来。汪帆说我应该知足,因为我的容貌看起来跟十年前没多大变化,而且他忿忿不平地说我连洗面奶都懒得用,还是一脸的胶原蛋白,岁月要不给我留下点什么,让他极度怀疑人生。
我说他肤色黝黑,天生就看起来比较成熟。他标志性的嘿嘿一笑,总让人不好意思再损他。好吧,这根白发,就当做是上天的恩赐吧,我也懒得管了。忽然想给他们挨个儿打电话,忍了多次的冲动,还是作罢。
烟花在熄灭之前,有过瞬间的绚烂,正如我们每一个人一样。如果只是曾经来到这世上,不留下些故事,到老了岂不会很无聊?我此刻想你们了,想到忘记又记起,模糊又清楚。所以,我下了个决定;我要把我们的经历写成小说,一起走过的路是青春的印记,我要把印记从照片变成文字,只当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也送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