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书书说她以前从来不敢尝试这些,因为她觉得一定要吃的好。关于她的来历与情况,她没有详细说,我们也没有刨根问底儿的问。
只知道她家境还不错,不想被家里安排一切,和爸妈赌气说要先找工作,历练历练。拒绝了一门不错的联姻,然后写了一封信,便独自闯世界了。
她比张潇还厉害,张潇再潇洒,也不敢秘密离家出走。我说书书是从小被家里人给惯得很了,看的紧了,所以这份叛逆一直在滋长,才有了她的这些逃离举动。
我和若若暂时没有告诉长歌他们,想等大伙儿回来留一个惊喜。周六的时候,本来人不多。林若若在一次熬汤的时候让书书盯着锅,没成想这位冯小姐突然心血来潮,在汤里放入了百合花瓣。
等林若若回来,她看到飘着一层的白色花瓣有些很无奈,她准备把汤给倒掉。可书书却勇敢的拿起汤匙和小碗品尝起来。若若想要阻止她,却没有来得及。她盯着她问:“我的大小姐,是不是很苦”?
冯书书激动的说:“是真的,是真的,你尝尝是真的很好喝。”林若若半信半疑的喝了半口,发现味道很独特。花香扑鼻,汤羹不腻,这是从来没有喝过的味道。若若问她,是谁告诉他咸的粥中加百合花瓣会好喝的。
她说:“一本小说里就是这样写的”,看来古人诚然不欺我也”。林若若又做了一次,比第一次还要好喝,俩人觉得这可以成为本店的招牌靓汤,于是在广告告示栏上进行了强烈的推荐。
没成想竟然大卖,排起队来。我起了个名字叫:“谁家新燕啄春泥”。若若说太深奥了,就叫“【冯氏】靓汤”。好吧,我说怎么方便怎么来。靓汤配上简单的套餐,竟然意外地增加了不少的营收。
冯书书的到来,也让很多书友喜欢跟她交流。我说我的粉丝群缺一个人维护,便把账号和密码给她,以后回贴的任务交给了她。她说她喜欢美食,但从小到大没有在厨房里待过。所以大部分都是泡在小说里,听说要管理这些,就兴冲冲的接受了。
林若若不断的笑意,暗自说我假公济私,分明是想多找些机会接触她。我告诉她,我的小说到了关键时刻,实在熬不过来才这样的。她说不用解释,有时候解释是想急于证明你的慌张。
有了帮手,一切更顺风顺水。她很聪明,自从看到可爱的书友和粉丝们的交流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忙得不亦乐乎。我说幸亏我们开的是家书店,安静的小角落,看着书,用心的交流,多么有趣,要是开的饭店什么的,感觉可大相径庭。
长歌他们回来了,这次汪帆和杨帅大展神威,签了三个大客户,奠定了明年的合作基础。于清欢很喜欢冯书书,她跟在书书后面一会儿问这,一会儿问那的,像是失散多年的姐妹。
杨帅私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度啊,有时候你可得收着点,我听林姐说她这几天总能闻到一股恋爱的味道”。我说:“去你的吧,什么跟什么就恋爱的味道,我可没想那么多。”
汪帆越来越凸显出逗比的气质,他哼着暗里着迷的歌词,声音时大时小。长歌则问了一下书书的情况,我说也不知道她太多家事儿。他高兴的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个冯书书吗?”我深表同意的回答:“对,而且像极了书中的情节。”
长歌:“哎呀,这英雄救美可不是一般的完美,你是怎么能碰到那么配合的俩黑衣人,天助你也啊。”我扶了一下无边的镜框说:“左眼皮跳动,看来真的是有好事情发生”。
长歌:“嗯,我也这么看,可是你不觉得她身世成谜吗”?我:“人都有一些秘密的,考虑那么多干什么”?长歌:“如果你是她父母你会怎么样”?
我说,不怎么样。长歌:“你还是太不了解这个社会上层了”他推断说那俩黑衣人绝非普通的什么盯上她之类的,要是的话,早就下手了,不会等到她跑进书店。
杨帅有些困意的说:“长歌你累不累,累的话,回去休息了啊。”长歌:“嗯,杨总这几日喝酒着实太累了,还有汪总,都早点回去吧。”就这样,虽然带着疑问,冯书书成了我们店的正式员工。
我们当时谁也不会想到,今天这个举动,会给以后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阿甘的母亲说,人生就像巧克力。不得不承认长歌的直觉敏锐,或许这是大家庭长大的人看人的本能之一。只有从小经过锦衣玉食,才能凭着感觉把一个陌生人猜的很准。
长歌在他回忆录里写道:“书书追寻传说中的江湖,她把自己定位成了女侠,她说书店就是她心中的桃花源。”她最最合适的时间,最合适的地点,邂逅了理想中的另一个自己。”
世上可能真的存在桃花源,但要是没有悠然恬静的心,就算你到了一处很僻静的所在,也会躁动不安。桃花源其实就在我们心中,要是我们七人有任何一人小肚鸡肠,勾心斗角,书店哪会是桃花源,那就是一个战场。
心简单,一切都会简单。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是因为有一颗永远赤城与简单的心。有些人偏偏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是因为自身复杂。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爱这个世界,永远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