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着龙袍戴上披领头顶朝冠,缓缓踏上数层阶梯走到那象征九五之尊的龙椅前。
两侧站满了朝中文武百官,对上我冷冽充满寒冰的眼眸时纷纷低下了头,不敢再交头接耳议论。
待我坐定所有人恭恭敬敬跪下行三跪九叩之大礼,口中皆高声呼喊:“吾皇万岁万万岁!”
“众卿家平身。”严肃着神色将他们叫起,而后转动眼睛扫视了一回,淡淡的说,“朕知道你们这些人里定有不少对朕不信服的,没关系这实属正常现象,毕竟大家还都没见过朕到底具备怎样的能力,诸位放心朕一定会竭尽所能带领我朝走向繁荣,令百姓们安居乐业。”
接受过众人朝拜后该到了前去太和殿举行授印之礼,也就是由英帝亲自将玉玺等物交到我手上,他自个则退位不问政事,为了显示我的大度允准他依照律法得个太上皇的称谓。
一步步的朝着玉玺走去,即将拿到手中的那一刹那,我骤然想到了一事缩回了手。
过的太久都让我忘记了是如何来的这儿,只不过是南柯一梦罢了,这里的一切都是虚幻出来的。
待拿到玉玺也就代表着完成了交给我的任务,梦境就会消散而去。
而我则会清醒过来回到原来的地方,加入那个劳什子泓阽会。
可原本我决定梦一场的原因不就是为了加入它不再受欺负吗?
想到这里我感觉到一阵头痛欲裂的感觉,抱住头蹲在地上紧闭双眼。
若是我走了金宇凯又该怎么办,忘记是最难做到的事情,早就在相处的时间里埋下了情种。
纵然我清楚的明白金宇凯也只不过是梦境里臆想出来的。
但没有原因就是不想让他感到孤单,为此我宁愿留在这梦境打造的朝代里,陪着他走过独属于我们两个的一世。
打定主意后我不停在心中默念,希望张白婞能够收到我的念想。
希望在接过玉玺的那一刻我还留在这里没有醒过来,可惜的是念叨了许多遍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回过神来看到周遭的人都很是惊奇的看着我,我瑟瑟缩缩着伸手接过玉玺。
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我轻轻松了口气,不再有心理负担顺利完成接下来的流程。
一切礼节结束我当即颁下了三道旨意,其一册封我娘为唯一的太后,其二提名金宇凯为当朝摄政王,其三保留竹阳公主的长公主身份,依旧按照过往的规格对待。
尹将军二话不说递上了请辞文书,字字句句都在表达已然年老不便再带兵打仗,想要卸甲归田辞官回乡颐养天年。
如今能坚定的交上此物,就足够说明他现下下定了决心。
所以再怎么费劲口舌的劝都是无用的,倒不如遂了他的意,于是同意了他的请求放他离开。
忙完这些我去找了趟竹阳公主,只是她可能对我是恨的吧,关在房中不愿意见我一面。
甚至连说说话都不肯,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写了封信让素梧务必交给她,且定要让她看完内容。
她既然不想面对我,那我便在信上书写上对她的愧疚,自知求得原谅是个不可能出现的奢望。
因此我没那么贪心,只希望她能够开心起来,还能如初做成很好的朋友。
幽晔王倒是得了我的允许可以随意出入皇宫,找到我把一个瓷瓶交到我手上,踟蹰了一会儿说:“这是可以复原伤疤的药膏,给金宇凯用刚刚好。如今我大仇已报,该走了。”
“可是如果没有大清先祖的干预,这皇位也该是你的,你怎么会轻易放弃。”
“确实不错,可这世上没有如果,大清皇帝是我的仇人仅此而已,以后的皇位由谁来坐并没有什么所谓,更何况江山交给你我很放心,徒儿以后保重。”说完他微微一笑转身离开。
我反应了很久才回过神来,原来他就是我的师父,也就是一直在我身边出手相助的幽晔王,感动的泪水瞬间充盈眼眶,握紧手里的瓷瓶冲着他的背影大喊:“师父,有时间常来看看,徒儿会一直想念您的。”
蓦然金宇凯出现在身后揽住我的肩膀,我顺势把身子靠过去,略略蹭了蹭他的肩膀,贪恋着怀中的温暖。
他握住我的手搁在唇边吻了吻,口中不紧不慢的回忆道:“还记得初次见你的时候小小的一只,怕是从那时候起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吧。你慢慢长大我都会陪在身边见证着,后来不知为什么觉得你性格突然大变,许是经历了那些子腌臜事让你成长了吧,再之后你让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对你的感情愈来愈炽烈,婚约是我唯一能拿来慰藉的物什。”
说到这儿许是累了,他歇了片刻又继续开口:“父王提亲时你不同意让我心中很是慌张,好在最后你还是嫁给了我,突发的意外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可这次换做你陪着我,慢慢一点点摒弃心魔。曾经我无数次害怕你会离我而去,还好还好现在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待他说完我轻轻挣脱开怀抱,转过身双手捧着他的双颊,笑着笑着眼泪簇簇落下,看着他变得手足无措的模样,我又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随后踮起脚尖鼻尖挨着他的鼻尖,一字一顿的说:“历经如此多困难险阻,好不容易苦尽甘来这次我是绝对不会放手了,而你亦再没有这个机会,你我今生今世都会在一起。”
紧接着微微向下挪了挪贴上他冰凉的嘴唇,逐渐加深力气满是神情的吻了下去。
晚间竟收到了竹阳公主的回信,她说只是目前没有想通而已,定会有再见的那天。
和金宇凯躺到了同一张床榻上相拥而眠,梦里张白婞的身影缓缓出现,眼神复杂的盯着我看了许久,最后朱唇轻启问了一句:“为了他留在梦境,最终魂飞魄散,值得吗?”
我低下头勾唇一笑,脑海里浮现出金宇凯的面孔,轻笑着回答:“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