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前不久流行读心,我装模作样学了一阵。结果发现,成功率最高的读心技术就是照着结果找证据。一般来说,学点皮毛的人,都能顺利完成如此高大上的一环。”
他默默咽下冲到嗓子眼的血,问:“你丫学这玩意有什么用?”
谁知乔颉竟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当然是装逼时用!这招非常管用,很容易唬住傻子,咳,我是说很容易唬人,显得自己特别聪明!”
莫明轩选择拒绝听他胡扯,用强硬而不失礼貌的方式请这位怎么进来就怎么出去。浪费宝贵时间听乔颉胡扯算他的错,求这位伪大佬离他远点,他怕爆血管!
被拒之门外的乔颉还在叹息,明明表现良好,可以给自己打一百分,为啥又玩脱了?这个问题,大概他永远不会懂。
屋内的莫明轩把人赶走后却并未直接进入工作状态,而是又仔细看了遍邮箱里的信息。原先他只是觉得曾沙无耻且狡猾,看完信息他觉得至少在无耻阵营里还得多个白凤清。
虽然乔颉的很多话都是胡扯,但也不可否认白凤清是个怪典型的渣女。大学时跟李牧艺谈恋爱看中的是人的颜,对有颜没钱的李牧艺又是打心眼瞧不上。
因此她背地里总跟个花蝴蝶一样,爱在各种聚会上钓或有颜或有钱的男人。被李牧艺发现端倪后倒打一耙,反倒责怪李牧艺太穷,给不了她幸福云云,甚至一度对李牧艺过世多年的父母有诸多不敬。
没哪个男人能忍住如此奇耻大辱,李牧艺扇了白凤清一巴掌,两人就此分手。那会儿白凤清自知理亏,屁话都没说。谁知道几年后跟曾沙勾搭过的她,为了配合情夫,把自己被其他人揍地鼻青脸肿的照片翻出来当成攻击李牧艺的证据。
只因她爆料出来的事毕竟只关系到艺人的私德,没挨上需要法律制裁的边,也跟打官司的内容没啥关系,她的泼脏水行动才会进行地格外肆意。
有此‘前科’的女人,自然不用怀疑她口中所谓的遭受职场骚扰的话有多鬼扯,八成是对偷动李牧艺电脑,以及给前老板泼脏水的行为有点后怕,才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选择撤退而已。
这些个糟心事中,唯一能算得上大快人心的是白凤清后来也没有好报。先是被曾沙抛弃,不死心地想去纠缠人明媒正娶的妻子,想要的上位没有,反倒被那个出身不低的女人给收拾地很狼狈。
怎么说呢,曾沙偷吃不是一回事,他老婆对其没啥‘约束’的心是原因之一。两夫妻年少时的感情早消磨完了,不过是两人合伙开了公司,不想理会影响手中的钱才继续维持婚姻而已,大多数时候两人是各玩各的,只在人前做恩爱夫妻的模样而已。
白凤清是妥妥常在河边走,最终湿了鞋的人,错估两夫妻的感情状况,闹起来被两人联手收拾,没多久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倒不是说她被弄死了,而是再没人搭理她,日子又过不下去只能无声无息地消失下去报平安。
他关注这个女人不是出于八卦心理,而是隐隐觉得要弄倒曾沙,白凤清或许会成为很有用的棋子,就像当初她给李牧艺重要一击一样。至于白凤清是否会同意跟他合作,那完全不在他考虑范畴内,只有他想不想用起这个人,不怕人不‘听话’。
自然,以上还都是初步设想,更多时候还得看他跟李牧艺见面后详谈的情形,正主要没动手的意思,他也不会去费那个劲儿,只做好自己原定的活还能省点操心事。
一天,莫明轩包裹地严严实实去超市买点存粮,回来路上就让传说中的乔叔叔给堵上了,经典式的情形就此出现。
端坐在车内的乔叔叔大佬架子摆地很足,给人一种很吊很有压迫力的感觉,一出口便是:“你就是莫明轩?方便的话,到车里来,我有话找你聊。”附赠一个‘也不过如此’的眼神。
莫明轩的回应很实诚,就是稍微有点实诚到让人吐血。“你哪位?我不会上陌生人的车,毕竟怎么说我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明星。”
从来只有他摆架子给人看,头一回被人摆架子看的乔大佬很不高兴,板着黑沉的脸不得不来了段简短介绍。“我姓乔,乔颉就会我儿子,不凑巧,他也是个明星,名气还凑合吧。”
莫名觉得乔叔叔还挺有幽默细胞,后面半句一听就是故意说给他听的!莫明轩就是一乐,眉眼弯弯道:“好,我这就上车,不过我东西有点多,挤进来可能需要点时间。”
然后也不等人回答,他就毫不客气地提溜着大包小包挤进了一看就很高档的轿车,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丁点不见尴尬。仿佛他要见的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而不是有着诸多闪耀光环的乔大佬。
看着车内被各种食物的手提袋塞满,伴随着食物特有的香味,车主人眉头不由皱了皱。这货怎么跟他调查中的样有点差别?他见过无数从一无所有奋斗到一定位置的人,再怎么掩饰,面对天然高阶梯上的人都会有点局促和放不开。
但这些在莫明轩身上全看不出,他的眼神和动作都十分自然,自然到让他有种诡异的感觉,不由想起乔颉说过的一句话。“他和我条件相当……”
他原以为那是乔颉充面子随便胡扯的话,如今看来,这个名叫莫明轩的年轻人至少在谈吐气质上不像个从底层爬上来的人,更像有个很好出身的人。
不过,无论第一印象如何意外,都不会影响他对莫明轩的天然‘恶感’。
乔叔叔的话语跟他本人形象很相称,没有多余废话和感情牌,只表示他家儿子从小顽劣,花花公子的性子就没改过,长这么大交往过的女朋友数都数不过来。
言下之意,乔颉会纠缠他,顶多就是图个新鲜,到手后指不定扔地比女朋友还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