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浅析浅爱(六)
一十一号书生2025-07-02 21:493,209

嗯哼,偶姑且当自己已是一名评论员了哈,虽说是随意选取文文评论,然而这个难得机会,偶还是慎重的选择了好下手的文章,所谓好下手,那自然是流云筒子是自家人,评的咋样都不会为难偶的啦。

  这是第二次看这篇文文了,斟酌良久不知如何下手,于是,屁颠颠的跑去瞻仰了一下大大们的评论帖子(主要是组织大大的,但凡评论帖子全部瞻仰了一遍,貌似他的开场就是(累计三次以上),老实说,我实在是不太看好这个题目……噗,偶笑了,大大原谅十一的冒犯)咳咳,偶估摸着,可以下手了。

  刺爱系列文,偶是组员,自然是熟悉的,对于流云的文文偶是极为喜欢的,鉴于如此,偶这次就要严格点,狠辣点。

  这篇文开始是倒叙,直到我看完的地方,二十八章才接洽上开篇,我是被吸引的一路看到底,看文先看题,空城,流云说:没有晴天的城市对于聂小峰来说就是一座空城,我实在是满心感慨,爱上一座城,因为爱上城里的那个人。无论是蕴意还是简介里的那首空城的歌词的映衬,这个题目都是极好的。

  开篇是压抑而悲伤的,男主聂小峰梦中惊醒,以至夜不能寐,虚空,悲凉,涌上心头,为了冲散那堵在心口的苦涩,他只有去人多的夜店,去找点事干,可是这些根本无法填补内心的空缺,他无法宣泄,只有压抑,沉浸在回忆,失神落寞,一首空城唱出了他内心最深处的空虚,和无穷尽的怅然,最后引出回忆……(这短短六章,就让偶喜欢上聂小峰,咳咳,绝对没有当初要争着写这个角色后遗症,纯属个人喜欢啦……)

  于是,故事开始讲述了,慕晴出现,像一个天使出现在聂小峰的世界,一个想要自杀,有抑郁症的聂小峰,一个像晴天一样温柔美好的慕晴,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然而,爱,无所界限,相遇是偶然加狗血,相识是偶然下的必然,相知却是彼此磁场的吸引,或许,冥冥中就是你,在等我,而我,在寻你。他们这样两个极端的人物相遇了,相识了,相知了,那必然,要相爱的。

  当然,我这样总结掉还未写完了故事,似乎不妥,但是,这是我看完最真实的想法,男主遇见慕晴,接近她,保护她,让她依赖上,在流云的安排下一步步顺理成章,我看的也是流觞,舒心……无视掉某个相对于男主来说的恶魔就更好了,只可惜,那显然是不行的,章寒筒子是一关键人物啊,他是慕晴同父异母的哥哥,哎呀,看到这的时候,我想起古希腊神话中的宙斯和赫拉,两个大神是姐弟,竟然相爱而结合,我那叫一个震惊啊,满怀忐忑的看下去,果然,真的满足了我无边无际的想象啊,兄妹暧昧,惨淡的是男主啊……

  这样的情节安排,无非是为了让女主走近男主,因为章寒的出现,对比之下,凸显出男主的伟大,章寒的阻碍,为他们的爱情事业添砖加瓦。

  故事我说完了,然而,真正的故事还在进行着,这篇文,是极好的。(偶们刺爱的文文都是极好的……O(∩_∩)O~)

  咳咳,要是作为读者偶自然就这样完事了,但是,偶现在是评论员,自然要讲些主观的问题。(为毛觉得没什么可挑剔的,主观上觉得比上次看的此爱无涯还要顺心,乃知道偶不喜欢虐心嘛……)

  鉴于文章此刻还是六万字,我看的不是完整的文文,只能就我所看的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1)文文看似真的是很平淡,没有跌宕起伏,若不是有耐性的人也许就不会那么认真的去了解,看下去,从而喜欢上你的文章。毕竟,现在的快餐网文时代,很多人是一眼定情的,略读式。

  (2)关于一些场景的描写,的确有些僵硬,不够生动。比如,男女主相处,没有过多的言语,一般人都喜欢看的文,男女主两人在一起时,冤家就斗嘴,相悦就谈情,狗血点的就动手动脚神马的,文文中至始至终写的最多的是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路,哎呀,这样多没有情调,怎么培养奸情哦。

  (3)男主角对女主的爱,是一见钟情型的,就没有过多的去刻画,他的感情,有些苍白,抑郁症患者要爱一个人,会不会更难?当然,后面他对女主所做,牺牲的,的确是感动人,那只是爱上后的表现。

  (4)没有设置悬念吸引人,没有那种让人抓心扰肺的想要看下去的情节点。(咳咳,表要误会偶想看肉戏,偶是好孩子,表要带坏偶……)这个跟第一点不是一个意思,平淡如水亦可以绵延流长,然而,要是亮点不够,就没有魅力值啊……

  (5)女主刻画的有些不够生动,虽然主观是以男主的视觉看文,仍是有些觉得女主不够活跃,毕竟这两个人是文文灵魂人物,因为比较之下就会越来越喜欢男主,反之就降低了对女主的印象好感。就如,女主两次失约,钢琴之约,喝粥之约,我看到了男主的委屈,为他而难过,自然就觉得女主太那什么了,应该在文文里稍带从女主的角度解释一下她为毛那样做……

  好吧,偶想说,这些算不得什么的问题还是偶绞尽脑汁反反复复的看,才找出来了,说实话,早知道乃的文找不出什么瑕疵,不能砸板砖,偶就应该选择宝的文……

  而且,六万字实在是太短,我没有机会去深入挖掘些东西,再次声明,以上评论纯属偶个人观点,可以藐视,鄙视,无视……等等各种对待,任君蹂躏……最后,看流云的文文,最喜欢的就是文中说出的那些感动人心的话,(流云言:生活的无奈,有时并不源于自我,别人无心的筑就,那是一种阴差阳错。生活本就是矛盾的,白天与黑夜间的距离,春夏秋冬之间的轮回,于是有了挑剔的喜爱,让无奈加上了喜悦的等待。)

  他手腕一翻,将醉酒的男人转了个身,微黄色碎发盖住了额头,线条分明的脸,很帅气,配上一双桃花眼,就成了邪气,而此刻,他挑着眉,侧着头,痞气十足。

  他大口大口的吸气,鼻翼颤动,满脸湿润,汗水也浸湿了长长的眼睫毛,扑扇着在眼下留下浅浅的水印,腿早就软了,气也喘不顺,索性躺倒在地上,抓就抓去吧,早晚都要死的。

  被放下的人,扯了扯领子,拍了拍屁股,微黄的碎发黏在额头上,还有些微没有风干的汗水顺着脸颊流淌,他的唇有些磨破了,渗着血丝。

  被汗水打湿的碎发紧贴在额头上,湿了大半的T恤,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不耐烦的甩了甩头发,经历刚才的生死一瞬间,他还是有些腿软了,此刻站着一步都没有挪动,不是他不想跑了,而是跑不了。

  坐在地上的人却一个劲的扣动打火机的冒头,他另一只拿烟的手就搭在膝盖上,牛仔裤上的破洞恰好被他遮住,一直在冒着血的伤口也很好的被按压住了。

  终于,一小簇火光在他眼前亮起,映照着他瞬间亮起来的容颜,血红的唇角勾起一丝弧度,分外邪美。

  他一下子就红了脸,有些恼怒。

  枯黄色的碎发,额上翘起的几缕卷发下有一对漂亮得让人咋舌的眼睛,此刻眼神清澈明亮,透着些许孩子气的羞恼,脸颊微红,线条分明的棱角,看起来是那么的帅,却透着疏离的冷淡。

  而习暮依旧穿的简单,浅白外衫,蓝色牛仔,干净,帅气,只不过那张脸,不再是噙着笑,似是而非的邪气万分,反而是时而笑的风情乍现,时而冷漠中带着无限清俊泠然之气。

  他映在玻璃车窗上的脸,帅气十足,这样本应该阳光开朗的脸,此刻却是笼罩着淡淡的孤寂感伤,闭上的眼掩去所以光彩,徒留长而卷的睫毛在空气中微微颤动。

  慵懒而低哑的声音,那是刚刚睡醒的人特有的状态,透着无限的魅惑性感。

  习暮只是轻微的伸了个懒腰,黑色衬衫领子被撑开,露出白皙的锁骨,一瞬即逝。

  习暮是不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可是不代表他穿的不好看,反而相反。

  懒散如周庄本意是想让他适应自己,穿着那随意的黑色系列衣服,应该很顺眼。

  只是没想到太顺眼了。

  那种透着稚嫩干净气息的面容,配上一双电力十足的凤眼本就超群了,现在还搭配一身黑色紧身的衣服,穿出了传说中的制服诱惑的境界。

  白色高领衬衫,外面套了一件短袖的牛仔外套,穿着蓝黑色的紧身牛仔裤,裤子上长长的,白色的,一闪一闪的裤链,身姿修长,关照下的脸菱角分明,俊逸不羁,忽闪的睫毛不安的颤动,许是太刺眼,他眯着眼,狭长的上挑的凤眼,魅惑中带着不悦,迎上众人的视线。

  有些像脱缰的骏马,像黑夜里的撒旦,无人能制的住,他的张扬,低调的挑衅着所有人的视觉。

  天很蓝,很远,气球飞过的地方,有一个候车亭,笔直的站立着一个人,黑色西服装,深蓝色领带,白色衬衫领子折角分明,就像他干净,线条分明的脸,微微蹙起的眉头,低垂着眸,一手插兜,一手握成拳,握得很紧,薄唇也是紧紧的抿着,一辆浅绿色公交车驶来,停在了他的身前。

继续阅读:第七十五章 那些无法知道的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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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爱——青涩(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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