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屠杀与陷害(二)
龙云如此回答了一句后坐上了郝汉的车子,郝汉知道龙云没有打算要带人,于是便坐在了驾驶座的位置,随后问明了龙云具体地点之后,朝着目的地进发而去。
一路上,郝汉是问题不断,龙云也只能一一回答,这一问一答当中,郝汉得知龙云现在要马上赶到丁春秋所在的地方,因为杀手的下一个目标很有可能就是丁春秋。龙云此时让别人定位的位置处于市区当中,而且还在移动的状态,因此龙云认为丁春秋应该还没有被对方给杀死才对,基于这个理念,龙云让郝汉加快了速度,两人快速朝着那个方向开了过去。
龙云现在也只能祈祷对方还没有被对方给锁定位置才好,现在能够证明宋传文作奸犯科的人就是丁春秋了,如果丁春秋也死了,龙云又得重新找线索了。龙云可不想让机会白白从自己的身边溜走。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不过是龙云的一厢情愿而已,就在龙云他们两个人朝着丁春秋的方向赶过去的同时,丁春秋已经被人给盯上了,而且此人就跟在他的车子后面,只是丁春秋这边还没有发现这个人而已。
丁春秋这次的目的地是市区的一家搏击俱乐部,虽然不清楚丁春秋跑到搏击俱乐部当中来是为了什么,但是那名杀手在搏击俱乐部的而门口徘徊了一阵之后,朝着后巷的方向走了过去······
丁春秋在进入搏击俱乐部之前都是非常镇定的,但是一进入到了搏击俱乐部当中,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一般,他朝着自己的身后张望了一下,确认没有人跟着他之后这才继续朝着搏击俱乐部当中走了进来,一边进来还一边拨打电话,电话接通之后,他紧张地开口道:“浩杰啊!快救救你舅舅吧!我就快报被人给杀死了!”
“什么?舅舅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来救你!”这个叫浩杰的年轻人当即回答道。
“我就在你的搏击俱乐部里!你赶快叫上这里的高手吧!对方应该不是善茬,你有多少人都叫上,可千万不要吃亏!”丁春秋说话间便已经来到了二楼他的外孙所在的办公室。
他的外孙名叫周浩杰,周浩杰是这家店的老板,他本身也是一名搏击爱好者,精通综合格斗术,在这家搏击俱乐部当中,他的实力算得上是顶尖的实力,这些在搏击俱乐部当中的会员们的实力也都是非常强悍的,不然的话就不会跟周浩杰在一起了。
周浩杰见自己的舅舅一脸恐惧的样子,于是当即给丁春秋泡了一杯茶问道:“舅舅,谁要杀你啊?你得罪了什么不得了的人物?要跑到我这里来避难?”
“别提了,说来话长,在此之前,你还是先解决掉那个尾行我很长一段距离的家伙吧!说不定他已经悄悄潜入到你这家搏击俱乐部当中了也未可知,你可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丁春秋警惕地望着四周回答了一句。
周浩杰见丁春秋如此,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舅舅,你就放心吧!到了我这里,除非对方用机枪扫射我的店,否则一般人根本就别想杀进来!”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丁春秋说话间便端起了茶杯喝起了茶,而周浩杰则是拿起了自己手中的对讲机道:“各位,我们搏击俱乐部即将迎来一位高手,但是并不知道这位高手会从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杀入我们的俱乐部当中,对方是来踢馆的,各位在场的会员都不可能幸免于难,因此,如果遇到了可疑的人的话,请务必重拳出击······”
对讲机连接的是整个搏击俱乐部的各个角落,因此他这一番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开始警惕了起来,毕竟这些会员都是争强好胜的人,如果败在了对方的手里,心里怎么样都不会很高兴的。
周浩杰如此说出了一句之后,两个人便在办公室里吃喝玩乐了起来,接下来不管是发生了什么那些会员们都不会袖手旁观的,因此周浩杰只需要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监控里的情况再做行动便可以了。
周浩杰这边提醒了在场的众人之际,已经有一名会员发现了可疑的人了,只见这个人戴着一个兜帽,从这个会员的角度并没有看到对方的正脸,会员于是当即用手搭在了而对方的肩膀上道:“朋友,你就是店主所说的那个高手吧?我们这里可没有人戴着兜帽的······”
对方听到了他的声音之后并没有说话,而是站在了原地一动不动。会员看了看对方的身形,见对方身材并不是很魁梧,而且身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于是写眯着眼睛问道:“你真的是高手吗?要不,把兜帽放下来,跟我过两招?”
这名会员自恃有着强健的肌肉,且身材比例要比对方要大出两倍有余,所以根本就没有将对方放在眼里,只见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便朝着对方的兜帽探了过去······
“咚!”对方的腹部被神秘人的肘部给击中,被击中的会员顿时便感觉自己的腹部一股钻心的疼痛传递到了他的中枢神经当中,这种痛楚就如同自己的腹部被一刀两段一般难受。
随着对方伏下了身子,神秘人朝着对方的脸上又是一拳,直接打得对方倒飞了出去,摔倒在地之后便再起不能了······
神秘人打倒了这个人之后,继续朝着前方走了过去,不过,在他打倒了这名会员之后,接下来的会员们可不会轻视这个人了,他们一个个都停止了自己手中的动作,冲着这个人的方向走了过来。
这些会员们可都是肌肉达人,组合在一起之后,汇成了一大组“肌肉军团”,站在了神秘人的面前挡住了神秘人的去路,其中一人冷声问道:“小子,来踢馆的话,我们也不欺负你,一对一还是群P,随你选,只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