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出发五天后,洛晚晚一行人终于抵达大理。
不得不说,这里风景确实很好看,哪怕对于洛晚晚这样一个从小在城市中长大,喜爱高楼大厦的人来说,也不得不称赞一下这里的景色。在这样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就连工作也显得没那么讨厌了。
导演跟男女主的飞机比他们早到一天,所以把行李放到酒店,匆匆吃了个饭后,就正式进入讨论了。
这次饰演女主跟男二的都是短剧界的熟人,对于这种快节奏的拍摄方式倒也是得心应手。但问题出在男主的扮演者上,他是标准的科班出身,去年刚在一部大热的偶像剧里饰演男配,戏份不多,但吃到了角色红利,颇有些流量基础。这次屈尊降贵得来参演短剧,引得粉丝不满,还闹出了一阵血雨腥风。
严谨来说,这个剧本里男主男二戏份接近,没有明显的主配之分,只不过是咖位大的演员看中了其中一个角色,所以这个角色才被确定为‘男主’。
好在洛晚晚觉悟很高,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所以只要不涉及那些太离谱的改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剧本问题讨论完,黎书畅跟男主还针对角色服装、各方位待遇等进行了一段精彩的明争暗斗。洛晚晚一边看戏一边吃瓜,倒也很快乐。
最终,这场斗争以男主完全胜利而告终。
开机仪式定在三天后,这段时间倒也没什么其他安排,于是导演大笔一挥,决定自掏腰包带着众人去围绕洱海举办的海边音乐节。所有费用,由导演买单。
听到这个决定,洛晚晚笑得合不拢嘴,在房间里试了一下午衣服,每搭配好一件就转头问墨云许,“好看吗?”
墨云许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支着头看她,认真回答:“好看。”
"那这件呢?"她又换了件露背装,丝绸面料随着转身泛起粼粼波光。
墨云许的茶杯突然搁在茶几上,喉结不明显地滚动了一下,"...也好看。"
洛晚晚拉他到镜子前,指着满满一床的衣服问:“那这几件比起来呢,哪个最好看?”
墨云许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有些疑惑道:“不就是一个演出吗?怎么这么重视?”
“当然啦,今晚上台的有一个是我很喜欢的歌手。而且听说主办方这次会在云南巡演中随即挑一场进行烟花秀。之前的三场还都没有放,不知道今晚会不会有。”
“这样啊。”墨云许开始认真打量起那些衣裙,却发现效果跟不认真看没什么区别,只好撂下一句‘慢慢挑’便回房了。
洛晚晚又纠结了好半天,最后选了一件蓝色吊带裙,披着一张墨蓝色的披肩,又把头发编成了云南的发饰,搭配了一双羽毛状的耳坠。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欣赏许久。
她墨迹了半天才出来,本以为已经是最慢的了,却没想到墨云许比她还要墨迹,于是直接提着裙子去敲他房门,“喂墨先生,请您不要过度打扮好吗?否则会抢走我的风头了。”
“来了。”
墨云许推开门,夕阳正好斜斜切过走廊。
他穿着一件靛青色亚麻衬衫,最上方两颗纽扣散着,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没打领带,但颈间挂着条细细的银链,坠子藏在衣领里。头发显然精心抓过,几缕不听话的发丝垂在眉骨,衬得眼眸比洱海夜色还深。
“抱歉,我有些晚了。”
洛晚晚突然不会呼吸了,她直直的盯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结巴道:“...没,没事,我也刚收拾完。”
墨云许倒是没因为这直勾勾的视线感觉尴尬,顺手接过她的包,“咱们现在直接过去吧,刚才听酒店服务员说,导演他们已经先走了。”
“好...”
洛晚晚仍旧不眨眼的盯着他,整个人看上去格外乖巧。
墨云许手搭在她的肩上,身上若有似无的薰衣草味钻进鼻腔。
这个男人,居然还喷了香水!
他...他怎么这么会啊!
洛晚晚几乎是靠在他身上,肩膀紧贴在他怀中,甚至能感受到薄薄衣料下紧绷的胸肌。
她不由得有些担心,自己万一没出息到流鼻血怎么办。
还好还好,她的定力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脆弱。
暮色中的洱海泛着碎银般的光,音乐节的彩灯将沙滩染成流动的霓虹。
七点整,演出开始预热,一些没什么名气的歌手上台演唱。电子乐声让人有些震耳欲聋,黎书畅找导演、制片人、以及男主女主分别问了要喝什么饮料,又终于在人群里发现洛晚晚的身影,扯着嗓子喊道:"洛编剧,你们想喝点什么,要不要来一杯气泡水?"
洛晚晚拽着墨云许的衣袖正往人群里面钻,听到呼喊声后费劲地转过身子回,"不用管我,我们两个先去转转。"
人潮像沸腾的七彩岩浆涌来,墨云许抬手替洛晚晚挡住撞来的背包,她趁机抓住他手腕,却还是被挤得踉跄着撞进他胸膛。
她抬起头,发丝有些凌乱,脸涨得通红,“抱...抱歉啊。”
他没有回答,嘴唇紧抿着,眼中笑意快要掩饰不住。
二人终于挤出人群,贝壳风铃在摊位间叮咚作响,洛晚晚停在一个白族老婆婆的银饰摊前,拿起一对雕着桃花的耳坠,"你看,像不像幻境里的那个桃林?"
墨云许微笑着点点头。不等他回答,洛晚晚便自顾自地试戴起耳坠来,睫毛在暮色中投下一片忽闪忽闪的阴影。
不知怎得,眼前这一幕让他想起蝴蝶停在花瓣上的瞬间。像是一种想触碰、却又害怕惊扰的克制。
他突然俯身,为她整理起一旁散落的发丝,呼吸喷在她耳边,“很好看。”
老婆婆笑出满脸褶皱,"小哥好眼力,这耳坠很衬你女朋友。"
洛晚晚脸色通红,挣扎半天也没舍得否认这亲昵的称呼。
二人又在附近转了一会儿,直到远处舞台的吉他前奏响起,洛晚晚才拉着他重新回到舞台前。
她一边咬着墨云许买来的玫瑰糖糕,一边挥舞着荧光棒欢呼。
糖霜沾在唇角,墨云许极其自然地用拇指去擦唇边,洛晚晚还没反应过来,舌尖不小心蹭到他指腹。
温热的触感让两人同时怔住,幸好就在此时,周围突然爆发一阵激烈的欢呼声。
一名歌手带着把吉他上台,身后跟着一行乐队,甚至把古筝都架了起来。洛晚晚把没吃完的糖糕塞进墨云许手里,自己挥舞起荧光棒呐喊。
第一首歌,是翻唱张国荣的《怪你过分美丽》,没有用电子伴奏,而是现场乐队进行合奏,效果极好。在现场掀起一阵高潮欢呼。
洛晚晚也在这欢呼之中,嗓子都快要喊哑。一曲结束,台上开始重新摆放道具,不知道是要做什么。
"这么喜欢音乐?"他盯着洛晚晚被霓虹灯染成粉紫色的发梢,用荧光棒轻点她额头。
"也不是啦,只不过是觉得唱歌好听的人很有魅力。"她转头看他,眼睛亮得像盛着星星。
"我从小就五音不全,上小学的时候音乐课考试,老师说我唱歌像在拆房梁一样。可能正是因为我不会这个技能,所以就会觉得拥有这项技能的人很厉害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总会给那些自己没有的东西增添滤镜。"
墨云许的睫毛轻轻颤了一下,嘴角的笑意凝固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