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刘燕、贾芳、周芷英分别打了电话,但彼此间却都只是简单聊了两句,就立刻结束了通话。
不是李牧不想和自己的几个女人多聊一会儿,而是这段时间以来,村子里的各项产业,要逐渐往招庆县转移过来一部分,所以最近,倒也不止是他这个村长在忙着。
他的几个女人,每个人都负责着一部分产业,这段时间倒也是忙得够呛,根本没时间搭理他这个甩手掌柜。
感觉到电话另一端几个女人的忙碌和怨念,摞下电话后,李牧不禁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唉,最近也是把她们给累着了……现在回不去,也只能等这边的事儿处理完,再回去好好‘慰问’她们一下。”
县招待所,是绝对不能再住了。
李牧倒是不怕自己再被人狙击,只是怕影响人家的生意。
毕竟,发生了这么一起枪击案,招待所的负责人,这段时间肯定会恨死了自己。
招庆县,只是一个镇级的贫困小县,本来住在县招待所里的人就没多少,现在再被扣上个不够安全的帽子……完全可以预见,未来这段时间里,那地方的生意,是绝对好不了的。
刺杀自己的幕后黑手还没揪出来,暂时不能回村里,但他也总不能睡大街上。
不回去,还必须要找个住的地方。
只是,就算想去找个地方暂时先住着,李牧却还必须要做一件事,那就是回到招待所的房间里,把自己的个人物品都给收拾一下。
白天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实在走得太匆忙,他倒是没想到顺便把自己的个人物品给收拾一下。
所以,他也只能等从局里录完口供以后,再回去把自己的东西都取走。
按理说,发生了这么一起枪击案,那个房间又是案发第一现场,就算那个房间是李牧出钱租下的,他也不能再进去。
但问题却在于,在对面大楼天台上朝他开枪的那个杀手,已经当场被逮住,而且经过检测、鉴定,那把狙击枪上,确实多处都有着那个杀手的指纹。
房间里那两颗打空的弹头,也被警方的人给取了出来,现场也被拍照取证过,再加上李牧在来这里之前,还特地朝给他录口供的警察开了个条子,所以守着门口的警员,倒也没为难他。
如果这桩案子还没告破,李牧是绝对不可能进来的,哪怕这间屋子里放着的,是他自己的个人物品。
但是,现在连枪手都已经当场抓到,各种证据完全足够把那个倒霉杀手入罪,所以现场什么的,象征性保护一下,也就可以了。
可李牧却万万没想到,也就在他在房间里,把挂在衣柜里的衣服往行礼箱塞的时候,他居然看到自己有两件白衬衫的领子上,居然有几个已经干涸的血点。
“这是怎么回事?”
衣服明明是挂在衣柜里的,怎么会沾上血?
下意识朝衣柜顶部侧板看去,凭着极好的目力,他顿时看到衣柜顶部那由木条拼出来的木板缝里,居然有不少已经干掉的血渍。
血,是一种液体,在地球重力作用下,它会朝下运动。
踮起脚尖,伸手朝衣柜顶部那层刻有装饰花纹的挡板后方摸去,李牧顿时摸到了一件质地粗糙的布料。
随手往外一拉,原来是一条牛仔裤。
尽管这条牛仔裤的当部一大片血迹已经干涸,但李牧完全可以断定,自己那几件染上了血点的白衬衫,手里这条牛仔裤,应该就是罪魁祸首。
“真是奇怪,我的房间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一条裤子?”
看着手里这条明显是女款的牛仔裤,摸到一件鼓鼓囊囊的物件,李牧不禁把它从裤兜里掏了出来。
原来,那是一只钱包。
银行卡、五百六十三块钱、身份证、警官证,整个钱包里,一共就放了这么几样东西。
当李牧从警官证和身份证上,分别看到了白小纯的照片后,他顿时明白过来,这条裤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不到,这位白警官,居然也是招庆县人,估计是后来才去了市里。怪不得,这回招庆县里出了凶案,会把她这么个没过实习期的家伙给调回来。”
上午的时候,自己发现有杀手,及时把这位白警官给扑倒,可左腿却不慎被子弹给擦伤,想必应该就是那时候淌出不少血,这才把对方整条裤子的当部给浸湿了。
想到这,李牧顿时无奈的叹了口气。
“换衣服也就换衣服,可这么粗心大意的,真的好吗?”
随手把这条裤子,连同那只钱包都给单独装进一只袋子里,不多时的工夫,李牧就已经把一切都收拾好,和守门的那位民警打了个招呼,紧接着就走出了县招待所的大门。
开着车,按白小纯身份证上的地址,李牧就朝着这位白警官家的方向赶了去。
这会还不到晚上八点,想找个地方临时住一晚,这不是什么难事。
但这位白警官没了身份证、警官证,恐怕却很难睡得着觉。
虽说白小纯最近有事没事的,总会时不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问一些让自己很难回答的问题,可李牧却并不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对一个姑娘记仇。
“上辈子的时候,老子最恨的就是那种捡到钱包,结果只把钱拿走,其他东西连钱包一起扔掉的混蛋。”
勿以善小而不为,能有机会做好事,李牧的心情,还是很愉快的……
相比于李牧,此时此刻的白小纯,她的心情却简直恶劣到了极点。
她是真的不明白,只不过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落在同事的眼里、嘴里,就完全走了模样。
自从回到这个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家里,白小纯在洗了澡以后,几乎整整一下午,都把整个人窝在了温暖的被窝里。
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委屈。
明明是在努力、用心的工作,但为什么那些人,会那样看自己?
但在心里觉得委屈的同时,白小纯也觉得自己很蠢,居然会蠢到在案发现场换衣服。
身上觉得粘乎乎的,裤当全被血给打湿了,那又怎么了?
哪怕就算是把床单扯下来一块围在身上,也比在那里把衣服给换下来要好,最起码……不会让一群可恶的同事想歪。
一回想起在县招待所那间屋子里的时候,自己的内衣和内库,居然就这么暴露在一大群男人的面前,白小纯就觉得很难堪。
“白小纯,你真的好蠢啊……没脸见人了!”
用被子把自己的脑袋给紧紧蒙住,但不论白小纯怎么努力,她硬是没办法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
甚至,她只要一把眼睛给闭上,脑子里就总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个李村长的面孔。
平心而论,经过这段时间以来的接触,她对这个叫做李牧的家伙,心里可是连一丝好感都欠奉。
关于那桩凶案,明明他肯定知道些什么,但却偏偏又什么都不说,这一点最是气人。
但是,回忆起今天在那个房间里,当危险袭来的那一瞬间,对方所想的竟然不是躲起来,而是直接把自己给扑倒,紧接着两人又趴在地上朝边上打滚,这才完全从危险中脱离出来时的画面,她又觉得,这个人……似乎也不是那么讨厌。
一个只顾自己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同样,一个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先想着其他人的人,也不会是什么坏人。
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又折腾了好一会,白小纯猛的一把从床上坐起,紧接着披上一件睡袍就下了地。
“放松……我要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