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或喜2025-10-29 10:245,210

1

凌晨一点,沈彦回来了。

他一身酒气地走到床边,我闭着眼睛装睡,他便躺到我的身侧,寂静的夜,他忽然开口:【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一愣,思绪飞到和沈彦的第一次见面。

高考志愿我填的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如愿被戏剧影视文学系录取,开学第一天去吃食堂,新生太多过于拥挤,我把一杯奶茶泼在对面人的身上。

我紧张地抬头,第一次看到沈彦那张俊秀的脸,那双高冷的眸。

我一动不动地注视他,然而下一秒,沈彦冷冰冰地开口:【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迅速回神:【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要不我帮你把衣服洗了吧!】

沈彦不领情:【你在逗我吗?】

新生入学正值盛夏,沈彦简单地穿了一身白衬衫和牛仔裤。

【啊……】

我老脸一红,沈彦定定地瞧着我,似乎看出我的窘迫,不再那么咄咄逼人:【衣服不用洗了,作为交换,给个好友位吧。】

入学第一天,我加了比我高一级的学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了解得更多。

沈彦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他的样貌在一众帅哥美女的表演系都排得上号,演技青涩却有进步的空间,连刻板的表演系老师都称沈彦是第二个让他骄傲的学生。

自然而然地,我和沈彦的接触越来越多。

我常常对沈彦说:【学长,你高冷的样子真帅】

沈彦嗤笑:【小傻帽】

沈彦从小就特别注意外表,为了维持体态,常年累月积攒了一堆胃病,我问了度娘,知道蜂蜜水对胃好,并且不会长胖。

宿舍楼里有热水机,但是在大三、大四的楼层,于是我每天在忙碌的早晨中挤出时间排队接热水,等放温了再倒蜂蜜,赶在第一节课前给沈彦送过去。

闺蜜时常翘课来看我,知道这件事惊诧地瞪我:【你脑子没病吧?这年头当舔狗?】

我笑笑不说话。

外人眼中我是沈彦的舔狗,沈彦对我不温不火,我这么做纯粹一厢情愿。

我摇摇头,对闺蜜说:【你不懂】

2

我倒追了沈彦半年,沈彦一边接受我的好意一边将我和他的关系维持在暧昧。

有一天,室友告诉我:【沈彦交女朋友了】

我借室友的手机看沈彦的朋友圈,甜蜜的九宫格照片仿佛在跟朋友圈的所有人说【看!我们感情多好!】

室友担心我想不开,可我内心毫无波澜,手机还给室友,打字给沈彦发了一条消息。

【学长,明天还喝蜂蜜水吗?】

回应的是一个刺眼的红色感叹号。

沈彦把我拉黑了。

我退出聊天界面,轻轻叹了口气,老实说,连续送半年蜂蜜水我都快累崩溃了。

通过室友知道,沈彦的女朋友和他不是一个学校,沈彦喜欢她好多年,可以说是心目中屹立不倒的白月光。

我捂紧我温暖的被窝,心想,白月光啊……

大二刚开学,室友兴奋地过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沈彦和她的女朋友分了!】

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沈彦重新添加好友的申请。

我点击通过,看到沈彦分手的朋友圈,我第一次看到沈彦白月光的照片,惊讶的是那女人和我有几分像。

沈彦很快发来消息:【我明早还要喝蜂蜜水】

我顿了顿,回复:【好】

晚上,我和沈彦聊了很多,那女人家世优渥,和沈彦谈了半年恋爱选择出国留学,两人至此断了。

我安慰了许久,一直到后半夜,沈彦发来消息:【我在你们寝室楼楼下,你能出来吗?】

深夜寝室楼上锁,想出去只有翻厕所的小窗户,我咬咬牙,找来厕所的垃圾桶垫脚,努力翻了出去。

寝室楼门口,我看到了沈彦,他第一次不顾形象地坐在台阶上,我走过去,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烟酒味。

【沈彦……】我尝试叫他。

他抬头,看到我的瞬间,长长的眼尾登时通红,他主动抱我入怀:【米果,做我女朋友吧】

我点了点头。

当晚,沈彦在我耳边低低地说:【小雨,我喜欢你……】

沈彦睡后,我推开他,点开微信置顶。

虽然置顶,聊天界面空空如也,一条聊天记录都没有。

我打上几个字,点击发送。

【我谈恋爱了】

消息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应。

我紧紧地咬住牙关,不让自己在寂静的夜里哭出声音。

3

我有一个明星男朋友。

我们地下情四年,他从来没有把我公开在外界视野里,但就在今天,他忽然官宣了新女友。

官宣的第一个夜晚,他没去找新女友,而是回到我们同居的高级公寓,趁着夜色躺在我的枕边问:【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没有。】

【哦。】

第二天清晨我醒来时,沈彦已经坐在沙发上,他穿着松垮的灰色家居服,随着动作露出一截精瘦雪白的腰,我贪婪地尽收眼底。

他放下喝水的杯子:【米果,我们分手吧。】

他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我,在等待我会做出什么反应,但我却异常平静,和沈彦确定关系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

他把我当作韩馨雨的替身,我又何尝不是把他当作某个遥不可及的人的替身四年?

沈彦深吸一口气,沉着脸色开口:【你认识朗书臣?你和他什么关系?】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紧绷嘴角一言不发。

沈彦怒火中烧地瞪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他前段时间参加活动,凑巧遇到朗书臣,他出道以来就因为和朗书臣极为相似的样貌被冠以【小朗书臣】的绰号,沈彦不屑一顾,甚至曾恼羞成怒地掀桌!

这次活动他耐着火气和朗书臣相处,一是看在主办方的面子,二是朗书臣毕竟是娱乐圈里他的前辈。

朗书臣出道五年,和自己一个学校毕业,缘分妙到竟然和自己是同一个导师!

原来上学时,导师说自己是第二个让他骄傲的学生,第一个学生竟是朗书臣!

不过朗书臣出道以来,一部部戏稳扎稳打,久而久之累积国民度,今年三月斩获【影帝】的桂冠,彻底火遍大江南北。

如果放下成见,结交朗书臣,对于自己日后娱乐圈的事业必定有所助力!

抱着这样的想法,沈彦有意无意地接近朗书臣,可随着观察,他越来越感觉不对劲!

最开始的异常是自己总无缘无故地和朗书臣撞衫,渐渐地,发现不光喜爱的品牌,就连日用品牌子都一模一样!

沈彦这几年所有的私人用品、衣服、包括拍照时的姿势动作,都出自我的手。

【米果,你到底把我当什么?男朋友?还是……朗书臣的替身?】

我一眼不眨地盯着那张酷似朗书臣的脸,扯出一个微笑:【我当然把你当男朋友。】

沈彦一愣,心底升出巨大的惊喜。

真的吗?

4

当然是假的。

我骗了沈彦。

我骗了沈彦四年,一直把他当朗书臣的替身,当然他也一直把我当作韩馨雨的替身,所以各取所需,算是扯平。

沈彦没有时间和我计较那么多,他很忙很忙,作为今年刚火出圈的男明星,经纪人给他接的通告能排到明年。

趁沈彦去南方进组拍摄一部新剧,我收拾行李离开同居四年的高级公寓。

闺蜜请我吃火锅时痛斥沈彦是个脚踩两条船的大渣男!

我默默移走油碟,避免被口水误伤,一边说:【还好吧,韩馨雨回国,他们两个肯定要联系的。】

其实所谓的微博官宣,是因为狗仔拍到沈彦和韩馨雨一起出入酒吧,夸大其言说拍到了沈彦的女朋友,全网都在焦急地等待沈彦澄清,可澄清却迟迟没来,因此各大营销号都疯了似的传播。

沈彦以及女朋友韩馨雨等词条冲上热搜。

闺蜜问我:【你最近写什么类型的稿子呢?】

我摇摇头,最近手里没有剧本。

闺蜜大发慈悲并请了我一顿火锅。

也许是闺蜜的嘴开过光,无所事事的我在第二天接到制片人的电话。

【小米,有一部剧需要你进组,边拍边写。】

有些剧是一边拍摄一边写剧本,这极其挑战编剧的能力,因此没有几个人愿意接,但是我不一样。

我是咸鱼,我没有摆烂的资本。

我坐了一夜的火车,终于赶到影视城,和接风洗尘的工作人员碰面,对方带我到酒店放下行李:【米老师,下午你就可以去影视城看看环境了,给你,这是剧组的工作证。】

影视城对我而言已经熟悉到快成为第二个【家】了。

先不说我陪沈彦来过几回,我经手过的剧本邀我去探班,基本都在影视城。

有了工作证,一路畅通无阻。

我停在一处民国的街道,景色不错,拿起手机准备拍几张照片发给闺蜜,不远处传来一阵轰动。

身子被人撞得偏了一下,手机应声摔落。

我连忙弯腰去捡,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却抢在我之前稳稳地捡起我的手机。

【抱歉】

四目相对的瞬间,我和他皆是一怔。

【你……】

朗书臣好看的眉眼弯起,剑眉星目,一如记忆中怦然的模样。

【小孩儿,好久不见。】

5

我发誓我不知道这次的拍摄男主角会是朗书臣。

否则不会久别重逢的第一眼,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救救我!我没洗头!】

朗书臣匆匆和我打了声招呼,身后是他成群的粉丝团。

他火之后身边总围绕各类各样的人。

粉丝、狗仔、经纪人等等,实在没有抽空单独寒暄的机会。

这部戏不止我一个编剧,算上我一共三个,我们住在同一个酒店,日以继夜地码字,一个礼拜的交稿日到了,提交上去修订好的剧本,我们三个都像被解放的【野人】一样,眼冒绿光。

我去了一家高档餐厅,用美食来抚平我一个星期的饥肠辘辘。

点好餐,我拿出手机开机,一个礼拜的人间蒸发,消息列表一个接一个地往外蹦。

【我能坐在这里吗?】

我疑惑地抬起头,对上好像永远笑着的一双眸子,顿时口干舌燥。

【可、可以。】

见鬼!

为什么说话都磕巴了!

朗书臣微微一笑,就这样坐在我的对面,他今天戴了一副墨镜,遮盖住一大半的脸,就算这样,点餐时依旧被女服务生要联系方式。

【抱歉。】

女服务生悻悻地看了我一眼:【不给联系方式是因为有女朋友了吗?】

朗书臣没有说话,女服务生自讨没趣地转身离开,留下心脏砰砰直跳的我。

【对了,前些天有一个活动,我遇到你的男朋友了。】

朗书臣的话令我拧起眉头。

【应该叫前男友,抱歉,我的话是不是引起你的反感了?】

【没事。】

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朗书臣说得没错,或者说他提醒了我,无论当初的我怎样年少轻狂,怎样掩饰和沈彦的往事,我和沈彦之间是实打实的四年,即使我每一天都把沈彦当作朗书臣的替身,每一次看沈彦时都仿佛在看朗书臣的影子。

这顿饭以沉默告终。

6

我发烧了。

温度计显示三十八度六。

昨晚吃完饭回到酒店,我隐隐间感觉不对劲,今早头昏脑胀,不出所料病倒在床。

幸好已经提交了稿子,今天可以休息。

我和其他两个编剧之前约好,休息日一起探班,我以生病为由给两人发了消息,告知一声不去了。

吃了一片退烧药,我重新躺在酒店的床上,没过一会儿沉沉睡去。

光怪陆离的梦中,模模糊糊的光影与线,我仿佛回到小时候,迷蒙地站在潮湿阴暗的出租屋门口。

【砰——】

酒瓶子砸碎的声音让我惊惧地瞪大眼睛!

屋内,时不时传来男女的争吵打闹。

又来了。

数不清第几次。

父母会因为一点点小事吵架,然后爸爸的拳头会落到妈妈的脸上。

可即使这样,妈妈也不离婚,她任劳任怨半辈子,却始终内疚没给爸爸生个儿子。

因为愧疚,打死也不离婚。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下楼蹲在一棵老槐树下数蚂蚁。

【小孩儿,你是哪家的?】

平平无奇的一天,我遇到了朗书臣。

我仰起头看他的脸,真好看啊,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人儿。

【小孩儿,发什么呆呢?你父母呢?】

我指了指楼上,朗书臣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激烈的吵闹声穿透楼层,他好像一下子明白一切,笑着摸摸我的脑袋。

记忆里,这是第一次有人关爱我。

【小孩儿,去我家待会儿好不好?】

不需要迟疑,不需要戒备,年幼的我不假思索地选择和朗书臣走,小小的人儿牵住他的手。

朗书臣带我去他家,认识了他的外婆。

幼小的心灵第一次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家庭都充斥暴力、辱骂。

朗书臣递给我一个杯子:【蜂蜜水,尝尝,好喝吗?】

我伸出舌尖舔了舔,一缕清甜从舌尖蔓延开来,一直甜到心底。

从那天开始,我没事就去找朗书臣。

朗书臣大我九岁,那时正值高三,但我从来不叫他哥哥。

【朗书臣,帮我倒一杯蜂蜜水!】

【朗书臣,这本书我看完了,换一本!】

【朗书臣,等我长大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男生从书本中抬起头,一张英俊的脸写满无奈:【小孩儿,这些话谁教你的?】

【你就回答我好不好?】

【好好好,等你长到一米六再说吧。】

我营养不良的毛病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别说一米六了,那时的我撑死一米,出去别人都以为我还没上学。

从那天开始,我每天必喝牛奶,走到哪都带一袋,连蜂蜜水都一度失宠。

我家不富裕,但我妈那时在超市打零工,所以经常把快过期的牛奶拿回家。

那一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也是那一年,我的身高像竹笋似的往上蹿,虽然看上去仍旧没多高,但终归是同龄小孩儿的平均水平了。

我爸说:【放学就老老实实回家,老去别人家玩什么?】

我不听,朗书臣对我而言不是别人,他是哥哥,是朋友,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存在。

我生日那天,爸爸照样出去喝酒打牌,妈妈出门打工。

朗书臣给我定了一个草莓蛋糕。

他把屋子简单收拾了下,用荧光棒做装饰,屋里没开灯,但那些暖色的荧光棒散发低微的光芒。

朗书臣见我喜欢,于是塞了好几根荧光棒在我手里,笑弯了眉眼:【小孩儿,看!是光!】

我握着荧光棒,眼眶逐渐湿润。

是光。

是我漫漫无望的人生中一束光。

朗书臣父母早逝,由外婆一手带大,他的外婆参加过省里的芭蕾舞蹈团,岁月不败美人这句话在他外婆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他外婆想让朗书臣考艺术学院或者影视学校,延续自己的路。

我家没有电视,只在小卖店的海报上见过那些明星,我天真无邪地说:【朗书臣,你要当大明星吗?】

朗书臣轻叹了口气,那双蘸墨的眸子罕见地浮现迷蒙:【不知道,或许吧,有很多比我条件好的人。】

我不愿看到朗书臣这幅样子,捏了捏他的手,他低头看我。

【没问题的,朗书臣,你永远是我心中的大明星,海报里的人全都没你帅。】

朗书臣愣了愣,摸摸我的脑袋:【你啊……还是小孩儿,看待事物只看外貌。】

我才不看外貌,换句话讲,我只欣赏朗书臣的长相。

朗书臣这个大小孩儿才不懂呢!

风平浪静的日子在某一日被打碎。

我熟稔地放学没回家,而是去了朗书臣家,然而门口却围绕一群指指点点的左邻右舍。

【诶呀!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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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别再想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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