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埃里克,33岁。住在法兰克林郡东北部的别墅区一带,未婚。我在库里加连锁店服务,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8点才能回家。
我不抽烟,酒仅止于浅尝。晚上11点睡,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20分钟的柔软操,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都说我很正常。
我只想要平平静静的生活,但是生活并不这么想。
那天我走在平静的街道上,就像往常一样,这是我上班的必经之路。
一个小偷跑到了我的面前。
为什么我会知道那是一个小偷呢,那是因为他刚刚抢了一位小姐的包,而那位小姐此时正一手提着高跟鞋,光着脚跑在这个小偷的后面。
各位,之前有一点我忘记说了。
虽然我平时只是一个在连锁店里用职业假笑迎接客人的普通服务员,但是我曾经还是一名拳击爱好者,年轻的时候曾经是一处地下拳场举办赛事的亚军。
为什么是亚军而不是冠军呢?
因为冠军被我打死了,但是我触犯了赛事的规则,被抓进牢里吃了几年国家的饭。
从此以后我洗心革面,才有了我先前说的那些故事。
言归正传,那个小偷已经跑到了我的面前,从他镇定的眼神之中,我看出了两点。
第一,他是个惯犯。
第二,他的眼里根本没有我。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的话,我是不会在乎的,但是他可是一个小偷哎。
我不允许别人不用正眼瞧我。
所以我就给了他一拳,我发誓真的只有一拳。
但是当时他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口吐着白沫就倒在了地上,那个过来抢回自己包的女士似乎吓傻了。
我知道她为什么会吓傻,大概是没有想到会有可以帮她维护正义的人站出来吧。
没事的,我都懂。
我走了以后,隐约听见她拨打电话,应该是在报警。
嗯,东西被抢了嘛,报警不是很正常吗。
直到我在连锁店里工作时一堆警察冲进了店里,我才意识到,她报警居然是因为我打死了一个人。
我有什么错,只是失手打死了一个小偷而已。
量刑并不重,但是我还是要被迫开启长达数年的牢狱生活,就当我开始自己自律的生活的时候,一个人找上了我。
他和我说,只要我愿意来参加这档节目,就可以为我免去牢狱之灾。
这有什么,对我而言只是换个上班地点而已,再说了……
工资比我之前在连锁店工作时高出了很多啊,有何不可?
……
现在,我身处荒岛,如果我的记录没有出错的话,现在已经是第三十八天了。
在这三十八天里,我只遇到了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看到这个家伙,我就想起了之前被失手打死的那个小偷。
这次我没有把他打死,只是很温柔地打晕了他,然后请他退出游戏而已,我有什么错呢?
果然,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当小偷了,这种通过自己的一点劳动(指偷东西时消耗的体力)就能获得无数倍回报的行为真的很上瘾。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我迷上了这种感觉。
他们只让我来参与这个节目,还说奖金都归我,为了我的未来幸福生活考虑,我必须思考这是否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
现在,我站在一棵树上,而在不远处,有一个短发女人正在走来。
她将会是我在荒岛上的第二个客人,欢迎光临!
埃里克从树上跳下,站在了短发女人的面前。
“你有事吗?”
贾胜男仰起头看着身高足有一米九跟个门柱子一样的埃里克。
埃里克咧开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让人很是好奇他是怎么在一座荒岛上保持牙齿的洁净的。
“打劫。”
他言简意赅。
“什么?”
贾胜男没有听清楚。
“我说……”
他看见贾胜男的身边忽然走出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它有着一身青蓝色的皮毛,柔顺无比,那对异瞳里也闪烁着凶厉的光彩,仿佛埃里克只要一句话说不对,它就会自己扑上来一样。
埃里克深吸一口气,摸了摸怀里的指虎,将它待在了手上。
只是一只狼而已,我可以对付的!
“我说,打……”
他还没说完,看见贾胜男的另一边走出一只强壮的老虎,它身上橘红色的皮毛已经被如同火焰一般的红色代替。一阵阵微风拂过,它就像是活过来一般熊熊燃烧起来。它和那只狼凶厉的架势不同,表现得懒洋洋的,那对眼睛也有点无精打采,但偏偏是这样,却能让人感受到它那具躯壳下潜藏着的巨大能量。
一只狼,一只老虎而已,如果我全力以赴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我说,我要打……”
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了他,他抬头一看,在贾胜男的身后正站着一只狗熊,它的胸前是一个逞v字的白色毛发,身体的每一处无不体现着它作为顶级猎食者的力量,只是站在那里,就有一种令人无法呼吸的压迫感迎面而来。
“打什么?”
贾胜男对着他眨了眨眼睛。
可恶啊……
“打……打个招呼。”
埃里克脸颊上的肌肉在抽搐,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打算,而且如果对方有那样的打算的话,他已经准备好举手投降了。
命和钱哪个重要,他还是分得清的。
“中午好。”
他极其僵硬地说道。
“哦,你也中午好。”
“我可以走了吗?”
埃里克问。
“额,可以啊,你想什么时候走都行,我为什么会不让你走呢……”
还没等贾胜男说完,埃里克向她深深地一鞠躬。
“谢谢!”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卷起尘土跑走了。
“真是奇怪的人呢……”
贾胜男一脸的茫然,她没有意识到如果不是吉祥三宝在她身边的话,刚刚会发生怎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