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有思这具身体因常年营养不良,瘦小没力气。
这个男人看起来体型修长匀称,瘦弱得很,可实际上至少得有一百五六十斤重,白有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他拖拽到小溪边,累得她一屁股坐在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喘粗气。
她稍作休息,先洗了自己的手脸,才去收拾男人的伤口。
现在是炎炎夏日,男人衣衫单薄,但他不知受伤多久了,一部分衣裳已经和伤口血肉粘连,白有思一咬牙,狠狠地将一撕扯。
破烂的衣服四分五裂,露出男人壮硕的身体。
白有思这才注意到,他皮肤白且光滑,身上除了刚受的伤,就连个蚊子包都没有,饶是躺着,胸肌和腹肌都显而易见。
是她最喜欢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型的。
咳咳。
她把视线移到男人脸上,清水洗去脸上血污,白皙俊俏的一张脸便露出来。
他眉峰陡峭,睫毛长且密,鼻梁高挺,紧抿的薄唇因失血过多而发白,使得他坚毅的脸蛋平添两分脆弱,侧颜的弧度宛若削成,棱角分明。
白有思忍不住咽了咽,没想到这个男的还挺帅,就他这张脸,放到现代,光是靠脸大小都是个网红,稍作包装,说不准就是下一代巨星了!
她按照咕咕教的,在伤口清洗干净后,小心翼翼地给他敷上金疮药,然后拿出小瓷瓶里的药丸,捧起一捧水,连水带药一起送入他口中。
男人意识不清,只觉得一股清凉入口,他无意识地发出轻哼。
白有思歪倒在他旁边,梳理自己目前的处境状况。
她穿越了,她的穿越和她在小说里常见的不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连她生命流逝的速度都在加速。
用咕咕的话说,只有做任务才能活下去,但她的任务却是成为首富。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交通、信息等一切东西都落后的古代!
她真担心还没等到自己成为首富,自己就先嗝屁了,不过有命活还是要好好活着。
白有思想着,下意识看向男人,虽说施恩不图报,但自己救了他一命,暂时吃他几顿饭,应该不过分吧?
男人眼皮动了动,一声忍痛的呻吟从他喉咙里发出,白有思精神一震,急忙坐起来盯着他:
“你醒了?”
他眼睛缓缓张开,一睁眼,便看见一个顶着杂草般头发的女子正盯着自己看,她衣衫褴褛,身上甚至散发着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恶臭,其模样连乞丐都不如。
偏她的眼神是清澈的,两只玻璃珠样大且漆黑的眼睛欣喜地盯着自己,她一笑,露出虎牙来,模样何其天真又可怜。
“你救了我?”
他尝试着坐起来,一动才发现上身赤裸,伤口已经上过药了,不由眉间微蹙。
眼前女子看年龄不超过十五岁,他扯过一边的脏衣服遮住了身体,微微后倾拉开距离。
“是啊。”白有思早就想好措辞了,“我在乱坟岗附近发现的你,又捡到一个包袱里面有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药,死马当活马医了。”
男人一滞,用手指沾了一点儿伤口上的药膏放在鼻尖轻嗅,
是金疮药的味道。
他眉间微舒,“多谢姑娘。”
“你为什么会晕倒在山里啊?”
白有思指望着他帮助自己存活异世,便转了转眼珠子,先打探他什么来头。
“我进山打猎,遭遇狼群,”面对救命恩人,男人难得好脾气,眉眼间的冷色淡了不少,“多谢你救了我。”
是个猎户啊……等等,这剧本不对!
怎么不问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山里,有没有家人,是不是走失?
她尴尬地挠挠脑袋,为了能赖上他,厚着脸皮不问自答:
“也是巧合啦,我被人丢到乱葬岗了,醒来后就在附近看到你了。”
“乱葬岗?”男人眉头微蹙,他再次把白有思上下打量一遍,她身上的臭味钻进他鼻子里,是尸臭味没错。
“是啊。”白有思点头,“我好像是生病了,快死了,就被人丢在哪儿了,我也不记得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装出可怜的样子,像是被丢弃的小狗一样,泪汪汪地看着男人卖惨:
“你认识我吗?你知道我家在哪儿吗?”
男人怎么可能认识她,但既然把她丢在这座山上,应该就是附近的村民了,男人思忖片刻,问道:
“你失忆了?”
他见白有思点头,略作思索,说道:“我家就在附近,你……若不嫌弃,便随我回家暂住,我会帮你找家人的。”
计划通!
白有思小心思得逞的窃喜在她眼中一闪而过,并没有被男人觉察,她装出惶恐的样子:
“不嫌弃!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很麻烦你?”
“不会,你救了我,这是应该的。”
男人说着,强忍着身体的疼痛,试图站起来,白有思见他行动吃力,急忙上前搀扶住他一只胳膊。
这身体其实已经十七了,但因为吃不饱,至今都未发育,身材是又干又瘪,男人的胳膊不慎碰到她胸前,胸前一马平川,平坦得很。
她没觉察到哪里不对,男人却顿了顿,把手抽出去,一句说“冒犯”,而后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白有思一懵,很快反应过来这个时代男女有别。
“你先别动,等等我。”
她说完,快步钻进旁边的林子里,不大一会儿,便拾了根一米多高,两指粗细的木棍来递给男人:
“给你。”
“多谢。”
他接过木棍,充当拐杖,领着白有思慢腾腾地往山下方向走。
他话很少,一路上都是白有思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从询问中,她得知男人名唤林煜,家里是附近的猎户,靠打猎为生。
猎户会有这么一身好皮肉?白有思咂咂嘴没有多问。
林煜自称孤儿,父母早亡,一直跟着大伯生活,以前都是大伯进山打猎,但是大伯前几天偶感风寒,他这才瞒着大伯上山,谁知道一上山就遇到了狼群。
他上山之前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了小妹,现在他已经两天没回去了,如无意外,大伯应该已经进山找他了,果然,白有思跟着他一接近山脚,就听见一声声焦急的呼喊:
“煜儿——!”
“我在这儿!”林煜高声回应。
一会儿功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便出现在白有思面前,他背着弓箭,腰挂刀剑,体型高大粗壮,一脸的络腮胡,一看就威猛无比,和他的威猛不匹配的是他眼神里的慌乱紧张。
他一见到受伤的林煜,便慌忙冲过来,紧张地抓着他的胳膊,把他前后左右仔仔细细检查一遍,害怕地问:
“你这是怎么了?都哪里受伤了?严重吗?”
“我没事,这位姑娘已经给我上过药了。”
在林煜的指引下,林勇这才注意到跟在身后瘦瘦小小的女娃子。
“她救了我,如果不是她,我可能已经死了,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是她失忆了,现在无处可去。”
林勇一听说白有思是林煜的救命恩人,看白有思的眼神立马变得感激,他只差给白有思磕头感谢了:
“先到咱家来!她救了你,就是咱们家的恩人,恩人,多谢你救了煜儿的命,我嘴拙,不会说漂亮话,往后您尽管驱使我!”
林勇的感激之盛,仿佛被救的不是林煜,而是他自己。
白有思有点儿受宠若惊,她后退半步,忙说:
“言重了,我不过就是举手之劳,您不嫌弃管我几天饭就行……”
“一定!”林勇拍着胸脯,“您救了煜儿的命,莫说几顿饭,纵是要我林某的家当,我也双手奉上!”
他虽是林煜的大伯,可言语间流露出的对林煜的看重和维护,只怕许多亲生父亲都比不上。
林煜伤重,林勇不顾他的反对,直接背着他下山往家走,白有思还有点儿走路的力气,她接过林煜的木棍,拄着棍跟在俩人屁股后头。
方才是她喋喋不休地问林煜,林勇一来,被问个没完没了的人一转,成了她自己。
林勇是个话痨,他先是问白有思的名字,又问她年龄、籍贯、父母叫什么……她一一答不上来,林煜在一旁听不下去,解围道:
“她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一醒来就在乱葬岗。”
林勇见她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了,还被家里人丢在乱葬岗,顿时十分可怜她。
“造孽!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家这么狠心,人都没死透就先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