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骗了温宁,很多件事。
在我们彼此确定心意的那个晚上,祁州走后,她躺在我怀里和我调情,问我,把她从酒店救走的第一次见面,她那么狼狈,为什么还会喜欢上她?
我笑着说,因为她漂亮啊。
本来以为她会和我打闹着让我说实话,却没想到她偷偷用锁屏的手机屏幕当镜子,看着那里面的自己,像一个羞怯的少女,捂着嘴偷笑。
生意场上待久了,我也养成了不好的习惯,说话永远都是三分真七分假,我本是开玩笑的一句逗乐,却没想到,温宁单纯至此。
她信了。
99%的女人都不敢想,就因为一张脸,就能让一个男人为自己的复仇之路开辟疆土,可温宁就是那1%。
她多明媚,多自信,多有配得感啊。
别的穷女孩儿攀上富家公子哥,恨不得在男友和三儿亲热的时候在旁边喊加油,温宁,却敢和祁州置气,还玩儿离家出走,闹得海城人尽皆知。
这在我所认知的穷人圈层里是鲜少的存在。
有胆儿,大大方方,就算有残缺也有绝对的自我认同,这才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原因。
还有,从酒店把她救出来的那天,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这傻姑娘,詹听雪闹事我求之不得,我何苦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呢?
我其实,早就见过她了。
第一次见到温宁,是在某个omakase料理店里偶遇到的,那会儿好像是她刚和祁州恋爱后不久,祁州带着她出来约会。
那会儿,我早听说祁州爱上了个贫民窟里的哑巴姑娘,轰轰烈烈,硬是把人家追到手了。
刚听到这事儿的时候,我都不用动脑子,就能预想到那姑娘,绝对穿着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和小白鞋,是个用卑微怯懦的模样,打着“我不稀罕你的钱”的口号,在有钱男人面前展示自己不甘平庸的坚强内核的小白花。
可温宁偏偏不是这样。
她穿了一身红黑色的套装,脚踩一双红底高跟鞋,明媚又得体,不搞又当又立的那一套。
那会儿omakase刚在国内兴起,价格炒的高,也稀奇,没多少人吃过,本以为小白花会小心翼翼的在祁州面前掩饰自己的自卑无知。
却没想到,她能那么磊落的和祁州打手语:“这个手握怎么吃?直接用手拿起来吗?”
“这个银鱼不好吃,我不喜欢。”
“这家虽然味道不错,但太贵了,不划算,下次我们换一家平价一点的吃。”
他俩吃完就兴高采烈的去看温宁想看的那部电影了,留我一个人在店里,吃的没滋没味。
我想起了小时候,妈妈带着我刚进詹家,和詹伟民还有詹浩一同吃第一顿饭的时候,什么也不懂的我畏畏缩缩的,害怕他们嘲笑我,在拿起刀叉前还要先偷瞄着他们是怎么拿的。
但我还是露怯了,我将桌子上那一盘放在冰上的甜虾,夹进了面前的翻滚的小锅里。
詹浩在旁边笑的前仰后翻,嘴里的饭都喷出来了,其他的我都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我的脸瞬间红了,还有那种窘迫的恨不得原地消失的尴尬感。
温宁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姑娘结结实实的给我上了一课,她比我洒脱,我那时才知道,不懂,从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温宁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但,仅此而已。
一个成年男人,倒也不会因为心灵某一瞬间的颤动而一头栽进爱河。
关于我的过去,那是我骗温宁的第二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