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陌生人……”
“陌生人?让我来接一下!”
那个男子接过了电话,跟王队一沟通,原来他是隔壁城市警局的刑警队长。
现在,他们那边也遇到了一个棘手的凶杀案。
死者就是赵小四,也就是喜悦宾馆的员工。而杀人手法,和我们这边的如出一辙。
两边警局沟通了一下,决定联合办理这起案子!
说是联合办理,其实还是我们来处理。
并且,对方希望我们能过去一趟。
没有办法,咱们就只能又往隔壁城市跑一趟了。
警局刑警大队的罗队长,一见到我们,就像是见到了大救星一样:“王老弟,你们可算来了,这个案子都快让咱们搞得焦头烂额了!”
“罗兄,我不也是一样嘛。哎,这么棘手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
王队也苦笑连连。
我们也顾不得休息,便连忙来到鉴定中心看到了死者赵小四。
我发现,相比起之前的那具尸体。
赵小四的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也是张得老大,就好像是被吓死的一样。
而且,他的脖子上虽然也有两个窟窿,但他浑身的血液却没有被吸干。
那两个窟窿周围,有大量的血渍。
根据法医鉴定,赵小四是被锐利之物刺穿颈动脉,导致失血过多而亡。
“嘶,有意思啊!”
二叔看着赵小四的尸体,却发出了啧啧称奇的声音。
“这位是……”
罗队显然有些疑惑。
“哦,他们是我请来破案的民间高手。”
王队继续用他那个百试不爽的借口。
“原来是民间高人,这种奇异的事情,还是交给你们最擅长啊!”
罗队打趣道。
看来,他应该也见识过不少奇异的事情。
因此对这些,倒是没什么排斥。
王队看着二叔道:“李先生,您为什么这么说?莫非,是真有什么发现了?”
二叔看了他一眼,就解释道:“王队,您知道我怀疑凶手是什么吗?”
“什么?”
“我怀疑凶手,是非人的吸血鬼、活尸、僵尸之类的东西。但如果是它们,为了吸食人血而害人性命,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
二叔说到这里,便顿了顿。
而王队此刻,却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不过,那样的话,它们应该会无差别攻击。但赵小四虽然身死,但体内的血液却没有被吸干。可见,它杀死赵小四只是为了灭口,而不是为了吸食血液!”
王队也很快分析了出来。
“没错!”
二叔点点头,“结合赵小四那么快辞职,我觉得,这针孔摄像头就是赵小四安装的。他肯定是看到了什么,所以才吓得仓皇而逃,连工资都不要了!”
这么一说,案件的过程就很完整了。
“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得弄到那摄像头内的视频录像!”
我也一拍手道。
旋即,咱们便看向站在一旁的罗队。
他也心领神会,立刻让一队警察在赵小四的家里翻箱倒柜起来。
不仅如此,连他的亲朋好友都没有放过,而是一个又一个地排查。
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先前电话里那个哭哭啼啼的妇女,是赵小四的母亲。
她现在,更是哭哭啼啼地说道:“呜呜呜,我也不知道小四到底是得罪了谁。他回来之前还跟我打电话,说要我帮着收一个快递,现在快递没收到,他人却没了……”
“快递?”
王队很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是、是啊,一个快递……”
他的母亲有些发愣地看着我们。
罗队也紧接着问道:“那么现在,这个快递在什么地方?”
赵母回答道:“还在快递柜里,我都没来得及去拿啊!”
“走,咱们现在就去取!”
说着,咱们便去快递柜将那个快递取了出来。
根据单号查了一下,确实是从我们城市寄回来的。
将之打开,里面是一个硬盘。插到电脑里一看,果然,里面是很多视频!
都是用针孔摄像头所拍摄的酒店房间视频。
而且,哪个房间哪个房间还用文件夹分好,里面都有各种各样的分类。
确实是令我感到颇为惊讶,这家伙还是个很有条理的人啊。
但也正因如此,根据日期,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当日那个房间的录像。
从录像中可以看到,那个受害人在进了房间后,就直接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好像是个木头人一样。
但片刻后,就见有一只蝙蝠从窗外飞了进来。
那蝙蝠飞入屋内后,就变化成了一个男子。
这男子一脸淫笑,将受害人扑倒在床上后,就像是一只野兽似的,将她身上的衣服给扒光了。
然后,又强、暴了一番。
这过程可真长。
最后,他猛然一口咬上受害人的脖子,将她的血液给吸干了。
做完这一切,男子心满意足,又变成一只蝙蝠消失了。
这……
我们看完这一幕,顿时就被彻底震惊住了。
以至于场中,完全是鸦雀无声!
还是二叔开口,打破了这屋子里的沉寂:“这家伙可够变态的啊!”
“是啊,先奸后杀,妥妥人渣。”
我随声附和。
但一开口,却发现好像不对。
那家伙可以变成蝙蝠,明显不是人类,那是……妖怪?
“李先生,如此看来,你的猜测是正确的。这次的凶手,铁定不是人,而是一个……妖怪!”
王队也是一脸的无语。
二叔咳嗽两声,然后就说道:“放心吧,既然你们来找我了,那么我一定会管到底的!”
既然知道那家伙可以变成蝙蝠,那么就得调查赵小四家附近的监控。
看看有没有什么蝙蝠之类的东西飞过来。
果然!
很快我们就有了发现。
确实是有一只蝙蝠飞进了赵小四家的窗户,没一会儿又飞了出来。
如此可以判断,那家伙应该是知道房间里有针孔摄像头。
所以,害怕赵小四将事情说出去,就跟过来杀人灭口。
所幸的是,赵小四并没有将硬盘随身携带,而是选择将硬盘发快递。
从我们那边坐车过来,俩小时就能到。
发快递,如果早上发,最快也得下午到。
因此,肯定是比人坐车要慢一些的。正是因为这个时间差,才让硬盘免遭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