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里面有人么?”
是凌琪的声音。
清脆悦耳,甜美自信。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男朋友蛮喜欢这件衬衫的,您这边试下来怎么样?”
“阿琪。”
我听到萧陌的声音,似乎想要阻止凌琪。
“一件衣服而已,没必要这么麻烦。走吧。”
“为什么要走啊?”
凌琪似乎有点不开心的样子:“你平时很少出来买衣服,更别提让我帮你挑了。沈彬那个品位实在一言难尽。除了黑的就是白的。你每天穿差不多的,都不觉得无趣么?”
“那我每天都穿军装,你帮我挑的却还是挑了件墨绿色的,不是么?”
“哎呀,这个又不一样嘛。”
听到两人在外面你一言我一语地对话,我明明很想笑,可心里却堵得十分难受。
这才是真正合适的两个人之间,应该有的状态不是么?
后来,萧陌和凌琪都走了。
我这才松开了顾青裴,别过脸,我低低喝了一声:“衣服穿好。”
顾青裴看着我,眼神中流转出一丝异样的光彩。
“为什么要躲起来。”
他说。
我故作轻松地挑了挑唇:“不为什么。见到了麻烦。”
“你是我的前妻,就算见到了,前妻帮我来挑衣服,有什么不行的?”
“没什么不行,只是我不愿意。”
我拉开帘子走出去。
顾青裴换好自己的衣服之后,也走了出来。
他没买那件衬衫。
其实我心里多少是明白的,只要我一天不属于他,我挑的衣服,也就一天不属于他。
从商场里出来,顾青裴接了个电话。
“晓萝,你先回去吧。我去公司有点事。”
“哦。”
我口吻沉沉的,仿佛没有一点儿在意的成分。
其实我心里盘算的是——
我可以去看看甄珠了。
我们决定让甄珠在B区别墅养伤,有种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错觉。
甚至于我也可以这样光明正大地对顾青裴说。
“今晚我想在B区那里休息。”
“你去萧陌家?”
“那又如何,他都不记得自己在那里还有一套别墅了。”
我的态度显然激怒了顾青裴。
他把我拽到洗手间旁边的杂物间,不由分说就把我给咚住了。
“纪晓萝,你到底想怎么样?你跟萧陌是不可能的,你自己心里分明就比我还要清楚,不是么!”
我抬眼看着他,良久微笑开口。
“我以前也知道我跟你不可能,但我还是坚持了很久。不是么?”
我告别了顾青裴,一个人叫了辆车回去。
甄珠坐在床前,百无聊赖的时候,把床头柜里的牙签一根根当飞镖一样射掉。
我进门的时候,卧室里简直像养过一条哈士奇。
我把一堆衣服丢在床上,我说:“给,等你伤好了,换上。”
甄珠嫌弃地看了一眼,说,我不穿裙子。
“你需要伪装,否则怎么留在我身边?”
我用了留这个字,很显然甄珠是不太服气的。
“伤好以后我就会走。”
甄珠不仅不服气,还很有骨气。我却哭笑不得。
“你准备走到哪里?”
我将一套连衣裙,一顶假发都掏出来丢给她。
“是谁信誓旦旦跟我说,为了萧陌,为了原本就属于他的荣耀,自己可以肝脑涂地的?”
甄珠看着我,半晌才愤愤开口。
“知道了,等我出门的时候再换。”
叮咚——
门铃响。
我与甄珠对视了一下,这才小心翼翼下楼去开门。
是萧陌。
我吓了一跳,不明白他怎么又来了。
“你……”
我有点无措。
“有点事想跟你问问情况,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与萧陌重逢的第三个晚上,他请我吃第四次饭。
这次,他还是让我选。
在我的带领下,我们两人穿过一袭接地气的民生百态,走进小巷子里的一家店面。
我看得出来,萧陌脸上带着一丝惊讶!估计就是做梦也没想到,我能带他来吃小龙虾。
“这家小龙虾火锅可是十多年的老店了。虽然很低调,但口味一点不含糊。你要去里面,还是外面大排档?”
我快了两步到门口,回身招呼着还愣在原地的萧陌。
吃小龙虾是一种文化。三五亲密,夸夸而谈。这一段难能不用顾及形象,不用承担压力,不用在意身份的宁栖静止时光。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里边请,吃火锅还是清炒?”
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和气胖大叔,以前还是认识我的,后来我出事整容,也就再也没来过。
他的店名叫龙叔胖虾火锅店,有心的人肯定觉得很违和。
觉得是不是招牌写错了?应该是胖叔龙虾火锅店才对嘛。
然而事实没错,老板叫龙叔,他养的小龙家就是要比旁人家的胖。各个脑满肠肥,一口咬下去汁水都顺着下颌淌。
据说啊,龙叔家的饲料都是秘方。周围同行个个眼红,打主意的人也比比皆是,但最后,一个个悻悻而归,一无所获,只能眼睁睁看着龙叔和他家的小龙虾,跟着越来越响的名气,越来越胖。
“你好呀!”我笑眯眯地点头,“给我个清汤锅吧,不要辣。三斤小龙虾,两份热气羊肉,再来个时蔬菌菇大拼盘!”
“哟?不吃辣啊?”
龙叔遗憾地表示,没有辣椒的小龙虾是没有灵魂的。
我指了指外面一张边角僻静的桌子,转身对萧陌说:“咱们去那坐吧。”
可再一回头,却发现萧陌不见了?
“哈雷!好久不见呢!”
目光往远处一拉,才发现萧陌竟然蹲在门口,抚摸一头老狗。
我笑眯眯过去,跟狗打了个招呼。
这是一条十三岁的德国狼青,退役军犬。折合人类的年纪来看,已经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家了。它的毛已经没什么光泽了,且秃了几块。
龙叔说,哈雷的牙齿甚至都开始松动了,每天只能把虾皮和肉糜米饭打成糊喂给它。
对于一头战功赫赫的退役军犬来说,曾经的骄傲和如今的凄然的晚景相比,或许会有十足的心理落差。
所以哈雷的性格并不好,几乎不跟人亲近。每天只是老态龙钟地盘踞在店门口,吃吃睡睡,只把双眼睥睨世间百态。
见到我,它侧头哼了一声,吐吐舌头,摆了下尾巴。
我笑着说,它这已经算是很热情地在打招呼了。
“唉!萧陌你别过去!哈雷它——”
眼看着萧陌走过去蹲下身,我刚要出言阻止,就见男人的大手已经抚上了老狗的脊背。
我吓了一跳,赶紧上去准备拉开他:“他是军犬,警惕性很高的!会弄伤你!”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哈雷非但没像之前遇到陌生人那样龇牙咧嘴,反而破天荒地起了身,冲着萧陌又又叫,沙哑的声音配合着兴奋的摆尾,就像一个花俏的老爷爷在跳芭蕾。
“呀!哈雷好像很喜欢你啊!”
我惊讶道。
“可能因为他是军犬的缘故吧。”
萧陌拍了拍老狗的后脖颈,它乖乖地呜咽了几声,然后原地俯身下去。
两人坐在位置上,小工已经帮他们架上了火锅,咕嘟咕嘟等烧开。
在这样大汗淋漓的盛夏里,吃露天火锅还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我把消毒餐具打开,端正地摆在萧陌面前。
然后将手套分给他,薄薄的水晶膜罩在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上,路灯韵了一番温和的错觉。
我问萧陌,找我有什么事。
只见他拿出一叠资料,推到我面前。
“昨天你跟我提过一个人,叫唐斌。”
我的心脏咯噔了一下,点点头,静等后文。
“我让沈彬查了一下我以前的各项资料。然后就发现了这个,看手稿的感觉,应该是唐斌生前留下的。我想问你,你知道些什么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唐韵出事后,我和萧陌确实去查过她的住所。
当时我记得很清楚,萧陌拿走了唐斌的这份研究课题手稿。
我点了下头,心脏却在这一刻开始乱跳不休。
我有点兴奋地想,萧陌是不是开始接近真相了呢?这时候,小龙虾上来了。
红彤彤的一大盘,刺激味蕾的香料在我们面前浓重萦绕。
我有点饿了,在回答萧陌的问题之前,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