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四麵雜亂地擺著無數的妻子。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縱橫排列著,上邊放著許多蒸餾瓶、試管和一些閃動著藍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屋子裏隻有一個人,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伏在桌上聚精會神地工作著。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回過頭來瞧了一眼,接著就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對我的同伴大聲說著,一麵手裏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隻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見得會比現在顯得更高興。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熱誠地說,一邊使勁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能相信他會有這樣大的力氣。
“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麽知道的?”
“這沒有什麽,”他格格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沒有問題,您一定會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無疑地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麵……”
“怎麽,先生,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還看不出來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上百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的前麵。“咱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現在把這一點兒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裏去。您看,這種混合液與清水無異。血在這種溶液中所占的成分還不到百萬分之一。雖然如此,我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結晶放進這個容器裏,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這溶液就現出暗紅色了,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著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麽樣?”
我說:“看來這倒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
“妙極了!簡直妙極了!過去用愈創木液試驗的方法,既難作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同樣不好。如果血跡已幹了幾個鍾頭以後,再用顯微鏡來檢驗就不起作用了。現在,不論血跡新舊,這種新試劑看來都一樣會發生作用。假如這個試驗方法能早些發現,那麽,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的逍遙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我喃喃地說道:“確是這樣!”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也許罪行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檢查了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後,發現上麵有褐色斑點。這些斑點究竟是血跡呢,還是泥跡,是鐵鏽還是果汁的痕跡呢,還是其他什麽東西?這是一個使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可是為什麽呢?就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不會有任何困難了。”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顯得炯炯有神。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對許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我看到他那興奮的樣子很覺驚破,我說:“我向你祝賀。”
“去年在法蘭克福地方發生過馮·彼少夫一案。如果當時就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那麽,他一定早就被絞死了。此外還有布萊德弗地方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在這些案件裏,用這個方法都會起決定性的作用。”
斯坦弗不禁大笑起來,他說:“你好象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起名叫做‘警務新聞舊錄報’。”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味。”福爾摩斯一麵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破口上,一麵說,“我不得不小心一點,”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為我常和毒起接觸。”說著他就伸出手來給我看。隻見他的手上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並且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也變了顏色。
“我們到你這兒來有點事情,”斯坦弗說著就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一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因為你正抱怨找不著人跟你合住,所以我想正好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福爾摩斯聽了要跟我合住,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對咱們兩個人完全合適。但願您不討厭強烈的煙草氣味。”
我回答說:“我自己總是抽‘船’牌煙的。”
“那好極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你不討厭嗎?”
“決不會。”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麽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一連幾天不開口;在這種情形下,您不要以為我是生氣了,但聽我自然,不久就會好的。您也有什麽缺點要說一說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聽到他這樣追根問底,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條小虎頭狗。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每天不定什麽時候起床,並且非常懶。在我身體健壯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但是目前主要的缺點就是這些了。”
他又急切地問道:“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鬧範圍以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的人了。提琴拉得好,那真是象仙樂一般的動聽,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啊,那就好了。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可以認為這件事就算談妥了。”
“咱們什麽時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把一切事情都決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還在忙著做化學試驗。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順便問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麽會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長地笑了笑,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許多人都想要知道他究竟是怎麽看出問題來的。”
“咳,這不是很神秘嗎?”我搓著兩手說,“真有趣極了。我很感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要知道,真是‘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還是從具體的人著手’。”
“嗯,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的時候說,“但是你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研究的人物。我敢擔保,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高明得多。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步向著我的公寓走去,我覺得我新結識的這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