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拍卖会是我每年都会参加的,和以往不同,林宥之也来了。
我主动向他友好地点头示意,倒是让他有些受宠若惊:“方总看看有什么喜欢的,我可以拍下来送给方总。”
我摇摇头:“不必。”
这次的拍卖品我喜欢的只有一枚宝蓝色胸针,其他物品随便拍了拍,就当是做慈善。
到那枚胸针了,十万起拍。
林宥之率先举牌:“十五万。”
我紧跟上:“十八万。”
林宥之有些差异:“没想到我和方总的审美挺一致。”
我嗯了一声当做回应,毫不犹豫地再次加价,最后以九十六万的价格拍了下来。
林宥之动了动唇想和我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将视线重新放在了拍卖品上。
回去时我听秘书说,林宥之本来是想拍下这枚胸针送给杨容的。
“小杨总最喜欢的颜色就是宝蓝色,有传闻小林总是准备用这枚胸针来求婚的。”
我原本还在闭目养神,听见这话睁大了眼:“求婚?”
男主林宥之向女配杨容求婚?
秘书理所当然地说:“是啊,他俩那么多年的感情,如今两家生意往来越发密切,是时候更进一步了。”
“听说当年小杨总本来能去更好的学校,就是为了小林总才放弃的呢!”
“不出意外的话,大概就这两个月,您就能收到杨、林二家的请帖了。”
我一瞬间泄力。
如果林宥之向杨容求婚了,那我……还是女主吗?
这本《向初恋告白三十六次》写的明明是我在痛苦的爱恋中给林宥之写了三十六封情书的故事啊!
现在别说是写情书,我连恋爱都没谈过。
剧情发展可以说和大纲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但是仔细想想,从作者写这篇小说起,她就已经脱离了大纲。
她在写我努力生活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没有狗血与病娇,没有深切的爱和痛彻心扉的恨,有的只是我在深夜亮着的灯,在楼道中传出的背书声。
她写的是一个设定在高三暑假失去了父母挚爱又受人非议的女孩,怎样靠着她的努力走出创伤,自力更生,创出一片天的故事。
那个女孩在大学期间便是校园里的励志人物、学弟学妹们的优秀榜样、老师眼中的得意弟子。
那个女孩在研究生期间开拓出新的领域,为学术界做出了一份贡献。
那个女孩在创业期间抓住风向成功打下江山,仅三年就坐拥资产数十亿,她慷慨地将金钱捐出去,给灾区、给山区、给无数失去父母的孩子们。
作者给了女孩很好的半生。
现在,林宥之要向杨容求婚了。
作者要把自由彻彻底底地还给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