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番外新章】兔子与书
怸子2021-10-26 10:532,183

  “这两个给你吃,剩下的我拿走了啊,放学别来我们班门口找我,你想去哪玩去哪玩。”余姝再三叮嘱,小表情异常严肃。

  “姝儿。”傅时昭突然拉着她的手臂。

  “干嘛。”

  “要不要我帮你摸摸书知言的底细。”他重又咧开嘴笑起来,又是不正经的样。

  “干什么,你以为你是特务啊。”余姝真拿他是开玩笑了,轻锤了一下他的胸口,“行啦,不用你操心,我走了。”

  她跑出去两步,回头跟他摆摆手道别。

  傅时昭也笑着冲她摆摆手。

  看着小姑娘的背影,他收敛起笑意,咬了一口包子,眯着眼,看着远处的书知言。

  这位爷可是他的大救赎啊。

  他不知道书知言何德何能让余姝喜欢上。

  总之是把余姝的魂给勾走了。

  不是他傅时昭不要的余姝,是余姝找到了比傅时昭更好的男人。

  所以即便傅松桎想绑着两个人在一起,余姝不同意,傅松桎也没办法如愿。

  他恨不得书知言是个宇宙无敌好男人。

  最好把余姝迷的神魂颠倒,没了他就食不知味、辗转反侧的睡不着觉。

  他从小陪着长大的姝儿妹妹喜欢上别人了。

  傅时昭摸了摸被她锤过的胸口,深深的叹了口气。

  妈的,

  有点欣慰。

  ……

  余姝提着包子,跑到书知言的身边,大胆的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吃包子吗,书同学。”

  “我吃过了。”书知言别过脸,藏起上扬的嘴角,转身以一种非常缓慢的速度朝前走。

  走了三步,余姝追上来了。

  “那你吃一个小馒头,这是芋圆馅的哦,你看它,紫紫的。”余姝打开袋子,指了指里面五颜六色的小馒头。

  “我刚刚抱了一只流浪猫,还没洗手。”他垂眸看了一眼,却不是看馒头,是在看她的手。

  “你可真有爱心,呐,奖励你。”余姝将小馒头拿出来,伸手递到他的嘴边。

  他眼尾不自觉的上挑,努力的压制住笑,俯身一口咬住小馒头一角。

  真他妈香啊。

  “你的小跟班呢。”书知言向后看了一眼,傅时昭已经回了自己的教室。

  “傅时昭不是我的小跟班,我跟他就是从小虎到大的朋友,以后他不会再黏着我了。”余姝连忙摇头撇清关系。

  “学校谁不知道他是你的小未婚夫啊。”书知言发出一声轻哼,笑了。

  “哎呀,瞎说。”余姝皱眉,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儿,嘟囔一句,“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啊。”书知言听见了,俯身靠在她的耳边问了句。

  余姝吓了一跳,眨了眨眼睛,耳廓红了,“书同学。”

  她唤了他一声,两人就这么对视着。

  书知言不明所以的,“嗯”了一声。

  余姝摸了摸鼻子,咬牙,又接了句,“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

  “我不是你的好同学吗,同学之间,为什么不能分享秘密。”他单肩背着书包,一直靠在她的身后弯着腰,歪头看她之时,她都能感觉到耳边温热的气息。

  “不能说,我还准备好,迎接说了之后的结果。”她眨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可怜的望着他。

  她告诉过他。

  是他没察觉。

  他笑了一声,直起身体,“是谁,值得你这么藏着掖着。”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有一瞬间好像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温怒。

  余姝低着头,脸色赩然,羞的瞳孔都开始轻轻涣散。

  她都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了。

  她藏着掖着的人,就是他书知言。

  ……

  放学,书知言一直盯着后门口,看了半天,傅时昭那哭唧唧的玩意儿都没来。

  他垂眸,看来余姝真的在为了那第三个男人,跟傅时昭保持着距离。

  到底是谁。

  书知言气无处可撒,“咔嗒”一声捏断了一只粉壳儿的黑笔。

  前面那小姑娘竖起耳朵,立马就转过身来看着他。

  “书同学……”她看着他手上笔,长睫抖了抖,“书同学,这是我借给你的笔……”

  这是她最喜欢的笔,因为笔套上有一只小兔子抱着一本书,粉粉嫩嫩的,很好看。

  书知言顿住,脑子里那根理智的弦“啪”的一声断了。

  他也没想到自己手劲儿这般的大。

  看小姑娘这幅明明舍不得却又不敢说的模样,他有些难堪的抿唇。

  该招她讨厌了。

  “对不起,我赔你一支。”他看了看手心里的碎屑,下颌紧绷,咬着后槽牙,眼底划过不安。

  该不会生气了。

  “算了,我那天买的时候也就只剩一支了,估计早就已经卖完了。”她摆摆手,在他课桌上铺了张面纸,将碎屑一点点从他手心里拿出来,“它上面有一层是玻璃的,还好没碎,没伤到你就行。”

  “你很喜欢这支笔吗。”他看着她的小手来回捡着碎屑,耳廓有些红,为了不尴尬,才问了句。

  “嗯,你看这上面的小兔子,傅时昭说长得跟我很像。”她捏着小兔子,放在脸旁,做了个和它一样的微笑的表情。

  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两颗不太明显的小兔牙,很好看。

  他想,要是能拍下来存在相册里就好了。

  “主要是,当时发现它怀里抱着一本书,所以很喜欢。”她垂眸,摸了摸小兔子的脸。

  因为书是他的代表物,所以喜欢。

  就好像,她和他在某一次元,也有了联系一样。

  “我会赔给你的。”书知言的关注点全在“喜欢”这两个字眼上。

  余姝抬眸,有些不高兴了。

  这么明显的提示,以他的脑子,听不出来?

  不可能。

  他就是在逃避。

  “不要了,坏了就坏了。”她腮帮子气鼓鼓的,拿走了兔子塞进书包里,收拾了东西就要走人。

  书知言僵住。

  好像听到了石头崩裂的声音,是谁在他心口上凿了一块儿,让他难受如此。

  小姑娘真的生气了。

  因何而起,不知。

  用何来解,也不知。

  完蛋。

  ……

  书知言是抱着不买到一摸一样的笔不回家的决心,骑着车在大街上晃荡。

  市中心大大小小的文具店实在太多了,模样相似的也多。

  书知言随手买了几只,和记忆中的笔对比了一下。

  好像少了什么。

  粉色有了,玻璃水晶有了,兔子也有了。

  他盯着兔子看了半天。

  终于记起来。

  兔子的怀里,少了一本书。

  重新回忆一下她的话。

  为什么喜欢来着。

  ——“因为它怀里抱着一本书,所以很喜欢。”

  他将笔全部放回袋子里,又骑着车赶往下一家店铺。

  他有些无奈,有些想不明白。

  为什么是因为抱着书,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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