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死,不可以死,怎么会死?
她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他当爸爸了。
她还没有来得及和他化干戈,还没有好好的和他坐下来谈一谈孩子的未来,还没有和他探讨孩子的大名……
他们之间,那么多事情,她还没有一一的讨伐他,他怎么可以就这样死了?
为什么用这样的方式死?
“许衍霆,活着的时候你对我的伤害还不够吗?死了还要我心怀愧疚和遗憾吗?”
她的心口就像是被人砸出了一个深洞,黑漆漆的,凉风灌进来,痛得鲜血淋漓,四肢百骸僵硬无比,却偏偏又使不上力气,像是被人抽干了所有的精力,只觉得全世界的灯光,忽然就全部灭下来了。
天上没有日月星辰,四季没有交替更迭,山水没有色彩,万物变成黑白……
这,大概就是绝望吧。
她经历过许多次的绝望,这一次,她才真正体会到,曾经的那些只能算作青铜级,不痛不痒了。
能熬过来的绝望,都是初级,熬不过去的,才是王者,她想,她大概要熬不过去了。
救护车的警报和警车的警笛混淆在一起,来往车辆被阻断在两边,中间拉起了黄色警示隔离线,柳潇潇双眼朦胧看着救护车来,看着救护车走。
她感受到了又有穿着白大褂的人朝着她跑过来,然后她被拉了起来,有人打横抱起了她,她的胳膊在空中一晃一晃,眼睛看着渐渐暗下去的天空,空中有群鸟在盘桓,有余晖在映照,世界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雷电暴风骤雨,没有毁灭,没有停止……
喉咙一阵腥甜,心口急剧收缩一下,疼的她侧身蜷缩在一块,忽然偏头,喷出一口赤红。
原来电视里演的都是真的,人心痛到极致的时候,会吐血。
她的世界是安静的,虽然看到白大褂的那些人明显加快了速度,嘴里大声喊着什么,挥着手,但是她听不到声音,听不到他们到底在喊什么。
她也看不清他们的脸,更看不清他们的眼。
她想,可能,她得了绝症了吧?
不然为什么那么痛?
那种痛,从心口逐渐扩散,到全身的神经,只要轻微一动,都叫她眼眶又红了一分。
天,忽然全部黑下来,四周安静的出奇,柳潇潇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
那一年,正南大学迎来了新生报到,整个学校沉浸在喜气洋洋中。
大门口的充气拱门上面写着“正南大学欢迎新生到来”,两边的超大氢气球飘在空中,学校围墙上一排排的五颜六色的气球扎成一朵四瓣花,一直延续很长。
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耳边的刘海自然垂下,额头饱满,眉似青黛,唇似丹朱,一双咖色的瞳孔像是收纳了宇宙星辰,晶晶亮。
“同学,加入文体社吗?”
男生拿着宣传单,拦住她的去路,她转头去看那文体社的几张桌子边坐着的人,在人群后面,看到了那安坐在椅子上一副事不关己的男生。
他的头发做过卷烫吧,不然怎么会卷的那么好看,微微遮盖住额头,浓眉直长,若是在古代,一定是入鬓的。
长睫毛微微垂下,隔得那么远,她都能看到睫毛下的一片阴影,怎么会有男孩子的睫毛比女孩子还要长的?
眉骨高挺显得眼窝深邃,鼻梁凸显,可以在上面打滑梯。
唇也在她的审美上,每一寸都是建模脸的标准,他就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王子,静静的坐在那里,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她抿了抿唇:“好啊!”
她开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跑前跑后的正当后勤,但是却很少看到他。
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偶尔去社团一下,一般都是社长搞不定问题的时候,比如需要去社会上拉些赞助演出,比如说服化道差一点点,比如说……
但是每一次他来,她都会极其主动上前搭话,靠着脸皮厚,鞍前马后,终于在他身边有了些存在感。
当她想要表白的时候,却被他问及同宿舍的女孩子名字。
她忐忑的告诉他,那个女孩子叫白小小。
他的瞳孔在阳光折射下变成琥珀色,她听见他重复了下那三个字。
从那以后啊,她就变成了他的信使,他的快递员,他的跑腿的饿了么骑士。
他们在一起了,和许多情侣一样,花前月下。
也和许多情侣一样,吵架分手。
她要劝女方,又要听他的吐槽,他说女人真麻烦,她想说,她可以不麻烦的。
可是呢,过了几天,他们又和好了,当着她的面,在树下接吻,吻得忘情投入。
她甚至能听见白小小细微的嘤咛。
他们时常手牵手走在前面,她拎着大包小裹跟在后面。
看着他们互相对视,从彼此眼中溢出的欢喜,就像一锅滚烫的沸水一瓢一瓢泼过来,烫的她体无完肤。
她说,她再也不要跟在他们身边,做一个高度数的灯泡了。
于是她开始找各种理由拒绝他叫她出去当小跟班,她让自己忙起来,刻意的避开他们约会的时间出现。
渐渐的,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远,渐渐地,开始有男孩子悄悄给她送表白信,渐渐地,她发现,原来,她也是别人心中的白月光。
直到那一次,有个学长在宿舍楼下为她摆上了一千零一支蜡烛,围成的心形那么亮,晃得她的心都开始荡漾。
可是她却在下一秒收到他的信息,他说:我感冒了,想吃你给我买的瘦肉粥。
她就那样拒绝了楼下的学长,匆匆忙跑去买食材,背着宿管阿姨在阳台悄悄的煲了一个小时的粥。
哪里有什么特别和他口味的粥店啊?
不吃姜,不吃葱,不吃蒜,不吃鸡精,不要酱油,大米要五常特供,连煮粥的水都要用依云。
哪个饭店能接这种单子啊?
他不知道,他喜欢吃的粥,不要提鲜的调料,为了保持鲜美,她小心翼翼的用依云水熬的鸡汤,又用葱姜水把瘦肉浸泡好,再过一遍水,这样的瘦肉不腥臊,还吃不出来葱姜蒜。
一碗三五分钟就能喝完的粥,她几乎要用一天时间去完成。
不知道谁家的孩子,从小怎么养成这么挑剔的口味?
她好不容易熬好了,刚刚打包好,白小小说她要过去看他,把粥给她带过去就好。
在人家女朋友面前,她若拒绝亲自送过去,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她一再叮嘱千万不要说是她做的,不然担心他觉得麻烦,下次就不和她说想要喝了。
可以她当时的条件,每做一次,都要吃半个月的泡面,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期待他再说想吃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