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用活人做实验?”我犹豫着说出自己的猜测,目光缓缓转向了那边的冰柜。上面写道的实验品,就是那两个女人中的一个吧。
“畜A生!之前老监狱的那些资料,应该只是在监测那些从龙屯村里出来的探勘队员。至少还算个人。但是这个是妥妥的畜生!竟然直接往活人身上用药。”森少的目光沉了下去。
“如果说,元零也是他下的手,那当初买棺材的,给那老头女儿用药的,应该也是这个元周。给张总注射药物的也是他!”
森少看着我,他手电筒的光,就照在我的脖子上,没有直射眼睛,但是我也知道,森少就是在看着我的脸。
“看我干吗?”
“继续说说你的想法。”森少说着。
我抿抿唇,在这样诡异的环境下,我的努力压抑着恐怖的情绪,思考了一会,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说道:“照这么推测,元周是知道龙屯村勘探队的事情,之后用假身份上门元家,继续对金属密封栓的研究。期间,他和另一个人一起,去买棺材,去找捕蛇人老盘。别忘了,卖棺材的老头和老盘都说,去找他们的是两个人!老盘收到的拿张字条说明,两个人中,有一个跟我同名同姓叫元宵!另一个很有可能就是元周!他们把元零活着封进棺材里的步骤,就跟这上面记录的,活着封进冰柜里很相似。”
说完自己的推测,我就连呼吸都紧张了。元宵和元周是这两个人吗?我是不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跟元周做了这么畜A生的事情呢?不,绝对不是我,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元周!绝对不是我!
最后还是森少,直接把那张纸又用起子挑起来,丢到了粪坑里。狠狠冲了水。纸张被泡了那么多天,这次终于能很顺利地就冲下来了。
森少做完这些时候,才伸手揉揉我的脑袋:“喂,我的女人!这就被吓到了?哪天要是证明了你就是那个元宵,老子是不是也要被吓得先喝杯酒压压惊再跟你说话呢?”
“我,我”我不知道要说什么,脑子里全是乱糟糟的。
他的手下滑,就这么捏着我的下巴看向他:“放心,没事。不管最后证明,你是不是那个去找过老盘的元宵,你都是我的元宵。”
一股暖意流过心里,让我忍不住有种想哭的感觉,扁扁嘴,说出来的话却是:“我不是你的。”
他推了推我:“走!回去。一会就让你成我的女人,就不用在这哭了。”
我赶紧揉揉脸:“我没哭!”
爬烟囱,出屋子,外面天已经大亮了。面对外面明亮的阳光,嘈杂的人声,就好像几分钟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一般。
我是被周景森推上车子的,车子启动了,我却急着说道:“不对?现在我们知道去买棺材的是两个人,去找老盘的也是两个人。虽然都是定了两年后,一个取棺材,一个取蛇毒,但是并不能说明,他们就是同一批人。找老盘的,有字条留下,棺材那边,却没任何证据证明还是他们两。”
森少一声嗤笑:“还陷在那种推测中A出不来呢?”
我扒扒头发,我没有办法反驳,就在刚才,他确实是出于脑袋空白的现象。脑子里只有这个一个概念,我是元宵,那字条里的元宵就是我。我用这样的心态去推测事情,当然会一口咬定,元宵和元周一起去办了两件事。但是仔细一想,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个推论。
森少这种大男人,可没细心地去照顾我的心理,他拿着矿泉水洗洗手,说道:“走吧,回去,吃早餐去!”
这个时间,都已经七点多了。他们是差不多三点进的老叔家,折腾了四个多小时,才出来的。疲惫、惊吓、慌乱,让我有种很累很累的感觉。
浮生的餐厅里,别人来吃饭,都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化着妆来的。但是刚从房间里洗过澡的我,却是穿着睡衣和拖鞋,走着员工通过下了餐厅。
我本来是说太累的,不愿意吃,不想换衣服,就这么睡一会。但是他说,必须吃。森少说:“浮生对于别人来说,就是个约会的餐厅。但是这里本来就是我自己家的厨房。在自己家吃饭还换什么衣服?”
就这样,我们是穿着同一款式的棉布睡衣,都穿着带着水的拖鞋,就下来了。
森少专用的小包厢里,大厨已经亲自上菜了。标准的家庭式早餐,白粥小菜,现磨豆浆加A油条。
胖胖的大厨还微笑着说着:“记得元小姐喜欢吃豆浆油条,你试试这个,我自己炸出来的,油都是一遍过,比外面的要干净卫生。”
“谢谢。”我努力微笑着。不是不想笑,是刚看到那尸体,那档案,那个地下室,让我心里沉重得,现在都不愿意说话了。这还真是自己家的。我上次就提过一次豆浆油条,人家就记住了。
森少盛着粥,让大厨先出去。吃,大家都默默吃着。
只是没一会,我就忍不住问道:“你说,那尸体断了电,什么时候能臭出来,让人发现?”
森少那粗糙的大手,端着个大碗,来了几次,我算看明白了。那是他的专用大碗。他说着:“你是想快点还是晚点啊。要快的话,今天下午就能被警A察找到了。”
“他们能找到那地下室?”
“你找我找了多久?他们那么多人,还都是专业的,能比你还久?”
我被说得无语了。从发现森少失踪,到找到他的那段时间里,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有多惊慌。吃了两口粥,干脆看看手机。杂志社这边没什么事,就是秃头总编通报了一下工作进度。米虫已经把我们两的稿子都发给我,还留言让我一定帮忙看看,改改。距离最后定稿还有一周。公众平台上的那稿子,他就直接署名他自己的了,希望我不要生气。
扒拉扒拉的一大堆,我握着筷子,忍不住勾勾唇角。还是米虫好啊,跟他在一起,完全没压力。闺蜜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这样了吧。
“笑什么?”
“米虫啊,他把之前我们去苗寨的稿子,一些小细节的小稿子直接发公众平台上去了,还只署他一个人的名。叫我不要生气。其实,米虫在工作上,也很单纯。也幸亏是和我一组,要不他这样的处事风格,要被人狠狠整死了。”
“他都抢了你的内容了,你也这么无所谓?”
“他是明着跟我说了的。这样总比暗地里摆一道好吧。唉,工作间里的勾心斗角,你这种大老板是不能体会的。”香味,一瞬间,那香味就侵袭了我的全身,甚至弥漫在整个房间。
我的目光,从手机里抬头看向他:“你干嘛?乱发什么情吗?”
周景森别开了脸,缓缓吐了口气:“没事。”
“没事你会突然失控?”我放下了手机,“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关于你身上香味的问题。”
“没什么好聊的。”
“你就不觉得,你身上有很多秘密吗?你很神秘哦,男人,恭喜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用完全言情的口吻说着,而他是微微皱着眉,那表情,完全表示着,他根本就听不懂我的话。
“你看啊,”我继续说着,“我问过我们秃头总编,大家只知道你从京城来,而你的身份背景很多人并不知道。我跟你身边这么长时间,也就知道,你爷爷是个大领A导。一点细节没有。还有,你会散发一种香味,而这么巧,这种香味我能闻到。”
我咽咽口水,倾身向前:“其实我有想过,这香味,可能是龙屯村出来的,某种物质,而你正好携带了。有可能是小时候,你D爷爷的关系导致的。而我正好是龙屯村元家的人,所以我能闻到。”
“不可能!我爷爷当年接触到的,应该只是资料。”
“对啊!因为我能闻到,元念闻不到,我小叔也闻不到。为什么偏偏是我呢?难道是命中注定你爱我?”
周景森揉揉太阳穴:“吃饱了就上楼睡觉吧,昨晚上可没怎么睡。”
好吧,我确实从那冰柜尸体的恐惧震惊中缓了缓。还是用这种纯言情的模式,是周景森完全听不懂的模式。我嘟嘟嘴,一口喝光了豆浆,小声嘀咕着:“如果是米虫,他就能听懂我在说什么。”
平淡的等了两天,我从修车厂骑回了我的小绵羊。当然是没有镶钻的。但是那小弟给我换了很多看上去很牛x的东西。首先车灯就变得亮晶晶的,刹车给还了个全新的,重新喷了个漆,盖住了我这辆风吹雨打已经裂开无数裂痕和带着大大小小不少于五处的刮痕的车漆。
我是乐滋滋地骑着我的小绵羊,嘴里唱着“骑着我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就去上了班。
周一的例会上,秃头总编狠狠表扬了我和米虫的稿子,生动,有内容,符合最近的杂志形象。特别是之前合作的那个摄影专业学生们,他们在看了这内容后,纷纷表示,他们愿意往苗寨里走走。只是这题材,我和米虫做过了,他们自然不能再做。那么这个团队的领队任务,就交给我了。
我听到秃头总编说出我名字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