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荣耀
李布衣2021-08-31 23:363,386

  叶晨曦站在山腰上,目光飘向了山顶。

  白云深处是我家。

  一个男子曾经这么说过,留着她无限的遐想和憧憬。

  如今,斯人已逝,她在绝望和悲凉中独自寻到了这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处最想去的地方,于斯,灵魂方能觅到归处。

  山顶云遮雾缭的农家小院,就是叶晨曦心中的圣地——司马南的家。

  她来此地,不是为了祭奠,而是为了结自己的心愿,如果可能再解开一些迷团。

  人,不能永远活在回忆里。她要用此行告别一段过往,努力翻开人生新的一页。

  不是绝情,不是爱已消失,她会在心底留下一角,永远只属于那个男子。前提是,他值得她那么做。

  山路崎岖难行,但叶晨曦走得并不艰难。半个小时的路程里,她默默回想着和司马南相识相恋的过往,沉浸在无边的回忆里。

  往事一幕幕袭上心头,带着令人心碎的甜蜜与痛楚。

  “我家在西川省的黔云县,一个群山环抱中的小县城。从县城往山里开两个小时的车,把水泥路走完后,再爬半个小时的山才能到。”

  “父亲去世的时候,我一个哥们跟我回去了一趟。回来后,他跟我讲,要是一个女人跟你回趟老家后还不嫌弃你的话,那她一定是真的爱你了。”

  “那哪里是什么世外桃园啊,就是一处穷山恶水罢了!听上去很美是吧?要是真让你生活在那里,你估计会把眼睛哭肿的。”

  站在小院前,叶晨曦停下脚步静静地看着,脑子里全是司马南曾经说过的话。

  看着半掩的柴门,她的心情突然紧张了起来。相恋三年,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司马南,又或者说,他的心底藏有一片天地,她没来得及走进去。

  是的,是没来得及,就像她一直想陪他回趟老家,但最终没能成行。

  “推开那扇门,我会看到一个什么样的你呢,南?”叶晨曦心中轻叹了声,朝着柴门走去。

  院中传来一阵狗叫声,打破了山中的宁静。

  “有人在家吗?”叶晨曦停下脚步,望着院中大声问道。

  “谁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开门走了出来,边走边用围裙擦着手,皱眉朝着院门口张望着。

  “阿姨,请问这里是司马南的家吗?”叶晨曦看着她,努力挤出一丝笑容问道。

  她的问话,让老妇人的身子颤了下,一脸迟疑地打量着她。

  “姑娘,司马南是我儿子,可是他已经不在了。”打开院门,老妇人看着她说道,“请问你是?”

  话声一落,她的眼圈顿时红了。

  “阿姨,我是他的女朋友。我一直想来看你,可是没有机会……”叶晨曦流泪了。

  女朋友?南儿的女朋友?这个意外的消息,顿时让老妇人也泪流满面。

  “闺女,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啊?快进来吧!”她定定地看着叶晨曦,抬手捋了下散落额前的头发,手伸了出来后又赶紧缩了回去,最后侧身让开了路。

  叶晨曦读懂了她的目光,满满的惊喜、爱怜和悲伤。有些惊喜,来得太晚,就是世间最大的遗憾。

  “阿姨!”她悲呼着冲上前,抱住了眼前的老妇人,像个受尽委屈的孩子般放声痛哭了起来。

  她的哭声,揭开了王秋兰心中最深的伤口,但她却没有时间去悲伤,她着急着该怎么安慰眼前这个为了南儿跋山涉水不辞辛劳来到家里的漂亮女孩。

  王秋兰伸出双臂将她紧紧拥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就像曾经对儿子那样。

  “别哭了,闺女。是南儿他没福气啊!”她苦笑着喃喃低语道。

  可是叶晨曦停不下来。见到这个她未来本该叫妈妈的女人后,大半年里积压在她心里的悲痛和其他负面情绪,如涛涛洪水一般袭来,瞬间便冲垮了心的堤坝。

  “阿姨,我好想他!”她大哭着,嘶心裂肺地叫喊着。

  字字滴血,如杜鹃泣血,唤不回逝去的人,只在山间空空回荡。

  “我也想他!”王秋兰悲怆地说道,“我更恨他!我的儿子,活着就该如这山啊,怎么会突然就倒下了!”

  她的目光投向远山,发出了一个母亲失去儿子后悲愤和痛苦的质问。

  大山无法作答。它只能默默重复着她的话,将她的话送向广阔的天地,期望能寻到一个答案。

  而天地间呢,也许是有答案的,只是没人告诉这个母亲罢了。

  秋阳高照,晒干了泪水。

  两个女人在院中的石桌旁坐着闲聊,话题只有一个——司马南。

  “阿姨,他走前那段时间有没有给你打电话?”聊了会儿后,叶晨曦想起心中最大的疑团,试探着问道。

  “打过。”王秋兰点了点头,“山里信号不好,只有那个平台上能接到电话。”

  她的手指向了院外的一处高台:“我每天吃过晚饭后,都会在那儿坐坐,想着指不定这孩子会打电话回来。”

  “他都说什么了?”叶晨曦有些紧张地问道。

  “他跟我说,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会很忙,可能暂时没空给我打电话了。”王秋兰苦笑。

  她很后悔,那天她还叮嘱儿子以工作为重,怕耽误他急匆匆的挂了电话。

  如果知道那是最后的一个电话,她一定缠着儿子说到地老天荒。

  “是啊,他总是很忙。”叶晨曦叹道,“我呢,自己也很忙,对他关心得太少了。”

  她心中也充满了悔意。相爱的人,总以为给予对方的陪伴会是天长地久,谁又能想到,属于他们的时间会像流水一样,被命运的刀在某个瞬间突然斩断。

  “这小子平日电话打得少,都得怨我啊!”王秋兰想起了很早以前的事,埋怨起了自己,“以前他出任务前会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一直担心,担心得睡不着觉,直到他平平安安的回来。后来他知道了,电话就打得少了。”

  “出任务?”叶晨曦愕然抬头,“出什么任务?以前是什么时候?”

  “他当兵的时候啊!”王秋兰也有些惊讶,“你不知道他当过兵吗?”

  “我知道!”叶晨曦点头,“我听他提起过,知道他当了好几年的兵才退役的。”

  “那个时候,需要出什么任务呢?”她很困惑。和平年代,当兵不就是操枪弄炮,站站岗种种菜养养猪吗?她的朋友圈里,挺多人去当兵,都是这样过的啊,哪里有什么任务?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小子啊,追女朋友都不愿提下自己的功劳。看着一脸茫然的叶晨曦,王秋兰心里满满的骄傲。

  “他当的可不是一般的兵。”王秋兰笑盈盈地看着她,眼中神采盎然,“他是特种兵。我问他,什么是特种兵,他告诉我啊,就是特别有种的兵!”

  叶晨曦愣住了。

  特种兵!

  司马南退役前竟然是个特种兵!

  原来如此啊……有些事,似乎也就解释得通了。

  比如,他满身阳刚气息,身上还有股子铁血的味道。

  比如,她和他在一起时,始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如果遇到危险,这个男人一定会挺身而出替她挡下,特别有安全感。

  比如,他见义勇为惩治暴徒时干净利落的身手。

  叶晨曦想着,突然想起一件事。

  司马南曾经说过,铸剑安保公司的职员,大多是像他一样的退伍军人。

  像他一样……都是退役的特种兵?

  这个突然跳出来的想法,把叶晨曦震住了。

  有些事,细思极恐啊!

  据她所知,司马南就职的铸剑安保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迅猛,主要业务大多集中在海外。要是它的员工都是像司马南一样的退役特种兵,那它在海外到底都干些什么?如果这样的话,司马南的死,究竟是不是公司所说的意外?

  “你不信吗?”见叶晨曦沉默着,王秋兰以为她不相信自己的话。

  “你等下,我给你看点东西。”不等她回答,王秋兰站起身朝着房内走去。

  没过多久,她提着一个帆布包走了出来。

  她把帆布包放在桌上,然后小心翼翼打开。

  叶晨曦觉得自己的眼睛一下子睁不开了。

  阳光并不刺眼。

  刺眼的,是王秋兰从包里取出来,摆在她面前的东西。

  一等功军功章,一枚。

  二等功军功章,两枚。

  三等功军功章,五枚。

  还有一张张的喜报。

  “每年,他会回家一趟。他把这些东西交给我,希望我这个做母亲的支持他在部队一直干下去。他跟我说啊,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这些东西可以证明,他是在为国尽忠,所以不能为子尽孝。”王秋兰抚摸着桌上的军功章,有些苦涩地说道。

  这些功劳,都是儿子拿血汗换来的啊,除了她这个当妈的,有几个人知道呢?

  眼前这姑娘,是他女朋友吧,看样子好像也不知道啊!

  叶晨曦手指从一枚枚军功章上轻轻划过,默默感受着属于爱人的巨大荣光。

  看着这一堆军功章,她的心疼得无法呼吸,她突然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合格的女朋友,她困在大都市快节奏的生活里,没有多抽些时间去关心和了解自己的爱人。

  她很用心的和他谈了一场恋爱,在这个过程里她很潇洒地没有去了解他的过往。她甚至告诉司马南,她更加珍惜和在意的是当下以及未来。

  她从不曾想到,自己的爱人,竟然有着如此辉煌和不凡的过往!

  一等功章,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能活着佩戴上它的人不多,每一个都是于国于军队有着莫大贡献的人。

  二等功章,也不寻常,获得者在退役和转业时能享受优待就就可以知晓它的分量。

  甚至就连最寻常的三等功章,也足以说明司马南的不寻常,他是特种兵里面最优秀的。

  叶晨曦被深深震撼了,骄傲和幸福塞满了她的心田。

  司马南,这个她深爱的男子,终是没有让她失望啊!

  军功章的光芒,让萦绕在她心头的阴云悄然散去。

  叶晨曦心安了,她抬头望着天空,目光里满是柔情和依恋。

  “南,你若没有走远,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轻声问道。

继续阅读:第十三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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