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英)查尔斯·狄更斯著;赵炎秋译2026-07-31 15:136,197

|赛克斯的逃亡|

自夜幕降临以来,庞大的伦敦城中,利用夜色作为掩护,所发生的一切坏事中,这一件是最坏的。在清晨的空气中,所有散发着腥臭味的恐怖场景中,这一场景是最令人掩鼻和残忍的。

太阳,那轮不仅给人带来光明,而且带来新生、希望与活力的灿烂的太阳,清新明亮地照耀在这个人口稠密的都会之上。它的光芒不分彼此地穿过富丽堂皇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户,穿过教堂的穹顶和腐朽了的有裂缝的屋顶。它照亮了一间横陈着一具被谋杀的女人尸体的房间。它确实照亮了。他试图把阳光关在外面,但它却偏偏流泻进来。如果在晨光熹微的清晨,这景象已经惨不忍睹,那么,在这灿烂的阳光下,这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惨象!

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敢动弹。被害者曾经呻吟了一声,手也动了一下。恐惧交织着狂怒,使他又给了她一击,然后又是一击。他曾扔了一块垫子盖在尸体上面,可是幻觉中看见那双眼睛,想象着那双眼睛正朝他看着,比真的看着它们向上瞪着,似乎在注视着阳光颤动中的那摊血泊在天花板上的倒影还要糟糕。因此他又把垫子从尸体上掀开。于是那里又只有一具尸体躺着,除了肉和血,什么也没有。可那又是些什么样的肉,又怎么有那么多的血!

他划了一根火柴,生起炉子,把木棒伸进炉中。木棒的端头沾着她的头发,头发着火后化成弯曲的青烟,被空气裹住,盘旋着升入烟囱。虽然他长得十分壮实,这玩意儿仍然使他感到害怕,但他仍然拿着这件凶器,直到它被烧断,然后把它扔在煤炭上,让它慢慢地烧成灰烬。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洗干净。有些血迹擦不掉,他便把那块布剪下来,扔进火里烧掉。可是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迹!连那条狗的爪子都沾上了。

这段时间内,他一次也没有背对那具尸体,一秒钟也没有。完成这些准备工作之后,他倒退到门前,同时牵着狗,以免它重新弄脏了脚,把新的罪证带到街上去。他轻轻关上门,锁好,拔出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穿过马路,抬头看了一眼那扇窗户,以确定从外面看不到屋里的迹象。那幅窗帘仍然垂着,她本来想把它拉开,让光线进来,可那光线她再也看不到了。她几乎就躺在窗帘下面,他对这一点十分清楚。天哪,阳光怎么偏偏从那里倾泻进去!

这一瞥只是一瞬间的工夫。离开那个房间使他松了口气。他朝狗吹了声口哨,然后赶快离开了。

他穿过伊斯林顿,登上海格特山前竖着惠廷顿纪念碑的小丘,再到海格特山,走到哪儿算哪儿,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几乎刚从山上下来,他又向右边走去,穿过田间小路,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姆斯特德荒原。他越过赫思山谷旁边的凹地,到达对面的斜坡,穿过连接汉姆斯特德村和海格特村的大路,沿着剩下的荒原走到伦敦北头的田野,在那里一块田地的树篱下,他躺下来睡了一觉。

不久,他又爬起来赶路。但不是深入到乡村中去,而是顺着马路往伦敦走,然后又往回走,从另一边穿过刚才他已走过的同一地带,然后又在田野里徘徊,躺在沟渠边上休息,又突然跳起来,走到另外一块地头躺下休息。就这样不停地折腾。

到哪儿找个人不大多,又不大远的地方,弄点吃的和喝的呢?亨顿。那是个好地方,离这儿不远,又比较僻静。于是,他向那边赶去,有时跑一阵,有时又反常地像蜗牛那样慢慢爬行,或者干脆停下来,无聊地用手杖抽打着路旁的树篱。然而到了亨顿之后,他所碰到的人,包括站在门口的小孩,都怀疑地打量着他。他只好又转回去,没有胆量去买吃的或者喝的,虽然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转悠,不知往哪儿去。

他走了好几英里,又好几英里,最后又回到了老地方。上午和中午过去了,白天快要结束,他仍在来来去去、上上下下、转着圈子晃来荡去,走了半天仍在同一个地方。最后他终于离开那里,朝着哈特菲尔德的方向走去。

直到晚上九点钟,这个疲惫不堪的男人,才带着他那条不习惯长途跋涉而累得一瘸一拐的狗,从那个安静的村镇教堂的旁边下山,拖着沉重的脚步,顺着一条小巷,悄悄地走进一家小酒店。酒店昏暗的灯光指引着他和狗来到这里。酒店店堂里生着炉子,几个乡下人在炉前喝酒。他们给客人让出了地方,但他却坐到最远的角落,独自吃喝,或者准确一点,应该说是与他的狗一起吃喝,因为他时不时地丢点食物给它。

聚在店里的几个男人正在谈论附近的田地和农民。这些话题谈完之后,谈话便转到上个星期天出殡的一个老头的年龄。在座的年轻人认为他年纪很大了,老年人则声称他还很年轻。一位白发老大爷说,死者的年龄还没他大,如果保养得好,至少还可以活个十到十五年——如果保养得好的话。

这样的谈话没有什么引人兴趣或使人害怕的内容。那强盗付了账,无人注意地默默坐在角落里,几乎快要睡过去了。但却被一个新来者进场的喧闹声吵醒。

新来的人是个逗笑的角色,半是小贩,半是江湖骗子。他走村串户地在乡下兜售磨刀石、磨刀带、剃刀、香皂、马具的润滑膏、给狗和马治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等,这些东西他都装在一只箱子里,扛在肩上。他一进来就熟不拘礼地与那些乡下人开着各种玩笑,一直到他吃完晚饭。这时,他打开他的百宝箱,巧妙地将生意和娱乐结合起来。

“那是什么鬼东西?能吃吗,哈利?”一个乡下人做着鬼脸,指着箱子角落里几块样子像糕点的合成物说。

“这个啊,”跑江湖的说,取出一块来,“这是一种屡试不爽、千金难得的合成肥皂,能去除丝绸、缎子、亚麻、麻纱、棉布、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者毛料织物上的各种污渍、锈斑、污垢、霉点和油渍。不论是啤酒、葡萄酒,还是水果的污渍,或是水渍、沥青等其他一切难洗的斑点,只要用这屡试不爽、千金难得的合成肥皂一擦,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哪位女士的贞操受到玷污,只要她呑下这么一小块,问题马上解决,因为这东西有毒。如果哪位先生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只要吞下这么小小的一方块,他的名声立刻没有问题,因为它的功效决不亚于手枪子弹,只是味道差多了,因此吃下去自然就更加光荣。一块只卖一便士。有着这么多的优点,一便士就可买一块!”

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两个人掏钱购买。其他的人显然也动了心。看到这种状况,小贩更加起劲地卖弄起来。

“这玩意俏得很,一出厂就抢购一空。”跑江湖的说,“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台蒸汽机、一个电池组在日以继夜地生产,可还是供不应求。工人们没命地干,累死了立刻给寡妇发抚恤金,一个孩子一年二十镑,双胞胎五十镑。一便士一块!半便士的铜子儿只要两个,四分之一便士的铜板给四个就行。一便士一块!葡萄酒渍、水果渍、啤酒渍、血渍,一洗就掉!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一块污渍,我敢保证在他来得及请我喝一品脱啤酒之前,我就把它去掉了。”

“喂!”赛克斯跳起来,叫道,“帽子给我。”

“我敢保证,先生,”小贩说,朝大家眨了眨眼睛,“在你从那边走过来把它拿走之前,我就把它弄干净了。各位先生,请看这位先生帽子上的这块黑色的污渍,不会比一个先令大,但却有半个克朗厚,不管它是葡萄渍、水果渍、啤酒渍,还是水渍、油漆、沥青、泥巴或者血迹——”

那人未能把话说完,因为赛克斯恶狠狠地骂了一声,掀翻桌子,从他手中夺过帽子,冲出了酒店。

反常的精神状态和内心的摇摆不定不由自主地纠缠了他整整一天,此刻仍然左右着他。这个杀人犯发现没有人追上来,大概大家将他看作一个心情不好的醉汉。于是他又转身往镇上走去。街上停着一辆马车,他避开车上强烈的灯光,从旁边绕了过去。这时他认出这是一辆从伦敦来的邮车,看见它停在一个小小的邮所旁边。他几乎猜到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他还是走到街对面,侧耳倾听。

邮车的车守〔1〕站在门口等候邮袋。一个衣着像猎场看守似的男人走过来,车守就将已经放在人行道上的一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车守说,“喂,里面的人麻利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也是没准备好,老这样可不行,你们得知道!”

“城里有什么新闻吗,本?”猎场看守问,退到窗板那里,以便更好地欣赏那几匹马儿。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车守回答说,戴上手套,“粮食涨了点价。另外我听人说,斯皮塔尔菲尔兹那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不过我不很相信。”

“啊,那可是千真万确。”车内的一位先生说,从窗口伸出头来,“一件十分可怕的谋杀案。”

“是吗,先生?”车守问道,手触帽檐行了个礼,“请问被杀的是男还是女,先生?”

“一个女的,”那位先生问答说,“据推测——”

“喂,本。”马车夫不耐烦地喊道。

“这该死的邮袋,”车守说,“你们不是在屋里睡着了吧?”

“来了。”邮所所长随着声音跑了出来。

“来了,”车守咕哝着说,“你就像那个有钱的年轻女人,说是打算爱上我,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兑现。这里,递给我,让我抓牢。好——啦!”

号角欢快地响了几声,邮车开走了。

赛克斯仍然站在那里,显然没有被刚才听到的事情打动。除了不知该往何处去,也没有更强烈的情绪使他内心波动。最后,他又往回走,选择了从哈特菲尔德到圣奥尔本斯的那条路。

他固执地往前走着。但是当小镇留在他的后面,一人走在空荡黑暗的大路上时,恐惧便悄悄爬到他的身上,震慑着他的内心。他面前的每一个东西,不管是实物还是影子,不管是动的还是静的,都像某件吓人的东西。但这些恐惧和那个从今天早晨起,就亦步亦趋地纠缠着他的鬼魅人影比较起来,又都算不了什么了。他能够在黑暗中追索它的影子,描绘出它细节精确的轮廓,并且仿佛能够看到它笔直、严肃地阔步向前。他能听到它的衣物擦着树叶沙沙作响,几乎每一阵风都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如果他停下,它也停下,他跑,它也跟着——但它并不跑,如果它跑,倒也使他宽慰一点——它就像一具装着生命机械的尸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减弱的阴风不紧不慢地推送着。

他多次不顾一切地转过身来,要把这个幻影击退,哪怕与它直面会将他置于死地。但这只会使他头发倒竖,血液变冷,因为它也跟着他转,仍然处在他的后面。那天上午,它一直在他前面,但现在,它却总是在他后面。他靠在坡岸上,它就站在上面的空中,在寒冷的夜空清晰可见。他仰天躺在大路上,它就站在他的头上,一声不吭,身子笔直,一动不动——就像一座活的墓碑,上面写着血的铭文。

奉劝人们别再奢谈什么谋杀犯能够逍遥法外,也别再暗示上帝会有打盹的时候。几百次暴死的痛苦,也抵不上在这样极端恐惧的折磨中过上一分钟。

他路过的田野里有一座棚子,可以供他过夜。在棚子的门前,挡着三棵高大的白杨树,棚子里因此很黑暗。风凄厉地呼啸着掠过树梢。天明之前,他不能再走了,因此他靠着墙根躺下,然而,新的酷刑又来了。

因为他的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幻影,和他刚才摆脱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那双睁得大大的凝视着他的眼睛,暗淡而又呆滞,他宁愿硬着头皮与之面对,也不愿去想象它们。它们出现在黑暗之中,本身闪闪发光,但却不照亮任何事物。眼睛只有两个,但却又无所不在。如果他闭上眼睛,眼前又会出现那间房子,里面的物品每一件他都十分熟悉,有些东西,如果仅凭记忆他很可能会想不起来的,现在却各就各位,都在自己惯常的地方。尸体也还在那个地方,眼睛仍然是他偷偷溜走时所看到的那个样子。他站起来,冲到外面的田野里。那影子就跟在他的后面。他再次走进棚子,缩到角落里,可他还没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继续留在那里,内心的恐惧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全身都在发抖,冷汗从每一个毛孔里冒出来。这时,夜风中突然传来远处的叫喊声,夹杂着恐慌和惊愕。在这个荒凉偏僻的地方听到人声,即使是真正的不祥之兆,对他也是一种安慰。危险临头的前景使他再次聚起精神和力量,他一跃而起,冲到外面。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烈焰腾起火星,一片高过一片,升入空中,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的浓烟向着他站的方向飘卷过来。随着新的声音加入呼喊,喧闹声越来越响。他听见“失火了”的喊声,警铃的响声,重物的倒地声,和火焰的爆裂声混成一片。火舌吞噬着新的物体,仿佛补充了新的营养,往上高高地蹿起。他远远地观看着,喧闹声越来越大。火场上,男男女女前后奔忙,灯光闪闪。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新的生活。他不顾一切地朝那边冲过去,穿过荆棘和树丛,跳过栅栏与树篱,疯狂得同他的那条狗一样,那个畜生狂吠着跑在他的前面。

他来到火灾现场。衣衫不整的人来回奔跑着,有的竭力在把受到惊吓的马匹从马厩里拉出来,有的在把牲口赶出院子和棚屋,有的则顶着坠落的火团和随时有可能砸下来的烧红了的桁条,在燃烧的建筑物里往外抢搬东西。一个小时前门窗所在的地方,现在成为向外冒着熊熊烈火的洞口,墙壁摇晃着向燃烧着的天井坠落,融化了的铅水和铁水,闪着白光,流到地上。妇女和儿童尖声哭喊,男人们则大喊大叫地互相鼓励、喝彩。抽水泵当啷当啷的响声,水喷在燃烧的木头上的咝咝声,和震耳欲聋的喧闹声汇成一片。他也大声地叫着,直到喉咙嘶哑。为了逃避记忆,逃避他自己,哪里人多他就往哪里钻。

那天晚上,他到处东奔西闯,一会儿在抽水泵旁帮忙,一会儿在烟火中穿梭,总是搅和在声音最大、数量最多的人群之中。他在梯子上忽上忽下,登上屋顶,爬上楼面,不顾楼板承受不了他的重量而摇摇欲坠,不顾砖瓦与石块不停地掉落下来。火大的地方就有他的身影。但是他的身体像是有神佑似的,上面没有一丝擦伤一块青肿,他也不觉得疲惫,脑袋里空空如也。直到东方发白,火场上只剩下缕缕黑烟和一片片烧焦了的废墟。

狂热的兴奋过后,他又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所犯的可怕罪行。他疑神疑鬼地四处打量,看见人们正三五成群地相互交谈,他担心自己成为他们交谈的对象,于是将手指对着那条狗招了一下,狗心领神会,跟着他一起偷偷地溜走了。他经过一台抽水泵附近,几个坐在那儿吃东西的男人邀请他一起享用。他吃了些面包和肉。在喝啤酒的时候,他听到那些从伦敦来的消防员谈论起那桩谋杀案。“听说凶手已经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人说道,“不过他逃不了,侦探已经到处撒网了,到明天晚上,这个消息全国都会知道。”

他匆匆离开了,一直走到几乎累倒在地,才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一觉。觉很长,但很不安稳,时断时续。醒来之后,他又继续游荡,心中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害怕再过一个孤单的夜晚。

突然,他做出了一个孤注一掷的决定,回伦敦去。

“那里至少还有人可以谈谈。”他想,“而且也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处。为什么不在那里躲个把星期,然后再逼着费金拿点钱出来,跑到法国去呢?管他妈的,闯闯运气吧。”

他立刻把这一冲动付诸行动,选择了一条很少人行走的小路,开始返回的行程。他决定先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潜伏下来,天黑的时候再绕进城去,然后再直接去他已经选为目的地的那个街区。

但是狗怎么办呢?如果当局将他的特征公布出来,决不会忘记这条狗也不见了,而且会想到它很可能是与他在一起。这可能会导致他在街上走的时候被人认出抓住。他决定把狗淹死,一边走一边寻找池塘,并且捡了一块很重的石头,系在自己的手帕上。

那畜生在主人做这些准备工作的时候,一直注视着他的脸。不知是它凭本能知道大事不妙,还是那强盗斜睨它的眼神比平时更加凶狠,反正它在后面离了比平时更远的一段距离,每当主人放慢了步伐,它就瑟瑟发抖。当它的主人在一个池塘边停下来,回过头来叫它的时候,它干脆不走了。

“没听见我叫你?过来!”赛克斯吼道。

那畜生出于习惯走上前来,但当赛克斯弯腰将手帕系在它脖子上的时候,它低声地嗥了一声,往后跳开了。

“过来!”那强盗喊道。

狗摇着尾巴,但却不再动弹。赛克斯将手帕系了个活套,再次喊它过来。

狗往前走了几步,又往后退,停了一会儿,然后,突然转过身去,以最快的速度飞快地跑掉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并且坐下来等它回来。但狗始终不见踪影,最后,他只好一人上路,继续他的行程。

继续阅读:第四十九章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雾都孤儿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