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①
Sharollo2025-07-02 20:264,542

我的名字是韩锡载,神奈川大学建筑系二年级。

  虽然当初报考了建筑系,但是我并不喜欢那些冰冷的石头巨物,对此也没有任何爱好可言。可以说,我之所以选择建筑系,全是基于奶奶对我的期望。

  她希望,我可以和我死去的爸爸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工程师。

  但是,明显的,我辜负了她的期望。我把我全部的热情倾注于音乐之上。只有当琴弦在我手下滑出的音符编织成连贯而优美的乐章时,我才能感觉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音乐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氧气一般重要。

  和所有的大学生一样,我会利用不上课的时间做兼职,不仅仅是为了钱,更是为了我的理想。我目前在一家不算大的酒吧里当驻唱歌手,薪水不多,但是我在意的并不是这个,我只是期望,有一天,一个真正懂得音乐,懂得一个青年的理想的人能够发现我,并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的音乐能够被更多人知晓,仅此而已。

  在2010年1月1日的晚上,凌晨几点钟。

  我在酒吧的兼职工作结束,拿着老板给的四百块加班费,背着对我来说如生命一般重要的吉他,恰好路过创世影城的大门。

  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

  在我面前,一个穿短裙的卷发女孩侧对着我,她双手捧着什么,非常虔诚的样子。

  怎么说呢,我只能评价,有勇气在这种天气穿短裙的女孩是勇敢的。非常勇敢。

  我正从她面前走过,忽然背后传来一声重物敲打地面的声音。我下意识地回头,刚才好好站着的女孩已经脸朝下倒在了雪地里。

  以一种对于女孩子来说极度不雅观的姿势。

  出于人道主义,我把她捡回了家。至于为什么是捡回家而不是送医院……这件事我至今为止想不明白,可能就是那瞬间一个大脑抽搐的决定,才有了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情发生。

  我把她放在我的床上,她身上沾上了雪和地上的灰尘,融化了之后就变成了脏兮兮的液体,但是有轻微洁癖的我却丝毫没介意这点。

  她手里紧紧握着一张已经弄脏了的照片,可是即使这样,还是能看出照片里的这个女孩,和童话里的公主一样,无与伦比地耀眼。

  我韩锡载自认为也算是阅人无数,但是如此淡雅而且美丽的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比电视上那些浓妆艳抹的女艺人漂亮得多,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而照片上的另一个男孩,则是我经常看到的,那个创世公司的招牌,十六岁就出道的超级偶像由嘉树。他跟我一样大,可是却已经是个无人不知的偶像,在众多玩音乐的人看来,他并没有多少音乐才能,唱着别人粗制滥造的口水歌却依然更够获得无数人的认同和喜爱,我甚至觉得,那样的人连在钢琴上找到哆来咪都所不到。而我呢?

  我自认为比他有天赋,但是在同样的年纪,我只能被迫无奈又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才华和青春消耗在那个昏暗的酒吧里。

  这大概就是命运的不公平吧。

  照片右下角的签名龙飞凤舞,但是依然能够辨认得出。

  还有一行小字:我永远爱你,加油,高恩雅。

  高恩雅?这名字也很不错,很适合她。

  她的另一只手里还紧紧握着什么东西,我费了不小的力气才把那东西从她的手里抠出来,是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巾。

  由嘉树的。

  看来她还不仅仅是个普通的Fan呢。后援团的团长?呵呵,真是可笑。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幼稚,我顺手把照片和纸巾揉烂了扔进废纸篓里。可能只是因为看到有人如此喜欢他,出于妒忌心理,我才这么做的。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张照片对于那个叫做高恩雅的女孩来说那么重要。她醒来之后发现照片不见了,结果又在废纸篓里找到了它的时候,她那种愤怒的表情连我都被吓到了。

  当我提出要赔偿的时候,她忽然抢走了我的钱包,拔腿就跑。

  我又一次被她的举动吓到了,这个看起来文静的女孩没想到还是个十足的行动派。如果只是钱就算了,但是里面还有很多卡,所以我非要追回我的钱包不可。

  她坐在计程车里把掏光了现金的钱包扔回给我的时候,我拿着空的钱包苦笑,当然,还有诅咒。我认为自己是如此不幸,以至于做一次好事还痛遭洗劫,并且开玩笑似的对天发誓,如果我再见到她,就算她跟我道歉,我也肯定会痛扁她一顿。

  但是我没有想到,上帝这么快给了我“复仇”的机会。

  我的同母异父的妹妹——俞溪真,很快打了个电话给我,说要给我介绍个女朋友,我本想拒绝,那丫头却自说自话地挂了电话。

  没办法,我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去了约定好的十九号酒吧,一眼我就认出了那个叫做高恩雅的女孩。她明显也看到我了,而且她肯定也还记得她洗劫了我的钱包的事实,此刻她正准备开溜。

  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于是揪住她。出于小孩子越是喜欢一个小女生就越是要拉她的小辫子的幼稚心里,我不停地说她的坏话。

  终于,她被我刺激得再次露出了本性。一杯冰冷的扎啤就这么泼到我身上。勃然大怒是免不了的。我们打起来了。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打架,我韩锡载还不至于对一个小丫头大打出手。说出去我都怕被人笑话。可是,她显然不是那么认为的,并且从此以后对我充满了敌意。

  打架之后,她气吼吼地走了。俞溪真才打电话来,问我有没有见到她给我介绍的那个,叫做高恩雅的女孩。

  我愣了愣,然后骄傲地说谎了,我说,我看不上那样的,以后就算介绍也别介绍那么老土的。

  之后,又如我说得违心话那样,上帝又很眷顾我地,让我很快在酒吧遇见了一个跟她完全不一样的女孩,她叫崔诗允。她漂亮,而且高傲。对一切对她献殷勤的男人全都嗤之以鼻。

  可能是我们的气场相似,我们很快交往了。

  我不否认,在我们交往的那段时间里,我非常喜欢崔诗允,甚至忘记了曾经认识高恩雅这回事。

  为她,我特意写了一首歌,这是我第一次把自己的作品送给别人,我对此充满了期待,那时的我心里除了那个骄傲美丽的崔诗允,就再也没有别人了。

  就连高恩雅主动跟我道歉并且跟我和好这件事,我也完全没放在心上,一转眼就忘了。

  崔诗允在收到我的礼物之后并没有给出很大的反应,我以为她并不喜欢。所以我从那以后再也没跟她提过那首歌的事情。一切平静得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本来生活就会一直这么平静地过下去,可是命运似乎不打算就此静寂下来。大概在两三天之后,我在和一群兄弟去酒吧的路上又遇见了很久不见的高恩雅。不知道什么原因,她被一群太妹围攻了。等我去的时候,她身上都是血,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我,好像连哭都不会了样子。

  我第三次被她吓到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愤怒到如此地步,如果那时坐在地上的人是崔诗允,我或许都不会这么激动。我送她去了医院,听到她强忍着哭腔给一个男孩打电话,我只听到她说,我爱你。

  那一瞬间我开始难过,只是我自己还没意识到。

  后来这件事惊动了崔诗允,我从她的表情上可以看出来,她对我在路上看到高恩雅被欺负并且把她送到医院来这件事并不相信。虽然她表面上对我和平时并没什么两样,但是我知道我们的恋爱已经开始变质。

  就在同一天,我在独自一人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书报亭里各个报社的头版报道——那是我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对象是谁。

  忽然间,我觉得那个叫由嘉树的小子,就算是个一无所知的笨蛋,但是一种名为“幸运”的东西,已经让他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那个会哭着用诀别式语气告白的女孩。

  他是最幸福的人。

  之后的日子,我和崔诗允开始因为一些事情吵架,具体是因为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我只记得,即使是一件很小的小事,也可以发展到无法收场的地步。

  我很清楚,我们已经开始相互厌倦了。

  有句至理名言曾经说过:太过相似的人是无法成为恋人的。我开始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起初我难以接受。

  我从不相信自己会一直喜欢她到天荒地老,我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分手,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我还来不及准备。我觉得,在那时,我还是很喜欢她。

  那段时间,我为了消除心中的郁闷总是找上一群兄弟一起喝酒。其中最常叫上的就是金幼贤,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小孩。这家伙是个人很好,但是性格很“贱”的怪胎。

  我只记得,有一天我喝了很多酒,喝完了之后又去了舞厅接着喝。一直喝到我神志不清。不知道金幼贤是故意还是怎样,他把钥匙给了高恩雅,让高恩雅送喝醉的我回去。

  跟她单独相处的时候,浑浑噩噩的我只感到胸口闷得难受,非常难受。我想哭,想大叫,不过到最后,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恍惚间,我只记得一双清澈得不行的眼睛,还有冰冰的提问,淡淡的青草香——是一种跟崔诗允完全不一样的味道。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倒在玄关旁边,钥匙放在鞋柜上……

  直觉说,前一天一定发生了些什么,但是我又实在想不起来,也不方便去问高恩雅,那个晚上从此以后就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疙瘩,怎么也解不开,哽在心里。

  在那之后没过多久,几个音乐学院的,去创世公司参加练习生面试的朋友碰巧在那里遇到了崔诗允,无意之中他们把她唱的歌录下来放给我听,还称赞说,我的女朋友,创作的歌,也很有我的味道。

  那一刻,我也说不出来心里是怎样的感觉……伤心吗,还是愤怒呢?也说不清楚。当我去质问她的时候,她似乎也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对她来说,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再也没有刻意讨好的必要,她就是个那么实际的人。

  高恩雅也在场,她一直用很同情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无法接受。

  后来,她甚至单独打电话约我出去,劝我和崔诗允和好。我难以想象,友情真的已经可以让她无私奉献到这样的地步了吗?

  我原本不打算接受这无理的要求。

  对于一个已经让我失望了的人,即使我现在还无法彻底忘记她,但我知道,很快她就会彻底消失在我的记忆里。

  但是,那个晚上,我还是答应了,违心地答应了。

  因为我看到她哭了,哭得一塌糊涂。

  更因为,她的一句话,不要放弃每个幸福的可能。我大概这个时候才发现,其实她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她所谓的友情,只是因为,她也曾经体会过,那种放弃幸福的疼痛感。

  她不想,让她身边的其他人也体会这种感觉。她太善良。

  我知道,她还是非常喜欢由嘉树。即使他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那一瞬间,我几乎要被嫉妒所吞没,不能自已。我拥抱她,我跟她说,我答应,不分手。实际上,我只是不忍心再看她流眼泪。

  我没有立场和勇气,跟她说“我喜欢你”,用这种温柔的方式让她不再难过。我很有自知之明,跟她所喜欢的人相比,我大概只是个带着南瓜面具的小丑。

  那么,就用另一种方式。用一种对我自己残酷的方式,让她心里得到一点安慰,最起码,她会认为自己拯救了朋友的爱情而感到心安,这就足够了。

  可是,我却发现,我完全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高尚。我没办法忽视那种叫做“喜欢”的感情,所以我才会卑鄙地在黑暗的浪漫中装作神情恍惚地亲吻她。

  我甚至贪心不足地把钥匙给她,只希望能偶尔看到她。但是在她诧异的目光下,我胆怯了,我怕她会毅然拒绝,所以我又说谎了。

  我知道我说的理由可能的确很过分,在她心里我会变成怎样的人呢?小肚鸡肠?还是坏心眼呢?明明已经答应她不用还钱,却还是把这当成借口。

  并不是故意想这么说,只是一时之间,我想不出,除了这件发生在最开始的乌龙事件,就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把我们联系起来,说到底,我们也不过是最简单的萍水相逢而已。

  上帝保佑,最后她还是一点都没有怀疑地接过了钥匙。

  在她转身离开的时候,迎着阳光的眼睛莫名地疼痛起来,我现在或许真的明白了,我想要的恋爱是什么样的,只是一切都太晚。

  我一直非常张扬地活着,不顾任何人的眼光,做着一切我认为很对的事情,我以为我可以永远高傲下去。但是在遇到了一些事情之后,我才知道,那些高傲和猖狂都显得微不足道。

  那些愚蠢的,可笑的谎言,就已经证明了一切。

  我大概,真的,非常喜欢她,从一开始,就喜欢这个脾气有点暴躁,但是非常善良的女孩。

  只是,她不知道,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我不会告诉她,我这些很糗的单恋情节。她自然也不会看出来,只有真正的喜欢,才能发觉这些看起来很蠢,但是却真心的小细节。

继续阅读:第十一幕 保姆日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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