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琤第一次那么讨厌下雪。大雪令机场陷入了瘫痪,广播里不断传来抱歉的通知,飞机的抵达时间一再推迟。排椅上坐满了人,邻座的婴儿大声号哭,对面红头发的男孩把薯片撒了一地。她到门外去抽烟,一个穿着纱丽的印度女人立刻坐在了她的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卸下背包。外面天已经黑了,雪还在下。门前的路刚清理过,又落上一层白霜。她拉起风帽,拢住火源在寒风中点着一根烟。
在延误了四个小时之后,飞机终于降落到肯尼迪机场。程琤站在护栏后面,看着夏晖走出来,心里真的好像在等待着一点什么。他是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拖着笨重的旅行箱,夹在一群白人当中,显得格外瘦小。大概在飞机上睡了很久,梦把头发弄得有一点乱。夏晖朝这边走过来。她收起手中写有他名字的白纸,一直举着它,手臂都发酸了。她接过箱子,向他简单地介绍了自己。
汽车离开机场,驶向驶去。他们没话找话说,谈论着纽约。他来过三次,都很短。他说他不喜欢这里,觉得国际大都市都是一个样。他喜欢古老而小巧的城市,比如西班牙的托雷多。他问她来这里多久了。五年,她说。
“先读了两年书,后来就工作了。”
“一直在这个华人协会?”
“没有,文学节临时过来帮忙。”
“喜欢文学?”
“啊,不,另外一个女孩有事,我来替她。”她转过头对他笑了笑,“我对文学一窍不通。”
他宽宏地点了点头。她感觉一种从高处俯瞰下来的目光,带着些许怜悯。
快到酒店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他叹了口气:
“还得见两个朋友。我都没写明天的演讲稿呢。”
“作家应该都是出口成章的吧?”
“想混过去当然很容易,反正就是那一套话,翻过来正过去地说。有时候也想说点别的,唉,真是腾不出空来。”
“嗯。”她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很理解。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披着黑色大氅的门童走上来拎行李。酒店大堂是三十年代的怀旧风格,靡暗的光线微微颤抖,低回的爵士乐如羽毛擦过耳朵。他走过去和坐在沙发上的客人拥抱。那是一对穿着高雅的美国夫妇,五十多岁,男的一头银发,脸庞红润,有点像还没有变瘦的克林顿,女的戴着大颗的珍珠耳环,口红很鲜艳。
程琤过去帮他办入住手续,把证件交给了前台的男孩。她手肘支着桌子站在那里等,随手拿起旁边的宣传单看。原来伍迪·艾伦每个星期一都会在这里吹单簧管。她记得和璐璐一起看过的《午夜巴塞罗那》,一个冒一点小险的爱情故事。但是演出的入场券竟然要两百美金,就算包含一顿晚餐也太贵了。
她走过去,为打断他们的谈话而抱歉,然后询问他是否需要吸烟的房间,又让他在酒店赠阅的几份报纸中选择一份。
“这位是程琤,她很能干。”夏晖介绍她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有些窘迫地打了招呼。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他们在讨论他刚写完的小说。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觉得很棒,是不是?”
“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了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
“这个主题太好了,一定能引起外国媒体的关注。”女人说。
夏晖微微一笑:“我希望明年秋天英文版就能出来。”
女人点点头:“我们会尽力的。”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
“要不要跟我们去喝点酒?”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有品位的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总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要现形的,躺在地上扭滚,想蜕去身上的人皮。她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似乎拼命要够到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下了地铁,走出地下通道,冷风扑上来,迷住了眼睛。她想起来第一次见璐璐,就是在这个路口。当时璐璐已经租下现在的公寓,在网上寻找合租的室友。她到地铁站来接程琤,带她去看房子。等红灯的时候,璐璐转过脸来对她说:
“你知道吗?我每天出门,走到大街上看着周围的行人,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大喊一声‘我爱纽约’!”
程琤怔怔地看着璐璐。她不爱纽约,她不爱任何地方。或许是被那种自己永远也不会有的热情所感动,还没看到房子,她已经决定和璐璐一起住。
她走到了公寓楼。整幢楼看起来很冷清。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搬走了,有些人回去过圣诞节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从钥匙环上取下来,每次都会插错,总要多试一回。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来照片还没有取下来,相纸上女孩涂得粉白的脸,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和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松打来电话。
“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
“我妈过生日。”
“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
“哪有啊?”
“不是吗?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
“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
“够了,小松。”
“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为了工作和搬家的事,他们总是吵架,吵得太多就有了默契。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两个人就都闭上了嘴巴。
过了一会儿她说:“你们先吃饭。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
“随便你吧。”小松挂断了电话。
程琤继续吃三明治。熏肉难吃得要命,但她似乎有一种把它吃完的责任。“不要任性。”她仿佛听到小松说。她发觉自己和小松家的人越来越像了,对事情没有好恶,只有责任。
其实去那个酒会并不是分内的事,不去也无所谓。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大家无话可说,只是闷头消灭面前的食物,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小松的妈妈从前在工厂的食堂工作,习惯了用大锅做饭,每次总是会做很多,不停地给每个人添饭夹菜,生怕有谁吃不饱。那种热情在美国难得看见,最初曾令她感到很亲切。
小松的爸妈在唐人街经营一间食品商店,卖中国酱菜、火锅调料、速冻鱼丸和蛋饺。他们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咸菜味,她每次闻到,都会想起小时候被母亲领着去国营食物店,带着套袖的售货员拿着一把长柄勺子伸进硕大的酱菜缸翻搅。
小松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华人圈子里,来了十几年,仍旧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英文句子。对他们这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过了这个月,她就要搬去和他们一起住了。一想到这个,她就觉得呼吸困难。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虾肉色连衣裙,打算穿去明天的酒会。裙子是璐璐的。典型的璐璐的款式,深V领,嵌着亮晶晶的碎珠,腰部收紧,裙裾上滚着不动声色的小花边。
整理璐璐的东西的时候,她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东西。带闪粉的眼影,热带风情的宽发带,缀满挂饰的手链以及珍珠耳钉。璐璐看准她没有主见的弱点,总是怂恿她买一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等闲置一段时间之后,就把它们悄悄地占为己有。她第一次在璐璐的房间里发现自己的东西时感到很吃惊。
“在我心里,我们是不分彼此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你要是问我要什么东西,我肯定都会给你。”璐璐狡辩道。
在把所有物品装进箱子里的时候,她留下了几件璐璐的衣服和一包没有抽完的万宝路香烟。
她穿上那件裙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依稀想起璐璐从前穿着它的样子。
刚到纽约的时候,璐璐告诉她,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哪怕你没有请柬。事实上,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翻到最后一页,从画展开幕预告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抄下时间和地址。璐璐是因为一个酒会才买下这条裙子。那次她跟着璐璐一起去了。那是她去过的唯一一个酒会。
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身姿却敏捷如豹。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凑上去和他们搭讪。她和他们讨论墙上的画,还有最近热门的展览和音乐会。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不过已经足够了,璐璐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说什么,都不要赞美,要抱怨。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知满足的人。
璐璐看上去很迷人,穿着酷似巴尼斯百货公司本季新款的连衣裙,挽着仿制的赛琳小包,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布朗克斯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希望不要被别人注意到。然而,她还是被注意到了,先是一个女人,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环视四周,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她开始假装看墙上的画,看得全神贯注,甚至包括旁边名卡上的名字和尺寸。后来,一个带着棒球帽的中国男孩挽救了她。他走过来和她说话,说她是整个酒会上唯一认真欣赏这些画的人。她很担心他会问她对那些画的评价,好在没有。他们聊了一会儿,她慢慢放松下来。画廊邀请重要的客人共赴晚宴,璐璐攀谈上某位客人,和他一起走了。程琤和棒球男孩是少数留下来的人,他们喝了桌上剩下的几杯鸡尾酒,站在那里说了很多话,直到侍应走出来,从他们的手中收走了杯子。
他们去了一间汽车旅馆。房间冷得像冰柜,空调感冒了似的淌下水滴。做爱的时候,男孩身上顶着一床棉被,程琤感觉自己在一条漆黑的隧道里。那个冬天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隧道里度过的。
男孩叫小松。他没有请柬,酒会那样的场合还是第一次去,同样是陪朋友,而朋友也把他丢下了。她发现他们真的很像,就这样,两个被丢下的人捡到了彼此,不知道应该感到可悲还是庆幸。
“能从酒会上找到一个这么不入流的人,你真是有本事。”璐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程琤说。璐璐喜欢看惊悚电影,艳遇、凶杀、遗产……而程琤喜欢冗长和平淡的那种,像一个老人晒着太阳,细数一些琐碎的往事。
“我看不是。你骨子里也喜欢,否则一个人跑到纽约来做什么?”
一个人到纽约来,是程琤有生以来冒过的最大的险。未免太大了,地心引力都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处在一种自由落体的状态里。
“来这里不是想跟以前过得不一样吗?”璐璐说,“这话可是你自己和我说的。”
程琤摇了摇头,“现在我觉得哪里都是一样的。”
和小松谈恋爱,或许意味着对生活的全面妥协。她所做的唯一一点坚持,是仍旧跟璐璐住在一起。小松不喜欢璐璐,很早就让她搬去和他们一家人住,但她一直不肯。她需要璐璐,尽管需要得不是很多。璐璐就像一个天井,让她能够不时仰起头,看一看外面变幻的风景。那是纽约的风景。明知道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她却在努力维系,如同早上赖床一般。直到有一天,振聋发聩的铃声把她惊醒。
那是她第一次和美国警察打交道。傍晚回家的时候,她看到他们站在公寓楼的下面。蓝色的制服令她一阵莫名紧张,好像自己是个没有身份的偷渡客。
整幢楼被拦起来。房门敞开,里面灯火通明,到处站满了人,她多么希望是璐璐在家里开派对。她坐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带她去录口供。他们仍旧忙碌着,在那个房间里穿进穿出,好像还能挽救什么似的。许多双脚在地板上移动,小心翼翼地绕开当中的一块阴影。深李子色的阴影,她眼睛的余光里都是。她抱住膝盖,把脸埋了起来。
隔壁住的新加坡女孩站在门口,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警察告诉她,一位叫李文娟的女性被杀害了,他不懂得声调,一律用平声念出的“李文娟”三个字。李文娟是璐璐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一直不喜欢,可是死的时候,她还是得叫这个名字。
警察初步怀疑是情杀,凶手是被害人两个星期前新交的男友,一个俄罗斯人。
“你见过他吗?”警察手中晃着他的照片。
她摇头。那个人看起来带着高加索的寒意,很苍老,蓄着一脸的络腮胡子。她记得璐璐曾经有过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友。
“不能找络腮胡子的男人,”分手后,璐璐咬牙切齿地说,“都是野蛮人,内心阴暗。”
警察临走时说,如果有新的进展会告诉她。但他们没有打来电话。
第二天是文学周开幕。下午夏晖有一场演讲,程琤很想去听,却被陈彬遣去安排晚上酒会的事。陈彬是华人协会的负责人。他一面说开幕酒会一定要体面,一面又让她去换一种更便宜的香槟。
她下午三点才赶到会场,夏晖的演讲已经结束。正是茶歇的时间,人们都站在外面。夏晖正和两个女人说话,手里捧着一杯咖啡。她没有吃午饭,饿得发晕,匆匆忙忙地取了几块点心。陈彬走过来,脸色难看,小声对她说,夏晖不高兴了,嫌把他的发言顺序安排在那两个流亡作家后面了,而且主持人介绍他的时候,说错了他的作品的名字。他说这是他参加过的最糟糕的文学节,声称要取消媒体采访,晚上的酒会也不参加了。
“你去安抚一下他的情绪,酒会嘉宾的名单早就公布了,他不来,我们可就难堪了。”
“我?”
“嗯。他对你印象挺好的,演讲之前还问我,你怎么没有来。”陈彬说。
两个女人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个穿着芥末黄色花呢套装的女人,一脸痴醉地望着夏晖。这位杨太太程琤是认识的,前天布置会场的时候就来过,怨陈彬没有给自己寄请柬。陈彬立即把责任推到程琤的身上,还当着那个女人批评了她。杨太太走后,陈彬说,这种人多了,在华人圈子里混各种场子,还以为自己是名媛。
程琤又取了两块点心和一杯咖啡。水果塔的味道不错,淋着糖浆的草莓令人觉得幸福。远处有一道寒森森的目光射过来,恨不得要把她手中的碟子打翻。她抬起头,陈彬正看着自己。
她把剩下的水果塔塞进嘴里,扔掉纸杯和碟子,朝着夏晖走过去。她没有走到他跟前,而是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停下,等着他发现自己。他的目光掠过又折回,落定在她身上,脸上露出惊喜。
“你好像瘦了一点。”他看着她走过来,微笑着说。杨太太回头看到是她,一脸纳罕:
“你们早就认识?”
“昨天才第一次见面。”
杨太太微张着嘴,神色讶异。程琤连忙岔开话题:
“演讲还顺利吗?”
“非常精彩。就是太短了,我们都想听你再多说点呢。”杨太太笑着对他说。
夏晖笑了笑,转头看着程琤:“昨天你真应该跟我们一块儿去,那个酒吧太棒了。”
程琤没说话,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空气在他们中间凝结。过了一会儿,杨太太说: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她走的时候,轻蔑地看了程琤一眼。
程琤问夏晖:“我打搅你们说话了吧?”
“当然没有。你解救了我。你看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早就习惯了,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应对自如。”
“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变成那样。”
“为什么?”
“作家一定是因为对这个世界感到不适应才会写作,如果他对一切都很适应,那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作家都很任性,是不是?”
“这不算是任性。”
“那突然取消采访和拒绝参加晚宴算不算呢?”
“哦,在这儿等着呢。”他笑起来,“我都忘了你是在这里工作的了。”
“我只是觉得你既然都来了,为什么不参加一下呢?”
“说实话,这种规格的文学节,我现在都拒绝,这
次不过是顺便来见见老朋友。”他捏扁手中的空纸杯,走过去扔掉,“明天晚上还要飞巴黎,我的法文版刚出来,好几个重要报纸要做采访。”他鼓起腮帮,吐了一口气,“我想给自己放半天假,不知程小姐能否批准?”
“我哪里有批准的权力啊?”她笑着说。
“但我不想让你为难。”他收住笑,诚恳地看着她。
“不会。我不过是负责一些会务的杂事。”她说。
工作人员走出来,宣布下半场的会议要开始了,请大家回到会场。夏晖看着人们陆续走进去,转过头来对她说:
“好吧,我要走了。”
“现在吗?现在就要走了吗?”
“对,趁着他们没有派另外一个说客来,偷偷地走掉。”
“我不是说客。”她小声嘟囔。
“好吧,你不是。”他穿上大衣,将滑下来的围巾搭上肩膀。他没有立刻走,还站在原地。她低着头,挪动着脚,把它们移进方形瓷砖的边框里。
“这份差事对你重要吗?”他把双手抄在口袋里。
“嗯?”她怔了一下,摇摇头,“我只是临时来帮忙的。”
“真的?”
“嗯。”
“那不如和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她抬起眼睛。
“我来想想看,”他说,“去拿外套吧,我在大门口等你。”
璐璐死后,她请了长假,然后辞掉了社区图书馆的工作。她从前对于记忆数字颇为擅长,能背书脊上长长的编号。但是璐璐死后,她忽然什么都记不住了,看到长串的数字就变得很烦躁。
她仍住在那套公寓里。和房东说好会住到月底,走时会把房子打扫干净。小松怎么劝也没用,她说只想一个人待着,慢慢整理东西。房东已经把招租启事贴出去,不断有人来看房子,他们没有看报纸,也没有遇到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所以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他们只是看到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了璐璐的宝丽来相片。
“她回国了。”她解释道。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璐璐可能真的回去了。客死他乡,或许是离开他乡的一种方式。
陈彬来的时候,她还以为又是看房子的人,但他说他找璐璐,电话打不通,就过来看看。陈彬所在的那个华人协会,负责筹办一些和中国有关的会议和展览。最近在策划一个华语文学节,璐璐曾答应他去帮忙。
“璐璐好像很少参加这种活动啊。”程琤说。璐璐一向瞧不起任何和华人沾边的活动,觉得它们庸俗、腐朽。
“没错,不过这次文学节邀请了很多著名作家,”陈彬说,“还有夏晖。你大概不了解璐璐,她可是个文学青年,夏晖所有的书都读过,她说这次一定要让他给签个名。”
“我听她说起过。”程琤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
“真不敢相信,她这个人已经不在了……”陈彬的眼眶红了。程琤忽然有种直觉:璐璐一定和他睡过。他们沉默地坐着,凭吊了一会儿逝者,临走的时候,陈彬问她愿不愿意代替璐璐去帮忙。
“有报酬的,虽然不是很多。”程琤答应了。
小松坚决反对,他认定和璐璐有关的一切都很危险。
“我只是想多见见人。”她无法告诉他,璐璐死后她有多么孤独。
没有人看到他们离开会场。她担心有人追出来,走得很快,他跟在后面。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也很少有车经过。扫起来的积雪堆在马路沿,像堆了一半的雪人。两棵被丢弃的圣诞树,横在垃圾箱的旁边。她很少来曼哈顿上东一带,这里的街道很陌生,有一种奇怪的清冷,如同舞台上的布景。她听着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觉得好像是在一部电影里。
他们过了路口,走到中央公园。大片的积雪很完整。靴子踏在上面,扬起厚厚的雪粉。惊动的松鼠蹿到树上,站在枝头看着他们。
“嗨,可以停下了吗?”他气喘吁吁地在后面喊。
她停下来,回过头去看,他已经在几十米之外。
“跑那么快,简直像两个逃犯!”他快步走上来。
“没错,我们就是在越狱啊。”
“你为什么那么兴奋呢,越狱的愿望好像比我还迫切。”
“哪有的事?”她拉起衣领,扣上外套最上面的扣子,“现在我们去哪儿呢?”
“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可以吗?”
“那就还得继续走,前面才有咖啡馆。”
接近中午的时间,咖啡馆里没有什么人,一个很老的男人坐在角落里读《纽约时报》。点单的时候,他让她替自己决定。梳着马尾的女侍应很快把喝的送了上来,她的咖啡,他的英国茶。
“我想起小时候逃学的事。”她撕开糖包,往咖啡里倒了一半。
“你还会逃学吗?我以为你一直是乖学生。”
“其实只有那么一两回。”
“为了什么事?”
“什么也不为。当时班上有两个经常逃学的学生。我很好奇我们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他们都在外面做什么,有一天就跟着他们一起跑出来了。”
“结果呢,你们做了什么?”
“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我想不起来了,就只记得那么跑出来。”
他笑起来:“所以今天也是一样?我就好比那个经常逃学的学生?”
“啊,我没这个意思,”她看看他,试探着问,“你是吗?”
“是啊,我小学二年级就开始逃课啦,”看到她一脸惊讶,他会心一笑,“那时候停课闹革命,想上课也没得上。”
“那是哪一年啊?”
“一九六六年。全中国都逃学了。”
“真的很难想象,听上去总觉得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就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的人。”他说。
“唉,好吧。”她拿起杯子,发现咖啡已经喝完了。角落里的老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整个咖啡馆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一时有些恍惚。
“现在我们去哪里呢?”她问。
“你不想待在这儿了吗?”他在浓密的阳光里眯起眼睛。
“也没有啊。”她说。她只是觉得应该去个什么地方,才不算浪费了这个下午的时光。
“你有什么想法吗?”他向后倚靠在椅背上。
“不是说你来想吗?”
“嗯,可这儿我一点都不熟,以前每次来都有朋友带着。”
“不然去拜访你的朋友?”
“哪个朋友?”
“随便哪个,你不是说有很多朋友在这里吗,汉学家、出版人、大学教授……你去见他们就是了,不用管我,我可以在旁边坐着,那样挺好的,我喜欢听有意思的人说话。”
“他们都很没意思。”
“怎么会呢?”
“真的,和文学节上的人一样没意思,我们不是刚逃离出来吗?”
“可他们是你的朋友,待在一起应该会自在很多吧。”
“还是现在这样比较自在,你觉得呢,晚一点我们再看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坐直身子:
“我有个主意,不如带我去那些你经常去的地方看看吧?咖啡店啊,餐厅啊,百货公司啊,超级市场啊,都可以。”
“那有什么可看的?”
“那样我就可以知道,你平常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你会觉得很无聊的。”
“我觉得很有意思,你只管去做你平常做的事,不用特别照顾我,就当我不存在。”他挥了挥手,示意结账,“走吧,我们去吧。”
她跟着他走出咖啡馆。平常做的事,在地铁站出口的食物店买捆在一起出售的隔天面包吗?坐在公寓楼下的Z形防火梯上发呆、喂野猫吗?她多么希望这个下午能过得有一点不同。
去联合广场是一个折中的选择。那里也是她经常去的地方,还有很多商店和旧书店,总好过到她的住处附近,一个平淡无奇、嘈杂拥挤的居民区。
他们决定坐地铁。虽然地铁站有一些远,不过他很乐意走过去——他强调,完全按照她平日的方式。
在地铁站,她站在自动售票机前面给他买票。他看着她手里的红色圆肚子的零钱包,一副很佩服的样子:
“那么多零钱。”
她把找回来的零钱放到里面,束紧勒口递给他。他托在手心里,掂了几下:
“很久没看到这么多零钱了。”
“因为你太有钱了。”
“不是,在中国,零钱越来越少见了,它们已经失效了。”
“是吗,太可惜了,我很喜欢用零钱,付账的时候想尽办法凑出正好的数额,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她自己笑起来。
他望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就像在夜空中发现了一颗未命名的小行星。
她去了一趟洗手间,他站在地铁进口外面等着。回来的时候,一个黑人正在和他说话。他只是摇头,连连摆手,露出很不耐烦的表情。他误解了那人的意图,以为是乞讨或是推销,然而事实上他是在问路。她走上去,告诉他怎么走。夏晖显得有一点窘迫。
她竟然没有注意到他不会说英语。在会议上有翻译,昨天他见的朋友会讲中文,没有哪个场合需要他讲英语。也许从来都没有,他总是被保护着,不会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他似乎被伤了自尊心,一路上都很沉默,只是紧紧跟在她身后,像一个害怕被丢掉的小孩。
他们从联合广场中央的地铁出口上来,周围是一圈大大小小的商店,橱窗上贴着令人兴奋的大红色“SALE”。她问他是否要给家人买什么礼物,他说不用。她指给他看一家很大的商店,告诉他三楼有一家卖家居用品的很不错,她在那里买过几个靠垫和一个灯罩。她问要不要上去看看,他迟疑了一下,说都可以。
她从来没有和男人一起逛过家居用品商店,还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那种感觉实在奇怪,两个没有生活交集的人,看着各种摆放在家里的东西,温馨的、柔软的、放在床头的、贴着皮肤的东西。她帮小松的妈妈挑了一件珊瑚绒的睡衣作为生日礼物。
先前她担心这个下午过得太快,现在却觉得非常漫长。她又带他去了一家很有名的二手书店。但他无法读英文,对那些书不感兴趣,只是让她带自己去看中国作家的书。她在很深处的一个拐角找到了,仅仅占据书架最底下的两排,要蹲在地上,才能看到书名。其中有一本书是他的。但他说有三本都翻译成了英文,让她再找找看。她跪在地上,找得头发都散开了,还是只有那一本。
“这是家二手书店,找不到的书,说明没人舍得卖。”她安慰道。
他点点头:“就这本《替身》翻译得不好,很可惜。”
但她还是决定买下来请他签名。后来他们在书店里的咖啡厅坐下,他把书翻到扉页,握着钢笔,抬起头问她的名字,“程琤”是哪两个字。她心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这本书应该是璐璐的。虽然现在依然可以写上她的名字,但是程琤没有那么做。她不怎么相信灵魂的事,死亡就是一切都结束了。所以,璐璐不需要任何纪念物。
天色渐渐发暗。他们决定去吃晚饭。虽然他表示吃什么都可以,但她还是用心选择了一家餐厅,在中央公园里面。他们坐车返回那里。
餐厅在湖边,造成船屋的样子。恰好有一张临窗的桌子没有被预订,看出去是结冰的大湖,覆盖着厚厚的白雪。
“你选的地方很好。”他看着窗外,“这里你常来吗?”
“我就来过一次。”她不无遗憾地说,“要是早点来就好了,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点菜的时候,他还是要她替自己决定。她给他点了牛肉,自己要的是鳕鱼。她合上菜单递给侍应的时候,他说:
“喝点葡萄酒吧。”
他们要了一瓶智利的红酒,她试尝之后点点头,侍应帮他们倒上。
他举起杯子跟她碰了一下:“这个下午过得很愉快。”
她说:“真的吗?让你走了那么多的路。”
“真的。”他说,“我每次出国都安排得很满,见人,开会,演讲,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从来还没像今天下午这样——”
“这样漫无目的的,是吧?完全不知道要去哪里。”
“就是不要目的。人总是有很强的目的性,所以才活得那么累。”
此时,窗外已经天光散尽,大湖消失了轮廓,只剩一片荧白,悬浮在夜色当中。
他喝了一点酒,渐渐恢复了精神。
“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男朋友一起?”他问。这是第一次涉及私人话题。
“一个人,之前还有一个室友。”
“不和男朋友一起住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的?”
“一种感觉。”他说,“没有吗?”
“有。”她点点头。
“不过你应该是那种很独立的女孩,有自己的空间,”他说,“你跟国内的年轻女孩很不一样,你身上没有那种浮躁的、贪婪的东西。”他厌恶地皱起眉头,似乎曾深受其害。
“有时候我觉得离这个世界挺远的。”她笑了笑,“可能因为是水瓶座吧。”
“又是星座。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很信,真的准吗,所有的人就分成那么十来种吗?”
“上帝要造那么多的人,总是要给他们编个号,分一分类吧。”她说,“就像图书馆里的书,每一本都和其他的不同,但是它们也会被分类和编号。这样想要哪本书的时候,才能很快找到,而且再添新书的时候,也比较容易避免重复。”
“你真厉害,”他说,“让上帝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我只是打个比方……”她连忙解释,很怕被他认为是亵渎神明。在她的想象里,作家都有坚定的信仰。
侍应把主菜端上来了。牛肉和鳕鱼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他们切成几块,与对方交换。她觉得应该问他一些问题,可是她对文学了解得实在太少了。
“你写作的时候,是不是需要特别安静的环境,与世隔绝的那种?”她问。
“年轻的时候是这样,总想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去写作。”
“现在呢?”
“现在愿意待在热闹的地方,每天会会朋友,喝点酒。”
“人年纪大了,不是应该喜欢清净吗?”
“可能还不够老吧。不过没准越老越爱热闹,”他笑了笑,“我只是说我自己啊,别的作家可能不这样。”
“我只认识你一个作家。你什么样,我就觉得他们也什么样。”她说。
“那我可要表现得好一点。”他说。
她笑起来。但他没笑。
“有时候想一想,多写一本书,少写一本书,有什么区别呢,也就这样了。真是没有当初的野心了。”他有些悲凉地望着外面的湖。
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来:
“我想起了一点往事,想听吗?”
“当然。”
“写第一部长篇的时候,我儿子刚出生,家里房子小,为了图清净,我到乡下住了几个月。那地方很荒凉,只有几幢空房子,据说是风水不好,人都搬走了。我就在那里写小说,傍晚到最近的村子里吃饭。有一天喝了酒,回来的时候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滚下去了。当时醉得厉害,就在那里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大石头上,面前是一片茫茫的大湖。像极了聊斋故事,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见了。我当时没想到老婆孩子,第一个反应是,我那个写到一半的小说呢?它是不是一场虚幻,其实根本不存在?”
他怔怔地坐在那里,好像等着自己从故事里慢慢回来。侍应走上过来,拿走了面前的盘子。
“那个时候,我也许是一个称职的作家。”他说。
两个中年男人从外面进来,皮鞋上的雪震落到地板上。壁炉在角落里吱吱地摇着火苗。邻桌的情侣沉默地看着菜单。
“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感觉。”隔了一会儿,她说。
很多时候,她也感觉自己是在一个梦里。璐璐没有死,因为她并不存在。小松一家也不存在,她根本从未到美国来。这一切都是梦,梦像一条长长的隧道,穿过去就可以了。
去洗手间的时候,她沿着一条木头地板之间的缝隙,想试试自己还能不能走直线。镜子里的自己,嘴唇被葡萄酒染成黑紫色,像是中了剧毒。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小松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烁。她伸手按掉了它,感觉到一丝快意。
夏晖提出再到酒吧喝一杯,她想也没想就说好。需要点锋利的东西,把梦划开一道口子,然后就可以醒过来了。
推开餐馆的门,冷空气吹散了脸上的酒精。心像一个攥着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
“我们走到湖上去吧。”她转过身去恋恋不舍地说。
“滑冰吗?”
“就想在上面站一下,你不觉得它就像一块没有人到过的陆地吗?”
“别傻了,冰一踩就碎了。”他说。
几个美丽的少女站在大街上,寒风镂刻出雕塑般的五官,幽蓝色的眼影在空中划出一簇磷火。一个女孩走上来问程琤要烟,她耸耸眉毛,为自己未满十八岁感到无奈。程琤递给她一支烟,按下打火机,用手挡住风。女孩把烟含在两片薄唇之间,偏着头凑近火焰。她闻到女孩身上的甜橙味的香水。
另外几个女孩也走过来,对着他们微笑。她把那包所剩不多的万宝路送给了她们。
“我看到这些女孩,就会很难过。”她看着她们的背影说。
“为什么?”
“我觉得自己老了,而且好像从来都没有年轻过。”
“小丫头,你这才走到哪里啊?路还长着呢。”他伸过手来,拍了拍她的头。她的眼圈一下红了。
从湖边的餐厅来到酒吧,如同从云端堕入尘世。暧昧的光线融化了头发上的雪花,冬天的肃穆淹没在轻佻的音乐里。人们叫嚷着,好像谁跟谁都很亲密。他们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大衣搭在椅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在她的背后震动,像一颗就要跳出来的心脏。她有一点同情小松。
夏晖比画着问侍应又要了一瓶酒。
“你明天还要赶飞机呢。”
“没关系。”他看着她,像是在说他们有的是时间。
“你知道吗,”她把刚倒上的酒一饮而尽,“我有一个朋友很崇拜你,读过你所有的书。”
“是吗?”他笑了一下,似乎已经司空见惯。
她摇着杯子悲伤地说:“本来来的应该是她。可我呢,我从来没有读过你的书,我对你一无所知。”
“这不是很好吗?”他说,“没有东西隔在我们中间。”
“不好。要是她的话,和你会有很多话可说。”
“傻姑娘,不用说话,过来,”他轻声对她说,“坐到这儿来。”
她站起来,碰倒了面前的酒杯。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去,被他一把拉入怀里。他开始吻她,一只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后背,好像她是一只猫。她听到血突突地撞击太阳穴。杯子在桌上咯噔咯噔地滚动着。酒顺着桌沿往下淌,滴滴答答地打在靴子上。他在她耳边说:
“我们去你住的地方,好吗?”
“我不想回去,再也不想了。”她拼命地摇头。
“为什么?”
她没有说话。他捧着她的脸,再次含住她的嘴唇。他塌陷的眼眶周围有很多皱纹,在激烈的呼吸里颤抖。
“我们去吧。”他说。
她笑了一下,脑海中浮现出他住的那间酒店。旋转门,吊灯,合拢的电梯,铺着暗花地毯的走廊,尽头是一扇紧闭的门。他的房间,像一个神秘的抽屉,正在缓缓打开。爵士乐从楼下的酒吧传来——她差点忘了,一场只属于今夜的即兴演奏。
“伍迪·艾伦。”她轻声说。
“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摇摇头。黑色账单夹已经放在桌上,他从皮夹里取出霉绿色的钱,侍应合上账单夹,拿起来。她看着侍应走了,他的背影被一团光劈成了两个。她太热了,就要化了。
“我们走吧。”他说。
“去哪儿?”她喃喃地说。
她记得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在后座亲吻。她有一部分意识非常清醒,如同后视镜里司机的眼睛,炯炯地望着自己。她甚至能说出公寓的地址,并且指挥司机绕了几条小路,准确地停在楼下。她还记得开门的时候,又拿错了钥匙。她把之前的那把从钥匙环上取下来,甩手扔掉了。
此后的记忆,就变得很模糊。好像只剩下她一个人,痛苦地翻身,灼烫如铁的皮肤淬起火星。直到不真实的清晨到来,她看到自己跌跌撞撞地跑下楼去。天空呈现出仁慈的浅灰色。野猫坐在防火梯上,像遇到陌生人一样警惕地瞪着她。
璐璐从远处走过来与她会合,身上穿着她留下的另外一条黑色裙子,长长的裙摆一个皱褶也没有。
“我们快走吧,来不及了。”她拉起程琤的手。
“去哪儿?”
“别怕,”璐璐笑起来,“纽约还有很多你没有去过的地方呢。”
她们走了很久,来到了湖边,水中央有一个小岛,白得晃眼。
“我们得游过去,可以吗?”璐璐转过头问她。
她不会游泳,可是这不重要。她点了点头。
“扑通”一声,璐璐消失在水中。她也纵身跳了下去,紧跟在璐璐身后。这时一阵奇怪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像是有人在擂鼓,她还没来得及分辨清楚,那声音已经像绳子一样箍住了自己,把她朝某个方向拉过去。
程琤睁开眼睛,听到急促的敲门声。
“开门!开门!”小松在外面大吼。
她坐起来,看到夏晖抱着一团衣服,冲到衣柜跟前,拉开门敏捷地钻了进去。
“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小松用拳头哐哐砸门。
程琤跳下床,拉开柜子的门。夏晖缩在角落里,脸埋在垂下来的藕粉色连衣裙里。
“那是璐璐的裙子。”她蹙起眉头说,伸手把他拽出来。
“你出去吧。”她说。
“现在吗?”夏晖惊恐地看着她,指了指门口,“可是……”
她好像什么也没听见,抓着他的胳膊来到门口。
“你至少等……”他脸色惨白,近乎哀求。
她嚯地拉开了门,把他推了出去。正要关门,感觉有什么东西绊住了脚,夏晖的大衣,她把它踢出去,合上了门。
她回到床上,闭上眼睛。小松大声咆哮,好像跟夏晖厮打起来。渐渐地,门外的声音越来越远,就像回头去看岸上的景物,它们一点点变小,缩成黑点。她眺望前方,已经看不到璐璐的身影。洁白的小岛就要消失了。她一头扎进水中,划开手臂,奋力地朝着它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