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救了尕娃一命,若不是安全带将他紧紧地按在座位上,刚刚那一下他就得撞破挡风玻璃飞出去。
还好,只是脑袋撞到挡风玻璃,接着又弹了回来,并且肉眼可见地飞快隆起一个大包。
“哎呀,额日他哥!”
尕娃揉着脑袋,呲牙咧嘴地看向江川:“你下次刹车能提前打个招呼不?坐你几次车额命都去了半条咧!”
尕娃的抱怨并未引起江川的注意,在稳住车身的瞬间,他不自觉地屏住呼吸,瞪着眼睛看向挡风玻璃和车前盖。
那里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但在顷刻之前,他分明地瞥见一个小小的白点从小路中央闪过,让他下意识地踩了刹车。
而在刚刚踩下刹车时,他明显感觉到轮胎颠簸了一下,一声闷响从车的前护上传来。
“额问你话呢,”尕娃很是不爽地推了一把江川,“你看的是个啥?”
被尕娃一推,江川瞬间清醒过来,立刻打开车门下车。
在打开车门的瞬间,他嗅到一股熟悉而刺鼻的味道,似有若无地飘荡在周围。
江川嗅着味道,寻着过去,看到了那黑色轮胎下的红白相间的一团。
白色柔软的毛发,在车灯散射光线的照耀下还能看见些许油亮的光泽,然而在这白色柔软之间,温热的鲜红正不断地涌出,一路趟过细软的白毛,流落至这黄色的土地上,而后迅速地摊开来。
刺鼻的鲜血味道终于不再是似有若无,而是猛烈地对江川的鼻腔发起进攻。
他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那殷红的鲜血瞬间充盈了整个肺腑。
吐出这口腥气后,江川定了定神,终于看清了那个东西——那是一只小野兔,刚刚葬身在车轮之下。
江川心脏狂跳不止,虽然刚才他在本能的趋势下踩了刹车,但已经太迟了。
这辆车足足有一吨多重,在八十公里的时速下,如同一只钢铁猛兽,携着滚滚的动能,只是一个摩擦,便收走了那只野兔的生命。
江川并不畏惧死亡、尸体与鲜血,在漫长的刑警生涯中,这些东西早已经成为他生命与灵魂的一部分。
但看到这只小野兔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他胸口重重地锤了一拳,把曾经洒落在心中的陈年往事都挤了出来。
那些记忆,如种下多年未发芽的枯树,直到这一刻汲取了那只野兔的鲜血,才开始在他的内心里肆意疯狂地生长,古旧的枝杈飞速伸长分叉,将他的心脏戳得千疮百孔。
时间回到那个下午——
枪口爆出一团火花,浓浓的火药味霎时间炸开在空气里,枪口的前方,一只大兔子满身是血地倒在树林里。
王小志兴奋地朝着野兔跑去,这个贫穷的年代,玩具是奢侈品,大竜镇的孩子没啥可玩的,在王小志的大胆策划下,他们偷偷拿出了王振的猎枪躲到了禁猎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王小志还是对一只躲在草丛中的兔子开了一枪,之后他兴奋地拎回了这只属于自己的战利品,开始跟江川商量着,要将这野兔红烧或者烧烤。
作为从城里来的孩子,江川看到那一幕还是觉得有些残忍,但身为大竜镇土著的王小志只觉得兴奋异常,显然早已习惯了猎杀猎物。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爸告诉我的!”王小志拎着小野兔得意地说。
猎枪声最终吸引来了六爷,然后他们两个连同猎枪一起被送到王振的手上。
那一天,江川只记得王小志哭得特别惨。
在他的记忆中,即使在遭受了王振那样的一顿毒打后,王小志也从没有停下自己对猎物猎杀的乐趣,而最终,他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吆嚯嚯,这还挺肥的嘛!”就在江川盯着小野兔陷入曾经的回忆时,尕娃已经从车轮下把兔子掏了出来。
“你这人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呢嘛!”尕娃举着野兔兴奋异常,“今晚有口福了,走,我带你找个好地方加工下,绝对的美味嘛!”
闻着刺鼻的血腥味,江川本想阻止尕娃,但一想到当地的风情,他也释然了。
大竜镇地处偏僻,禁猎地中有不少野兔、鹌鹑、野鸡、麋鹿之类的东西。
当地人想吃肉的时候都会去打一些回家打牙祭,后来国家要护山育林,对各个地方的山林都派遣了专门的护林员。
六爷就是那时候应征来的大竜镇,到了这里他不光管树木的事,对于大竜镇打猎的事也管。
那股霸道劲儿可没少得罪大竜镇的人。
这个荒凉的小镇物产并不丰富,一只猪两年才能养大,要等着婚丧嫁娶才敢杀来吃肉,平时大家唯一能吃上的肉,就是从禁猎地打猎来的那些个野味儿。
但六爷的到来,让大家彻底没得吃了。
当年因为阻止人进禁猎地打猎,六爷被不少人针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