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文系办公室硕大而安静,几张办公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就连角落里也是堆积如山的期刊和杂志。一长排玻璃书柜里是学校中文系教授们的代表作,既有学术理论,也有文学小说。
林碧珊站在书柜前,今天的天气很糟糕,窗外昏昏沉沉,玻璃反射着室内日光灯的白光,有点扎眼。
太安静了,办公室的房门虚掩,走廊里只亮着一盏不明不暗的小灯,虚弱的灯光几乎与外面黯淡的光线混为一体。这种死寂让林碧珊心中莫名产生一股忐忑,她站到窗前,原本熙熙攘攘的学校空荡荡的,不论是花园还是林荫道上都空无一人。
走廊上传来脚步声,她觉得很紧张,一颗心吊到了嗓子眼,不自觉地凝视着房门,不敢眨眼。
一只白皙修长又有力的手推开房门,夏英明教授提着笔记本电脑走了进来。他今年三十有二,是学校中文系副教授,主攻现代文学为主,本人已经出版多本长篇小说,网上称呼他是“美男作家”。
事实上,夏英明在学校颇受女学生欢迎,据说每年收到的情书都在递增。
见到是他,林碧珊稍稍松了口气,可是紧张的情绪却没有得到半点缓解。她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抵上了办公室深处的会议桌。这张桌子呈椭圆形,前后左右共有七八张椅子,很多老师会选择在这里辅导研究生。
夏英明有点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将笔记本电脑放在会议桌上,边脱外套边说道:“林碧珊同学是吗?嗯……有点印象,好像给你们班级上过文学史?这次你的毕业论文是由我指导,我收到你的邮件了,文章还有提高的空间。”
他在一张椅子上坐下,随后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另外一张椅子。林碧珊怀着不安的心情坐下,他说了点什么,自己脑海里一片模糊,怎么都听不清。
突然,她感到有一股异样的气息,夏英明缓缓地靠近她,那张原本英俊的脸越放越大,她心中一阵惊恐,刚想要站起来保持距离,夏英明却将手按在她身后的椅背上,用暧昧的语气说道:“碧珊,仔细看看,原来你长得这么美。”
林碧珊头晕目眩,她猛然推开夏英明,夺门而逃。可是那条狭长又阴暗的走廊,仿佛怎么都跑不到尽头,左右排列的办公室房门紧闭,听不到半点人的声音。而身后传来夏英明似有似无的笑声,有如跗骨之蛆,怎么都摆脱不了。
这时,她发现左前方有一间屋子虚掩,隐隐传出说话声。于是,她不顾一切地推门而入,刺眼的光线让她禁不住闭起了眼睛。
再次睁开双眼,她发现自己坐在一个四周一片雪白的屋子里。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日光灯就像是水银泻下。她坐在一张课椅上,对面一排四个脸色严峻的人,三男一女。
房门口站着班主任曹似锦老师,这个女人明明也不过三十出头,此时在纤毫毕现的白光下,深深的法令纹让她看起来无比严苛。
“为什么诬告夏教授?”其中一个男人发话,声音寒冷如冰。
“我……”林碧珊张了张口,她的喉咙像是被一团湿棉花堵住,说不出话来。
“是不是因为你求爱不遂?说!”另外一个男人一声怒吼,这让林碧珊打了个激灵。
“不,不是。我真的看见了……”
“看见什么?说!”
林碧珊觉得脑子里一团浆糊,似乎那团湿棉花从她的喉咙辗转到了脑袋。
“我看见他侵犯了她,我看见了!我真的看见了!我有这个能力!”
“那么,她是谁?”男人嗤之以鼻,林碧珊注意到一旁的曹老师眯起了眼睛,露出了鄙夷的嘲笑。
林碧珊闭了闭眼,“是她!”
“她到底是谁?”
“一朵小白莲!”
三男一女互相对望,唯一的女性温和地问道:“林同学,是不是可能你临近毕业,压力太大了呀?虽然你是中文系学生,可是这样分不清想象和现实好吗?夏教授的确很受女生欢迎,我们也能理解你的少女情怀,但是……”
林碧珊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有如精神病人一般被束缚在椅子上,她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只换来连人带椅重重倒在地上。
踏踏的脚步声,她倒在地上,看见一双蹬着名牌路夫鞋的脚,对方蹲下身子,那是一张英俊又戏谑的脸,夏英明若无其事地嬉笑道:“我和《Lady M》杂志社的主编谈过了,她们说你品格恶劣,决定和你解除聘用意向。林碧珊,不如你求求我,说不定……我会原谅你。”
身上的束缚突然解除了,林碧珊无法忍受他的冷嘲热讽,奋力爬了起来,在场的几个男女包括曹老师都没有阻止她,可是当她推开房门时,才发现屋外就是校园,阳光灿烂,人来人往。
她看见同寝室的女生黎璃正沿着林荫道慢慢往前走,林碧珊立刻上前拉住她,见到室友,她不安的内心稍稍得到缓解,可是黎璃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冷笑道:“你这种品德败坏之人,人人应当敬而远之!”
说完,黎璃伸手将她猛然一推,林碧珊身不由己地往后跌去,她居然不再站在校园里,身后是往下延伸、深不见底的阶梯,黑暗中仿佛蛰伏着一只巨兽,张开着大口,准备悄无声息地将她吞没。
2
感觉即将被黑暗侵噬的那一瞬间,林碧珊浑身一颤,顿时惊醒。
不到六点,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办公室里亮着日光灯,窗户将她略显憔悴的容貌清清楚楚映了出来。刚才她看多了稿件觉得很疲乏,不知不觉竟然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所幸她坐在比较靠里的位置,又正逢发稿期,各个同事都很忙碌,没人注意到她。
她看了看塞满邮箱的稿件,心中无比厌烦。
《春秋云间》是一本二流文史期刊,原则上只要不是写得太糟糕的稿件,花点费用都能刊登。因此投稿的作者基本都是出于升职或者评定职称的目的,专业水平很低,没有多少学术价值。
也正因为此,林碧珊才能留在这本杂志社。若不是缺少人手又薪水低微,恐怕《春秋云间》也会像《Lady M》一样,根本不会聘用这个身败名裂的人。
林碧珊感到自己的情绪又开始激动,她起身站在玻璃窗前往下望去,霓虹闪烁的都市经过雨水的洗礼,亦幻亦真。不远处,“新天地创世百货”的招牌闪亮如星辰,她立刻产生冲进去看看新货的冲动。
不,不可以。她告诫自己必须忍耐,上个月信用卡消费超额,即使每个月只还最低还款额,她的薪水恐怕也不足够。
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在学校里孤立无援,除了好友黎璃之外,她竟连一个可以好好说话的人都无。以往班主任曹老师对她青睐有加,事情发生后,老师几乎是一夜变脸。
可是刚才那场梦境中,为什么就连黎璃都对自己横眉冷对,难道在林碧珊内心深处,其实并不是那么信任黎璃的么?
仔细回想起来,黎璃对她的信任和包容,似乎是无止尽的,不仅仅是朋友与同学,简直就像是母亲对待女儿。
林碧珊的耳边回响着有节奏的敲击键盘的声音,她来到茶水间,泡上一杯红茶之后,马克杯传来的暖意让她心神稍定,那场噩梦似乎也在逐渐远去。
昨天,她参加了一场签售会,向《谢尔顿综合症》的作者、著名作家上官乔求助。虽然结果在意料之中,内心却不免依旧感到失落。在那件事之后,她极少阅读小说,学术论文冰冷古板,乏味是必然的,至少不会让她身临其境。
“碧珊?”
插图师司徒光走了进来,他毕业至今五年,一直在这家杂志社工作。他为人沉稳寡言,脸色总是很凝重,似乎内心有着解不开的心结。所幸样貌端正,身材颀长,文质彬彬。
两人平时相处并不多,本就属于两个不同部门,也只是见面说声好,下班说声再会的交情。因此,司徒光突然表露的关心让林碧珊很不适应,一时茫然。
“刚才……你是睡着了吧?我看见你身体一抖,是做噩梦了吗?”
林碧珊微微摇头,“不,我没事。”
下班时间到了,那些原本埋首案前的同事们一个个触电般的跳起,不过短短五分钟时间,办公室里几乎走得一个不剩。
头顶的日光灯忽然闪动,有一只避寒的飞蛾从窗户的缝隙中冲进办公室,随后扑向电灯,翅膀被灯泡散发的热量烫到,发出滋滋的声音。
林碧珊仰头看的发呆,飞蛾无法抑制向光的本性,围绕着灯泡飞舞,一次次被烫伤,却不知后退,如果那不是电灯而是烛火,这只蛾子已经死亡多时。
“今天是周三,那个……咖啡店买一送一,如果你不忙的话,我想……”
司徒光结结巴巴的话还没有说完,林碧珊如梦初醒般惊道:“今天是星期三?”
司徒光愕然点头,林碧珊顾不上理会他,立刻回到座位关闭电脑,拿起手提包便走。见司徒光看着林碧珊的背影发愣,有个男同事走来淡淡说道:“别看了,你惹不起她的,看看她的手提包,绝对不会低于一万。她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背后没有男人资助可能吗?”
林碧珊听不到同事的揶揄,匆匆忙忙赶往私立夕阳红老年护理院。
每周三,是她雷打不动去护理院探望外婆的日子。在她初一那一年,父亲抛弃妻女,一年以后,母亲似也无法忍受单身妈妈之苦,同样离她而去。此后,她便与外婆相依为命,所幸外婆出身没落大户,多少薄有资产,两人日子倒也不算清苦。
只可惜在两年前,外婆罹患老年痴呆症,屎尿不知,她只能经过精挑细选,找了这间性价比最高的护理院。
这家护理院距离她工作的地点并不远,闹中取静,每日都有医生巡房、例行检查,一日三餐均有护工照料。一间病房住四个人,基本都是老年痴呆症患者,还有两个人已经卧床不起,护工非常专业,屋子里没有一点异味。
林碧珊提着一些水果走进病房,外婆坐在轮椅上望着窗外,神态悠然,她已经过了忽而糊涂忽而清醒的时期,基本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时常会挂念林碧珊,可惜只记着名字,完全认不出外孙女了。
“外婆。”林碧珊小心地剥了一只橘子,一瓣瓣地轻轻塞进外婆的嘴里,老人机械地张嘴闭嘴咀嚼,双眼望着窗外茫茫夜色。
“碧珊……”外婆含糊不清地吐出这两个字,林碧珊鼻子微微一酸。
“外婆,我在。”
“碧珊……”外婆的眼神根本没有落在她的身上,呆呆地看着远方,木然地说道:“碧珊好可怜,爸爸妈妈都不要她。蒨如……蒨如不是好人,我不认这个女儿了……”
江蒨如是林碧珊的母亲,从小她对碧珊就很冷淡,母女之间每天的对话屈指可数。相比之下,倒是父亲林有恩更加喜欢女儿,至少在林碧珊初一之前,林有恩谈得上是一位慈父。
可是风云突变,林碧珊记得很清楚,初一上半学期的家长会之后,父亲也同母亲一样对她日渐冷漠,遇上偶尔的小女儿撒娇,林有恩甚至会勃然大怒。
前后态度的变化让林碧珊百思不解,几个月后,父亲便单方面向江蒨如提出离婚,并且在当天就搬离了住处。
因为这件事,林碧珊遭到了江蒨如有史以来最严厉的一次责打,这同样让林碧珊陷入迷惘,母亲的举动不像是悲伤,倒更似发泄与迁怒。父母正式离异之后,江蒨如也不知去向,留下老人少女相依为命。
“外婆……”
老人收回目光,缓缓投向林碧珊,忽然激动地抓住她的手腕,“不要伤害碧珊!不要伤害碧珊!她不会说谎!她没说谎!那个人……那个人真的是坏人!”
林碧珊一愣,随后双眼湿润,悲伤地说道:“外婆,为什么当时你不说出来?你为什么不愿意为我作证?我没有诬告夏英明,我真的有这种能力,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
外婆的目光只在她身上停了几秒钟,随后又看向窗外,喃喃道:“不要伤害碧珊……蒨如不是好人……”
往事如潮水,林碧珊难以抑制激动又愤恨的心情,她随便和护工阿姨打了声招呼,将外婆吃剩下的几瓣橘子交给她,她莫名感到病房里特别狭小逼仄,四面墙壁逐渐向她靠拢,让她喘不过气来。
与护理院一巷之隔便是繁华的市中心,巷子里的路灯坏了好几盏,往前多走几步,护理院似乎隐没在黑暗深处,唯有门卫室隐约透出几缕昏黄的光芒。
仰头张望,“新天地创世”百货的霓虹闪烁,那片灯光是如此明亮温暖,仿佛只要踏进这栋豪华的大厦,人生就是享之不尽的幸福与快乐。
事实上,每当林碧珊备受压力的时候,她就会去那里。
北门入口就是P家,最近杀手包有点落伍,机器人尼龙背包开始走红;右侧是P家的副牌M家,那是少女们钟爱的公主款。
南北左右是两个手表品牌,柜员们姿态倨傲,好像即使身为服务人员,他们亦高人一等。
东边是G家,西边是B家,二楼是轻奢,三楼以上是运动品牌和餐饮。在B1还有一家进口超市,龙虾螃蟹金枪鱼,活蹦乱跳,各类食品更是让人眼花缭乱。
林碧珊之所以对这家商场如此熟悉,因为她乃是常客。
托外婆祖上的福气,虽然不复昔日大户人家的光彩,但是到底还是留下一点东西。比如她现在居住的一室一厅,地方不大但位于市中心,步行到“新天地创世”不过十几二十分钟。
也正因如此,她犯下可怕的“购物狂”顽疾。
不受控制地走进百货公司,她觉得自己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完全不记得是如何挑选商品,总之,等到她站在店门前警觉的时候,手中已经提着三只名店购物袋了。
工作日的晚上十点整,行人逐渐减少,市中心依旧灯火辉煌,经过雨水冲刷,霓虹等更见闪耀。圣诞节快到了,商厦门口两层楼高的圣诞树上流光溢彩,有如星辰。
P家门口的LED灯覆盖了整堵墙壁,富贵豪华,光芒照射在林碧珊的脸上,忽明忽暗。恍然间,她觉得四周的声音都渐渐隐去,星光熠熠的霓虹也似失去了光彩,身后是奢华的名店,面前却似一条漆黑的大道。
“刚刚走出婚庆会所,不过十余米之遥,会所里喧闹的说笑声忽然就尽数消失,眼前的街道坏了几盏路灯,黑暗有如潮水般蔓延开来,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只要再踏出这一步,黑暗就会将她吞没。”
她的脑海里无端浮现出《谢尔顿综合症》里的桥段,在这部小说中,其中一名被连环杀手囚禁的女受害人就是如此,背后热闹非凡,眼前却万籁俱寂。就在顷刻之间,女子落入连环杀手的魔掌。
林碧珊的思绪仿佛跟着那名受害人,她能清楚地感受到女子的惶恐与无助。这时候,有个同样提着大包小包的时髦女子推门而出,顿时撞到了站在门口发愣的林碧珊。
这一撞,将她的思路从深渊中拉回,眼前依旧是明亮繁华的街道,那个撞到她的女子还咕哝了一句:“发什么愣呀……”
林碧珊的一颗心,就像是浸没在冰水中一样寒冷。
那是真的,她默默地想,抓紧了手里的购物袋,指甲深深扎进的手心。
真的有牺牲者,这不是一部小说。
3
《谢尔顿综合症》讲述的是一位名为“上官”的作家,具有异乎寻常的同理心,不仅对文字描述有种特殊的感受力,观察力也是异常敏锐。“上官”因为机缘巧合,牵入到一起恐怖的连环杀人案,与一位姓洛的警官携手破案。
但是剧情奇妙的是,原来真正的洛警官早就被囚禁,假冒他的正是连环杀手,他因不忿被人模仿杀人,因此想要找出模仿犯。期间,连环杀手与上官并肩作战,建立了奇异的友情。
故事的最后,洛警官并没有死,连环杀手亦逍遥法外,被抓到的只是一个模仿犯。
“你怎么会来问我寻人启事?”
同学兼好友黎璃是一家报社的新闻记者,主要以报道各类社会新闻为主。两人之间的缘分很是奇妙,初中两人曾是同班同学,当时并没有很多交流,初一下半学期黎璃还转学去了别处。
进入大学后,两人巧遇,性格互补,林碧珊文静内向、黎璃却是热情如火,相处之下竟是异常投契。事实上,当林碧珊众叛亲离,乃至在学校几乎无处容身的时候,是黎璃坚定无比地站在她的身边,丝毫不顾其他人的眼光。
“因为……我又看到了。”
绕过这条小巷,就是“弗洛伦萨婚庆会所”。这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模仿西式古典风格,灰扑扑的墙壁上雕刻着维纳斯和丘比特,样子粗糙,其实十分简陋。据说这家婚庆会所价格低廉,因此生意很好。
此时正是晚上七点半,会所里灯火通明,门口放着好大的一个易拉宝,上面有一对新人相拥而笑。门口迎宾的服务员早就不知所踪,估计是躲在哪个地方玩手机去了。
“原来如此,你觉得那本《谢尔顿综合症》并不是一本简单的小说?所以才会要我帮你查寻人启事?”
林碧珊点头称是,她很感激黎璃的信任,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立刻答应林碧珊的请求。
“那天……我站在百货公司门口,又有一种奇异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知道,就像那时候和夏英明单独相处时一样,那是真实发生过的。寻遍整本书,只有这个从婚礼现场离开后的牺牲者符合条件,所以才请你帮我查。”
今天下午,黎璃带着她来到高真敏的家。
根据黎璃的调查,在上官乔的这本小说成书前的一年,有一个叫做高真敏的女白领被报失踪。凑巧的是,她正是在参加完同窗的婚礼之后与家人失联。家人报警后,警方查到她曾经入住邻市的一个酒店,可是刚好酒店的监控损坏,服务员也说不清之后高真敏的去向。
一般成年人的失踪,基本以家人寻找为主,毕竟高真敏有来去的自由,要是她真的想要独自一个人思考人生,警方也没有制止的权利。
一年来,高真敏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的母亲高太太哭干了眼泪,父亲高先生唉声叹气。两人居住的屋子终日拉着厚厚的窗帘,似乎只要这样做,就可以躲避现实。
“你们是记者啊?是不是我女儿有消息了?”高太太应该六十岁左右,举手投足完全是一名老妇,原本染烫的头发没有经过保养,发根处一片花白,发梢干枯卷曲,神态十分憔悴。
可即便是这样,她在说话的时候,林碧珊注意到她刻意隐藏着一种让人难以察觉的狡狯,细小的眼睛不停地瞟着她们二人。
“抱歉,并不是。”黎璃冰雪聪明,从业不过两年,已经具有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我看到你们一直坚持在我们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所以想为高小姐写一篇报道,如果她是刻意避开家人,希望她看到报道后能主动和你们联络。”
高太太唉声叹气,滔滔不绝地诉说着对女儿的思念之情,说到动容处涕泪交加,还连带着咒骂女婿薄情,这一年来居然都没有认真找过女儿,至于亲家,更是小气刻薄至极。
说了半天,除了得知高真敏参加婚礼的地点是在“弗洛伦萨婚庆会所”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林碧珊拉了拉黎璃,正想要告辞的时候,一旁闷声不响的高先生忽然恨恨地说道:“我看,就是姓赵的一家人害死了真敏!”
黎璃愕然道:“大叔你为什么这么说啊?你有证据吗?”
“证据?”高先生冷笑道,“要是我有证据,我会不去报警吗?我看就是赵家人小心眼,不忿我女儿弄走了他们的房子,设计害死了真敏!”
两人对望一眼,黎璃知道高真敏的丈夫姓赵,于是问道:“赵先生和高小姐夫妻关系不是很和睦么?”
高先生冷笑道:“我们家真敏有本事,姓赵的自己傻,把父母的房子转移到真敏的名下。可后来又说是受到真敏的欺骗,这算什么?后悔啊?真是素质低下的一家人!”
林碧珊想到下午的对话,不由开始感叹高家人的无耻。
这家会所地处偏僻,四周都是中低档住宅区,一条巷子将它与住宅区隔离。此时四周非常安静,隐隐约约从会所里传出宾客的说笑声,明亮的灯光照向四方,这栋建筑就像是一座处于黑暗之海上的孤岛,恍惚间,林碧珊竟似感到一阵飘摇。
“阿璃,我……”
林碧珊一转头,却没有看见黎璃。她吃了一惊,目光缓缓往下移去,却看见黎璃瘫软在地。
她心中一颤,下意识想要掏出手机,突然一条异香扑鼻的手绢捂住了她的口鼻。只不过一瞬间,林碧珊的意识已经模糊。
她向着黎璃缓缓倒下,在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她见到的是上官乔那张冷漠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