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为程兮)
平静的日子过惯了,上天总不会让你这么轻松的过完此生。
邹邢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很突然,也不突然,他们医院住进了大人物,大家忙前忙后的全都为了服从这个大人物。
据说这个大人物是个明星,今年刚拿了最佳男演员奖,炙手可热,却出了车祸。
我打了电话到邹邢的医院,他的同事告诉我邹邢这几天一直睡在办公室里。大家都信赖邹邢的医术,于是推荐他当这个大明星的主治医师。
我打开电视机,此时的夜间新闻仍然在滔滔不绝的讲着最近发生的热门八卦,刚想换台,那主持人就直接开始将最近某位明星在跟爱人度假时遭遇重大车祸的事情。
明星?车祸?
我将遥控器放了下来,死死的盯着电视的屏幕。
那张白净的脸笑容盎然,但只是存在于那张静止的画面上,底下标注着白色的大字:新晋最佳男主角──白新烨。
白新烨──
我盯着那名字发呆,那种似曾相识触动着我的神经,青筋暴起,我咬着牙说出这个名字,沉重万分。
“据悉,目前白新烨还在省医院进行抢救,他的主治医生邹医生表示虽然目前生命体态特征已经稳定,但也有极大几率的危险产生。白新烨除了这次车祸造成的伤害外还有其他隐藏病情,经纪人对此避而不谈,我们的记者仍在与之取得联系……”
主持人专业的播报声压过了我心里泛起的杂念,那话语传进我的耳朵里也是冷冷冰冰的。
我拿起自己的手机去翻找着这人之前的信息。
白新烨:男,二十三岁,毕业于A大影视系。在大学期间因为机缘巧合拍摄《本堂经传》民国剧中的男二获得大众喜欢,一夜爆红。后来在《青鸽传》《原来命中都是你》《伯乐与千里马》等众多热播的剧中担当男一,演技优越,被粉丝称作五月男神。其代表作《青鸽传》在今年年底被金银花奖提名最佳男演员,并获此殊荣。
……
确实很火……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这个明星的名字这么冲动,我捂住自己的心,摁压着自己心里莫名燃起的烦躁。
“咔。”
门开了。
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赤脚跑到邹邢的身边。
“你回来了?”我帮他脱下他的大衣,整齐的挂在衣架上,然后看着邹邢压着嗓子嗯了一声,然后直接走进了卫生间。
我觉得他的态度似乎有些冷淡,心里的烦躁被不安充斥,我站在卫生间门口,努力回想着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情惹邹邢不开心了。
然后我听见了哗啦啦的水声,这一场澡我等的十分漫长。直到那水声终于停止,邹邢低沉的声音从浴室里传出:“程兮,帮我拿件干净的衣服。”
我踏踏踏的跑上楼,翻箱倒柜的给邹邢找衣服。
从内裤到睡衣,我精心配了一个色系,顺手把浴巾也拿了进去递给他。
当我以为他换完衣服终于可以出来的时候,结果又听见了浴室里响起了剃须刀的嗡嗡声。
我蹲的有些累了,当我准备起身坐在沙发上时,猛然觉得眼前一黑,腿脚一松软,直接到了下去。
邹邢拉开门直接冲了出来,将我揽腰抱起。我的意识尚存,但是我却睁不开那沉重的眼皮。
我感觉到邹邢还沾有水滴的手指触碰到我的唇,然后轻轻掰开,将又苦又涩的东西塞进我的嘴里,那苦味在我嘴里散开,随之而来的是白开水的灌溉,白开水润过苦涩,我觉得眼皮似乎没有那么沉重了。
等我醒来,邹邢才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的目光沉重,声音中充斥着责怪:“我不在这的这几天,你是不是没有好好吃药。”
呀!被发现了……我憋红了脸不敢承认。可即使如此还是被邹邢发现了这一切。他拿我无奈,但是又不肯过度吵我,于是只能用手揉揉我的头说:“只有好好吃药才能当好孩子。”
我对邹邢说:“我不是孩子了,邹邢,我想出去工作,我想当演员。”
没有提前给他打预防针,我突然说出这句话着实让邹邢有些奇怪,“为什么要当演员,在家里不好吗?”
“我摇摇头,在家里很好,就是有时候太无聊了,我一个人也不知道做什么。”
“可以学学茶艺,等我忙完这段时间后就带你去茶舍好吗?”
我摇头,“邹邢,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不是缠着让你带我出去,我是觉得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工作,而我呆在家里就像一条咸鱼一样,我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等你回来,而我除了等你回来就没有别的事情要做了……我……”
“程兮,你这是在怪我吗?怪我不让你出去?”
“邹邢……不是……”
我看见邹邢的眸子漠然暗淡,他打断了我的话,“我现在不想跟你争论这件事,我累了,想休息。”
他躺到床上,背对着我,不肯跟说一句话。
第二天早上,他又早早的离开了,留给我的只有那声沉重的关门声和他下床时的闷哼。
──
我翻开自己的日记本,这是我连续记录日记的第七天,一个星期了。
之所以要开始记日记,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最近的忘形越来越大了,有时候睡一觉起来时候我就会莫名忘记自己睡觉前干了什么,就比如我睡觉前洗了衣服,睡醒之后想着自己还要去洗衣服,结果打开洗衣机发现那些衣服已经洗干净了。
这只是小事,我怕自己从小事化大,到时候连重要的事情也一同忘记,于是我想到了记日记,这个方法确实能帮助我提醒自己不要忘事。
我每天动笔之前都要先看看前一天究竟做了些什么,看看自己有没有忘记什么,当我翻到昨天写的日记时,上面写的那一串话引起了我今日的共鸣──今天刷到了一片杂志上的文章,里面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永远不要向你喜欢的事情妥协,如果想要去做就不要犹豫,因为在你犹豫的那几秒,你的机会就被别人抢走了。
昨日依旧是今日,我仍然为这句话感触颇深。
于是我翻开新的一面,写下了今天的日记:
{昨天我跟邹邢吵架了,其实也不能算是吵架,只是我觉得邹邢在生我的气。
还有昨天我在电视上看见的那个明星,应该是叫白新烨,我觉得他很眼熟,不知道之前是不是刷到他的视频还是别的资讯,我对他的印象从电视上看见的那刻就不太好。
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那么排斥过,但是他却是我仅凭见一张照片就极其厌烦的人。
我差点直接告诉邹邢,别救他了,他就该死。
但是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就在想,我跟他又没有什么交集,为什么要咒人家死呢?
我内心真的是太不正常了,明明人家在演艺圈跟我没有任何关联,我却无缘无故的对人家产生那么大恶意,或许如果我再发展的严重些,就有可能成为传说中的键盘侠吧。
可是想当演员这个想法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顿了顿笔,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往下写了。
邹邢昨天否定了我的想法,但是并不能代表他每次都要否定我的想法,我只要对他多撒撒娇,他一定就能同意我的。
当演员?
我想想自己平时追的那些剧里,演技精湛被人夸赞的演员,他们成为了这部剧的灵魂,弥补了他当初看小说时的代入的形象。
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被万人瞩目,但是可以体验不同的人生。一部剧一部人生,当我体验过无数场不同的生活之后,才会觉得人生无憾。
如同真的只让我按照一种生活模式过下去,怕是时间久了,我自己都会厌烦自己这副无用的样子。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他坚持到底。”
我最终还是用了我最喜欢的那本书里的句子作为我今天日记的结尾。
就当我刚刚把日记重新藏了起来,这种隐私的东西我是不会让邹邢找到的。
电话铃声响彻了整间屋子,我连来电提醒都没有看就接起了电话,那好听的嗓音从电话里传出,我立马脱口叫了句:“于先生。”
电话那头的于先生似乎不高兴了,于是他声音加大,对着话筒说:“你为什么总爱叫我先生呢,搞得我像个读书人一样。叫我于堂,我没什么文化的,不必对我用敬语。”
“于堂,有什么事情吗?”
电话那头有点卡,于是我将手机放在一边,等着电话里的杂音归于平静。
“没什么大事,就是这里多了两张歌剧票,想着请你和邹邢那家伙看看。不过我刚看见新闻,好像有个明星出车祸让他当主治医生,八成他这几天忙,我这歌剧票怕是浪费了。”他可惜的语气带着长音,有一点故意的意味在里面。
一听是歌剧,我莫名的起了兴致,仿佛在我失忆前这个领域就涉及到了我的喜欢,于是我立马接上,“我想去。”
“可如果邹邢不去呢?”
“他不去就不去,就算他不去,我也去!”
于堂笑着应下:“好,到时候我去家里把票带给你们。”
“谢谢。”我挂掉了电话,内心窃窃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