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你是不是去过那里?”胡力看着正在门口凝视自己的老驼,接连问了两个问题。
“年轻人,你胸口那儿是纹身吗?”老驼把视线转移到了胡力胸口的那块印记上。
听了老驼的话,胡力心里一怔。
一个远在黑沙大漠养骆驼的人,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上的这块印记的?难道,这老驼还有着其他身份?
“怎么,你认识?”见对方一副不愿意开口的样子,宋财感到有些不难烦,“你就当那是纹身吧,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纹身?我看着怎么不像?”老驼刻意往前走了两步,想要看清胡力胸口的那块印记,等他靠近胡力看清楚后,脸上浮现出了一种复杂的神情,接着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口吻说,“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在找那件东西。”
“你到底是谁?”
“别多想,我就是这索布衣村子里的一个普通村民,没有其他别的身份,只是你身上的印记很像我在另外一个人身上看到过的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块玉。”
胡力与宋财对望了一眼,两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了一副诧异的表情,而老驼似乎早就料到他们会做出这样的反应,从鼻孔里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笑声。
“走吧,两位。”老驼走到门口,视线在胡力和宋财身上来回移动,“换身厚实点的衣服,有什么疑问路上再说吧,时间不早了。”
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
沙漠的昼夜温差很大,黑沙大漠更是如此。
白天地表温度可达50℃上下,夜晚少说也有0℃。
出发前,胡力和宋财按照老驼说的,换上了自带的棉衣棉裤,要不然等进了沙漠中心地带,他们得活活冻死。
何芸将那一辆加长的越野车和另外一辆越野车留在了村子里,并派了两个人留下来看守那些补给品,以防万一。
整顿完毕后,一行人开着另外二辆越野车出发了。
夜间的沙漠,温度较低且视野暗淡,二台越野车上的一排疝气大灯,比考古用到的钨丝灯还要亮,所以在沙漠中夜间活动,开车远比用骆驼要来的方便,但风险性也比较大,如果路上车子抛锚,那他们只能徒步走回去,而且在沙漠里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随便碰上一个,都足以致命。
因此,心细如发的何芸有意留了二辆越野车在村子里,这样如果车子真的路上遇到了什么问题,另外两个人便可以前来进行救援,何芸告诉那两名手下,如果他们在天亮还没赶回来,就开着剩下的两辆车朝着西南方向去支援他们。
除去守在村子里何芸的两名手下,此番两辆越野车上一共坐着11个人,前面一辆由老驼指引带路,后面一辆坐着小光和枯蛇,还有三名何家的打手,胡力他们坐在第一辆车上。
现在他们要去距离索布衣八十公里以外的地方,老驼说那个拥有两张脸,不人不鬼的东西就躲在那里。
“老先生,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颠簸的越野车内,胡力抓着车把手,身子虽然在不停的晃动,可眼睛却一直在盯着老驼,“你是不是去过那里?”
其他人也纷纷望向老驼,等待他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胡力很清楚,老驼应该早就看出来他们此行的目的,而且这个人似乎认识马回,从他注视自己胸口那块墨玉印记的眼神,胡力就有所察觉。
一个人的眼神,绝对骗不了人。
“没错,我是去过那,而且不止一次,我还知道你们要找什么。”老驼根本就不惧车上任何一个人的眼光,但眼睛里充斥着怨恨,那是对凶手的一种恨,“是不是,一座陵墓?”
车上的人相互看了看,开车的孙有义听了老驼的话,惊讶的差点挂错了档,很明显他们跟胡力一样,也没想到偏远的黑沙大漠中,一个养驼人居然知道这么多事。
“你究竟是什么人?”胡力的眼睛里冒出了一丝警惕。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我就是一名普通的索布衣村民,我之所以知道这些,那是因为来这,冒充科考队的可不止你们一个......”老驼看向被车灯照的通明的沙地,那双眼睛渐渐地像是陷入了回忆当中,说话声音也往后拉的很长。
据老驼回忆,大概在十五年前。
索布衣也曾经来了一队自称是考察队的人,一共七个人。
那七个人非常的行为举止非常怪异,每个人都用纱布把自己的脸给遮住,就留有一双眼睛在外边儿,老驼看对方的言谈并不像坏人,反而有些知识分子的气质,便没有多问,只当是他们是少数民族,有什么风俗。
也是在这里停留歇息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他们便征集了老驼的骆驼,然后奔着西南方向去了,并让老驼给他们当向导,说是钱一分都不会少。
那个时候老驼缺钱,也就答应了下来。
于是领着那些所谓的考察队的人前往西南方向。
可谁知道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场巨大的沙尘暴,把一行人的装备全部给卷跑了,他们只能返回村子,拿上备用的装备再继续上路,可是老驼表示不再带着他们去了,那次沙尘暴让他痛失了两峰骆驼,而且照当时的天气,再走下去迟早要出事。
老驼死活不愿意去,但那帮人前一秒还文质彬彬的斯文模样,下一秒就直接翻脸了,漏出了凶狠的一面。
他们竟然当着老驼的面,用匕首抹了一峰骆驼的脖子,并威胁老驼,如果不带他们找到那个地方,就把他的骆驼全部给杀死,然后再把他给杀了,甚至还扬言他们会让整个村子都消失。
“又是匕首!”听到这,胡力心里一惊,他不得不怀疑那帮人有可能就是周凌他们,因为根据老驼的描述,这帮人如此擅用匕首,周凌等人貌似就特别擅长使用短匕,而且动机和时间也很温和。
从动机上来说,91年在河湖相土林的时候,周凌一行人就是为了抢夺玉匣而去的,只可惜玉匣后来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的目的自始至终和马回一样,就是尽快找到那副玉匣,可是当玉匣和考察队神秘失踪后,他们便慌了神,就像何芸描述的那样,周凌等人开着那辆军用卡车落荒而逃。
但回去之后,他们必定会想尽办法继续寻找玉匣的下落,既然他们都能够知道当年玉匣的下落,险些将其带走,那么竹简的事,或许也瞒不了背后那个人。
此外,时间上也能够吻合。
十七年前周凌等人在河湖相盗取玉匣失败。
时隔二年后,也就是十五年前,他们便来到了荒无人烟的黑沙大漠,这和老驼说的时间刚好对上。
时间、动机、匕首,胡力相信这七个人应该就是周凌他们无疑了。
而且他们的手上应该早在十五年前,就掌握了明确的线索,否则他们不可能就这么贸然来到这漫无边际的黑沙大漠之中。
倘若真是周凌那群人,胡力猜想父亲会不会也当年跟随他们来过这,胡力扯着身子看向何芸的那张脸,“何家从上到下也都如此爱用匕首,他们又和周凌等人有着什么关系?”
还和原来在M雪山时候猜想的一样。
胡力认为,这张形似巨网的雪球愈滚愈大。
并且眼下已滚到了极限,他相信马上就是它要炸裂开来的时候。
在这之前,他必须得万分谨慎的对待,起码要看清它滚落的方向,不然不光是他。
所有人,都会被这庞大的雪球,给压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