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城乃风鸣国之首都,热闹繁华,然而每座城市都不可能只存在繁华的区域,有明既有暗,城市有多发达,贫民区就有多落后,飓风城也不例外。
顿尼区的安库城寨,就是飓风城最为贫困,最为落后,最为混乱的区域,这里三教九流杂居,充斥着小偷、娼妓、毒贩、赌鬼等下三滥底层人物,成为贩毒、肉体交易、赌博等非法行为的温床。此外,城寨也是黑市赃物交易的集中地。法律在这里完全没有作用,这里自成体系,黑帮横行,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这座巨城阴暗面的缩影。
很多风鸣国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都喜欢说上一句,“如果你不好好读书习武,那你以后只能去安库城寨生活。”,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安库城寨的混乱程度。
安库城寨藏污纳垢,环境恶劣,占地不过5公顷,却蜗居了不少于10万人,占据了这座城市总人口的五十分之一,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阴影的存在,是为了光明而服务,很多横行城寨的黑帮势力都是各大权贵的夜壶,专门替权贵们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在各方势力错综复杂的权衡下,城寨才得以奇迹般在军事力量强大的政府军面前顽强存活下来。
这天中午,一个乞丐蓬头垢面,衣衫破烂,后背高高隆起,似乎脊柱畸形,形如一座扭曲的小山,此时他正在慌不择路地奔跑在堆满杂物,流淌恶臭脏水的狭小巷道中,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臭乞丐,他妈的给老子站住,再跑抓到打死你!”
七八道叫骂声从身后传来,乞丐更是吓得亡魂皆冒,根本不敢停下脚步,只是他的体型残疾,根本就不能像正常人那边灵活跑动。
玩命逃窜的他一时没注意身前一滩黏糊糊,滑溜溜的黄白混合物,一踩上去顿时滚葫芦似的往前摔去,祸不单行的是他面先着地,直接把门牙都磕掉了,一时间哼哼唧唧地躺在地上呻吟。
七八道急促的脚步声从后面传来,乞丐心知不妙,急忙挣扎着想要起身,只是刚起了一半,就被一只大脚迅猛地从后面踹来,径直地踹在他变形隆起的背脊上,把他又一次踹飞出去。
这次乞丐头都磕破了,温热的鲜血从伤口出汩汩冒出,很快就染满半边身上,还没等他喊叫出声,暴雨般的拳脚就落到他身上。
七八个膀大腰圆,表情凶悍的大汉正死命般往乞丐身上招呼,围着他就是一阵猛踹,边踹边叫骂着。
“你不是很能跑吗?你继续跑啊,有本事继续跑啊,你个死乞丐!”
“害老子差点跑到吐血,老子踹死你!”
“跑你大爷,弄死你个王八羔子!”
乞丐蜷缩起身躯,像是一只煮熟的大虾,用手臂尽量护住头部,任由大汉们在他身上泄愤。
足足打了快半个小时,几个打人的大汉把自己都累得满头大汗才肯罢休,而乞丐早已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殷红的鲜血与地面堆积不知道多久的污垢所混合,形成一种诡谲的黑褐色混合物。
为首的高瘦大汉咳的一声把一口浓痰吐在乞丐身上,冷笑着说道,“死乞丐,你以后给老子小心点,他妈的再敢在老子地头出现,下次保证弄死你个不长眼的东西。”
说罢就扬长而去,其余大汉跟随其后,一个个神飞色舞地大声交谈着自己刚才揍乞丐时的勇武,周围其实一直人来人往,可是由始至终都没一个人出言相助,甚至连多看乞丐一眼的欲望都没有,就像看待一条狗被欺负一样,冷漠且麻木。
乞丐就这样生死不明地趴在狭小的巷道内,不时有行人走过,仿佛当他不存在般,直接从他身上跨过避开,过分点的直接从他身上踩过去。
这就是安库城寨的人情世故,每一个人都像行尸走肉般活着,今日不知明日事,怎么可能会有闲工夫去管一个乞丐的死活。
再说,没准死了才好,死就不要活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继续受罪。
直到太阳快要下山,乞丐才有了动静,呜咽一声,艰难地支撑起身体,扶着墙壁缓缓地家中走去,那是一个乞丐流浪汉杂居的破烂荒废大宅。
尽管大宅再破烂荒废,以他现在的情况能有块瓦遮风挡雨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刚刚走到四面漏风的荒废大宅前,乞丐突然脚下一软,直挺挺地摔在地上,张口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暗黑的血污。
看见吐出的血污颜色,乞丐不禁神色黯然,他知道这是受到严重内伤的体现,如果不及时就医,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但是以他现在的情况,怎么可能有钱财去就医?他甚至快三天没吃上饭了,如果不是实在饿得慌,他怎么可能昏了头脑跑去高瘦汉子的地盘上乞讨?
乞丐强撑着浑身的剧痛,艰难无比地龟速挪回荒废大宅的室内,那里有一个位置是属于他的,此刻他只想回到铺了薄薄一层枯草的床铺上,稍微舒服地躺一下。
只是还没等他走近室内,几个坐在门槛上的乞丐面色不善地起身拦住他,一个脸上有黑痣的乞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老哥,实在不好意思,最近我有个亲戚过来探亲,我也不好安排他去外面露宿风餐,所以就把你的床位安排给他,我相信以你老哥的慷慨,肯定不会介意的,你说是吗?”
乞丐闻言顿时气急,他可是比黑痣乞丐更先来到这里的,他怎么能自作主张把他的床铺都霸占过去啊?
奈何现在形势比人强,看几个乞丐的神色可不是打算和他商量的意思,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趋势,他刚刚才吃了一顿暴揍,伤得非常严重,再被揍的话很可能就死定了,在这里死一个乞丐,不比死一条狗来得严重。
想到这里,乞丐什么也不说,黯然地转身准备离开。
可惜黑痣乞丐并不打算只把他赶出去几天那么简单,在他身后大声喊道,“兄弟,既然你都找到其他地方落脚了,那么这里也不阻你发财去,没事可以多回来坐坐哈。”
乞丐身形一僵,握住拳头缓缓发抖,黑痣乞丐他们就抱着膀子冷眼旁观,看起来就像正等着乞丐发难,好直接收拾他。
乞丐背对着黑痣乞丐,拳头握紧又松开,握紧又松开,最终他还是没有反抗的勇气,生活已经把他的脊梁骨彻底打断。
乞丐步履阑珊地往外走去,他早也不算从前的他,现在的他只是一坨烂泥,是任谁都可以踩上几脚的烂泥,既然无力反抗,那就逆来顺受吧,好死不如赖活。
只是不知为何,本该早就熟悉这样欺凌日子的乞丐,这次感到无比的屈辱,鼻子一阵阵发酸,眼泪在他肮脏的眼眶中酝酿,在黑痣乞丐他们鄙夷的目光中,一步步离开了他生活好几年,名义上仅存的家。
身体上的剧痛也不比上心灵上的耻辱,曾几何时,他有想过自己会沦落到如此地步,眼眶中的热泪怎么也忍不住,滚滚而落。
夜幕中,乞丐行尸走肉般在徘徊在肮脏杂乱的巷道内,突然一道闪电横空而过,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哗啦啦地直下。
乞丐不单止身受重伤,而且肚皮早已饿到贴紧背后,连最后的落脚处都被人霸占驱赶,一时间他不禁感到无比的绝望,一股轻生的念头在他心中强烈的弥漫开来。
“活着这样,还不如直接去死,想自己前半生什么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没享受过?足以比这世界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幸运了,太累了,走不动,也走不下去,更不知道往哪走,还不如就这样去死吧,一了百了···”
乞丐在大雨中颓然跪地,手臂颤抖着从怀里拿出一把精美的银色小刀,这是他最后的家当,也是准备自裁的道具,一寸一寸地把小刀往脖子上抹去,脑子里不禁回忆起前半生的点点滴滴。
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衣食无忧,长大后平步青云,颐指气使,身边美女如云,山珍海味享之不尽,鼎盛时无人敢招惹,简直就是上流人的典型例子,直到···
一场在他看来是出人头地的比武,然后就是他噩梦的开端,从一个贵族继承人跌落云层,沦落为人人都可以随意践踏的地底泥。
想到这里,乞丐麻木的眼神中不禁露出刻骨的仇恨,如果死后真的能化作厉鬼,他要向那些把他害成这样的大人物复仇,要他们一个个都不得好死。
正当乞丐闭上眼睛,鼓起勇气用力把银色小刀往自己脖颈捅去时,一道声音从雨幕中传来。
“如果你现在选择自杀,那你一辈子都是懦夫,既然你连死的勇气都有,那还怕活下去亲自报复仇人吗?”
“告诉我,你是打算当个胆小鬼自裁,还是选择维护你贵族的尊严,鼓起勇气,活下去亲眼看到你的仇人们一个个罪有应得,把答案告诉我···”
“飓风城前任城防军军士长,威尔士·浩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