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能怪陈洛森差点把车开过头。
林语曦现在的形象,和金字塔里的木乃伊也差不了多少,头上包着白纱布,身上伤痕遍布,面色赛白雪。
要不是足够了解傅庭川的为人,陈洛森真的会以为,傅庭川对妻子家暴了。
林语曦站在窗外,烈日照得她有些头晕眼花,“陈先生,能麻烦你送我下山吗?”
“当然。”
陈洛森侧身把门打开。
林语曦感激万分。
上车后,她意外对方什么话也没问,“陈先生,您不好奇,我遭遇了什么吗?”
陈洛森摸着鼻子,“你现在可是全京市的关注点,以这样的形象出现,我不意外。”
林语曦大脑懵了一下,“可以借您的手机一用吗?”
陈洛森无奈,“不好意思,我的手机刚才被狗叼走了,暂时找不到,只能委屈你再等等。”
他现在要是有电话,傅庭川早就在来的路上了。
林语曦环视四周。
这景象越看越熟悉。
她恍然大悟,“您办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就在上面?”
“是。”陈洛森好心给她科普最近发生的新闻,“秦若诗的尸体前两天被人发现,外面都在说,凶手可能是你,或者傅庭川。”
林语曦眼前黑了一下。
秦若诗死了?!
好端端的,纠缠了她半辈子的人,居然就这么死了?
简直是大冤。
难道对方一开始就想好了,让她或者傅庭川背黑锅?
可是她除了得罪过秦若诗,就再没得罪过其他人了。
而且看样子,对方也不是秦若诗的友人,否则怎么会让秦若诗失去性命,还救了自己?
对方究竟所图为何?
“如果真是我做的,您还有胆量让我上车吗?”
陈洛森一笑,“林小姐,你这样的形象,可威胁不到我,何况傅庭川和我相识多年,我不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林语曦很惊讶。
傅庭川在美国不到十年,即便是相识十多年,也不一定能完全信任一个朋友吧。
“他救过你的命?”
陈洛森眼底一亮,“有人说过,你的第六感很准吗?”
其实林语曦只是随口一说,半开玩笑的,没想到误打误撞,居然说中了。
“您……愿意讲讲吗?”
陈洛森伸手,把空调的风打小了一点,车厢内静下来,声音更加清晰明朗:“你如果见过傅庭川没穿衣服的样子,就会知道,他曾经受过重伤。”
林语曦抿唇。
虽然是快要离婚的夫妻了,但她还真的见过。
那次露营,下了倾盆大雨,傅庭川把上衣脱了,腹部有一道很明显的伤疤,比起她剖腹产的伤疤,还要夸张。
“他受伤和您有关?”
回想起这件事,陈洛森感慨自己命真大。
“我母亲是华人,父亲是纽约当地知名的投资商人,我本人在美国也有一些产业。”
“若我没记错的话,是七年前的秋末,我有一个酒局,结束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两点,打不到车,只能边走边看。”
“没想到,会遭人抢劫,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抢走了,对方还准备杀了我灭口。”
林语曦适时出声:“傅庭川路过,救了你?”
“很意外对不对。”陈洛森脸上带着劫后余生的笑,“那晚,他也在酒局上,我们打过眼,但我真没想到,傅氏集团的一把手,居然会救一个泛泛之交的人。”
林语曦垂眸,看着自己脚上的一次性拖鞋,“其实他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冷淡。”
陈洛森笑而不语。
似是没信她这句话。
“一人难敌二人,劫匪捅了他一刀之后,慌忙跑了,傅庭川失了很多血,我将他扶到墙角,正准备打电话报警,结果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林语曦竖起耳朵。
陈洛森深吸一口气,直到现在,他依然觉得不可思议。
“他说,不用救他。”
林语曦哑口。
不用救?
傅庭川是那种因为失恋了,就不想活了的人吗?
不可能吧。
陈洛森看出了她的疑虑,“我当时以为自己幻听了,还是打了电话。”
林语曦喃喃道:“应该是幻听吧。”
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傅庭川是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生命的人。
陈洛森摇了摇头,“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求生意志没有你我想象中的强烈。”
“进了医院后,医生说有可能救不回来,我就问他,有什么遗言需要我传递,只要他说得出,我一定办到,毕竟,没有他施以援手,死的就是我了。”
“傅庭川当时躺在手术室里,意识都有些不清了,我只模糊从他口中听到一句——”
“下辈子,让一个叫林语曦的女人来做他青梅。”
“那是我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你的名字,很意外,也很惊讶,商场上如此游刃有余的人,居然也有一天会求爱不得。”
陈洛森笑了笑,“看来上帝也是公平的不是吗。”
林语曦手肘撑在膝盖上,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风景,泪水忍不住在眼眶中积蓄。
她的声音在颤:“什么时候?”
陈洛森愣了一下,“什么?”
林语曦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缓解眼眶的涩意,“他躺在手术室里,是哪天?”
陈洛森仔细回想了一下,“不太记得了。”
他说完猛地想起来,“对了,前面储物柜里有一份杂志,纽约的金融投资峰会,每年都会在同一个日期举行。”
林语曦连忙拉开车柜,在里面好一阵翻找,视线里终于出现几个英文单词。
她把杂志抽出来。
不用陈洛森说,她已经开始一页一页地找起来。
很快就有一个标题,和刚才所说的对应上,右下角,是今年峰会的时间,十二月八号。
浩浩的生日。
也就是说,七年前傅庭川受伤,也在同一天。
林语曦大脑仿佛被重重敲了一下,彻底沉默下来。
原来,她大出血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傅庭川一点也不比她好过。
陈洛森有心替救命恩人牵桥搭线,轻松道:“我也算运气好,要是碰到七年后的傅庭川,可要一个人惨死街头了。”
“上帝还算眷顾他,在医院里修养了几个月后,我去接他出院,到了地方才知道,傅庭川居然就住在案发当地的楼上,那地方,是个贫民窟……也难怪他当时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贫民窟。
不是什么小公寓。
也没有什么逍遥快活。
没有保姆没有管家,车技和厨艺全靠自己练。
傅庭川这么惩罚自己,是因为误会他剥夺了她的婚姻吗?
他要不要这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