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没机会了吗?一点都没有?”我看着韩欢问,“她也没有对我做过什么伤害,也不是什么无可救药的,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韩欢摇了摇头,跟我说没有了,用黑狗血先泼上,然后再用祭灵的法器对付她,神仙也没有办法,她是肯定玩完了的。不然我也不会从里面出来。
我瞬间觉得自己成了凶手一样的存在,感觉我这样做完全不是人啊。
“你真的很在乎她吗?”万小美忽然问我。
原本我知道了她并不是小萌,有可能是百鬼魔母派来干扰我的,我的确是怨恨过她,假扮小萌。骗取我的信任,把我关在了这里,不让我出去。
但是后来得知她其实没有那么坏,我一下子就觉得愧疚了,真的是我的不是,我不应该这么做的。
所以,对于万小美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的确是已经开始在乎她了。
“如果黑狗血不是黑狗血,她会不会有点机会?”万小美看着韩欢问道。
听她这么说,韩欢马上就问她这是什么意思。万小美告诉我们,其实她没有找到黑狗,纯种的根本在短时间里找不到。所以找到的其实是花斑狗,黑白相间的那种。
这也是当时她说话吞吞吐吐的真正原因,不是累了,而是因为她没有找到纯正的黑狗。韩欢白了她一眼,说她这也能开玩笑,而且还不说出来。
要不是晓娅不坏,我们估计全部要玩完。我赶紧问韩欢,这样的话,她还能不能有机会?韩欢看了看我,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说是既然晓娅已经爱上了我,爱情就将她的戾气全部洗涤掉了,她应该是可以被超度的,说着,就将自己他的万事包放下来,将里面的法器都给拿出来了。
然后直接盘腿坐下,开始念经,他在超度晓娅。我心里高兴,万小美问他在做什么,我急忙捂住了万小美的嘴巴,将她给拖到另外一边去了。
这种时候,应该是不能够打扰到韩欢的,不然的话,不知道会出什么情况。
“他这是在做什么?你们都疯了吗?真的要超度这个女鬼?”万小美小声问我,“要是她好了,记仇对付我们怎么办?好不容易才对付了她的啊。”
我白了她一眼,说别把谁都想的这么坏,我相信晓娅真的已经没有什么怨气了的。万小美嗤之以鼻地说,但愿如此,不然我们都可能葬身在这里了。
“你要是害怕的话,就离开这里吧,我和韩欢在这里超度她就可以了。”我跟她说道。
也不是生气她说晓娅的不是,而是因为她自己真的被吓得一直在发抖,还要逞强留在这里,我都看不下去。
谁知道这丫头真的当我是在生气她说晓娅的不是,跟我说她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是为我们担心而已,希望我别多想。我急忙解释自己的想法。
“你们别磨磨唧唧的了,这栋楼里有别的邪崇在作祟,我一惊感觉到了阴森森的。你俩拿上符咒和桃木剑去看看。现在不能让我被打扰了。”韩欢忽然开口跟我说道。
我看了看万小美,心想,她在发抖,难道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有什么东西在这里?
“看我干嘛?要去你去,我可不去,我怕。”万小美以为我要她跟我一起去,赶忙自己先撇清了关系。
我晕,谁想着让她跟着一起去了?我让她好好地看好了韩欢,不要离开,有什么事情就大声叫我。走的时候,我不只是在万事包里拿到了桃木剑和符咒,还拿到了一块八卦镜。
因为万小美害怕得不行了,我就把八卦镜留给了她,自己一个人拿着桃木剑,还有符咒找了出去,我只希望没有什么东西,现在要让我对付他们,简直是天方夜谭。
走出了这个房间,一股阴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好像是从楼上传来的。我犹豫着是在这里守着等韩欢,还是上去看看好。在我踏上了一阶楼梯的时候,那种冰冷几乎要把我冻僵了。
我果断收住了脚,万一上面是他的地盘呢?我上去了,不是自己去找死吗?我还是决定了守在这里算了,有什么事情也好叫一下韩欢。
就站在了门口守着,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走上来了,手里拿着手电筒,问我:“你是谁啊?来这里做什么?”
大晚上的,有这么一个人在这里,我还是觉得慎得慌,就问他是谁,是人还是鬼。这人白了我一眼说道:“莫名其妙,我是这栋楼的主人,你说我在这里做什么?”
原来是楼主,我急忙将手里的东西。藏到身后去,结结巴巴地说随便逛逛就上来玩了。但是我自己都没有想清楚了,这里哪里是什么玩的地方啊?平常,那些人连靠近都不敢的。
“我刚才看你手里拿着符咒,桃木剑,你是天师?是看到楼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特意来清除的吗?”他疑惑地问。
我想自己要是找不出来一个合适的理由,估计会被拉去派出所了。所以回答说我就是,来这里就是因为有人告诉我,这里的怨气很重,所以我来这里看看。
结果这个家伙一听我承认了,马上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变,跟我说刚才说的话不要放在心上,他也不是故意那么说的。既然我是天师,就请我帮帮忙。
我装模作样地问他,出什么事了,他告诉我说他的两个孩子今天下午消失不见了,一整天找不到人,警察局要失踪二十四小时才能立案。
在小区里找了很久之后,有人告诉他,说是看到他们进来这栋楼了。他当时就吓得魂飞魄散的,但是也不敢立即就进来找人,先去弄了一些辟邪符什么的挂在脖子上,这才敢进来。
我晕,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不顾了,非要弄这些东西才进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隐情才对。
“大师,您怎么不说话?”他看我一直没开口,忍不住了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