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内鬼
立天2024-10-01 17:422,016

  曹经理也急切想要把这个地方给租出去,有了李翔的“义利超市”他们也能更好招商。

  “李总,我们能给你八折优惠,免费送硬装,这真是我们的极限了。”曹经理一脸诚恳的说道。

  李翔笑了笑,说道:“七折!”

  “这个真不行,李总,我们给你的价格本来就已经很低了,这么宽的地方,七折不可能的。”曹经理一脸为难。

  其实这种谈判、砍价跟买东西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就是你出价我还价,最后双方选择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成交,要是谈不拢的话,就一拍两散。

  现在是的曹经理他们更需要李翔,他们就没有什么优势。

  只能被李翔牵着鼻子走。

  李翔说道:“曹经理,我租不租你这个地方的问题不大,但我不来的话,你们想要招商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我们合则两利呀!”

  “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地方。”

  曹经理一听这话,顿时就急了:“孙总,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问一下。”

  李翔点头:“行,我等曹经理好消息。”

  曹经理特意避开几步,拨打了电话。

  这一个电话打了足足有半个小时。

  曹经理挂断电话后,走到李翔身边说道:“李总,我们能给你7.5折的优惠。”

  “这真的已经是我们的底线了,再低的话,说句不好听的,我们自己都能试着开一个超市引流了。”

  实际上,就算在租金上打折了,也不足够他们开超市的。

  但打折太多,他们就能有更多的选择,比如跟其他连锁超市合作。

  跟李翔合作的原因是李翔要办的规模确实大,能起到很好的引流效果。

  其他超市未必能开这么大规模超市。

  能开大超市的人都不会是傻子,什么地方能开超市,要开多大,人家心里肯定有数的。

  开超市的指标其实很简单,就是周围多大范围之内有多少人,周围的竞争对手等。

  这些东西其实不难找,问问当地官方就能大概知道周围有多少长住人口。

  人有了,剩下的就是经营。

  周围就几千人的规模,一个不做生意的人都知道,这里不可能开得起大超市,做超市生意的人会不知道?

  正因为如此,曹经理才会全力争取李翔。

  李翔开的超市规模大呀!

  大超市一般很少搬迁,前期投入就是一笔巨大的费用,就算亏也会坚持一段时间的。

  到时候他们的招商也进行差不多了。

  李翔估摸了一下,他们能给的底线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多了:“那行!这个签合同的问题,你改天去我们公司。”

  “行!明天上午行吗?”曹经理问道。

  他也担心夜长梦多,尽早签了合同,也能更放心。

  “可以!”李翔说道。

  “那我明天上午十点带文件去李总公司。”曹经理说道。

  李翔说道:“行,那我明天就在公司等曹经理,今天我们就这样,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

  李翔回到义利,立刻让人把陈燕叫了过来。

  陈燕忐忑推开李翔办公室的门。

  李翔在义利的办公室并不算大,二十平米左右,只有简单的办公桌、书架和一套沙发茶几,墙角放了几盆绿植。

  “坐!”李翔指了指沙发。

  “谢谢老板!”陈燕不知道李翔叫自己过来做什么,但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因为李翔从来没有单独叫她来过办公室。

  “不用谢,叫你来,只是告诉你,做人不应该三心二意,既然留在了义利,没有走,就不应该继续帮孙磊做事。”李翔说道。

  陈燕顿时大惊:“老板,我没有。我知道我经常反对你的意见,但我的出发点是为了义利好的,没有任何的私心呀!”

  李翔淡淡瞥了陈燕一眼,说道:“你真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

  “刚开始你想要我们财务数据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你了。”

  “上次我们开会,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我选的新地址大家都知道。”

  “但就你反应最大,而且千方百计跟老唐打听我们的财务状况。”

  “我不怀疑你,应该怀疑谁?”

  “当然,我还有一些证据。”

  李翔没有说是什么证据,陈燕就更拿不准:“老板,你不能因为这些就确定是我透露的信息呀!”

  “我有说过任何一句有人透露消息了吗?”李翔反问。

  陈燕顿时愣住了,他一下失去了分寸。

  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传来。

  “请进!”李翔大概猜到是什么人来了。

  门被推开,前台领着几个警察进来:“老板,几位警官找您。”

  “好,你去忙吧!”李翔对前台说道。

  领头的警察说道:“李先生,是你报的警吧?”

  “是!麻烦几位跑一趟,就是她!我这还有一些证据。”李翔说道。

  陈燕没想到李翔居然报警了,赶紧说道:“老板,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我是一心一意为义利好呀!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不会这样了。”

  实际上,陈燕这时候心里唯一的想法是,如果这次躲过了,他马上就辞职离开。

  工作嘛!

  去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大不了少赚一点。

  少赚一点不比蹲号子强吗?

  李翔瞥了陈燕一眼:“我早就给过你机会,你自己不知道把握。”

  “你要知道,商业间谍也是范罪的。”

  在国内其实没有“商业间谍罪”,就算到了后来也没有,在国外倒是有。

  但在国内有类似的罪行,那就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并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即构成侵犯他人秘密罪。

  至于怎么样判断是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东西在商业上很难判断。

  比如我要进行一个一千万的项目,因为他透露了消息,虽然我一分钱还没有投,但项目毁了,这算不算“重大损失”?

  毕竟生意不是百分之百赚钱的,也有可能会亏钱的。

  这种东西,就看谁说得更有道理了。

  这里面能做文章的地方也很大。

继续阅读:第二百七十九章 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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