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之下,我还是决定离开司令。
继续跟这个十恶不赦的赌徒生活在一起,无异于搭上自己宝贵的一生。
或许,前面是十万八千里。
哪怕,前面是九九八十一难。
讨饭也好,饿死也罢。
总比跟着这个光杆司令要强得多!
……
就在我离家出走的第三天。
遇上了一个右手长着六根手指的老头。
他的打扮也有些另类,堪称中西合璧,古今混搭。
笔挺白色中山装下,是一条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我数了数,加起来足足有十三个洞。
再往下是一双木屐,走起路来嘎嘎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过来一样。
我好奇地围着他转,打量了一会儿,发现他头顶的盔式太阳帽里,还藏着一条麻花辫。
可下一秒,当他撕开我的衣服,看见我胸口处那个菱形胎记时,竟情不自禁地喜极而泣。
“老爷爷,你好,我叫方块二,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叫我梅爷吧!”
“梅爷!”
“诶——好孩子,走,我们吃东西去!”
1988年,社会治安还不像现在这么好,曾闹出过不少恶性事件。
所以,哪怕饿极了,我还是只敢远远地跟着他。
梅爷笑着带我来到了一个路边摊前。
我抓起两张麦饼就撒丫子跑。
一溜烟就没影了。
见他没追上来,我七拐八弯地跑到了桥洞底下,大肆啃食着我的战利品。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准确来说,是被抓到的。
我被他绑到了一棵梧桐树下,哭爹喊娘。
梅爷却一脸贱兮兮地看着我,一口麦饼,一勺馄饨,吃得正香。
我问他到底想怎么样?
他告诉我,自己是全华夏最厉害的魔术师。
如果我愿意跟他学魔术,做他徒弟,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时,我害怕极了,只想着保命,自然回答得斩钉截铁。
往事历历在目。
如今回想起来。
我确实是大意了。
……
下馆子,吃饱喝足后,我们来到县城中心的一处宾馆,开了两间房。
在房间里,他给我展示了所谓的“魔术”。
不得不说一句,梅爷的魔术的确很厉害,哪怕用出神入化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他可以随手就将六颗骰子立成一柱擎天,也能够把一副麻将洗成任意形状。
不经意间,还能把我盖在桌子上的两张司令给当场换掉,再变到他手上。
唉!
想想就来气,如果我家那个司令有梅爷一半本事,也不至于抢我一个小孩子的钱!
而在我真正拜师之前,还有一个小考验。
30秒内,按顺序记住10张扑克的花色。
没过多久,我便随口道:“梅花10、红桃9、黑桃3、红桃5、方块7、黑桃5、红桃10、黑桃K、方块J、方块3。”
梅爷笑而不语,又洗了20张扑克给我。
时间同样是30秒。
这次,我只说对17张。
他告诉我,想要吃下一顿饭,就得有吃下一顿饭的能力,让我自己在房间里慢慢练。
要是晚饭前还记不住,他就不打算收我这个徒弟了。
……
那一天,我才发现。
凭自己能力赚来的饭,远比别人家施舍的饭要香得多!
受尽白眼的日子,我一天也不想过下去了!
梅爷告诉我,小孩子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吧嗒一声。
房间里又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可没一会儿,哼哼唧唧的声音便萦绕在我耳旁。
时而哀嚎,时而欢笑。
真不知那个女人到底是快乐,还是痛苦?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
隔壁的床和女人再一次吵得我头皮发麻。
我知道,那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老男人终于开口了,那是一阵中年人独有的低吼,紧接着,世界陷入寂静……
叮!
防风打火机开盖特有的声音。
梅爷点上雪茄,一声叹息,“唉,早点睡吧,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就这样,为了能吃饱饭,我从八岁起便开始和他学“魔术”。
从此,踏上了这条足以改变我一生的不归之路。
……
梅爷带着我闯南走北,教会我读书识字和各种各样的魔术。
我第一次知道,想要学魔术,首先得有一副好身体。
耳聪听骰、目明看牌、心灵记牌、手巧换牌……
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或是身边一些小物件,在关键时,都可以成为辅助魔术表演的道具。
我曾在赶集时,隔着十几米远,听着奸商跟自己人说悄悄话,也曾在公交车上,记住了一路上所有的店铺招牌。
我曾背过一整本新华字典,也曾在街头表演过“袖口藏鱼”等古戏法,而不被人看出破绽。
所谓“袖口藏鱼”,就是在大袖子里藏一个装了活鱼的金鱼缸。
当然,如果水洒出来,晚饭也就泡汤了。
不仅如此,魔术还要懂得观察形势,抓住时机。
这个师傅很称职,在教我时并没有留后手,就连多年以来,他自己保命用的绝学——飞牌术和弹骰术,也都教给了我。
他一天天老去,而我渐渐长大。
直到有一天。
他终于说出了真相。
这个世界,永远有正反两面,就跟有好人,也会有坏人,有白天,也就会有黑夜一样。
玩牌,也分为两种。
明面上玩牌玩给你看的,叫做“魔术”。
在暗地里玩牌,而你却不知道的,叫做“千术”。
一字之差。
却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这个世上本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之分。
就拿钱来说,钱本来没有罪,但放在好人手里,钱就会变好,放在坏人手里,就会变坏吗?
显然不是!
钱的好坏,并不在于钱本身,也不在于花钱的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而在于它的用途!
……
这些年,我跟着梅爷,在大大小小的牌局里,见识了太多,太多。
因为赌钱。
有人,从一无所有到家财万贯。
有人,从一个混混,成为一个老板。
而更多人,则是从生活美满到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梅爷就像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刺客,游走于全国各地。
他的牌是冷的,血是冷的,眼神是冷的。
就连心,也是冷的!
别人过得怎么样,梅爷向来不屑一顾。
他似乎只对三件事情感兴趣:教我、赌钱,还有找形形色色的女人。
每次看着梅爷把赢来的钞票存进银行,然后晚上搂着各色美女睡觉,我不是没有过心动。
直到二十岁那年。
当我能够在梅爷面前,熟练地展现这些技艺的时候。
他却语重心长地叮嘱我,“会的千术越多,风险就越大!”
这是什么屁话?
难道我这么多年都白练了吗?
看着我十分疑惑的脸,他猛吸了一口烟。
随后,又开始旧事重提,“方块二,我教你的是什么?”
“千术!”
“什么是千术?”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想尽办法,赢了对手的所有方式!”
“做老千,最高境界是什么?”
“六亲不认!”
梅爷淡然一笑,将手中的雪茄,放在我大腿上掐灭。
这也是我大腿上第十二个烟疤。
人真是奇怪,很多事情都可以习惯。
但是,“痛”这种感觉——却不可以。
我知道,梅爷是希望我记住这一切,所以每一年都会反复提醒我。
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方块二,你一定要记住,蓝道千门,欲想成王,就得不择手段,六亲不认!”
而我每次的回答,也如出一辙。
“这个世上千王太多了,我不要做千王,要做就做千门王中王!”
“好!”
旧时华夏有四道。
红、白、黑、蓝。
红道是指官员、政客。
白道包含了平头百姓、没有功名的读书人和正经生意人。
黑道指的是帮会团体或者不法之徒。
而所谓蓝道,其实是诡术之道、骗术之道。
这才是社会上最常见,同时也是最神秘的一个组织。
他们有人隐于山野,靠着宗教文化迷惑众生,而大部分人则隐于市集,混杂在人群之中,依靠层不不穷的千术发家致富。
至于蓝道金字塔尖的那群人物,则隐藏在朝堂之上,把控国家命脉,无声无息地引导着这个世界的走向。
想当年,我对司令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
可万万没想到。
阴差阳错之下,我竟然成为了一名老千!
梅爷又问我:“方块二,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恬不知耻地一本正经道:“我的理想就是赚好多好多钱,坐最好的车,住最好的房子,娶最漂亮的老婆,然后带着她逍遥一生!”
这个答案,我回答得很干。
因为,梦里什么都有!
或许,这不仅仅是我的梦想,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梦想。
梅爷眉眼含笑,摇摇头,告诉我两个字——不够!
我一脸懵。
他吐了个烟圈,问道:“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沉默不语。
“因为,你身上还背负着血海深仇!”
血海深仇?
难道梅爷知道我父母的死亡真相?
这一刻,我有些茫然。
时隔多年,连公家人都查不出来的真相,他又怎么会知道?
接下来,梅爷跟我讲述起一个故事。
二十一年前,“千侠”方天画与“千手观音”刘彩霞相恋,结为夫妇。
数月后,刘彩霞生下一名男婴。
此时,一生未尝一败的方天画,已有了退隐之意。
可不久后,他却收到一场千门盛会的邀请。
知己相约,不得不去。
然而,生性谨慎的方天画已经有所预感,这是一场鸿门宴。
为此,他将妻子安排在朋友家里之后,便找到之前的兄弟,准备最后再赌一场,也算是对蓝道江湖做一次告别。
最终,赌局结束,方天画赢得了胜利。
可刘彩霞却再也没有等到丈夫归来。
数日后,一张死相极惨的照片被寄到家里。
照片里那个被做成人彘的赤裸男子,正是方天画。
刘彩霞爱得太深,已有了执念。
在把所有积蓄都留给朋友,并将孩子托付给他们以后,决定独自一人去为夫报仇,一去不复返。
襁褓中的男婴,从此失去了双亲。
朋友遵照约定,改名换姓,将孩子继续养大。
可没想到,幕后的黑手还是不愿意放过他们。
到头来,还是逃不过双双殒命的下场……
“够了,不要再说了,我不听,也不信!”
这是我第一次反抗梅爷。
他却拿出了一封不记名的血书。
信中明确说了,方姓夫妻早已搬家,唯一线索,就是孩子左胸上有一个红色菱形胎记。
信纸早已泛黄,大部分字迹已经模糊。
那一夜,我无眠,哭成一个泪人。
那一夜,也是梅爷第一次没有跟我分开住。
他就这么静静地靠在沙发上,看着我,抽了一夜闷烟。
白头发,多了不少。
我隐约感觉出,他深埋在骨子里的那份责任心。
第二天一早。
梅爷放下手中的雪茄,起身拉开窗帘。
一米阳光,格外刺眼。
他徐徐回头,问了我一句,“想报仇吗?”
“想!”我回答得很干脆。
“很好!”
梅爷习惯性地伸出双手,将刘海梳到后面,一脸自信地看向我,长舒一口气。
“走,给你小子上最后一课,这一课,叫做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