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珊珊仔细的打量着面前的毛轩然,的确觉得他有些眼熟。
但是她这个人稍微有点脸盲症,对于不是特别熟悉的人,尤其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的人,就容易忘记对方的长相。
“你是孟均淮的同学吗?”
毛轩然笑着点了点头,胡珊珊以前可是他们学校的校花,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她。
只是不知道最后什么原因辍学了,再之后就没有她的消息了。
那个时候他们宿舍有好几个男生都喜欢胡珊珊,因为她退学了,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那几个男生还垂头丧气了好长时间。
“对,我是孟均淮的大学同学,以前我们两个都是篮球队的,打球的时候,偶尔能看见你,那个时候你不是老来给我们球队打气加油吗?还当过我们球队的拉拉队队长。”
这么说来,胡珊珊好像有点印象了,毕竟篮球队的主力一共就那么几个人。
好像就只有一个跟孟均淮是同班同学,剩下有的都不是同一个年级的。
“我想起来你了,你是不是叫毛……”
她的确不太记得他的名字了,但是记得他姓什么。
那个时候跟他关系玩的比较好的人,都给他起了一个外号,都管他叫毛毛。
所以胡珊珊对毛毛这个名字还是挺有印象的,但是不记得他的全名叫什么了。
毛轩然没想到胡珊珊还记得他姓什么,就算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也正常,毕竟他们都已经毕业那么多年了。
而且胡珊珊在大二的时候就辍学了,一转眼都差不多十年了,她能记得他姓什么,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毛轩然那个时候虽然是篮球队的主力队员,但是外形条件并没有现在这么好。
那个时候他的经济条件有限,平时也很少打扮自己,为了能够不经常剪头发,总是剪一个寸头,衣服也就那么两件t恤,来回换着穿。
那个时候的他比现在还要胖一些,尤其总是站在孟均淮的身边,就会显得他的存在感低了一些。
上班以后便不一样了,赚的钱多了,也更注重个人外在。
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年的寸头了,头发不仅染了颜色,而且精心打理过,身上也穿着体面的西装,整个人看起来比大学的时候还要年轻和精神。
“我是毛轩然,那个时候大家都叫我毛毛。”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胡珊珊立刻就响了起来,“对对对,你叫毛轩然,我这人记性不太好,只记得你姓毛,但是不记得你全名叫什么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没关系的,不记得也是正常的,毕竟那个时候我们也不是很熟悉,就只是在篮球队经常遇到而已。”
“对了,你现在和孟均淮还有联络吗?听说他现在混的很好,好像自己开了一个很大的公司。”
毛轩然点了点头,就知道她没那么容易放下孟均淮。
“对呀,他现在是孟氏集团的老总,我现在还是跟着他混的,在他公司里打工,从他创业跟他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