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习惯,吃的习惯,看着卖相就知道好吃,我口水都要掉下来了,姐姐,辛苦你了!”
唐漓见王瑞凯也从房间里出来,也给他盛了一碗汤,但是话却是对张炳贤说的。
“也没什么好辛苦的,只要你不嫌弃我做的饭菜难吃就行,好了,赶紧吃饭吧,要不都凉了。”
王瑞凯看着一桌子琳琅满目的菜肴时,也惊掉了下巴。
“唐漓姐,你这做的菜也太多了吧,就咱们三个哪里吃得完?”
“请人吃饭,总归不能就做两三个菜吧?你们又不想出去吃,那我总归是要做多一点才行,否则怎么能够显示出我的诚意呢?
吃不完也没关系,可以放在冰箱里,反正明天是周末,也不上班,饭菜热一热就可以吃了,也不用再做新的了。”
张炳贤一听,眼睛都跟着亮了一下,“姐姐,那我今天晚上能留下来住一晚吗?我跟王瑞凯挤一挤,这样的话,我明天还能吃到你做的好吃的。”
唐漓倒是无所谓,毕竟这是人家的房子,又不是他的房子,她只是租了其中一间,又不是租了整个房子。
“这是你自己的房子,你决定就好。”
王瑞凯真的觉得他太反常了,平时他都是一副很高冷的样子。
张炳贤是学校赫赫有名的富二代,长得又好看,学校追他的女孩子不计其数,
他虽然也谈过女朋友,但是时间都不长。
用他的话来说,都是别人追他的,如果对方真的非常有诚意,他还是愿意尝试一下的。
只不过在一起之后,总是因为他太过高冷,没有把太多的心思,放在女孩子身上,最终还是无法走到一起。
他说他这辈子都做不了舔狗,没有办法把太多的心思,放在小女生身上,所以他可能本来也不是一个适合谈恋爱的人。
可是现在他怎么觉得他好像是唐漓的舔狗一样?
但是他不是喜欢小萝莉那种类型的女孩子吗?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喜欢姐姐了呢?
他自认为挺了解张炳贤的,怎么突然之间就觉得他那么陌生了呢?
张炳贤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菜,脸上立刻露出了惊喜之色。
“哇塞,姐姐你做的菜,也太好吃了吧?你要是去开个饭店,绝对可以大火,我保证天天去捧场!”
王瑞凯也认同这一点,今天中午他就领教过唐漓的厨艺了,虽然只是一碗普普通通的馄饨,都已经让他觉得是人间美味了。
“我今天也说过同样的话,唐漓姐这做菜的厨艺,不去当厨师真的太可惜了。”
唐漓被他们两个夸得很高兴,毕竟看见别人喜欢自己做的菜,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同。
“喜欢你们两个就多吃一点,不用总是拍马屁。”
张炳贤一脸的真诚,“我没拍马屁呀!我是真的这么觉得的,不信你可以问王瑞凯,我这个人吃东西一向都很嘴刁的,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入得了我的眼。
而且我这个人说话很直,向来都不太喜欢拍马屁。”